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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就是说,人和人真的不一样,看看大卫平克曼,凭一己之力捞遍华埠,偏偏走了之后还有人念他的好。
再看肖恩比索,刚来没几天就让华埠群情激奋,最后被搞倒了,如今不知在哪个监狱里生蛆呢。
而乔治加西亚,整个一社牛患者,见码头就拜,一点都不觉得丢脸。
这纽约华埠,真是越来越有意思了。
第二天一早,黎耀阳起来洗漱之后,准备出门散散步,瞎老头正在忙活早饭呢。
一推门发现沈金兵在外面站着,看样子等了有些时候了:
“你怎么在这?”
“阳哥,您醒了?”
“别别,跟你说好几次了,你比我大,别叫哥。”
“没事,有能力的人都是哥!”
黎耀阳撇撇嘴,心里还是很受用的:
“找我有事?”
“是这样,我有个妹妹,她一直很想跟你您认识一下,如果有机会能跟在您身边,她毕生的愿望就满足了。”
“什么玩意?”
黎耀阳蒙圈了,这是要把亲妹妹送自己床上?这也太豁得出去了吧?
别觉得奇怪,甭说这个年代,就算21世纪,这种奇葩也多了去了。
“阳哥,这不是我逼她的,这孩子从小被我爸妈灌输了一些封建思维,总觉得女孩子给人做妾没什么不好,只要能保她一生吃喝不愁就行。”
黎耀阳不知该如何接话,人还是蒙圈状态:
“不是,你应该知道我有未婚妻了吧?”
“我知道,是廖家小公主,但并不妨碍您娶妾啊?”
一股荒唐的情绪在心中蔓延:
“那个…谢谢你的好意吧,不过,算了。”
“阳哥,要不您见一见,要是不喜欢再说?”
黎耀阳一愣:
“你不会把人带来了吧?”
“可不是嘛,一大早就起来梳妆打扮,就为了见您一面。”
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黎耀阳也不好再拒绝,大不了见过之后婉拒就是。
得到同意后,沈金兵一溜小跑,到车里拉出一位姑娘。
该说不说,沈金兵就长了一副斯文败类的模样,他妹妹的颜值也不会太差。
而且这个年代,胭脂水粉之类的都很少擦,纯纯的素面朝天,却遮掩不住水韵光华。
小姑娘一路低着头,害羞的不敢抬头看,看样子应该比阿香成熟一些。
“艺文啊,快抬头给阳哥看看,你不是一直很仰慕嘛?”
沈艺文?这名字有些中性,而且跟金兵形成文武对称,看来取名的时候,家里人是用了心的。M.81??.??M
女孩子嘛,文艺一些挺好的。
最关键的是,她竟然穿了一身素色旗袍,旗袍虽美,但也不是人人都能穿!
普通女生就别提了,并不是每一个漂亮的人,都能很好的驾驭旗袍。
理论上来说,旗袍得上了点年纪,有点阅历的女人穿才能穿得有味道。
而年轻女子驾驭不了这种极具古典风情的旗袍。
能把旗袍穿出灵魂的人,真的不多。
但是真的有这种美丽的意外,就像眼前这个女孩。
只不过黎耀阳有些奇怪,旗袍应该才刚刚诞生,还没真正流行才对,怎么这么快就传到大洋彼岸了?
“你这身衣服?”黎耀阳也是奇怪,不关注美人,满眼都是衣服。
沈金兵帮忙解释:
“啊,阳哥您有所不知,我大伯刚从国内来纽约,临时借住在我家,他在魔都就是裁缝,为了感谢我们,特意做了这一身给艺文,听说是魔都刚刚流行起来的新款服饰。”
黎耀阳恍然,这就难怪了。
直到这时他才把注意力放到女孩身上,能够打破年龄的限制,把旗袍穿出独有的风韵,这女孩有点意思。
“阳哥好,我叫沈艺文,请您多多关照。”
“别客气,你是沈科长的妹妹,那就是我妹妹。”
沈艺文身上的气质很多遍,最开始很扭捏,显得清纯妩媚,因为旗袍加身,看起来端庄典雅。
单论颜值,她其实没那么惊艳,属于典型的猫系长相,带着南方女生特有的柔美,若不是有这身妖娆的旗袍衬托,看起来也不会那么特别。
天生媚骨,一双丹凤眼清纯而妖娆,不动声色却绚烂如初。
黎耀阳来了点兴趣,可能被盯着时间太长了,沈艺文不太好意思,再次低下头,手小手无处安放。
见两人都不说话,沈金兵只好强行找话题:
“阳哥,艺文最近没什么事,想出去转转,跟别人也不放心,要不拜托您多照顾?”
什么出去转转,就是想送上贼船。
黎耀阳不知道沈金兵为什么如此进击,竟然连亲妹妹都送出来,若是没搞懂原因,这便宜打死都不能沾。
“你先说说自己的目的吧?还有艺文,不觉得委屈吗?”
沈艺文摇摇头:
“不委屈,阳哥,其实是我主动提出来的,一来想给自己讨个安稳的未来;二来也是想给哥哥谋个前程。”
黎耀阳不信,转头看沈金兵:
“你说,我要听实话。”
沈金兵苦笑道:
“我就知道瞒不过阳哥您,好,我说实话,其实是因为吉米王。”
“嗯?他怎么了?”
“之前他不是一直担任代理治安官嘛,大部分时间都在办公室坐着,有天晚上加班,艺文来给我送饭,没想到被吉米王看到了,自那以后就对艺文死缠烂打,我们也是实在没办法了,才不得不…”
原来是这样,就说不会有这么好的事情主动找上门。
“所以你们为了避祸才找上我?”
“也不算,艺文不喜欢吉米王,但凡她能接受,我们也就忍了这口气,反正终归是要嫁人的,跟了吉米王至少能图个安稳生活。”
沈艺文抬起头,很坚定的说:
“阳哥如果不要我,我只能从了吉米王,至少能换我们一家安全。”
这姑娘身体里还有骨子韧劲儿,黎耀阳很欣赏。
“我知道了,你也不喜欢我,只是相比起吉米王,你更愿意跟我,相当于矬子里拔高个?”
“没有没有,我仰慕您是真的,我可以对天发誓。”
“发誓就算了,如果你坚持的话一会儿就跟我走吧,但先说好,我不可能给你像样的名分。”
“我知道,阳哥放心,我已经做好准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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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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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