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淼:啊,累死我了,总算是把梦瑶的攻略达到了21%,这攻略的难度简直就是地狱版。
选择系统:宿主请接收奖励【初级空手道,100点选择值】,鉴于宿主已完成梦瑶好感度的1/5多,奖励开启面板、体质加5
【宿主:灵淼】
【选择值:100点】
【速度:77(加4)、力量:79(加6)、体质:73(加5)、护甲:0】(正常人平均80,护甲除外。)
【技能:初级空手道】
灵淼:选择系统你就没有感觉少点儿啥吗?
选择系统:少什么啊?(不会是发现我把新手礼包吞了吧?)
灵淼:新手礼包啊,你不会是想独吞吧?
选择系统:怎么可能呢宿主,我就是忘了而已,我现在就发。
新手礼包已发放:恭喜宿主获得升级技能一次(最高只能上到高级)、获得20万现金已存入银行卡。
灵淼:没了,这就没了。
选择系统:没错,宿主就是这些,对了,宿主主系统忘记告诉你这是一个混合的世界
灵淼:这么说主角不只有叶龙这一个人呗
选择系统:没错宿主,不过宿主不用担心在前期他们是不会出现的。
灵淼:虽然他们不会出现,他还有叶龙呢,算了,先睡觉吧。
次日早晨
灵淼:今天要去见梦瑶,我和他去逛街,不能穿的太随便,要不然梦瑶就把我当做跟班一样的朋友了,但也不能在风头上盖过她,而最好的办法是和她差不多,最好是稍微差她一点儿。
选择系统:叮,发现宿主情敌在前方20m。
灵淼(什么情况?我出个门儿都能碰到情敌,该说是我运气太好,还是情敌太多)
选择系统:宿主那个人是云兮,她和男主是一起在孤儿院长大的,也是青梅竹马的关系,也是本文的女主5号
,我记得在原文中她为经济问题才来商场做服务员的,宿主,我们要去刷好感度吗?
灵淼:原来是这样,难怪会碰面,算了,还是别过去了,一个梦瑶已经够我折腾了。
云兮:(哎,那不是北华的校花吗,和我之前在网上看到的照片一模一样,原来叶龙哥哥喜欢这样的类型,果然她不论是学习还是样貌都比我强,而我又有什么资格去妄想不配得到的呢?)
顾客(老太太):营业员,营业员,在吗?
云兮:你好,有什么可以帮到您的吗?
顾客(老太太):我前几天是在你这儿买的手表,我要退货,是在这里办理手续吗?
云兮:是的,请您出示您的发票。
顾客(老太太):发票!退货,退货,退的是货,还需要发票?
云兮:抱歉,这是商场的规定
顾客(老太太):发票早就被我弄丢了,你赶紧给我退货。
云兮:这...非常保险,没有发票的话退不了货。
顾客(老太太):什么发票不发票的,我看你们就是不想退,还说的这么冠冕堂皇。
(这顾客的嗓门儿特别大,吸引了附近不少人在那儿围观。)
选择系统:宿主云兮那面儿好像遇到麻烦了。现在发布任务选项:1【解决云兮遇到的麻烦】奖励初级透视眼,和150的选择值2【把这个机会让给叶龙】奖励少攻略一个女主。
灵淼:哦,这还用想吗?当然接任务一,对了,是什么麻烦?
选择系统:就是一个蛮不讲理的老太婆,没有发票确要退货,而现在那老太婆吧展示架推翻了。
灵淼:真是天下之大,无奇不有。
选择系统:宿主云兮的性格敏感,她恐怕说不过那个老太婆,咱们要不要帮她一把。
灵淼:帮,怎么能不帮那,英雄救美,简直不要太美好。
而在商场的另一边
梁超:大哥,前面有人在闹事的样子,咱们去看看吧
叶龙:滚,关我什么事,不去
梁超:可是我记的你妹妹云兮在哪里上班呢,而且她所在的柜台就在那个方向。(艹,拽什么拽,要不是打不过你,我还在这和你好好说话,早晚吧你妹妹拿下,TM的。)
叶龙:那行,请那看看。
大家望着店儿纷纷议论,而云兮在老太婆的骂声中接连退后。
老太婆:说好的七天无理由退货,你们凭什么不给我退?你们无非就是看我是个老太婆,以为我好欺负是吧?
云兮:不...不是的
老太婆:你这小姑娘人看着挺老实,心却这么坏,把你们经理叫过来,我要跟他说。
云兮:不...不是的,你误会了,我、我
s老太婆:要么你现在立刻给我道歉,把东西给我退了,要不你就把经理给我叫出来。
当灵淼走来,看到这一幕
灵淼(靠,这死老太婆,居然对这么漂亮的小姑娘下得去手)
选择系统:(等等,男主好像在往这儿走)
灵淼:(咦,还真是叶龙,他怎么来这儿了?)
选择系统:(宿主,我好像记起来了,小说里有这一段云兮在商城中被不讲理的顾客欺负,叶龙挺身而出为她解为,那个标题就叫英雄救美。)
灵淼:(我去,这男主还真是阴魂不散啊,可恶,不能让男主抢了这次的英雄救美。)
随后灵淼大步的走了过去
灵淼:还叫领导出来。你老人家的本事得多大啊?
死老太婆和云兮都是一愣
云兮:(是、是她,她应该不认识我才对,怎么会帮我)
死老太婆:你又是谁,少在这里多管闲事。
灵淼:你先不说了我,你想要退货却没有发票,谁能证明你是在这儿买的呢?但凡是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无凭无据,无法退货。
死老太婆:我们发票不就是一张破纸吗?我早就扔了,但是这手表我就是在这里买的,你们必须给我退货。
灵淼:等一下,1、《治安管理处罚法》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2、《刑法》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灵淼:老人家你现在行为已经有了公共秩序了。
死老太婆:什么法律不法律的?今天不给我退货,我就不走了。
灵淼(见过不要脸的,我见多了,但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
云兮:请你不要这样
灵淼:呵,说什么说,和这种人说话简直浪费时间,要说的话就去警察局说去吧,喂,你好,这有在闹事儿,就在某某某商场,还占用公共空间,辱骂他人。能不能麻烦你们来一趟?好的好的,谢谢。
灵淼一脸淡定的挂断电话,那个死老太婆终于坐不住了。
死老太婆:你们两个小姑娘欺负我一个老太婆,简直不知羞耻。
一边说着一边赶快跑出去
梁超:叶龙哥你要不要上去打声招呼?(要不是因为不熟我才不让你去呢。)
叶龙:不了,昨天闹了乌龙,她现在估计正烦着我呢,等晚上给他发个道歉,再说吧
选择系统:宿主他们走了
灵淼(太好了,这个捣乱的家伙终于走了,我可以好好的攻略云兮了。)
选择系统:对了宿主,有一件事要提醒你一下云兮现在对你的好感度是6%。
灵淼:(不应该呀,云兮是在孤儿院长大的,她应该很缺爱呀,我给她的关心与善良没有道理无动于衷啊。)(云兮缺爱是真的,在文中也有一段描述,那么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可能是我给她的爱方式不一样。)
灵淼:(对了,我想起来了,在原文中叶龙对云兮很霸道,而云兮还很吃他那一套。)
云兮:谢谢您,要不是因为您,我真不知道今天怎么办。
灵淼:哦,你感谢别人,只会嘴上说说。
选择系统:我去宿主,你这画风秒变啊,前一秒还是知心大姐姐
云兮也被这一句话给愣住了
灵淼:这样吧,你请我吃顿饭,感谢我,我们交个朋友,如何。
选择系统:(宿主云兮的好感度都达8%了。)
云兮:(交朋友吗?她是那么的优秀,无论是相貌还是学历,而我只是商场里一个打工的,她真的会看上我这样的朋友吗?)
灵淼:你居然不说话,那我就当你默许了,时间就定在后天晚上6:30到飞鸿好了。
云兮:飞...飞鸿
灵淼:嗯
云兮:对...对不起,我可能付不起那高额的费用,我们能不能换个地方?你别误会,我不是不想请客,而是我几个月的工资,也付不起。
灵淼:我有让你负担消费了吗?
云兮:可你不是说...?
灵淼:我只是要你请客,又没让你付款。你请客我买单。
选择系统:我靠,云兮但好感度在飞速上升。14% 、16% 、18% 、23% 、25%
灵淼:(果然如此,看来是我赌对了,加油,再加把劲。)你要准时哦,我可不喜欢不守时的女孩子。
云兮:好...好的
灵淼:那么我们加一下微信好友,我加你,加好了,再见。
选择系统:恭喜宿主好感度到达30%,宿主可真是神人呐!
灵淼:今天又是心累的一天,系统把奖励提取一下。
选择系统:收到,以为您安装初级透视眼,和180选择值,因宿主让云兮对你的好感动到达30%,速度加7力量加4体质加3
灵淼:系统打开面板
选择系统:好【宿主:灵淼】
【选择值:280】
【速度88、力量89、体质81、护甲0】(正常人平均80,护甲除外)
【技能:初级跆拳道、初级透视眼】
【系统空间:物品升级技能一次(最高高级)】
灵淼:好了,就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