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发生的小状况,王牧完全没有放在心上,不过是王家一个小子罢了,以他的身份,过多计较,反而不合适。
坊市中间,修建的是一处酒楼,名义上这个酒楼的所有收入,将用于孤儿院与养老院,有皇家的名头,王牧也不担心,他离开长安,有人弄虚作假。
至于其他商铺,王牧也想好了,除了陆家,谢家,其他全部由残疾士卒入住,只卖小吃糕点,这地方毕竟不比东西两市,贵重的物件,也不好卖;陆谢两家则卖一些生活用品。
这些士卒赚多赚少无所谓,他们更多责任,还是提出一部分收入,供养其他杂工,这也相当于税收。
除了固定铺面,王牧还让他们做流动摊贩,卖馒头,豆浆油条,豆腐豆芽。
如今百姓食用油主要是豆油,麻油,以及肥肉,至于菜籽油和桐油,主要用来照明;王牧问过,菜籽油不吃的原因,是因为味道太难吃,想想也正常,生菜油闻着就闷,更别说放在锅里煮菜了。
在姑复的时候,王牧就开始推动炒菜和菜籽油,不过在长安,还只有他们一家在食用。
植物油据说是汉朝张骞,从西域引进,引进的主要目的还是战争,用油脂焚烧,作为守城用,这在很早以前就在用,想必当年张骞在西域发现芝麻油与菜籽油的第一反应,还是用来守城,照明。
只不过芝麻油很香,应该就被人们与大豆油一样,当作调味品食用了。
其实菜籽油才是最好的植物油之一,用来炒菜,香味会更加浓郁,更别提油条,一根油条,一碗甜豆浆,如果再加一个茶叶蛋,就是最佳早餐。
在敦化坊做工的人有口福了,各种食物,几乎是轮流着吃,那些学着做出来的小吃,正好每天分给他们,又不会浪费食物;还有酒楼厨师,每天炒大量的菜,那技术是不停的增长。
豆制品去年冬天,就被陆家卖得满长安皆是,如今长安百姓,突然发现身边多了一些卖早餐的人,一人一個铜板任意吃,只要你不带走。
虽然对于大多数百姓来说,一个铜板还是有些贵,不过那又香又白的馒头,还有那充满香味的油条,总是勾引着馋虫。
更何况如今百姓,大部分是半晌午才吃第一顿饭,也就是早上出去干活,做得差不多才回家吃饭,这一大早上,本来就空着肚子,闻到香味,哪里还忍得住,总有人狠下心来,想着大吃一顿。
别以为吃得卖东西的人亏,那只是极少情况,如今一斗米二十钱,一斗是后世十二斤半,也就是说一枚铜钱,等于六两多米,即便干活的人吃得多,一顿六两米,那也足够,还是煮干饭的情况之下。
现在百姓可舍不得煮干饭,最多在农忙的时候,稀饭煮稠一些,也就是说,一枚铜钱,足够一家四五口人,包餐一顿,所以一个人在街上吃,算是奢侈享受,就像下馆子一样,难得的事情。
吃馒头,油条,不可能不喝豆浆吧这一大碗充满豆香的豆浆下去,又填充了一节肠子。
还有卖豆花的,里面加了一点肉丝,炒豆子,再放点芥菜籽,麻油,又香又辣,早上吃进肚子,说不出的舒服。
茶叶蛋当然不可能随便吃,毕竟如今蛋还是百姓贵重物品,茶叶也是要花钱的。
普通百姓偶尔吃一次,不过城里做工的年轻人,到是吃的次数,略多一些;最多还是那些有钱人,虽然说家里也有吃的,不过有很多人,还是喜欢在外面吃,即便坐在街边,他们也觉得有面子。
“你看,我有钱,天天吃好东西”或许就是这么一种炫耀的心思,不少人就选择坐在矮凳子上面,慢条斯理的吃着东西。
长安城的富二代,官二代,这些纨绔子弟,每天在长安城里无所事事,除了上青楼就是游猎,发泄一下太过旺盛的精力,他们的一辈子已被长辈安排得妥妥当当,人生的目标就是做个安静的美男子或丑男子,安静的等着老爹咽气蹬腿,然后气定神闲的继承爵位,找几个婆姨,生一大堆娃,然后安静的混过余生,咽气蹬腿后让儿子继承自己的爵位
这种人在长安不少,毕竟大唐立国十多年,有钱人不断的生儿子,除了一些特别重视的,其他儿子,对他们唯一的要求,恐怕就是不要招惹是非。
这些年轻人,不但非常要面子,喜欢显摆,还特别喜欢和朋友一起玩,毕竟娱乐活动太少,一个人玩着也没意思。于是长安又出现了一种风气,头一天就约好,第二天在哪里吃早餐,然后再去找其他乐子。
敦化坊前面一半,街道是粹石,卵石铺的,后面因为有了水泥,就直接做水泥路面,因为材料都是提前备好的,所以路面与房屋,修建速度都很快。文網
“王兄弟”
老远就听到程咬金的大嗓门,王牧笑着迎了出去。
“程老哥”
“王兄弟,听说你这里弄了一些好东西,哥哥我特意来见识一下。”程咬金大步的走了过来,也不用王牧邀请,他就向酒楼里面走。
虽然工地是封闭着的,不允许外人进入,不过消息还是传开了的,有人来看,王牧并不觉得意外。
跟着程咬金向酒楼里面走,王牧笑着说道:“都是一些小玩意,程老哥随便看。”
程咬金刚踏入酒楼,就愣愣的扭动脖子,四下观看,连王牧的话,都顾不上回答。
酒楼地面是水泥地,有卵石铺在水泥表层,虽然漂亮,不过算不得多特别,不过墙壁就漂亮了,匠作监烧制,那些五颜六色的玻璃,或者说琉璃,就贴在墙上,在工匠的巧手下,构成一幅幅图案;窗子是用透明玻璃嵌在木头上面,虽然玻璃依旧还有不少气泡,透明度也不算多好,不过采光效果,比起其它建筑,强了许多,即便皇宫,也是比不上的。
阳光照射,映照在墙壁的琉璃上面,反射着更加艳丽而又夺目的光芒,犹如走进了彩虹之中。
酒楼外方内圆,一共三层,一楼中间一个台子,四周摆放着一张张条桌;二楼则是圆桌,被一道道屏风隔开,三楼则是真正的包厢。
程咬金也不顾工人还在做最后的装修,自顾自的看着,嘴里不是发出一阵“啧啧”赞叹。
“好家伙,你这除了凳子和三楼,就没有用木头啊”程咬金俯瞰着酒楼说道。
“哪里,这些门窗,护栏,不都是木头做的吗。”王牧笑眯眯的说道。
因为他要出征,不知道何时回来,所以给解语花传信,让她们先回姑复,前一段时间,刚好船队,又运送了一批木头过来。酒楼许多木材家具摆设,都是用楠木做的。
“你这有什么说道”程咬金指着下面台子问道。
二楼与三楼,包间环绕四周,中间空着,可以直接观望楼下。
“这是做表演用的。”
“你这有歌姬难怪听说伱去青楼买人,前几天有人弹劾你有辱斯文,败坏风纪。”程咬金笑着说道。
“我又不是斯文人。”王牧瘪瘪嘴说道。
到了长安,他又怎么能不去见识一下大名鼎鼎的平康坊,平康坊,秦淮河,这可是无数人魂牵梦绕之处。
去了青楼王牧才知道,只解决生理问题,那叫暗娼,青楼属于雅地,虽然说也可以解决生理需求,不过那些当家红牌,还得你情我愿,当然像王牧这种身份,九成九是不会拒绝的。
丝竹声声,歌舞不停,各种乐器轮番上场,犹如一场演唱会,让王牧大开眼界,他觉得自己酒楼只找了一些说书人,杂耍戏班,有些不入流,所以就找了几家青楼,给十多个姑娘赎身。
“嘿嘿说得有理,我们又不是斯文人,又何必与那些腐儒一般见识。”程咬金深有同感,笑着说道。
“这些人都是酒楼表演的人员,只要她们赚够了钱,随时可以离开。”带着程咬金看向后院,指着正在排练的人群说道。
说书人,杂耍戏班,加上演奏演唱,都是酒楼以后的节目,王牧并没有仗着身份,只给她们工钱,反而是和酒楼一起分成。他们只要工作,每一场都有一个基本工钱,然后就是客人打赏,酒楼只抽取四成。
“啧啧不错,不错,吃饭还能欣赏表演,以后某天天来。”程咬金啧啧感叹道。
“你随时来就是了。”
“还缺钱不要不我也参一股”程咬金眼珠一转问道。
“这是给我儿媳妇的产业。”王牧微微摇头说道。
“可惜了。”程咬金遗憾的说道。
“煤炭用途你应该听说了吧何不趁早去弄两个矿山。”王牧提醒道。
“你说晚了,陛下已经出手,也就太原王家,分到一些。”程咬金幽怨的看着王牧说道。
王牧微微一愣,随后理解的点点头,这种好东西,李世民他们肯定知道,出手也是理所当然。
“阴山有煤矿和铁矿。”王牧提醒道。
“阴山有铁矿你碰见了”程咬金微微一愣,愕然的问道。他还以为是王牧去打仗的时候发现的。
王牧也没有解释,只是很肯定的说道:“突厥人的武器,不可能都是中原买的吧他们没有铁矿,又如何锻造武器。”
“是了,突厥原本是柔然族的铁奴,草原上当然应该有铁矿,他们把阴山视为圣地,应该就是铁矿的缘故。铁矿铁山莫非铁矿在铁山”程咬金皱着眉头,来回走动着说道。
“我不知道,不过突厥人应该有人知道。”王牧摇摇头说道。
这种事情,颉利肯定要保密,不过这么多年过去,知道的人应该不少,程咬金眼睛半眯,若有所思的点点头。
“酒楼生意没法分给你,不过可以合作。”王牧岔开话题说道。
“怎么合作”程咬金好奇的问道。
“酒楼需要大量的蔬菜,肉食,你在长安附近应该有庄子,可以建立养殖场,再大量种植蔬菜,以后酒楼也就不用找其他人购买。”王牧解说道。
“嗯,听说皇家上林苑,这一年发展挺不错,皇后已经多次褒奖,应该有你的缘故吧”程咬金问道。
“或许吧。”王牧没有承认,不过他也觉得是事实,姑复发展得风风火火,李世民又怎么可能视而不见,更何况房玄龄向他询问了不少事情。
“好,你安排两个人,去讲一下,应该怎么做。”
“那些突厥人,都安置好了吗”王牧好奇的问道。
这两个月,虽然他没有上朝,也知道朝廷的重心,都在围绕突厥的事情运转,一些突厥部落,也派人到了长安。
“处理好了,有七八个部落内迁,如今草原是夷男与突利为主。”程咬金说道。
王牧暗自摇头,草原上的游牧民族,就像韭菜。割一茬又长一茬,最好的办法还是移民,不过如今中原人口都很稀少,移民很不现实,分化似乎也是目前最好的办法。
不过王牧还是不赞成内迁,要内迁,也得迁移到汉民多的地方,不像现在这样,弄到关内就了事。虽然说有新建立的都护府管理,但是都护府不会去干涉他们内部事务,只要没人造反,可以说就不过问。
想想也正常,毕竟不是每个人都是穿越者,无法明白历史带来的教训,做官的人,自然希望事情越少越好,更不会想着去融合之类的事情。
程咬金没有继续逛下去,很快就匆匆离开,不用说王牧也知道他肯定是去找李世民了,煤矿和铁矿位于阴山,他们得探查,还得考虑应该如何处理,毕竟那是突厥圣地,如果只是煤炭,还可以置之不理,但是铁矿就不一样了,那是国家不容有失的矿藏,更何况还是已经开采了很久的铁矿。
李世民等人,不但要问清楚是否属实,还得派人探查铁矿还有多少,最后才是如何占据,所以他们有得忙。
网页版章节内容慢,请下载爱阅小说app阅读最新内容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