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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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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过去了。四年了。林夕足足忍受了四年。

已经五岁的林夕很明显比原文中的哈利要好上很多,最起码看上去健康多了。也许是因为原著的关系,林夕是身体依然要显的比同龄人瘦小。有着一张苍白的面孔。乌黑的头发像他的前世那样留了起来,飘逸却整齐地披散在肩后。

事实上整个人与其说是像哈利•波特,倒不如说是林夕童年时代的缩小版。只有那双眼睛,是的,翠绿色的眼睛,那个遗传自听说是波特他老妈的绿眼睛让他知道自己现在的身份。

同时还有件小事一直困惑着他。那就是他额头上居然没有那道大名鼎鼎的闪电疤痕。那道见鬼的代表哈利光辉的伤疤没有了,光洁的额头上没有一点显示出那里曾经受到过的伤害。如果不是其他的一切都在表明这里就是巫师的世界,他林大少还真以为自己穿错了地方。

至于狸猫换太子这种零概率的事,他还真没想过。如果说邓不利多老眼昏花,那伏地魔都会跳土风舞了。

达力从很小开始就已经不敢找他的麻烦了。这可是血淋淋的教训,一旦离开了父亲和母亲的视线范围,他就觉得林夕这张亲善力极佳的脸是恶魔般的存在。

当然,林夕在很早以前就发现他自己拥有魔力的事实。毕竟这个身体还是哈利的。

会蛇语,也就是蛇佬腔,这是最可以让林大少感觉到刺激和新奇的能力了。他对着花园里的草蛇说话时,会发出嘶哑难懂的嘶嘶声,这让他极快的拥有了属于自己的乐趣。

这些蛇都是非常友好的,它们总是喜欢待在林夕的身边,告诉他一些他想或是它们能够得知的消息。

虽然在有一次不小心被达力看到,达力吓得够呛,不过正常点的人在看见一大群各色各样五花八门的蛇朝你游过来,都会被吓到的吧。

由于年纪小的关系,他总是无法控制自己的魔力,这在情绪激动时更为强烈。这在佩妮坚持要他将那一头不伦不类的长发剪短后,林夕用整个屋子里所有玻璃器皿的爆裂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林大少觉得自己正在一步一步地走上哈利的老路。

他不太想去霍格沃茨上学,如果说要去的话,也该是像德姆斯特郎或者是布斯巴顿这种注重黑魔法教学的学校,而非是以仁义德爱为主题,只有毫无用处的黑魔法防御术的无聊地方。

可是这个想法要得到实现,恐怕很难。

所以林夕决定自学魔法。

要感谢自己举世无双的天才脑袋,使他看过的书都会牢牢记在脑子里。书中所写出的咒语林夕记得很清楚。可惜那些咒语大都是一些杀伤力很大的魔法,先不说他现在这么小学不学的会,仅仅是没有魔杖这一条,就让林大少的魔法之路寸步难行。

也许该去伦敦破釜酒吧的对角巷一趟?先别说要如何过去,就是进去了,他也一个金加隆也没有。

终归究底,他得想办法弄到钱。

这在上一世是个只要动动手指就能来的事放到现在就令林大少头痛万分。以自己小孩的身体,就算自己知道赚钱的路子也没有任何办法可以实行的。

办法似乎只有一个了,那就是——偷!

当然,偷德思礼家的东西那是木有可能的。主要是林大少觉得拿贱民的东西会污自己的手。

事实上,除了蛇以外,猫头鹰,蝙蝠,老鼠和黑猫这些属于巫师界的生物都对林夕有着超乎想象的亲密感。

虽然不能像蛇佬腔般听懂它们的语言,但是指挥它们却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仅仅几个晚上,他心爱的小宠物们就带着丰硕的战果回来了。顺便提一下,林大少很自然地要了德思礼家那间空着的卧室,要他林大少爷去睡橱柜!?MLGD,不想活了是不是!

现钞、存折、信用卡、珠宝首饰,林夕说到的东西能够叼来的他的小宠物已经全部做到了,甚至路易十三,那只他最宠爱的黑灰色夜枭,不知从哪里搞出来一台笔记本电脑。这正是我们的林少最需要的!

现钞好说,但是存折和信用卡就麻烦了,他根本无法从里面提取哪怕一英镑。林夕没有身份证,所以他急需一个可以让他捏造身份的工具。

现在好了,上辈子的技术还在,很快林夕就在网络中伪造好了自己的身份证明,并且一一将那些信用卡的密码改掉,小心地将上面的金额暗中挪到自己刚建好的空白帐户上。

很快地,林大少属于自己的第一个帐户上的数字就跳到了五位数。

叫老鼠们将那些已经没用卡都毁尸灭迹,正想关了电脑的林夕,鬼使神差,看见世界瑞士银行的主页,他就不受控制地打出了一连串的密码。

这个是当初林夕按红色按钮之后自己名下财产聚集的帐户,本来只是有些怀念而已,但是真正令人错愕的是,这个帐户,竟然打开了!?

没有错,林夕那翠绿色的瞳孔微微紧缩,的确是自己昔日名下的总资产数。这是怎么回事?难道这个世界和他的前一个世界,其实是相连接的?

也就是说,这是同一个世界!?

当然,会这么想林大少脑子就真的抽了。也许是本该属于自己的东西陪自己一起转世了吧。林夕也只能样来解释了。

有了钱,一切就好办多了。更何况一并拥有的,还有属于世界前50强财团将近一半的财产。

年仅五岁的林夕,用他那张空白的帐户上来路不明的钱,在网上买到了一栋他中意的别墅。

伦敦格里莫广场13号。

这是一个值得纪念的地名,因为他的邻居,伦敦格里莫广场12号,就是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家的祖宅,也是未来凤凰社的基地。

最重要的是,这里是伦敦街的中心,距离破釜酒吧非常的近。

他打算去看看他的新家,然后再开始他的魔法之旅。

林大少以前曾经多次去过伦敦,虽然只是前世。尽管知道路,但他过去的方法显然不适合现在用。女贞路距离伦敦市区实在是远了点。

他坐上了通往伦敦市的地铁。

德思礼一家在很早以前就已经无法管制他了,林大少发怒时的威力令他们尤有心悸。林夕总是在外四处游荡,他讨厌那个冰冷狭小的贱民家庭,有时甚至会整日整日不回去。

所以对于他的动向,德思礼家向来是不管不问的。只要麻烦不招惹到自己的头上,他们乐得没有林夕在自己眼皮子底下闲晃。

至于今天不知道是什么日子,三个人全都出去了。不过显然是一个特别的日子。伦敦的大街上熙熙攘攘地挤满了人。他们都穿着节日的盛装。

拜托,拜托了。林大少费力地从人群中穿梭而过。来到这条店铺林立的街道。

格莫里广场,是的,就是这里。

林夕抬头打量着周围的房屋,他此时站在13号外面,手里拿着的是刚刚邮寄来到别墅钥匙和地契。

左边是11号,右边是13号,不错,凭他林大少的眼神,愣是没有找出属于12号房子的一点蛛丝马迹。或许,有什么魔法结界之类的吧。林夕也只能这样解释。

这是一栋历史悠久的古老建筑,有着任何一个贵族都会喜欢的中世纪歌特式建筑风格。广阔的大厅,旋转而上的楼梯,三层最上面有主卧室,甚至还有令林夕满意的华丽壁炉。

林夕打算等自己年纪再大一点便彻底地搬来这里。他倒是不担心邓不利多所下的守护魔咒会被破除。

伏地魔想要找他的麻烦,起码还要再等10年,更别提其他的食死徒了,一个个自身难保的家伙们,要找黑魔王就要费掉他们所有的精力,更别提还想找到这个不知道被下了多少层保护咒语的哈利•波特。

房子里面东西一应俱全,只待主人的进驻了。林夕之前在米兰定的顶极的手工制精品唐装也空运到了这里。这是与上辈子相同类型的款式,林夕已经穿了很多年了,很不习惯去改变什么。

更何况,此时身上穿的只是达力那肥大的旧衣服,德思礼家没有可能为他去买。

换上一身月白色的唐装长袍,丝绸的面料边上有一排排镏金的盘扣,一尾金鲤绣在腰间,显的雍容而贵气,虽然还是个孩子,但是如此出众的气质却令人不容置疑。

在主卧室那巨大的落地镜前满意地照了照,林夕走出了格莫里广场,现在是时候去巫师的世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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