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章
天祭十年春,草长莺飞,湖水柔碧,帝都自是一片繁华景象。
无数举子怀揣抱负进京赶考,放眼望去,街巷酒舍尽是侃侃而谈的学子书生。
这其中,尤以醉仙楼最为出名。
这家酒楼每年春闱前会举行一些小型的诗会与文会,文会诗会越办越大,也引来了不少达官贵人,当今李中连李大学士便是在醉仙楼以一首《秋怀》赢得了微服出巡的玄帝的青睐,而后平步青云,也传做了一段佳话,久而久之,学子书生都将醉仙楼当做聚集之地,每三年春闱都人满为患。
其他酒楼想要模仿,奈何没有醉仙楼的规模与口碑,终让醉仙楼一枝独秀。
说醉仙楼的生意好却也不是作假的,辰时刚刚开业,便已有学子三三两两走近楼中,或捧卷吟诗或喝茶闲聊,二楼雅阁处有幽幽丝竹清音缭绕,清新雅致,伴着各式各样的折扇翻飞,楼中一片风雅之色。
不多时,学子们已坐满了全楼,而楼下的诗会已然开始。。
锣鼓一敲,幕墙大板上盖着的绸布便被扯了下来,只见偌大的白纸上写了一行字,咏雪不言雪。
紧接着这个题目便被传上了二楼。
一众学子开始深深思索,搜肠刮肚的寻找良词佳句,说是诗会醉仙楼的诗会并不要求太多韵律韵脚,甚至不要求全诗,只得两句也未尝不可,只是唯有一个要求,定要惊艳。
一名学子正看着题目拧眉思忖,去忽然听身边有人叫道:“齐郁兄,你这次恐怕要输了。”
“李意兄,你这……怎么说?”
“你可知我刚才看见谁进来了?”
“谁?”
“萧腾萧解元。”
齐郁连打听也不用就知道这位风头正劲的举子,出身书香门第,自幼聪颖,十一岁便能作诗,写成《古战》、《玄天论》,震惊四座,而后又得李中连李大学士的赞赏,亲自收到门下,尚未出仕就已因才学名满帝都,齐郁见过萧腾十一岁的文章,文辞优美,立意深刻,篇章锦绣,根本看不出是个半大孩子做的,这种诗文天赋连羡慕也羡慕不来。
更何况萧腾不负众望考取解元,据说应试的诗文让考官都拍案叫绝,人人都道这位神童极有可能连中三元,和这样的人物比诗……实在是……
齐郁丢下题目,道:“罢了,这局比了也无意思,还是等萧解元的诗罢。”
见齐郁神色怏怏,李意叫了两壶上好的竹叶青两人对酌。
两人且饮且酌,谈性正佳,忽得听见楼下一众叫好声。
齐郁还有些不甘,李意却先喜道:“看来比试的结果出来了,我们下去看看这萧解元的诗究竟写得如何?”
正说着,楼下已经有小二将本次诗会尚佳的诗文呈上了二楼雅座。
齐郁先抢去诗文,粗粗扫过第二三名:
毡衬庭阶茸妥帖,带盘山径玉萦回。*
齐郁暗自点了点头,这句着实不错,借着毛毡茸茸来指代冬季,又用玉带萦回来形容铺满圆径的积雪,绕过了雪字却又让人知道是在写雪。
乱随瑶水冰先释,试伴琼林萼并开。*
这句也是不错,只是终究是用了冰水这类的词,到底是落了下乘。
视线最终转到头名的诗作,头名的诗也是短短十四个字,却让齐郁一下怔住。
他颤了颤手,问道:“这可是萧解元所作?”
早等得不耐了的李意一把夺过诗文,待看到头名诗作也是一怔。
然而小二垂了垂眼,道:“不,不是萧解元所作,而是另外一位公子。”
“啊?”
“那位公子上来一见题目便大笔挥就,萧解元见了之后连作也未作直接认输。”
齐郁忙追问:“那位公子姓甚名谁,是哪里的举子?”
“那公子只说他姓林,单名一个阳,哪里的举子……小人也不知,他刚出门,若是公子……”
话还未说完,齐郁就走到窗台边朝外望,醉仙楼外只一眼齐郁便瞧见身着浅紫云纹罩纱内衬纯白里衫的萧解元——这几乎是他代表性的装束,而另一侧是个碧色儒衫的公子,他朝着萧解元拱了拱手,转身便走。
从窗台看不清那公子的样貌,但相隔如许远却已能感觉到他周身隐隐的清贵疏离之气,矜贵淡然,又透着几分难以言说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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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
林阳微微侧眸。
跟在她身侧的书童随即改口:“公子,您这是要去哪?”
林阳轻笑:“当然是要出名。”
“刚才在诗会不是已经……”
抬腿迈进宝墨斋中,略看了看,从袖中探出指尖,指着其中一把深绿底纹金丝勾边的十二玉骨扇,问:“这扇子怎么卖?”
在林阳刚一进宝墨斋时,看店的伙计便殷切迎去,见林阳开口,二话不说便把扇子取出,口中赞道:“公子好眼力,这扇骨可是用南阳精玉……”
林阳抬一指止住伙计的话,似漫不经心道:“我只问多少钱。”
虽是寻常轻薄儒衫,穿在眼前公子身上却有种别样的贵气,眉目秀致唇红齿白,年纪看来很轻,偏生一双眸子深黑幽邃,便显得无端沉稳,半分少年应有的浮躁之气也无,全然是淡然静谧,那眸光慢悠悠瞟来,让伙计也不禁心头一颤。
“二、二两……”这么一吓,伙计张口就把进价报了出来,刚说完就恨不得将自己的舌头吞进,若这公子真的按这价格买了,那他定然要给掌柜的骂死了。
林阳接过骨扇,把玩了两下,道:“就这把了。”说着丢下了一锭银子就走。
伙计一看,竟是一锭五两银子,当下大喜过望,忙不迭想收起银子,却听见那公子道:“慢着……”
“啊?”伙计一脸警惕,生怕那公子反悔。
林阳勾起一抹笑:“你这里可有笔墨?”
从锦绣一铺中出来,林阳已经完全换了副装扮。
华丽奢靡的墨绿曲裾深衣外绣样繁复,锦缎质地上乘,随行动似隐约有光晕流转,银冠束发,玉带银靴,手持十二玉骨扇,背脊挺直,浑然一个翩翩贵公子。
只见林阳撑开骨扇,轻扇缓摇,深绿的扇面上用浓墨写着四个大字:
写意风流
书童跟在林阳身后,有些不知所以。
事实上这一路他都不知道林阳到底要做什么……他是林阳在来帝都的路上花了十两银子买下的,翌日眼睁睁看了一出钗变弁,接着像是预料到一般一进帝都便直奔醉仙楼,将将好那题目刚出林阳便就笔写就,姿态风流潇洒,虽不知林阳究竟写的什么但见周围人的惊叹目光,书童心下知道这位要做的事情只怕不简单,可是……既然卖身给了这人,也别无选择,毕竟他的卖身契还在这人的手上……要是这位倒霉了只怕他也得跟着。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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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童跟在慕阳身后自红缨坊出来,动了动唇,还是忍不住问:“小……公子,您真是爱惜那明霜姑娘的琴艺?”
他怎么也没想到这位胆子大到如此地步,去逛了红缨坊不说,竟然还花了五万两替一个烟花女子赎身!
毕竟那可是整整五万两的银子啊!白花花的银子啊!他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的银子!
慕阳悠然的扇着骨扇,全无了刚才的遗世独立,寂寂哀伤,她扬起一侧唇道:“不,我只是……借她的名声而已。”
思绪一闪,回想起之前的画面。
那位色艺双绝明霜姑娘抱着琴神色晦暗难明的漫步而下,走到她面前,道:“公子,奴家已是残花败柳之身,如何值得这……”
她道:“在下认为值得便是值得。”
我觉得值。
说那句话时,耳中不由自主飘过另外一句话。
慕阳一晒而笑,没想到如今的记性会变得如此好,只是……一晃已然五年过去。
骨扇一合,慕阳道:“你先去客栈替我准备沐浴用的,顺带买些纸笔来。”说着丢去一两银子。
书童接了银子,诺诺应声。
“等下,你跟了我三日,我似乎还没给你起名字罢。”
“小人听公子的。”
“你本名叫什么?”
书童抬起头,略犹豫了一下,才道,“小人家贫,只有个小名唤作刘三儿。”
“哦,这样我叫你书童好了。”
“是,啊?”
慕阳颇恶质的笑了笑,刚想说话,却突然敛了笑,神情也瞬间疏离了许多,挥手道:“你先去罢。”
寂夜中,街面上并无多少摊贩,只有零星来往行人,沿路招牌上灯笼微微映亮两旁道路。
灯火阑珊处,有人静静站在那里,好似已站了许久时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