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
郑鸿逵一声令下,全军很快动员起来,
当年为了扬威,从福建带出去的都是精锐,
剿匪时,又在军中吸纳了不少新鲜血液,连剿带练,
一个个让郑鸿逵喂成忠心耿耿的百战精兵,
不夸张地说,郑鸿逵这支郑家军,是郑氏最精锐、最能打的郑家军,
背后就是洪水涛涛的沙溪,可以说是背水一战,
看着雨中排列整齐、军纪严明的部下,
郑鸿逵内心隐隐有些骄傲,还有二分兴奋,
有了这支虎狼之师,郑氏的目标,绝不止一个小小的福建。
“报,敌人距营地三里地”
“报,敌人距营地二里地”
“报,敌人距营地一里地”
斥候一直在禀报来敌的位置,郑鸿逵一直按兵不动,
下雨天,路也不好走,
主动出击还不如以逸待劳,在这里等着对方前来送死。
郑鸿逵嘴边一直挂着一抹冷笑,
那个陆长乐,带着一群泥脚子用下流的手段赢了几仗,真以为自己是战神
胆子还真不小,想半夜袭击自己,行踪暴露也不逃跑,
肯自己拼,有这个实力吗
陆长乐深一脚浅一脚地带着保乡队前进,
“所有人听着,不要急,队列不能乱”
“没有命令,不得擅自出击。”
“多点些火笼,注意脚下”
作为保乡队的总教头,甘辉不停地发号施令。
陆晋远要镇守新组建的水师,抽不开身,
除了陆长乐,保乡队就以甘辉最大。
杨启军打着一个火笼走过来为陆长乐照路:“将军,小心看路。”
陆长乐点点头说:“有劳杨组长。”
“不敢,这是属下应该的”
雨一直在下,一会大一会小,淅淅沥沥的,硬是没停过,
陆长胜、陆长和、杨启义各带一个精锐小队拨除郑家军的明岗暗哨,
这样陆长乐一行才能尽可能的摸近,
普通的灯笼在下雨天用不了,保乡队用的是火笼,
打造一个铁制的小笼子,上面用铁皮做一个遮雨的罩子,
笼里是浸了松脂的木条,一烧就着,火又大又旺,
偶尔漂一些雨进火笼,也不影响燃烧。
“都怪我不好,要是把那处暗哨拿下,姓郑的就不会这般警觉了。”陆长和一脸自责的地说。文網
郑鸿逵一进廷平府,一举一动都在情报组的监视之内,
有望远镜,可以最大保障情报组的高效和安全,
明岗暗哨还有巡逻队的位置,情报组早就在地图上标明,
陆长和带人突袭一处暗哨时,暗哨有三个人,
其中有一个半夜出去拉屎,逃过一劫,以致走漏了风声,
雨夜突袭,看郑家军排得那么整齐,早早就列阵以待,
突袭成了正面对战,对方还是以逸待劳,陆长和忍不住再次自责。
陆长乐安慰道:“郑鸿逵一直在剿匪,警觉性不是其它人可比,能摸到四里地才暴露,很不错了,长和,战场上没有常胜将军,也没有必胜诀,随机应变就是。”
“将军,我愿打先锋,好将功赎罪。”陆长和请战。
事情已经发生,想办法弥补吧。
话音刚落,一旁的李定国突然走过来,主动请缨:“陆将军,郑鸿逵是杀害三眼王的元凶,三眼王待我如兄弟,我愿带一队人马打前锋,一来谢将军不杀之恩,二来趁这个机会为三眼王报仇。”
投靠三眼王时,三眼王对李定国不错,
还烧黄纸、斩鸡头,结成了异姓兄弟,
虽说是利用,李定国对三眼王还是感激,
打仗是自己的强项,在保乡队面前露一手,给众人留一个好印象,
以后也好拉拢人。
“将军,请把冲锋陷阵的事交给小的,让小的有机会戴罪立功,也好为死去的兄弟报仇。”捅破天周国平也站出来,主动请缨。
俘虏用来消耗敌人的箭矢和锐气,这是战场上不成文的规矩,
很多兄弟被关在大牢,家眷也在陆长乐手上,
周国平猜想肯定是自己带着那些手下做炮灰,
反正都要冲在最前面,还不如主动请战,让人高看几分,
战死后,家眷也好过一些。
“将军,让我上”
“将军,让我上,我要将功补过”
“还是我先上吧,我要戴罪立功”
看到三人抢着做前锋,陆长乐摆摆手说:“好了,都不用争,你们三个都不用打前锋,听命令就是。”
别人为了不当炮灰,一个个费尽心思找理由推脱,
没想到他们三个抢着了出战。
特别是李定国,陆长乐把他带在身边,就是让他见识一下保乡队的厉害,
他主动请战出乎陆长乐的意料。
“是,将军”一提到命令,三人连忙领命。
说话间,保乡队距离郑家军只有五百步的距离。
甘辉下令所有人暂停前进,对面的郑家军一直没动呢。
很快,黄仲辉手执郑字军旗的传令兵策马走上前,
大声喊道:“郑将军有问,来者何人”
甘辉在陆长乐的示意下,手持一面保字旗策马走上去,大声应道:“我们是平贼将军陆长乐麾下的保乡队,奉将军命,前来剿匪。”
“大胆,我家将军是郑总兵之亲弟,出福建剿匪有功,皇上亲封为镇威将军,还不快快下马束手就擒,若是态度诚恳,将军或许饶了你们的无心之过。”
郑家军又是赶路、又是剿匪,这些天累得不轻,
现在又是雨夜,要是能唬住对手,最好不过。
甘辉大声道:“原来是威名远扬的镇威将军,失敬,失敬。”
“知道错就好,让你的人放下武器,然后随我到将军面前请罪,将军大人有大量,会饶了尔等性命。”黄仲辉大喜,连忙劝道。
要是不动一兵一卒就拿下保乡队,将军怎么很高兴。
甘辉摇摇头说:“现在贼匪横行,我怎知镇威将军是真人,还是贼人假冒的”
“好办啊,我可以带你拜见将军,见了面,什么都清楚了。”
“不好,谁知你们有没有埋伏,要是埋伏了刀斧手,那我岂不是羊入虎口。”甘辉想也不想就拒绝。
黄仲辉有些不耐烦地问:“那你想怎么做”
“现在天黑,很难看清楚,这样吧,委屈你们一下,放下武器,让我们一一搜查,确认不是假冒,我们再向郑将军请罪。”
“找死,你这是消遣老子。”黄仲辉悖然大怒地吼道。
放下武器,让你们慢慢搜查
那还有命吗
郑镇川还有东路军怎么死的,黄仲辉也看过密报呢。
“是你先消遣老子”甘辉冷笑地说:“老子走了大半夜,就是来收拾你们的,不是为了跟你在这里吱吱歪歪浪费时间。”
大半夜冒雨跑到这里,就是拼命,
都这时候了,还异想天开想吓唬自己,
怎么有那么天真的人。
“你们想好了,真要开打,就凭你们这些乌合之众,挡不住郑氏百战精锐之师,一直发动进攻,尔等再想投降也来不及了。”黄仲辉还想作最后努力。
甘辉右脚轻轻一踢,把挂在马鞍上的弓踢起,左手一伸,一下子就把弓拿到手里,右手闪电般从后面的箭壶抽出一支箭,
搭箭弯弓射出,一气呵成,
那支利箭一下子射中黄仲辉骑着那匹马的屁股,
嘶的一声,马受痛突然前蹄扬起,差点把黄仲辉摔下马,
“滚,再不走,下一箭取你狗命。”甘辉大声喝道。
“好”前面保乡队的队员看到总教头那么霸气,一个个大声叫好。
黄仲辉吓得面色苍白,狼狈地骑马逃回去。
马匹那么大,那么近的距离,射中一匹马不算什么,
让黄仲辉感到心悸的,是甘辉射箭的速度,太快了,
自己只看到甘辉好像动了一下,
还没来得及作反应,马已经中箭,
要是瞄准的是自己,肯定没命。
谈判反败,连使者也让人调戏,郑鸿逵悖然大怒,
马上命令郑镇山、黄仲辉带着三军全线出击,
只留下骑兵和后军作后援,
要么不出手,一出手就要彻底把陆长乐镇压。
“风字营的兄弟,跟我一起杀”
“林字营的兄弟,冲啊”
“镇威将军有令,杀一人,奖银二十两”
“镇威将军有令,捉到陆长乐者,无论生死,赏黄金三千两”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原来有些萎靡不振的郑家军,一个个像打了鸡血一样向前冲,
杀一个人就有二十两银子,要是运气好抓到陆长乐,
有三千两黄金,几辈子都不用愁了。
看着气势如虹的部下,郑鸿逵暗暗点点头,
这兵没白练,这钱也没白花,
估计一个冲锋,就把对方冲得溃不成,
一群狼围着一群数量比自己还少的羊,那不是轻易拿捏。
郑鸿逵眼里闪过一丝轻蔑,
自己的人已经冲锋了,保乡队还是没反应,
冲锋不仅能消除紧张,
力量和胆量也会在冲锋中大幅提升,
真不知郑渡这个侄子,怎么栽倒在一个小青年身上。
“火枪队准备”对面突然传出一声厉喝。
郑鸿逵心头一紧,不过很快想到什么,眼里轻视的目光更盛,
中雨变成了大雨,这么大的雨,还有风,根本点不了火,
现在的火器,连烧火棍都比不上,
还火枪队准备,真是唬人也不看对象。
好像心有灵犀一样,黑暗中传来黄仲辉嘲笑的声音:“这种鬼天气还放火枪,唬你爷爷呢,兄弟们,升官发财就在今晚,杀啊”
郑镇山大声附和道:“杀一个赏银二十两,兄弟们快去抢钱啊,杀陆”
话还没说完,只见“砰砰砰砰砰”
黑暗中,对面突然伸出无数条火舌,
把冲在最前面的郑家军放倒一大片,
包括率头冲锋、话还没喊完的郑镇山。
一瞬间,站在哨亭上的郑鸿逵给看傻眼了,
这么大雨的天,火药也潮湿,火引也不好点,火器更像是摆设,
自己一直盯着,没看到对方点火,也没看到火引燃烧啊,
见鬼了,火枪是怎么发射的
“砰砰砰砰砰”
“砰砰砰砰砰”
火枪还在继续,不断有郑家军惨叫着倒下,
刚刚气势如虹的郑家军,进攻明显有些萎了,
郑鸿逵大声说:“对面的火枪数量很少,敲战鼓,全军出击。”
枪声不算密集,从枪口火光来看,估计也就一百支火枪左右,
这么大的雨,也不见他们点火,偏偏火枪响了,
有古怪。
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对方火器不多,人数也少,
这里平坦、视野开阔,也堪查过没有陷阱,
干脆来个全军出击,以优势兵力一举把保乡队拿下,一劳永逸,
保乡队才一万人出头,就是一换一,自己也是稳胜,
郑家精锐部队正面剿杀他们,总比他们跑进深山,爬山越岭去围剿他们强。
这些年精心训练的成果不错,
郑鸿逵的命令,很快以旗语和鼓声传递出去,
超过二万的郑家军,一个个拿起武器,像一头头饿狼扑向保乡队,
在他们眼中,保乡队就是一锭锭会动的银元宝,
估计就比十二天王那些乌合之众强一点,强不到哪里去,
冲上去就是捡钱,
重赏之下必有勇士,在金钱的刺激下,
郑家军发出的喊杀声,把数量不多的火枪声也掩盖了。
看到敌人像蚁蚂一样冲上来,
在微弱的火光照耀下,那一张张狰狞的面孔好像从地狱里钻出来的一只只魔鬼,
二百步、一百五十步、一百步、刻,
陆长乐不惊反喜,拿过一面铜锣,一边大声敲一边吼道:“投弹。”
听到陆长乐的吼声和铜锣声,
各组长、小组长纷纷大声吼道:“投弹,快”
受过训练的队员纷纷拿出包着油纸的手榴弹,
用手一拉引线,心里默数三个数,然后用力全力向冲上来的郑家军扔,
一枚枚手榴弹好像下雨一样落在郑家军的人堆里,
没人在意,很多郑家军以为保乡队在扔石头,
有些被砸中的士兵还在暗笑保乡队的人没力气,扔石头也不捡大一的扔,
也有眼尖的发现异常,那些叫手榴弹的家伙,屁股隐隐像是在冒烟,
没等他们想明白,
“轰”“轰”
“轰”“轰”“轰”
郑家军中不断响起爆炸声,
每一声爆炸声响起,紧接着就是一阵惨叫声,
郑家军还没明白怎么一回事,就被炸得血肉横飞,成片倒地,
好像有仙人对郑家军实施天罚一样,
转眼间,现场犹如修罗地狱,
到处都是残肢碎肉,到处都是哀嚎惨叫的人,
让郑家军绝望的是,保乡队的人还在不断扔那种神秘的手榴弹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