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象乾科举起家,从闻喜知县做起,历任兵部主事、兵部员外郎、郎中,出保定知府,分守口北道,代宣府巡抚,又转左侍郎总督四川湖广贵州兼巡抚四川,参与平定播州之乱,再总督蓟辽,进兵部尚书,加太子太保,世袭锦衣卫佥事。
王象乾亲儿子王与定就世袭锦衣卫佥事,老爷子亲儿子挺多,不过崇祯初,他八十多岁还上辽东前线时,亲儿子们却大多不在了。
有些是年纪大老死了,有些是经历了孔有德之乱没的,剩下的几个则在崇祯后清军下山东时抵抗战死的。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当年孔有德之乱,事件引火线是偷了士绅一只鸡。
而这个士绅叫王象春,正是王象乾的弟弟。
王象春的管家找到到军营,要交出偷鸡贼,事情闹的厉害,最后本就不想去辽东增援打仗的登州兵,便趁机哗变了。
事后,叛军对王家报复很厉害,而王家各地族人也纷纷拿起武器积极抵御,并参与朝廷官军平乱,还立了不小功劳,同时也遭受了很大损失。81??.??M
等到后来清军南下,直接攻破新城,王家就损失更大了。
说来王桑榆的父亲,他是王象乾收养的儿子,其实她亲祖父虽为王象乾家丁,其实也是王氏远支族人,成为王象乾的家将,护卫战死后,王象乾收其幼子为养子,一手带大,后来也成为其家将,老爷子八十多岁出辽东时,他为参将护卫。
本来王桑榆父亲只是王象乾养子,是不太可能跟首辅大学士的儿子联姻的,新城王氏和长山刘氏虽都是济南名门,世代联姻,但养子之女怎可嫁首辅之子。
不过刘鸿训虽在天启末入阁,崇祯初官至首辅,但因公开说皇帝太年轻,一味推行新政,不顾及皇帝权威,结果惹怒皇帝,被谪戍代州。
在代州近七年,后来清军进犯,他倾尽家私犒军,并仗剑登城守卫,最后病死代州。当时,王氏父亲就驻守代州,对老乡刘鸿训很是照顾,他病逝后还是他派人送护回乡的。
当时刘鸿训次子刘孔和陪在身边,王氏也随父在代州,所以后来刘鸿训主动提的这门亲事,王桑榆父亲王与钧自然是非常乐意的,毕竟刘氏虽谪戍,可刘家又没倒。他做为王氏养子,女儿能嫁刘氏的嫡次子,那是高攀了。
新城王氏最重联姻,王家代代与名门望族联姻,尤其是济南府的几十个名门家族,他们都联遍了。
联姻策略是娶儿媳娶稍弱王家的,嫁女儿则嫁强于自家的。
所以刘王这桩联姻很符合王家的习惯。
刘孔和长的身长八尺,双目炯炯有雷,而且还长了副大胡须,在当时审美,那绝对是浓眉大眼美须髯的美男子。
王桑榆则打小跟着父亲学习骑射,也跟着祖父读过些书,所以两个同在异乡的年轻人平时也多有来往,她也经常跟着刘孔和去骑马打猎,甚至鞑子来犯时,一起提弓射虏守城。
后来王桑榆的父亲战死在北边。
丈夫起兵勤王,却死在刘泽清手里。
王桑榆很有几分江湖儿女的豪情,这与她的出身和经历有关,她很小时就跟随父亲戍守边疆,祖父虽是文臣,却是带兵督师的帅臣。
她的出身和经历,让她更洒脱。
就如今天,皇帝邀请她来,她便洒脱的来了。
而这时代,也让传统的那些被打破。
“我以前在兖州的时候,少年时封镇国将军,打小也是不耐烦四书五经书法这些,唯独喜欢兵书战策,更喜欢骑射,尤其喜欢火器,我火铳不仅打的好,还会放炮,甚至还能亲自造铳,能够自己钻出精良的铳管来。”
“我还会相马,知道什么样的马适合冲锋,什么样的马适合长途行军,什么样的适合驮运辎重。”
“咱俩挺配。”
王桑榆哈哈一笑,露出了两排好看的牙齿,她笑的很洒脱,也没特意去掩嘴,并不在乎露不露齿。
“难怪陛下起兵以来,攻无不克战无不胜呢。”
“朕用兵打仗,其实一般。”
王桑榆认真道,“陛下之用兵,我也了解过,觉得用兵之法,深得汉大司马大将军卫青之法,堂堂正正,老成稳重,开战之前,其实已经胜了,从不打无准备之仗,正合善战者无赫赫之功,虽然看起来平平无奇,其实乃真正兵家大道也。”
“我父亲以前就曾告诉过我,打仗就如习武,一般江湖武技虽然招式多,但真正上战场,还是得越简单越好,就如练大枪,就几个刺击动作,越少越有杀伤力。江湖花枪,在战场上却是无用的。
戚少保用兵也是这般强调,开大阵,对大敌。
军中练拳脚这些,也只是强健身体,真正战斗的时候,必须得保证简单重复,成千上万的士兵组成紧密坚固军阵,相互压挤、冲撞的时候,最需要的就是能不停重复的单一战术动作,而不是善于躲闪腾挪的大侠。
这种适合去当夜不收,搞侦察,或是充当亲兵护卫。
打仗也是如此,虽然也有如霍去病那样善用险的将军,数千里长途奔袭敌后等,但太过行险。
大将用兵,还是得决胜于战场之外,提前谋划筹备,争取更多有利条件,等到有了足够胜算时才发出致命一击,而不是什么准备都没有,被迫上了战场,最后被人牵着鼻子走打无准备之仗。
就如明末以来,朝廷跟女真人打的那些仗,基本都是如此。
所以败也不出意外的。
“看来你很懂兵法战略,虎父无犬女,你隐居长白山下,整天看些你看不下去的经书佛卷,实在是太可惜了,你应当出来带兵打仗,我朝蜀国公秦良玉便是巾帼英雄,一军大帅。还有四川曾英的妻子,虽是蛮族出身,但也是个了得的巾幗女将,手下有一营女兵,战绩了得。
你若是上阵,相信也是不让须眉。”
王桑榆认真答道,“我跟随我父亲戍边多年,耳濡目染,确实也知晓些带兵之法,当初我随夫君起兵,便是各领一军,我带的一千人马,也击败不少贼匪乱兵,甚至后来下江淮,也能安守一方。”
她说的是实话,当初夫妻起兵,其实她所领一军,战绩远在丈夫之上,刘孔和勇武彪悍,为人豪爽义气,但有几分江湖习气,带兵不够严厉,军纪差的多。
而她带兵,军纪严明,赏罚分明。
丈夫被刺后,他麾下那两千军被刘泽清围杀,一个不能免,而她却能击败来攻人马,从容退回到了济南,最后才解散兵马。
当年她祖父和父亲其实也说过,可惜她是女儿身,否则王家必能出一名真正的大将。
“桑榆,朕不想掩饰,朕很欣赏你”
“你这样飒爽的江湖儿女,还如此年轻,就这般困居山中,实在可惜。朕喜欢你,尤其是这顿饭,让朕觉得你更让朕喜欢了,”
王桑榆似乎并不意外。
“陛下是想将我迎入宫中吗?”
朱以海笑笑,给自己倒了杯温热的酒,他抿了一口,这温过的米酒口感更醇厚,“这看你的心意。”
“你若是也想做蜀国公那样的巾帼女将,朕也不反对。”
这下王桑榆倒是挺意外的。
“御营也没女营。”
“现在确实没有,但四川有女营,朕有打算,计划新建军医、护理的学校,不限男女招收年轻人学习医护,将来各地建军医院。”
“不合时宜吧?”王桑榆直言。
“可以慢慢来。”
直接上战场可能现在还不太现实,但在驻地军医院里可以有女军医女护理工等,女子心细。
“要生孩子吗?”她突然问朱以海。
“什么?”
“我说如果我跟着你,要生孩子吗?”
朱以海愣了愣,望着一本正经的她,然后一本正经的回答,“看你意愿吧,你想生便生,不想生便不生。”
“有些意外。”王桑榆直言。
气氛似乎有些些尴尬。
朱以海给她倒了杯酒,“喝吗?”
“会喝,其实我酒量还不错。”
“猜的到,毕竟能骑烈马能开硬弓还能上战场,不是一般的娇弱女子。”
“陛下不嫌粗鲁吗?当初若不是我夫君也是个喜欢骑射武艺,还因父亲获罪,刘家也不可能接受我这个儿媳的。济南各个世家望族,也看不上我这样的。”
朱以海笑道,“戚继光的夫人,也是位武艺高超的奇女子,论武艺甚至在戚继光之上。”
“戚将军是卫所世袭武官之家出身,不是科举世族。”
“朕起事以来,亲领御营,统兵北伐,也算是个马上天子吧,倒是挺喜欢巾帼不让须眉的你。”
“我也很仰慕陛下,山中三年,确实极其烦闷无聊。不过有件事说好,陛下要纳我入宫,我却不愿居于深宫之中。其二,王家和刘家那边,得陛下自己跟他们谈好,他们得愿意才行,不能用强。”
“都不是问题,我答应你。”朱以海轻笑着向她举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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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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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