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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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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日一大早,吃过饭后李嬷嬷就走了。这里元媛便要带芳书芳莲和浣娘出去,又问琅嬛道:“你也跟我们出去玩半日吧,平日里多亏你照顾夫人,今儿上街,你想买什么我都买给你,权作谢谢你了。”

琅嬛看样子倒也是想去的,但最终却还是摇了头,笑道:“姑娘这话奴婢不敢当,尽心伺候主子是天经地义的。姑娘和姐姐们且去玩吧,我还要在这里,夫人想喝茶吃点心,还有个人照看,不然咱们家那些姐姐妹妹和妈妈们,眼睛都长在头顶上,哪里能使得动?”

元媛对这琅嬛的好感又增添了几分,暗道这小女孩儿也不过只有十一二岁的年纪吧,却善良仗义如此,怕是连芳草芳龄也比不上的。正是天真烂漫的年纪,为了我娘每日闷在府里受白眼遭闲气,此时好不容易能出去透透气,竟然能狠下心拒绝,真是太难得了。

正想着,方要再说,就听浣娘笑道:“你就随姑娘去吧,这里有我呢,我以前也是伺候夫人的,难道还比不过你?”

琅嬛听见如此说,又听三夫人也叫她去,方答应了。这里元媛换过衣裳,派人去和大房以及元老爷说了一声,就出门去了。

京城之繁华也不必细表,四个人一路走来,看见什么都是稀奇的,就算在现代有网络电视,也算是见多识广的元媛,也不禁啧啧称奇。各色点心小吃也吃了许多,还买了许多包起来,预备回去给浣娘和三夫人吃的。

一边走一边看,忽听芳书道:“呀,原来这里便是香雪斋吗?姑娘,我们进去看看吧。”

元媛心想什么?香雪斋?做面粉的吗?刚要问,忽见那屋里有两个女子捧着两盒胭脂说笑着走出来,她这才明白原来是卖胭脂水粉的,不由暗叫了一声好险,幸亏没问出来,不然非被这三个小丫鬟笑死不可。

芳书是个爱说的。不等元媛问,她自己就道:“奴婢素来听说这香雪斋是全京城最有名的胭脂店,据说连宫里的贵人们,也时时派人到他这里来买呢。用了的人都赞不绝口,我还想着不知什么时候,能进店里闻一闻那些脂粉香气也好,却没想到今日竟然得偿所愿了。”

元媛摇头失笑,暗道女人啊,从古至今都是一样,受不了珠宝和化妆品的诱惑。她想到穿过来之前,公司生产的由自己的团队研制出来的化妆品,刚刚上架就受到消费者的青睐,供不应求的盛况,心中不免有些唏嘘。

一边想着,已经来到了店里。只见几个柜台里摆满了各式各样的胭脂香粉盒子,有廉价的,也有贵比黄金的。芳书芳莲看了,都连连赞叹,就连琅嬛的目光都被吸引住了。

元媛看了几样,她因为职业关系,对这个倒也算是内行,只觉那些香粉胭脂虽然香气袭人,颜色也正,但里面的成分却有些发涩。原来她想着这里是古代,不知道是否能找出《红楼梦》上宝玉制作的那种天然香粉胭脂,但看了几样,就算是那些个贵的,也没有那样天然的。

正浏览着柜台里的那些东西,忽听门外一个声音道:“都是你想出来的馊主意,好好儿的跑这里来买这些女人东西,传出去,咱们还要见人吗?”

却是一个男子声音。元媛回头一看,只见三位锦衣公子踏进店门。

细细看去,却还都是少年模样,虽然努力扮出老成气质,但仍脱不了眉梢眼角的一丝稚气。其中一个嘴唇极薄,紧紧抿着,脸上颇有点不怒自威的气势。另一个则是笑的云淡风轻,显出飘逸脱俗的气质,也以他的容貌最为出色。中间一个看上去年龄最小,长的却是十分俊俏,此时脸上些微露出些忿忿之态,就更显得可爱。

三个少年模样都极是不俗,穿着打扮也显出富贵气派。那掌柜的每日里迎来送往,早练就了一双毒眼,只往这边看了一下,便撇了元媛等人,亲自迎上前道:“三位贵人请,可是给家中姊妹买香粉胭脂吗?”

那最小的公子哼了一声,不忿道:“一定要给姐妹吗?难道就不能给母亲买?不能给奶奶买?不能给外婆买?哼。”

元媛忍不住低下头轻笑,她想着这小公子说不定真是为哪个姐妹买这些东西的,因此心中不爽,那掌柜的只顾着拍马屁,却不知道正撞在枪口上了。

想到这里,忽觉身边那几个叽叽喳喳的女孩儿都没了声音,转头看去,只见芳书芳莲脸上都有红晕,假借着看香粉胭脂,却不住拿眼去瞟那几位公子,偶尔还吃吃笑几声。

元媛抚住额头,心想天啊,这算是古代的花痴吗?再看琅嬛,小丫头倒还好,只是脸上也显得有些不自在。毕竟是陌生男子,在这个女人被严格要求的时代,她露出这种神情也是正常的。比起芳书芳莲的花痴,实在算是好看多了。

那边几位小公子已经在看那些胭脂花粉了。他们看得都是最贵的那一种。这里琅嬛就拽了拽元媛的袖子,小声道:“姑娘,咱们回去吧,反正这里的东西咱们又买不起,只怕夫人在府里也等急了。”

元媛还不等说话,就见芳书芳莲瞪了琅嬛一眼,而旁边的小二也哼了一声,眼中顿现鄙夷之意。她心中一冷,暗暗咬牙道:怎么到哪里都有这些狗眼看人低的奴才。

因想到这里,便低声对琅嬛道:“没关系,铺子里买的胭脂不干净,颜色也薄,回去后我给你做一点,包你用过之后,再就用不得别的了。”

她在现代研究化妆品的时候,也曾试着做过红楼梦里的胭脂水粉,虽然美白美容效果比现代的化妆品差,但以这古代来说,已经算是不错了。她在庄子上因为用不惯那些胭脂水粉,都是自己按照宝玉的方法自制一些,和浣娘一起用。

元媛本意是不想声张的,因此才小声和琅嬛说。想来也只有那小二能听见了,她因为看见这小丫鬟有一丝紧张自责之意,知道她心里是惶恐给自己落了面子,因此才故意这样说来安慰她。然后又招呼芳书芳莲道:“走,我们回去吧。”

谁知那小二却是个争强好胜的,你说你听见元媛这番话,悄悄翻个白眼或者哼一声,也没人会在意。他却偏嚷了出来,拦住元媛等道:“姑娘,饭可以乱吃话可不能乱说。你说我们铺子里的胭脂不干净,又说颜色薄,你可是亲身用过吗?我们商铺的信誉可是比命还重要,怎能容你随意诋毁?哼,还说自己做好的,你知道胭脂是怎么做的吗?”

元媛皱了皱眉头,冷冷道:“我能不能做出来,不劳你操心。为了你铺子的声誉,你倒最好别嚷嚷出来。”说完拉着琅嬛就要举步。

忽听身后一声轻笑,接着原先那三个少年就走了过来,其中一个,也就是刚才抱怨买花粉的那个少年轻笑道:“敢问这位姑娘,你真能做出颜色鲜艳又干净的胭脂吗?”

元媛看了他们一眼,便知这三人非富即贵,她心里不愿与他们有牵扯,无数穿越小说的情节描写告诉她,只要女主与这类男主相遇了,不管是吵架斗嘴也好,还是一见钟情也好,总之,只要搭上边儿了,最后就会投入男主的怀抱,从此后王子和公主幸福快乐的生活在一起,这或许会是很多小女孩的梦想,但绝不是她这个独身主义者的理想。

所以,唯一可以避免瓜葛纠缠的办法,就是不牵扯,当然,那三人一字排开,你也不能一声不响就推开人家闯出去。因此元媛微微一笑,轻声道:“我那不过是安慰丫鬟罢了,小公子不必当真。”

那小公子脸上露出浓重的失望之色,旁边的小二也嗤笑一声,元媛才不想理会他们呢,拉着琅嬛就绕过他们三个向外走,又让芳书芳莲跟上来。

忽见一把折扇横在身前,抬头一看,原来却是三人中相貌最出色的那个少年,说起来元媛看过的美男也不算少,古代虽然闭塞,但她在现代的时候,电视里那些帅气俊美的男明星可多了去。

但是她从未见过这样出色的男子,她敢保证,这男人要是去了现代,必然会成为炙手可热的超级超级大巨星,因为他长得实在太好看了。除了耀眼之极的容貌和周身的高贵优雅气派,还有一股浓浓的书卷儒雅之气,偏在这其中,又透出一股不怒自威的气势来,为他平添了一股少年的飒爽英姿。

当然了,这些结论都是元媛在心中想的,她面上可没有任何的波动,反观芳书和芳莲,已经都忍不住在元媛身后眼放光芒了,她们本就不是大家出来的丫鬟,平日里在庄子上,也算是不受拘束的,因此虽有些害羞,却还是忍不住要拿眼使劲偷瞧着这个少年。

“公子还有什么事吗?”元媛低眉顺眼的问。心里却撇着嘴,暗道干什么?以为自己长得帅就了不起啊?人人都得拜倒在你的长袍下?呸,做梦。姑娘我可是信念坚定的独身主义者,更何况穿越过来的时候,就附赠了一个小妾的身份,不论是不是被冷落的,在这种年代,她都不可能再有红杏出墙的机会了,不然会被浸猪笼。

少年眉头一挑,显然是受惯了众星捧月般的注视,见眼前的女子不把自己放在眼里,所以有些诧异,不过他很快就微笑了,是真的无视自己还是欲擒故纵,都无所谓。

“刚刚你既说出这胭脂的缺点,想必是有一定的研究。还望姑娘不吝赐教,这胭脂是我朋友要送给他姐姐的,他姐姐出了名的挑剔,姑娘若有这胭脂,何不做出来一些,既得了银钱,又帮了人,也算功德一件。”他望了一眼元媛身上的衣服,料子不错,却也不甚名贵,这样的人家,若许以重利,未必就不会动心。

果然,他话音一落,另一个少年就嚷道:“是啊是啊,姑娘你要是有方子,拜托给我一张,我定然重重谢你。”

一边说着,那个小公子也就过来,一行三人,又把门口堵得严严实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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