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观翊呆坐在书桌前,盯着面前手机上醒目的分数排名。心中一阵苦涩。翻着那陈旧的笔记本,正欲写今天的心事。
钢笔横躺在桌面上,笔帽晾在一边许久。他不知道是第几次拿起笔,终于决定先把日期写上——然而画了几笔都是涩涩的,写不出字来,只在白纸上留下带着干涸墨迹、让人难堪的凹印。
笔太久没用了,显得写出来有点不清。
刚刚爸爸接了个电话就匆匆冲出门去,吃过的方便面纸桶就放在桌子上,味道弥漫在家里久久不散。任观翊呆呆地在纸上画着道道,泡面的味道愈加刺鼻。
两个人的房间,打扫房间的永远是任观翊。对于这一点,他倒从来没抱怨过。勤劳只是因为对脏乱的忍受能力低于他人,他忍不过他的父亲,只能干活儿。
能忍也是一件好事。
他抬头看表,已经不知不觉过了半小时了,他还在胡思乱想。
眼前的白纸,白得越发刺眼。
他忽地一下站起来,椅子腿儿在地板上划出尖厉的悲鸣声。
任观翊端起父亲剩下的面碗,小心翼翼地防止面汤溅出来,慢慢走到厕所倒掉。回房间打开门窗通风,然后把父亲烦闷时扔了一地的烟头扫干净,洗手,深吸一口气,重新拧亮台灯。
仿佛进行了某种宗教仪式的开场。
他终于还是抓起了钢笔,在演算纸上狠狠地画了几道,直到画出了顺畅的笔迹。
9月15日,晴
我遇到她了。很远,第一眼是背影。第二眼是从天而降的叶子。
然后笔尖就那样停在了“子”字的最后一横上,反应过来时,那一横的末端已经洇开成了一个小蓝点。
两小时前,他正在学校的操场散步。
忽然起风,他下意识地停住,抬起头。
前方两三米处的岔路口拐过来一个人,正好走在他前方。
即使换了一件米白色的外套,仍然是他这辈子都不会认错的背影,那高马尾上绑着星星样子的皮筋。
阳光透过树叶间的缝隙打在她的脸上,她转过来了。“喂,老同桌。咱俩又在一个学校,真巧啊”她俏皮的说道。我的胆怯让我并没有回应她。只是看着她笑了笑。“下次再见啦!。她向我招手便转身走了。”
这是我和她在清城一中的第一次相遇。
…
太久之前了,久到不知道怎么再提笔,久到不再能熟练轻松地用大篇幅的文字去描绘脑海中留下的漂亮的下颌线和那憋着笑的惊讶神情,久到想不起来那时一大片水蓝色笔迹铺展在本子上所带来的卑微的满足感。
太久了…
他转过头,将心中无限思绪压了下去。现在的我比以前优秀了不是吗?他想。
所以有些故事,是不是应该迎来转折点了?
毕竟,已经不再是那个因为她而难过的小男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