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沉如水,漆黑的天空仿佛是一个巨大的铁锅笼罩着H市,没有月亮也没有星星,若不是地上的白雪依旧散发着莹莹的白光,那这里便是鬼气森森的地狱。
巢湖路,是市中心的一条小路,沿着贯穿H市的南淝河一路高歌猛进,白天这里是人们散步游玩的公园,夜晚就是寂静苍凉的绝路,路的西边种着一排排法国梧桐树,每一课都有十数年了,梧桐树本就是落叶乔木,在这个季节,没有了叶子的它平添了一丝凄凉。
再往西是一排门脸并不是很大的商铺,有卖酒的,有买文具的,有买早餐各种小吃的,在这个漆黑的夜晚最引人注目的应该就是中间那唯一一个挂着霓虹灯的小店,丁老四狗肉馆,这是一家老店,老店自然有老店的规矩,一年只开三个月,十一月十二月一月,其他时间都是关着门的,店里的狗肉也是最新鲜的,同样也是无毒的,据说老板丁老四自家开的就是狗场。
冬天,寒冷的冬天若是围着一张桌子吃着热气腾腾的狗肉,加上一碟花生米半壶好酒自是美事一桩,丁老四有着自家赞不绝口的美酒,五十二度的鹿血酒,自然是鹿血那肯定也不会便宜,一斤在三百左右,但即使是这么贵喝他的人却并不少,这是只有中年男人才能理解的苦楚与快乐,鹿血酒,听老板说当年乃是宫廷大内皇帝老儿喝的酒。
寒风中,一张四方的小桌立着,桌上放着一个正在燃烧的炭炉,火红的炭火如火蛇一般肆意的狂舞着,这是因为外面的风太大,加上炭炉上并没有砂锅盖着。砂锅,会吃的人都知道,烧肉要用砂锅,因为砂锅可以最大限度的发掘出肉的鲜味,狗肉自然也是避免不了的,除了鲜味砂锅还能掩盖狗肉自带的土腥味,狗本是属土的,砂锅亦是属土,火能生土,土多火晦,强火得土,方止其焰,相生却并不想克,但是少了谁都成不了。
墨白坐在桌旁看着炭炉中火蛇,身前摆着一个红铜酒壶和两个酒杯,青瓷的酒杯,壶嘴正在冒着热气,里面装的并不是鹿血酒,这是墨白自己带过来的,红铜壶和青瓷杯也是他带来的,丁老四狗肉馆是他这个季节经常来的地方,点半份狗肉锅,喝一壶好酒,很是惬意,最主要在这寒冷冬季,似乎也只有热腾腾的狗肉能平添几分温度。
“来喽,客观小心着!”熟悉的声音,店小二端着一个砂锅慢慢的走了过来,这是古代才有的腔调也是古时候才有的装束,砂锅不大却也不小,两人吃不完,滚烫的砂锅放在炭炉上,小二拿起锅盖说到:“客官慢用,好吃好喝着啊!”话还没说完人已经走进了店里,但是声音依旧在这条不宽且长的路上回荡着。
按说这样的季节,坐在满是热气的店里更加的温暖更加的有气氛,可是墨白不喜欢,他喜欢一个人静静的喝酒静静地品尝狗肉的鲜美,给自己到了一杯酒,棕色的佳酿带着热气进入杯中又带着热气进入墨白口中,深吸一口气,一股浓烈的药香直冲脑门让人瞬间觉得清醒,这是墨白自己泡的,用陈年的花雕加上一些中药泡制的,分量不多,一般人也喝不到。
长筷入锅夹起一块带着浓稠汤汁的狗肉,筷子是竹筷,比起一般的筷子要长一倍,狗肉在从砂锅出来再到嘴中这一过程,温度已经降下很多,依旧有点烫,但就是这份烫才是吃火锅的真谛。狗肉,比起猪肉来说没有那么肥腻,比起牛肉更加柔软,不同的地方不同的吃法,潮州人喜欢卤狗肉,饶平的白切狗肉,阳江人煲炖狗肉喜欢加药材,湛江两广一带喜欢白斩狗,味道最是独特应该属贵州的酸汤狗肉,而在H市这块,则以狗肉火锅最受欢迎,头一天先将狗肉煮熟,第二天客人吃的时候看点的红汤或者白汤来依法炮制,这是最普遍的烹调方法,羊的嫩,兔的香,鸡的鲜集于一身,不过据墨白所知,丁老四狗肉馆中的狗肉都是新鲜烹煮,以青红椒、麻椒、八角、桂皮加上红糖烹制熬煮成红色,最后倒入砂锅之中慢火炖煮,所谓狗肉滚一滚,神仙也跳墙,当锅盖揭开的那一刻,整条巢湖路上都是那奇妙无比的香味。
一口狗肉一口花生米,再加上一口花雕,七八种味道集聚在舌尖炸裂,墨白不禁长叹一口气,“还不出来,再不出来酒可就喝完了!”
他话说完,一个身影就出现在了他对面,无声无息,好似本就站在那里一般,那人须发皆白穿着灰色的道袍,仙风道骨,正是陪着齐自然看房的武当山紫霄宫张顺之张道长。
“你小子,也不等等我?”张顺之面带怒意的说到,他虽看起来像个七十多岁的老头,奈何身材魁梧的像个壮年男子。
墨白喝了一口酒,撇撇嘴说到:“您老人家也老大不小的了,这么上蹿下跳的也不怕闪了腰,放心,今晚酒管够肉管饱!”
张顺之咧嘴一下,弯腰直接用手在锅中拿起一块狗肉扔进嘴里,那样子要多猥琐就有多猥琐,吃了狗肉随即一条腿搭在桌子上侧身坐着,哪里有一点仙风道骨的老神仙模样,“你这小日子当真是快活,我在武当山想吃啥没啥,嘴里都快淡出个鸟来了!”
“来,喝一口!”墨白给他到了一杯酒递了过去,这是张顺之最爱喝的酒了,“这次怕是捞了不少吧?”
“呸!你还不知道吗?捞多少不都是和师父他老人家说好的,我最多赚个路费罢了,哪有你小子逍遥自在!”张顺之边说边吃着热乎乎的狗肉,自顾自的倒着酒喝。
墨白似乎是心疼张顺之,不住地给他碗里夹着狗肉,“师父他老人家现在可还好?都一百四十多岁,让他少折腾!”
张顺之放下手中筷子看着墨白,但是嘴里塞满了狗肉想说却说不出来,缓了一会才呵斥道:“你还好意思说,丢下一大堆烂摊子自己跑了,这会心疼了,师兄我九十多岁的老人家,为你东奔西跑的你咋不心疼,讲真的,你不在他老人家比以前轻松多了,不过经常有意无意的会问到你!”
墨白苦涩的笑了笑,一时不知该说什么,端起酒杯一饮而尽,长呼一口气道:“在等一年,我会回去看看他老人家,对了,金子和大花可还好?”
张顺之捋了捋白色的沾满油汁的胡须道:“以前你在经常带着它两上山打猎,有吃有喝,你一走,两只狗好似没了主人一般,也没有吃的,天天陪着我们粗茶淡饭的,瘦了不少!”
“哦!”墨白声音有了一丝沙哑,“瘦点好,瘦点健康,以前就是吃的太好胖的都没狗样了!”
“嗯,你放心,有师兄在饿不死它们,倒是那姑娘,每年都会来紫霄宫拜见师父他老人家,说是拜见师父实则还是为了你,你说你咋就这么狠心丢下她一个苦命人……”
他话还没说完就听墨白喊道:“师兄,喝!”墨白接连一口气喝了三杯,似乎是为了压下心中不断翻涌的悲伤和痛苦,“离开她还不是为了她好,若是我不走,她怕是活不到现在!”
“唉!”
“唉!”
酒杯碰撞,一切都在酒里,一切都在不言中,有些事埋在心里才是最好的,说出来就没有了本该有的味道,也没有了意义,人总是会这样,对于很多事都会模棱两可举步维艰,无法做出选择,生怕一步踏错悔恨一生,可是人的一生又是那么短暂,还记得周润发曾经说过:你有很多事放不下,做人要潇洒一点,爱一个人未必要跟她一辈子,我喜欢一朵花未必一定要摘它下来,我喜欢风,难道要风停下来让我闻一闻?我喜欢云,难道让云飘下来罩着我,有时候太照顾别人的感受会失去自我的,轻轻的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