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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宿知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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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图一行人白日一般都在赶路,晌午之时会找个客栈落落脚休息会儿,待吃饱喝足等太阳不那么烤时再上路,那十来个侍卫随从都随身带着水壶和干粮,赶路饿了渴了时也能随时解决。

方初痕所在的马车是比较舒服的,这是郑图特地为她高价买来的。椅座上铺了很厚的垫子,有时坐累了还可以将一旁带来的褥子铺在车上躺在上面休息,两名丫环也和她坐一辆车,平时鲜少有机会出门的念央和飘雪这次能出来一路上都叽叽喳喳的,虽然坐一整天马车颠得很累,但是心情好啊。

郑图怕方初痕路上饿,马车里准备了好几种味美的糕点随时让她享用。

方初痕由于是未出阁的姑娘,是以下了轿子后头上都戴着纱帽,隐约能看到路就好,两名丫环就没那么多讲究了,穿着爽利些适合赶路,脸上自然也不用蒙东西。

第一天晚上众人在一家档次不错的客栈落的脚,这一天赶路速度很慢,郑图就是怕未出过门的方初痕会吃不消,是以一天过去还不到整个路程的三分之一。

还别说,虽然方初痕在马车上一半的时间都是躺着的,但也许是这具身体第一次出门又比较瘦弱所至,晚上泡完澡躺在床上身体还真是感觉有点累,方初痕想着老这样可不好,古代人寿命都短,大概也和平时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有关,她既然不能老出门那以后在家里也要想办法锻炼一下身体了。

一夜过后,次日清晨,方初痕匆匆喝了碗白粥吃了两个煮鸡蛋就上路了,方家和郑家两家在不同的县,两县之间还隔了一个县,也就是密通县,夹在两县中间的密通县面积并不是很大,若是隔了整个县那就麻烦大了,一来一回得累死人。

大概在巳时三刻左右,他们已经进入了密通县境地,晌午左右天气极热,正赶上这天气闷得极为厉害,按照经验来看,这种闷热天气过后马上便会迎来一场雨,也就在这两天了。

“痕儿,看这天马上会下雨,我们要加快速度了,吃完午饭我们立刻就上路,你要累了就躺在车内歇歇,我们得在雨下起来之前赶到有客栈的地方。”郑图骑着马驶到轿前对轿内的方初痕说。

“舅舅,痕儿没事,走路要紧。若是因为顾及痕儿而耽误了行程,痕儿心里也会过意不去,舅舅放心,轿子很舒服,痕儿能撑得住。”

“那就委屈你一两日了,我们赶得快些的话,后日晌午之前便能到家了。”

“嗯,舅舅也要多注意身体。”

“呵呵,舅舅知道。”郑图心下甚慰,经过这些日子的相处,他发现这个外甥女并未因长年不受重视而显自卑或是木讷,相反到是有着一股自骨子里散发出来的自信。难得的是还不会像普通千金那样思维受了限制,反而懂很多道理,有些见解还挺出乎他意料的,看来平时也是没少看过书,有个如此好的女儿,这下妹妹在天有灵也可以安心了。

这一次众人速度加快了许多,晌午都没下馆子吃,路上随便买了些包子饼之类的东西充饥,然后没休息多会儿就上路了。

果然是天有不测风云,前一刻还闷得厉害太阳还高高挂着呢,下一刻乌云立刻便遮住了太阳开始雷声滚滚起来。

“小姐,要下雨了。”飘雪惊呼道。

方初痕掀开轿帘往外望去,见路上为数不多的行人都纷纷奔跑着往家赶,天空已经布满了乌云,阴得极为厉害,眼看着一场大雨就躲不过了。

“糟糕,这附近根本没有客栈,普通人家也容不下我们这么多人。”郑图眉头皱得死紧。

“爷,这里离知府很近,我们要不要去那里留宿一宿?”一名属下策马过来提议。

“这个……郑某和知府也只有几面之缘,这样冒冒然去打扰未免不妥。”

“爷,若是没有表小姐在,就我们这些人随便找个地方避避雨就好,可是表小姐娇弱,若是染了风寒可便不妙了。”

“好吧。”郑图回头看了一眼方初痕在的轿子,最后打定了主意,手一摆,“我们马上去拜望知府大人。”

与此同时,飘雪和念央看着阴黑的天气感觉害怕,她们也看出此地没有客栈,于是焦急地说:“这可如何是好,我们这么多人呢,要不然就找个树多的地方在树下面避雨吧?”

“不行!宁愿淋死也不能去树底下避雨。”叶初晴严肃地望着两名丫环教育道,“打雷期间树下不能有人,这一点你们可要记住了,否则被雷霹死了都搞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呢!”

“啊!小姐你吓人。”

“不是我吓人,这是常识!你们一直没出过门所以不懂,这一次我告诉过你们了,你们就要给我记住了。别不信,这可是书上说的。”

“哦,知道了。”一提是书上说的两名丫环立刻就老实了,只识几个字的人对书上说的一切道理全部都奉为圣旨。

方初痕听说他们一帮人要去拜会知府时还真是吃惊了一下,知府啊,这在古代也算是很大的官了,没想到今日她就得以一见了,感觉有点忐忑,开始想着到时要如何说话,可不能因为不懂礼数而给舅舅丢脸。

一行人快速地行驶着,大约一柱香的功夫他们就到了知府门前,这时天空已经黑压压的一片了,雷声越来越密集,眼看大雨就要倾盆而下。

郑图一行人到了知府大门前时已经有人在那里等了,早在快到之时就有随从先赶来知府通报了。知府也候在门外,见到郑图后二人自是互相客套了一番,然后知府赶忙安排众人进门。

方初痕被知府夫人的丫环带去了后院梳洗,郑图则跟着知府去了前院。

知府年近不惑,和郑图有过几次接触,聊过的几次两人对彼此都有些好感,只是二人平时很少见面,郑图一直在各省市奔跑办事,是以二人由于不方便见面而没去深交,若不是这次情况特殊,郑图也不会特来打扰知府。

知府姓周,知府夫人娘家姓王,王氏三十多岁年纪,身材圆润但不显胖,穿着打扮看起来很庄重得体,长得还算不错,风韵犹存,看得出来年轻时王氏是个大美人。

“方姑娘是吧?听说你是要去看看郑家二老才不畏辛苦赶路的,果真是个有孝心的孩子。”王氏将方初痕领去了后院西边的院子,那是专门为客人准备的,进了房间后便安排丫环去打热水拿点心。

“夫人太过客气了,民女先谢过夫人。”方初痕对王氏拂了拂,接着道,“如此坏的天气,我们还来贵府打扰,民女感觉很是过意不去。”方初痕见王氏态度和蔼,模样也不属刻薄之人,整个人也跟着自在了不少。

“哪里的话,我家老爷和你舅舅也算是相识一场,哪里有什么打扰不打扰的。你也不用和我见外,以后就自称痕儿吧,不要民女民女的了,听着怪不舒坦的。”王氏笑着说道。

“既然如此,那夫人也不要再以方姑娘来称呼痕儿了,就直接唤我痕儿吧。”方初痕一边说一边将头上的纱帽摘了下来。

“那好,以后就叫你……。”王氏看到方初痕摘下纱帽后的脸眼睛一亮,忍不住开口夸道,“痕儿的模样真是生得好啊,比我那……的女儿还要美三分。”

方初痕见王氏提及女儿时脸色黯然了,心下顿时明白这个女儿也许八成是不在世了又或是嫁去远方什么的,暗暗警告自己以后不可在王氏面前提起这个人。

“夫人过奖了,痕儿哪有那么美,痕儿看夫人才能称得起这个美字。夫人不仅貌美举手投足间还体现出了贵夫人的优雅,仅凭这一点痕儿就永远学不来。”方初痕到不是在拍马屁,而是这王氏一颦一笑都很有贵夫人的气质,这让她想起了影星赵雅芝,六十岁的女人了不仅看起来年轻,那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将众人的眼光吸引过去。

这王氏就是如此,虽说长得不及赵雅芝漂亮,也较之胖了些,但是气质上却是相差无几的。

好听的话谁不爱听,尤其方初痕说这话时表情很诚恳没有敷衍,王氏自是欢喜了,这话若是出自一个长相普通之人的口,王氏还不会如此受用呢,突然间便对方初痕多了几分好感。

“看你这张嘴还真会说话。好了,赶了大半天的路你想必也累了,赶紧梳洗一番,而后先吃些点心填填肚子,现在离晚饭时间还早,累了可以先躺会儿,我这先出去了。”

“好,夫人慢走。”方初痕将王氏送出去后轻呼口气,没多时,外面瓢泼大雨就下了起来,拍在地上的声音越来越响,听声音像是下起了冰雹。

“好险啊,好在我们来了这里,否则非得成了落汤鸡不可。”念央咋舌,给方初痕倒了杯茶后又忍不住得意,“果然舅老爷有本事,面子大到来请知府帮忙,没想到奴婢还有幸得见知府夫人了呢,回去后说给那些丫头们听非嫉妒死她们不可。”

方初痕闻言嘴角翘起,心下涌起的都是骄傲。舅舅有多大本事这些天来她最明白不过,经常在外面闯荡的人就是不一样,懂的道理多,最难得的是他不花心不滥情,他只有一位夫人,没有妾及通房。

她经常为此羡慕未曾见过的舅母,能嫁给如此优秀如此专一的男人是多么幸福的事,若是自己以后也有幸能嫁给如此好的男人那该多好,可惜这个社会专一的男人太少太少了,她还真对未来的婚姻生活没抱什么希望。

吃了些点心喝了些茶后感觉舒服了很多,外面的雨下了大概有半个时辰就停了,不一会儿太阳又高高挂起,雷阵雨嘛来得快去得也快。

申时,有丫环来通报说晚上老爷要为郑老爷接风洗尘,让方初痕到时也过去一起用餐。

“夫人还说小姐若是觉得闷了可以去假山那边走走,那里有池塘,里面的金鱼也很漂亮。”丫环说完后就离开了。

“我们去假山那看看吧。”方初痕还真是觉得闷了,于是便带着两名丫环走出了房间。

周府面积挺大,摆设得挺漂亮,现在正处初秋,花开得多,周府花不少,各式各样的,自然犹以菊花多些。

问了一些人后方初痕终于找到了那座假山,假山大约有她的两倍高,占地面积大约有三十平米左右,外围则是池塘了,池里的水很清澈大约有一米深左右,里面有好几种金鱼在里面游来游去,有红色的黄色的,有大的也有小的,站在这里看着金鱼游泳也是种视觉上的享受。

就在方初痕看得入迷时,突然听到一个极为干哑略显稚嫩的声音:“姑娘真漂亮,小的好生仰慕哇。”

方初痕惊得举目四望并未发现有可疑男子,暗自觉得自己是出现幻觉了,知府家里怎可能会出现登徒子来调戏客人?还未等她去问同样惊住的两个丫环,那声音又开始说话了。

“姑娘自哪里来,可曾许配了人家?”

“喝!”方初痕吓到了,又开始四下看发现还是没有人,她忍不住问呆住的两个丫环,“这声音哪传来的?”

“不知道,小姐,不会是有、有鬼吧?”飘雪惊魂未定地说道。

“太阳还没下山哪里来的鬼?”念央掐了飘雪一下。

“谁在和我们开玩笑?”方初痕四下看了一周发现没人便更为奇怪了,因为这声音听起来就是自附近十米内传来的,可是以她为中心的十米内半个人影都没有。

“我在这儿呢。”这时啪啦啪啦地飞过来一只全身碧绿色的鹦鹉,它在假山上落下正处在方初痕正前方。

“刚刚是你、你在说话?”方初痕不可思议地指着这只浑身油亮的漂亮鹦鹉。

“正是在下!在下名叫晨晨,姑娘可曾许配了人家?”鹦鹉的声音虽然干哑,语调也怪异,但还算是说得比较通畅流利。

“呵呵。”方初痕笑了起来,她惊奇地望着鹦鹉问两个丫环,“你们可曾听说过有鹦鹉会说这么多话的?”

“未听说过!啊,这鹦鹉八成是被鬼附身了!”飘雪吓得尖叫起来。

“你小点儿声。”方初痕瞪了大惊小怪的飘雪一眼。

“不要污辱哥,不要污辱哥。”鹦鹉怒了,扑腾着翅膀抗议。

方初痕觉得大为新鲜,会说这么多话而且还听懂人话的鹦鹉简直是太不可思议了,这得需要多通人性的鹦鹉经过多牛气的人才教得出来呀。

“本姑娘尚未许配人家,但是本姑娘事先声明不会嫁给一只鹦鹉。”方初痕望着鹦鹉严肃地说道。

“嫁给我,我会给你捉虫子吃。”

“本姑娘见到虫子就恶心,谈何吃得下。”

“虫子很好吃……”

“晨晨,又在调戏人了。”一声低沉充满磁性的男声自方初痕身后传来,那声音里充满着无奈与宠溺。

鹦鹉听闻后挥着翅膀哧溜一下便向那男人飞去,然后落在男人的肩膀上高昂着头邀功道:“这个姑娘未曾许配给人。”

方初痕转过身看向突然出现的男人,正好对上男人望过来的黑眸,心下为之一动。

这个男人看起来二十四五的年纪,穿着一身月白色长袍,额头圆润饱满,眉毛修长浓黑,鼻尖傲拔骄挺,长相极为俊逸,此时他因为鹦鹉的话表情有些尴尬。

“姑娘莫怪,程某正是听到有人尖叫才赶来此处查看,若有唐突之处还望姑娘海涵。”程岚双手抱拳对方初痕行了一礼,举手投足间显得极为潇洒有礼。

“公子有礼,方才是我的丫环因为被吓到而惊呼出声,惊到公子小女子也深觉过意不去,让公子见笑了。”方初痕意思意思地拂了下后暗怪古代人说话太酸,礼数太多。

“方才姑娘等人是否是被晨晨所吓?”程岚手指着肩膀上的鹦鹉道,“晨晨通人性会说很多话,最大的乐趣便是喜欢调戏未出阁的姑娘。不妨告诉姑娘一件事,晨晨是只母鹦鹉。”

“噗。”方初痕看着那只正抖着身上羽毛的鹦鹉笑了,没想到会说那么多调戏话的“登徒子”居然是只母的。

晨晨被揭了短自是不高兴了,扬着头高喊:“郎才女貌、天生一对!郎才女貌、天生一对!”

霎时,池塘边的两名男女脸都为之一红,然后开始尴尬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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