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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章联络下江兵(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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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叔兄弟,真男人不能说不行。咱一个过来人,喝酒啊一定要尽兴,自己要高兴,也要让别人尽兴。”张卬脸不红、心不跳,端起酒樽走过来。

眼看刘秀喝得面红耳赤、天旋地转,这货此时劝酒显得很不地道,果然王常脸都变黑了。

自己这兄弟,啥都好,就是心眼小,容不下人。

越是优秀的人,他越是看不惯,而且百般针对。

总是想着算计这个,针对那个,看别人出丑。

说是包藏祸水也不为过。

“我真喝不了。”刘秀就要推辞。

哪知张卬当时就变脸:“不喝就是看不起兄弟,老子虽出身草莽,但平生最讲义气,我叫你一声兄弟,你也得把我当兄弟,要不然没得玩,唉没得玩”

这耍起无赖了。

“你是不是看不起我兄弟”成丹突然站起来,满脸怒容道。

“喝不喝,看你自己,不喝就是看不起我。”张卬把酒樽往案桌上重重一放,一只手已摸向腰边长剑。

“休得胡闹”王常赶紧把人拉了过来。

刘秀也看出了张卬、成丹不怀好意,心里捉摸着也没招惹这两人吧,怎么还蹬鼻子上脸呢

“我喝”刘秀直接扔掉了自己的酒盏,端起张卬的酒樽,把头一仰,涓滴不剩。

张卬愣住了,这特么是什么骚操作

自己的酒不喝,喝我的我的口水这么值钱了,还是我喝的酒变香了

王常立在当场,瞬间就要石化,像是想明白了什么,不由得对刘秀高看一眼。

面对别人的挑衅不能无动无衷,找到机会得不留痕迹地反击。

刘秀做了教科书般的示范。

面对他人不怀好意,要以牙还牙。

“可以啊,我就说能喝嘛。兄弟,我成丹也敬你,我的面子你不会不给吧”成丹眯着小眼睛,也向刘秀缓缓走来。

不想刘縯笑哈哈挡住他说:“成丹兄弟,想喝酒找我,我先干为敬。”说着仰头就喝了。

“你算个啥东西,有你插话的份吗”成丹一把推开刘縯,径直走到刘秀跟前。

“我听说古人喝酒喝的尽兴时,都要吟诗写字,不知兄弟我有没有这个福气”

“说得对,不搞点娱乐,喝酒也无味。”这成丹、张卬一唱一和,明显冲着刘秀来的。

说实在的,这两货大字不认识几个,哪懂什么诗词歌赋

“既然两位哥哥如此抬爱,我不装了,我摊牌了,我是诗人,也是一名书法家。”刘秀也不客气,人家欺负到头上,可不能认怂。

他强任他强,清风拂山岗,我自岿然不动,人渣能耐我何

“文叔你喝多了。”李通赶紧来劝。

这要是作不出诗赋,岂不丢脸

“舍弟他喝多了,纯属胡言乱语。”刘縯也帮忙圆场。

开什么玩笑他这个弟弟种一手好庄稼是真,到长安读过两年太学也不假,但肚子里有多少存货,他能不知

“伯升你这么说就不对了,文叔生得一表人才,没有八斗才华,也有七斗。谦虚是好的,过谦就是骄傲。”张卬对刚才的事慢慢回过味来,脸色很不好看。

“笔墨纸砚伺候,老子我七步成诗。”刘秀开始撒酒疯了。

“把文房四宝拿上来了。”不等王常开口,成丹已经下令。

仆人拿来笔墨纸砚,刘秀撸起衣袖,单手抓着笔,笔尖含在嘴里吮吸了一会儿。

便在丝帛上开始书写,边写边高声朗诵:“对酒当歌,人生几何譬如朝露,去日苦多。慨当以慷,忧思难忘。何以解忧唯有杜康。”

仅仅开篇这几句已经把众人深深吸引。出自曹老板的短歌行。

在场之人,除了刘秀,就属李通见识卓绝。其他人,刘縯、王常是武夫,只通晓大意,而成丹、张卬完全是不学无术之流,根本不懂风雅之事。

李通师承家学,又世代经商,见识广博不说,文化底蕴更是深厚。

“这是什么字”李通万分惊诧。

从未见过这种字体,平平整整,端庄优雅。这是什么字体

要知道自秦代李斯推行小纂,程邈首创隶书以来,小纂一直是秦汉时期官方文字,隶书多不常见,而今出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文字,李通是真的震惊了。

饶是半文盲的王常、刘縯,十足文盲的成丹、张卬彻底傻眼了。

可就觉得这新的字体好看,规整。

“这是楷书,我发明的一种新字体。”刘秀开始装逼了。

楷书是东汉王次仲首创,在钟繇、蔡邕手里发扬光大。

没想到这种后世文字,居然出现在西汉末年,提前了一百多年。????

“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山不厌高,海不厌深。周公吐哺,天下归心。”刘秀继续书写道。

“好,好诗”李通拍手称快

“此诗有歌辞的意味。”

“说的啥意思”成丹、张卬一脸懵逼,完全不知道刘秀写的啥。

“没文化真可怕”李通很不客气奚落一番。

“你”气得脸都绿了。

俗话说得好,欠什么就怕什么,没学识的人就讨厌别人卖弄学问;缺德的人,最怕别人德行好;没钱的人,最看不惯别人有钱。

“大才啊”王常服气了,刘縯兄弟大名他早有耳闻,先前也只看重刘縯,一个是他仗义疏财,武功高强;另一个是他英雄气概,敢作敢为。

至于刘秀,有一句广为流传的评语“类兄仲”或似妇人,就是说刘秀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只知道种地,像高祖刘邦的哥哥刘仲,又说他像女人一样。

如今,以一己才华,兼小长安一战之威,刘文叔之名,可以说天下尽知

谁人不知刘郎,谁人不识秀儿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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