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着每一天都要经受这么一两轮的空军轰炸。
即便睿智天成的洪承畴,也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
这就是干瞪眼只能挨打,自己却没有一点还手之力。
“加派人手,重点保护那些粮食,不要被爆炸引燃。”
现在洪承畴守卫这座城池唯一能做的,就是这些了。
随着爆炸成片的响起之后。
新明军的火枪队再次来到了城墙下,他们站在弓箭的射击距离之外,开始狩猎。
是的,他们是在狩猎。
他们的火枪因为是全钢打造的枪管,可以加大装药量。因为用塑造的方式让枪管的气密性更好。
所以现在王学军的火枪,已经可以达到三百步远了。
即便自己的弓箭手,借助城墙的高度,也根本够不到人家。
至于滚木雷石,丢了也是白费。
于是只要城头上冒出人影,就会招来一阵枪弹。
守城守城,你不在城头你守的什么城
而一旦站在城头,你就那么冤枉的死去。
好吧,大家就蹲在女墙下,等待敌人进攻吧。
结果你正蹲着躲避子弹的时候,城墙的垛口,就有可能突然间冒出一个巨大的黑脑袋,呲着雪白的牙齿,向你打招呼。然后呼啸着那个怪模怪样的大棒,砸碎你的天灵盖。
你这里刚刚准备发动反击,将这个黑脑袋打碎。
不用你动手,这个黑脑袋出溜一下就跑没影了。
所有的城墙都是有斜坡的,所有的城墙都是砖石垒就有缝隙的。
而非洲人的攀爬跳跃能力简直是让人目瞪口呆。
他们不用云梯不用绳索,就像猿猴一样,顺着城墙抠着砖缝,蹦蹦跳跳的就能轻松的跑到城垛口。
这些昆仑奴,在平时是不喜欢陌刀的,因为在他们看来,那陌刀实在是没有意思。
他们更喜欢的还是棒球棒。
这东西上阵敲别人的脑袋,那是一敲一个准,敲的那是一个酣畅淋漓。
而在没有战斗的时候,伙伴们还可以拿着这个东西玩棒球。
现在在新明,玩棒球已经形成风气了。
各个府县,都有自己的棒球队。
据有人汇报,已经有好事者组成甲a甲b联赛了。
这些昆仑奴不是真正的进攻者。他们只是闲的难受,爬到城头往城头看看热闹。顺便敲碎几个脑袋乐呵乐呵。
而真正的进攻者,是那3万多大别山中的义勇。
但他们的进攻是这样的。
风筝放飞之后,火枪兵开始猎杀城投敌人的时候,他们就站在远处大声的呐喊,直到喊得精疲力尽,然后意犹未尽的回到营中吃饭睡觉。
现在所有的将士们都感觉到,自己身上的赘肉已经多了,肚子已经开始有肚腩了。
“这该死的战争,照这么打下去,大家回家之后,还怎么能有力气干庄稼活”
王学军不着急,这个山寨早晚是要拿下的,但他不是想用人命去填。
跟着自己这将近4万的义勇,将是自己的最坚定拥护者,这是未来大别山最坚定的守护者,是未来每一个村寨的村长乡长,是自己的火种。
死伤一个人,那对自己来说都是巨大的损失,是不可弥补的损失。
按照以往的习惯,就在城内爆炸声中,城外火枪的轰鸣中,王学军坐在椅子上,前面放了一张桌子,军政培训班继续开课。
桌子的前面坐着100个学员,他们是在这4万人马中,精挑细选出来的一批。
王学军就掰着指头,给他们讲形式,将自己这个朝廷的规章制度,讲政策,讲他们回去以后应该怎么做。
这是一种速成班。一批学员只学习5天,考试合格之后,再换另一批学员。
而那些毕业的学员,就会回到他自己的队伍里去,将学到的在传授给他的手下。
王光启对王学军这样慢条斯理的战斗,表示了真的不理解。
“你既然心疼这些将士们,那就应该派出你的非洲军团进行攻城。”
然后一指那个城墙:“你看看你看看,那城墙垛口上已经挂了能有上百个黑奴了。只要他们轻轻一跃,就登上城头了。何必你还要让他们跳回来”
王学军就翘着二郎腿,摇头否定他:“我不是想要攻占这个破寨子,我这样天上地下的立体进攻,要想拿下这个破寨子易如反掌。
我不是要抓到洪承畴,我是要让他主动向我投降。”
“这有什么区别吗”
“当然有。如果我抓到了洪承畴,我怎么处置他按照天下人都知道的罪行,我只能杀了他。”
一提这事儿,代表着全天下人的王光启,就咬牙切齿:“要是我抓到洪承畴,这个大明的最大罪人,这个最大的汉奸,我必然将他碎尸万段,生生吃了他,才能解我的心头之恨。”
王学军就叹息着拍了拍他的肩膀:“我怕的就是这个。所以我要给自己一个饶恕他的理由,向天下饶恕他的理由。所以我只能期盼着他投降我。嘿嘿嘿嘿,你们不都说杀俘不祥吗所以只要他投降我,我就不能杀他。”
然后一字一句的说:“天下人都不能杀他。”
对于这样的谬论王光启气的浑身哆嗦:“你为什么要这么做你为什么要饶恕他”
王学军就慢慢悠悠的吟咏道:““五族争大节,华夏生光辉。生灵不涂炭,功高谁不知。满回襄韬略策,安裔换清衣。”
“你什么意思”
王学军就继续道:“清军入关后,顺治帝对洪承畴极为器重,拔擢他为大学士,坐镇南京负责南方战事。
洪承畴采取“以抚为主,以剿为辅”的进军策略,以较少代价平定了江南,也让江南少死了很多很多人。
同时,洪承畴建议满人“习汉文,晓汉语”,了解汉人礼俗,倡导儒家学说,淡化了满汉之间的差异。其意见甚多,大多被清廷信纳,加以推行。
在洪承畴的推动下,传统文化的延续性得以保障,各民族逐渐和睦相处。最终,满族人消失了,成为我们汉族人的一部分了。”
“你要为这个狗汉奸翻案”
王学军摇摇头:“我不想为他翻案,因为它本来就是打入敌人内部,我们的同志。”
王光启就一下子掀翻了王学军面前的桌子。
“奸臣啊,狗贼啊,叛逆啊,汉奸啊,胡说八道啊。”
他的这些话,其实是糅合了对洪承畴和王学军在一起的。
前面说的是洪承畴,后面说的是王学军。
看着已经气急败坏的王光启的指桑骂槐,王学军就根本没往心里去,大有唾面自干的风采。
这时候一个锦衣卫风尘仆仆的打马来到跟前。
“从许杰先生哪里取来了东西啦”
这个锦衣卫神秘的回答:“许杰先生不给你那东西,说怕你喝点酒,脑袋一冲动交出去,或者弄丢了。”
王学军跺脚:“好你许杰,我掐死你。”
掐死许杰,大家已经都听腻歪了。
“不过先生向您交了一件东西。”
然后小心翼翼的在贴身处,拿出来一个黄凌,那是明黄,是皇室专用的颜色。
王学军打开,王光启伸着脖子好奇的看。
王学军故意的躲开他。仔细的看了之后,交给了身边的赵振武:“好了,把这个东西派人送过去吧。”
赵振武接过:“我亲自送去。”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