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大早,林叶秋就精神抖擞地出了洞口,上身套了白色背心,下身穿着那条洗干净的白内裤,腰部裹了条盖过大腿的兔毛皮,虽然这装束怎么都不习惯,但比之前用草叶子遮挡是好多了。
昨天他们回到溪边时,原先扔在岩石上的兔子早只剩了一张破破烂烂的兔皮,兔肉被其他野兽吃了个现成,连骨头都没剩几根。
于是莱曼斯又重新猎了只来,两人回洞里做了晚饭填饱了肚子,莱曼斯将兔皮就着火堆烘干,又用一些药材进行了处理,一切打理好后便给了林叶秋,因为兔皮很软,铺着睡觉很舒服,多出来的就做了围裙,成了他现在身上的那件。
林叶秋垂下手去摸了摸兔毛,不由回想起昨天白狼的触感,果然还是后者的感觉好……
这么想着,头就不由自主向洞里望去,晨曦下依稀看见一条还在睡觉的人影,不是狼的模样啊……
林叶秋有些惋惜地叹了口气,继而甩了甩头,把渐渐发痒的手放到了大树上,两腿勾着树干,开始慢慢往上爬着去摘果子。
当莱曼斯出来时,正巧看见这一幕,吓得连忙跃上树去将人给抱了下来:“想吃的话叫我好了,多危险!”
“爬树是我的拿手活,危险啥呀!”
莱曼斯没理会他的抗议,直接将人按坐在了石头上,自己三两下就摘了一大堆各种各样的果子过来。
林叶秋双手捧都捧不过来,突然觉得这人真像自己的老妈子……
说到老妈子,不由就又想起在现世的妈妈,不晓得情况到底怎样了……
林叶秋的情绪霎时低落了下去,但很快又掩饰了过去,打起精神吃了些果子,就和莱曼斯一起外出了。
昨晚他曾问过这个世界的一些事,通过莱曼斯的详细讲解,他明白了这里的种族构成,有点类似于现世古代的部落制度,不同的是这里以兽别划分领地,譬如草原上由狼族居住,丛林里由豹族居住,山野间由狐族居住等,而狼族里面又分灰狼一族、白狼一族和黑狼一族,每一族由各自选拔出的族长统率,在族长之上的是至高无上的狼王,历来退任的狼王则自然而然成为长老,长老们德高望重,连狼王也要礼让三分,但他们多半已不管事。而各大族的王则平起平坐,管制内部,协调外部。目前各大族都保持着微妙的平衡关系,互不侵犯。
“那你是属于狼族的白狼一族了喽?”林叶秋问,昨天听着听着,不知不觉就睡过去了,现在正好接着昨天的话题继续下去。
“可以这么说。”虽然严格而言,雪狼和白狼,还是很不一样,但雪狼濒临灭绝,似乎也称不上族了吧……
“为什么我都没看见过你的族人?”
“你想见我的族人?”莱曼斯眼睛一亮,是不是代表雌性会愿意留下来,留在他狼族里?
“你的族人也都能在狼和人之间变换?”
“嗯,只要是兽人都可以。”
“那……他们是不是——”林叶秋嘿嘿笑着,有些摩拳擦掌起来,“是不是和你一样——”他想说可爱,可一想用可爱来形容一个男人,估计会被骂,转念又想说美丽,可一想用美丽来形容一个男人,估计会被抽,最后干脆用了最简单中性的一个词,“好看?”
“你觉得我好看?”莱曼斯双眼再度放光,一脸期待。
“呃……是啊!”
“那你觉得我哪里最好看?”莱曼斯问得兴致勃勃。
看来被喜欢的人称赞好看,谁都避免不了表现出幼稚的一面。
“当然是狼形的时候——”林叶秋回得不假思索。
“呃——”莱曼斯愣住了。
林叶秋意识到口快的自己说的话后,脸也微微僵住了,忙弥补:“我的意思是你狼形的时候都那么好看了,人形的时候自然更是处处都好看了!”
莱曼斯一听,又满意了。
林叶秋瞅着他,心里暗暗捏了把汗。原来爱美之心,果然人皆有之,连男人也不例外,连狼也不例外……
“其实,我的族人,有些你已经见过了……”
“没有啊!这几天我除了和你在一起,就是那条蛇了啊!”林叶秋说完突然拍了拍自己的脑袋,叫,“莫非,是那群狼?”
“对。他们是一群即将成年,在接受考验与试炼的少年们。”
“呃……”
“其实,族民们绝不会伤害你的……”狼族是出了名十分爱护雌性的。
“你的意思是那群狼,也可以变成人?”
点头。
“那——他们真的根本不会吃我?”
又点头。
那就是说,自己当时的反应,根本就是小题大做,徒惹人笑话了啊!
林叶秋没再问了,微微垂着脑袋快速往前走了几步。
其实,那时莱曼斯还真觉得这雌性反应太大了,显得有些聒噪……
当然这话他之前没说,现在当然更不可能说了。
“那他们当时为什么看上去那么凶狠,像是要把我拆吃入腹的样子……”林叶秋又顿了步子,回过身去问。
“那是因为——”因为他们看出你是雌性,都想把你带回族里,都怕被别人抢先,所以表现得太过热情了,热情到双眼不由自主放出绿光,像发现最美味的猎物一般。不过现在是我先陪在了你身边,那些毛都没长齐的娃娃们就靠边站了。
“因为什么?”
“因为你一副我很好吃,快来吃我的样子。”
林叶秋怒,哼了声,没再搭理他,回过身又继续走路。
莱曼斯跟了上来:“狼族的领地在遥远的草原上,而我们身处的这片丛林里危机密布,却是用来磨砺的好地方,各族的年轻兽人们都会来此历练。”
“那你呢?也是来历练的吗?”
“我?历练也谈不上,只是想多看看外面的世界。”
哦,原来是浪迹天涯的游子。
“那你很久没回部落了吗?”
莱曼斯沉默了一会,才点了点头,看向林叶秋道:“如果你想去,我可以带你一起回去。”
林叶秋刚想说好,毕竟对部落还是充满了好奇的,不过:“部落里是不是规矩很多?”
莱曼斯想了想,点头:“是挺多。”
林叶秋瞬间犹豫了:“那……还是再玩几天吧!”
一路上两人说个不停,来斯曼有问必答,也不厌烦。
两人走了大半天,到中午时就地吃了猎来的食物,望了望当头的烈日,反正接下来也没什么事,索性找了个阴凉处休息了。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林叶秋的声音慢慢低下去低下去,最终消迹无声了。
长期适应现代生活的身体,这么半天的一大段路下来,又是顶着烈日,终究仍是体力消耗过度了,渐渐地开始在大树茂盛的枝叶下懒洋洋地睡起午觉来。
阳光透过头顶枝叶间隙照射下来,在地上和两人身上投下斑驳余辉,微风拂过,枝叶轻轻摇摆,这些余辉也一直在悠悠移动,耳际伴随着树叶轻微的沙沙声,有种宁静清幽的美丽之感。
莱曼斯看着林叶秋沉静的睡脸,不自觉微微一笑,也在边上躺了。
不知过了多久,林叶秋睡着睡着觉得后背痒痒的,意识恍惚间似乎又回到了儿时四合院的天井里,盛夏的暑假,他趴在藤椅上午睡,猫儿调皮地跃上了他的背,当作草席也趴了睡了,毛茸茸热乎乎的——
“嗯……别闹!下去!”林叶秋咕哝一声,微微睁开眼睛,渐渐清晰的视野里,突然映出侧后方近在咫尺的一头狼,吓得刚要大叫,张了嘴才发觉不对,试探着轻唤:“莱曼斯?”
“嗯?”莱曼斯掀掀眼皮,轻应了声。
林叶秋松了一口气,竖起上半身,微微抱怨:“不要突然变成狼啊!我没心理准备啊!”
心理准备?莱曼斯微微抬起搁在两只前爪上的脑袋,望着林叶秋,兽人变来变去不都很寻常的吗?为什么这个雌性总是很惊讶的模样呢?好像很不习惯……昨天也是,一脸好像从来不知道兽人可以变身的样子……
可这怎么可能呢?
只有雌性才是不能变身的啊!
而他自己明明兽人的特征很明显啊!因为没有一个雌性有他这般高挑的身材,更没有一个雌性有他这般迅猛的肌肉和强大的力量!
还是,难道这个雌性真的也把自己当雌性看?所以在河里才那么大胆得……
莱曼斯瞬间有点黑脸。
林叶秋浑然不知莱曼斯七转八弯的想法,兀自沉迷在眼前画卷一样美丽的场景中。
瞧瞧眼前的白狼——
呃,说到白狼,怎么就总不自觉联想起白眼狼呢,破坏美感,林叶秋在心里甩甩这个想法,以后还是叫雪狼吧。[某夜偷偷道:人莱曼斯本来就是雪狼,不是白狼,这次倒被你误打误撞蒙对了……某林头不转眼不看,抬起一脚精准无误地瞬间将某夜踹飞。]
——雪狼惬意地躺在阳光下,舒展着四肢,一副慵懒高贵的模样,尤其是那表情,半眯着眼眸,似睡非睡似醒非醒,长而蓬松的尾巴时不时甩两甩,工工整整交叠的两只前爪,看上去一副乖乖狼的样子……
还后肚皮底下若隐若现的绒绒毛……
拥有这么一具引人犯罪的美丽身躯,偏偏他本人还毫无所觉,全不设防!
真是……可爱到爆!想让人狠狠□□。
可林叶秋不敢,就怕自个激动忘情下一个不小心,将对方给惹毛了,那自己就吃不了兜着走了。
毕竟本质上,这还是匹凶残的狼啊!
而且,更重要的是,他也怕自己,又会像以前那样,弄伤了他不想弄伤的人。尤其这人,还是他视为最重要的哥们。
林叶秋看着对方那副可爱的模样,暗自吞了下口水:“你……你快变回去吧!”有些别扭地别过了脸去,两只手紧紧地贴在自己腿侧,就怕一个克制不住对某狼上下其手,然后越来越一发不可收拾。
莱曼斯听了这句,再见他竟然不愿意看自己,似乎有些受伤,微微耷拉下脑袋瓜子,但还是“噢”了声,在岩石上一滚变回了人形,正好落到地上站直了身子,心中有些纳闷,不是刚刚还说他狼形的时候很好看的吗……
林叶秋看他终于恢复成人的模样,才松懈了紧绷的手臂肌肉,抬头看了看天,日头已经在将近四点方向,想不到一眯竟然眯了这么久,难怪觉得神清气爽,就是身上出了汗,又粘粘的不太舒服。
林叶秋微微皱眉了看了看自己。
“要去河边吗?”
“咦?要!要!”林叶秋连连点头。
到了河边,这次他不敢再闹腾对方,两人就隔着一块石头各自清洗,他还不时扭头看看四方,就怕哪里又突然窜出什么生物来。
直到洗完,一切倒也风平浪静,就是出了岩石后,猛然又见雪狼,而不由倒退了两步。
“洗好了?那我们回去吧。”莱曼斯看似想上前,前脚抬了抬,又退了回去,立在原地没动。
林叶秋也站在原地,双眼瞪着面前的雪狼。
虽然他的利牙看上去很恐怖,他的利爪看上去很惊魂,他的肌肉看上去很威慑……
不过忽略一切,他的毛色,看上去,依然很撩人啊……
“你……你……”虽然这匹狼实在漂亮得很想让人□□下去,可是不行!
林叶秋指着姿态优雅的雪狼,有些结巴地道:“你,你怎么又——”
莱曼斯挑了挑狼眉毛,没说话。
“你能不能不要一直在我面前变出狼身啊?”知不知道本人克制得很辛苦啊!还一直来引诱我……昨天就已经是极限了!
莱曼斯闻言,有些失落:“太阳快落山了,用飞的比较快,如果走的话天黑前可能来不及回去。”
“噢……”可是……
“你不喜欢我的这个模样吗?”雪狼的神情更低落了。
林叶秋见了,不由一急:“不是不喜欢……哎呀,你不明白!就是太喜欢……我怕会忍不住想……做出一些可能你不喜欢的事……”
就像小时候也是因为太喜欢的关系,一不小心就把养的一只猫给弄伤了,虽然后来猫儿医治好了,可他还是难过了许久,他真不是故意的,只是那时还小,控制不好力道,小猫又太脆弱了。
看莱曼斯一脸不解的表情,林叶秋犹豫了下,还是解释道:“我对于特别喜欢的事物,接触过第一次后,就会越来越喜欢,到时一激动,就会想欺负你,可能还会因此不小心弄伤你……”
莱曼斯愣了愣,然后笑了,原来雌性在担心这个:“没关系,你不会弄伤我的。”顿了顿又道,“你可以对我做任何事,都没事的。”
林叶秋犹豫着,没说话。
“相信我。”
林叶秋望着他,在那双蓝色的眸子里,竟然找到了信服。
而且,还有一点,就是莱曼斯没有笑话他,喜欢绒毛的这个事实。
不知怎么,他又回想起了小时候,同龄的男孩子都喜欢变形金刚电动小汽车之类的玩具,就他喜欢猫啊狗啊这些有着可爱绒毛的动物们,为此还常被小朋友们笑话说像小女生。
而事实上,他林叶秋就是一彻彻底底的绒毛控!还是白色控的那种!
虽然当死党这么指着他鼻子大叫时,他死也不承认地嚷:“我一堂堂七尺男儿和绒毛控这三字挂钩,这有可能么?有可能么!”
但事实总是胜于雄辩,女生喜欢绒毛那叫可爱,男生喜欢绒毛那会引起异样的眼光,所以在现世的时候,他总是刻意压抑着自己,看见那种白色的毛茸茸的东西,譬如可爱到令人想狠狠□□的萨摩耶,就立马转移视线,装出不在意的模样。
不过在这个世界,苦苦压抑自己,好像就不必要了吧……
既然,莱曼斯都说不会介意自己对他做任何事了,那就——不用再客气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