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风城,摘星酒馆内。
巨大的床上,少女被男人压在身下,**的床单因粗暴的动作而浮现出褶皱。
“要进就快点,磨磨蹭蹭的,下作!”
少女的娇柔的面容浮现怒意,但那肩膀处被撕开的衣物露出的雪白肌肤颤抖着,似乎身体在惧怕着男人。
她面前的英俊男子露出邪笑,伸出手,就在即将触碰到那诱惑的曲线时,停滞了,并且整个人呆住了。
如时间暂停般纹丝不动。
........
.....
...
十字路灯下,林清凡叼着烟刷着手机app,一个小说软件,注意到特别关注列表里的作者出了一个新小说。
嘿,这狗作者又出新书了?
随即,他将一根几乎燃烧到滤嘴的烟头丢在了地上,笑嘻嘻的摩拳擦掌,不看内容,直冲评论中,留下痕迹:
傻批作者祝你一辈子单身。
就是这样简单的一句话,却包含着林清凡满满的心意。
但这还不够,回家后他要化身键盘大帝狠狠喷上一番。
林清凡抬眼看了下红绿灯,双腿下意识走了几步之后才反应过来那是红灯,以及——
下雪了。
城市渐渐变得昏暗,路灯下的光穿过斑驳的树叶照在水泥地上,细绒的雪夹杂着些许冬天的寒意。
上一次下雪是什么时候?仿佛很久,似乎就在昨天。
时间真快啊。
林清凡有些走神。
就在此时,一股风声嘶鸣着叫唤。
他下意识地看向声音的源头。
两束巨大的白光让人有些晕眩。
紧接着,轮胎摩擦地面的尖叫声奏起,下一秒卷入眼帘的是一个巨大的车头,如猛兽咆哮的奔来。
意识到危险来临时已经太迟了。
巨大的车头如张开的大嘴吞噬了他。
支离破碎的感觉在全身蔓延。
临死之前让不由地他心想。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
.......
世界仿佛陷入一片黑暗。这就是死的感觉吗?
混蛋!你好恶心!耳边响起一个少女的谩骂。
啥情况?
挣扎着意识,睁开眼,林清凡看见一个女孩强忍怒意和惧怕的模样。
并且好近!
像是把脸要贴到一起的距离,使他可以清除看见女孩美丽的容颜。
仿佛可以听到那隐隐约约的心跳声,少女的胸口彼此起伏不定,可以闻到某种香味,似乎是从如花开发般少女身上特有的气息。
找不出任何缺点的美丽,不,有一股违和感。
那就是女孩的怒视像是烈火要把人燃烧殆尽。
“混,混蛋!”少女的腿微微上扬,但似乎又羞耻让她又放回去了。
但少女的腿部在身下的触感,让一股电流穿过全身。
完全无法理解的状况把他吓了一大跳,从床上下来,差点摔倒。
我是谁?我在哪?
记忆的前一秒,是自己被车撞了。
懦非记忆太过清晰,五脏六腑都隐隐作痛,和刚刚少女的接触,他肯定会怀疑自己在做梦。
冷静,冷静,不要慌,问题很大,慌也没用........深呼吸了几下,林清凡努力让自身不要那么混乱。
就在这时,一股陌生的记忆如潮水般翻涌。
记忆融合的很快,所以他很快就明白了自己的处境。
.......他穿越了。
穿越到了一本曾经看过的百合小说里。
一本超级烂的百合小说。
烂到日日夜夜里林清凡都要化成键盘侠,不停的对作者进行疯狂输出,不然难解心头之恨。
书里:
主角是一位勤奋努力的女孩子,名叫夏夕夕,在修仙一步一个脚印变得强大。
好吧,根本就是开挂,运气好到不得了,走在路上都能捡到天材地宝,越级杀人更是吃饭喝水一般简单,完全不讲道理。
但这重要吗?这不重要。
女孩子贴贴就好。
不过既然是百合小说还是修仙世界,因此自然少不了后宫,主角后宫美女如云。
但作者却被许多人怒喷。
那是因为中间有个桥段。
主角的老婆,被一个纨绔子弟强上了,男的。
好家伙这谁能忍?
当时身为读者的林清凡肺都要气炸了,血压直线上升,就差没吐血了。
女孩子和女孩子在一起香香不好吗?
你他马的整这幺蛾子。
绿帽子就算了,你搁这女孩子群里戴帽子,还是个男的?!
狗贼作者你不是人!
自此林清凡成了那个作者的忠实铁管黑粉,只要那个人出新书,不管二十一先喷上再说。
而现在是什么情况?!林清凡的视线落在了少女身上。
少女似乎有些疑惑,但依然保持着警戒,坐在床上抱紧双膝,手小心翼翼的抓住床单的一角。
穿越就穿越,怎么一见面就要搞黄色,搞黄色就算了,这面前的女孩明摆着不愿意。
这不是赤裸裸的犯罪吗?
还有,这女孩的眼神恨不得要杀人。
林清凡猛的察觉到一丝不对劲。
这个情节似曾相识。
昏黄的烛光,巨大的白床,女孩强忍着怒意和惧怕的模样,男子把女孩压在身下。
仔细一看,周围的环境也和原文记载女主角被强迫的场景一模一样。
那么,此时此刻恰如彼时彼刻。
竟能如此想像?
“那个.......你的名字是不是叫苏慕曦?”他颤抖着声音,带着一丝侥幸问道。
苏慕曦正是主角的后宫之一,也是那个被强上的人。
“你说呢?”女孩柳眉凝皱,娇柔的面容上浮现出恼怒之色。
完了。
完蛋了!
他居然成了那个强上女主角的反派!
名叫林傲天。
那是一个彻头彻尾的人渣。
自幼父母全无,在孤山中长大,偶然遇到隐居山林的老者,老者在他死后把毕生所学全部传授给他。
然后,修为突飞猛进.......等等。
这怎么不像是反派的模板。
倒像是正派。
林清凡继续探索记忆才发现,后续才发现原主莫名其妙地黑化了。
抽烟喝酒样样精通,凭着剑术胡作非为,更是杀人无数。
按照设定,林傲天这个人虽然光凭外表就有女孩投怀送抱,但他偏偏不喜欢。
这个人喜欢强迫的。
好家伙,铁ntr。
可现在,他穿越成了小说中的林傲天。
并且还到了正在提枪的关键时刻,稍不留神就擦枪走火的地步。
等等,林傲天.......好吧,这名字太傻了,像个弱智才能取的名字。
不过当时大多数人都是注意到了狗血情节,没人把注意力放在名字上。
俗话说得好,有小缺点不用怕,用一个更大的缺点,就没人在意小缺点了。
因为大家都去喷大缺点了。
就算有,也寥寥无几。
比如同样是热点新闻。
某男子在公园里脱衣服,和某变性人在公园里脱衣服。
你会在意哪一个?
而此刻,林清凡的心慌乱无比。
那就是,据原文记载,女主角身上有个怪病,导致反派行房之后直接阳痿了......这看起来很像是作者因为读者的谩骂一时添加的惩罚。
为了平息众怒的敷衍罢了。
不过阳痿就是阳痿。
按照这本书的剧情,他成功ntr主角后,三年前就会被主角干掉。
主角手段残忍无比,把反派神魂具灭,永世不得超生。
死状极其恶劣。
没错。
主角是个彻彻底底小肚鸡肠,哪怕是一点小仇都恨不得杀上门来报仇。
而现在自己把她未来的头号老婆压在身下.......
香人就在眼前,少女身上的香味缭绕仿佛还停留在空气中。
但林清凡现在根本无心享受,只能体会到痛苦,戴上了痛苦面具。
虽然看小说的时候很爽,大赞主角就是应该这样,谁敢得罪就干谁,一点都不怂包。
他曾经也直呼过瘾!
但现在角色互换了。
他成了那个得罪主角的倒霉鬼!
这才感受到,主角就是个魔鬼。这,一点不爽好吗!
而现在身为倒霉鬼的他已经可以听到魔鬼的敲门声了。
怎么办怎么办?林清凡的头都快炸了。
他已经把女主角得罪了,现在就算退缩,她要是以后告诉主角,就主角那有仇必报的性格,肯定死翘翘。
现在是进也不是,退也不是。
既然横竖都是死,不如享受一发?.......扯什么蛋呢!
就在此时,床上的苏慕曦突然叫道:
“你知道我的心上人是谁吗?我告诉你!她可是天生仙体!夏夕夕!要是让她知道你胆敢对我这样,定要你的狗命!”
主角夏夕夕现如今已小有名气,反派的他听过,也知道苏墨曦口中的心上人是女孩子。
毕竟干这种事,反派自然会调查苏慕曦的背景。
林傲天这个人虽然作恶,但不傻。
嗯.......就是这个名字挺傻的。
不过,
按照原文记载他会说:
哈哈,你以为本大爷会怕她?她敢来,大爷我就让她也尝尝这鱼水之欢的滋味,听说夏夕夕也是个小美人哦,双龙戏珠,嘎嘎嘎爽,哈哈哈哈哈。
然后在猥琐的笑声中彻底释放**。
反派嘛,凸出一个字!
狂妄。
呵呵。
但是他现在可不是曾经的反派!
这种垃圾话他不屑!
而就从苏墨曦刚刚的话,他找到了灵感,知道了应该怎么做。
苏慕曦你瞧好了!
“那么——”林清凡快速后退,挥动了下锦袍,一股肃然之气浮现在脸上,一副正人君子的模样。
他盘腿席地坐下,朝苏慕曦低下头。
“我错了!夏夕夕是天命之子,天外高人,我惹不起,您大人有大量,原谅我吧,无论是什么惩罚都可以,小人错了!”
这即是救命之道。
.......虽然很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