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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三四章 恭膺天命,祚胤永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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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浩心满意足的抻了抻身子,一笑,“到底是‘入道’的人,说起话来,好像在打机锋呢!”

怀中的吴知古轻轻摇头,浓密的秀发蹭的吴浩的胸膛痒痒的,“我这个女冠, 徒具皮相——我不会打什么机锋,只是感慨,一年光景,人事变迁,已是如此,再过一年呢?”

略一顿, “欸,想都想不出来!”

吴浩心中微动:再过一年?什么光景?你未必想不出来罢?

正要接口,吴知古拿手指在他胸膛上轻轻一点,“算了,你明日一早就要回楚州,我还在这里跟你说这些有的没的——你且稍待,我给你看一样物什。”

说罢,坐起身来。

吴浩伸手拉她,吴知古在他手背上轻轻一打,“别闹!”

披衣而起,下了床,走到一张条几前,解开一个黄绫包袱,小心翼翼的双手抱起一样物什,回转了来,在床边坐下,将那件物什递给吴浩,“你看!”

吴浩接过,却是一方玉印,足有两拳大小, 沉甸甸的,边缘光滑,隐约有“包浆”的模样,看起来,颇有些年头了。

“这般大,不大像私章呀?”

吴知古摇一摇头,“不是私章。”

当然不是私章;而且,吴浩已经留意到,印纽是一条盘螭,龙生九子,螭为其一,以螭为印纽——

宫里头的物什?

吴浩将玉印翻转过来,印文八个字,细辨,却只认得一个“天”字,另有一个,似乎是个“昌”字,但不敢确认。

印章上的文字,自然都是反文, 小篆又不好辨认,吴浩又是个二把刀, 于是,只认出笔画简单而左右完全对称的“天”字来。

吴知古再起身,回来的时候,手上一张纸,上面是个红红的印文。

哦,你都提前准备好了。

吴浩接过,细辨,这一次,总算认全了,一个字一个字念了出来:

“恭膺天命,祚胤永昌。”

小篆的“昌”字,不是左右对称,因此,难为吴制帅了。

俺只听过啥“受命于天,既寿永昌”,介个“恭膺天命,祚胤永昌”,倒是第一次见。

“这件物什,自是史弥远交给你的喽?”

吴知古点点头。

吴浩转着念头,“由我出面,将之献给朝廷?”

吴知古再点点头。

“就说是得之于金国,对吧?”

吴知古叹口气,“你真是聪明——对。”

顿一顿,“‘祚胤’,福及于后代子孙之意,也可以直接解为后代子孙之意。”

嗯,经您的补充说明,整件事,更加明白了。

以祥瑞谶文,示天意攸归,增加合法性,这套君权神授的把戏,中国玩儿了几千年,只不过,不同的朝代,路数不同。

两汉时代,动不动就“上林有柳树,枯僵复起,虫食叶成文:公孙病已立”,又或者某地“浚井得白石,上圆下方,有丹书著石,曰:告安汉公莽为皇帝”,诸如此类。

(宣帝、光武帝都是此道之爱好者,而将这套把戏玩儿的登峰造极、看的你腻的想吐的,自然是俺们的大改革家王莽。)

但到了两宋,这个把戏,就不能再这样玩儿了。

两汉是泛神论占统治地位的时代,天人感应深入人心(不语怪力乱神的孔夫子的徒子徒孙,也要同泛神论合流,不然汉武帝也未必鸟你),所以可以介么瞎搞。

两宋时代,生产力毕竟较两汉时代有了长足进步,政治文明也有了相应的发展,尤其是南宋,儒学已占据了绝对的统治地位,你还像两汉那样子玩儿,别人会说贼斯鸟你莫要侮辱俺的智商啊。

南宋玩儿这套把戏,有一个很特别的路数——“得之于金”。

靖康之变,汴梁宫廷内的无数珍宝被金人掠去,彼时的金人,基本上还是一群大字不识几个的野蛮人,除了金银和女人,哪里晓得这些珍宝的好处?许多珍宝,都被随意赏赐给中下级军官,又被这帮丘八换了酒喝或被他们的子孙转售,因此,确实有许多来自徽、钦二帝内廷的珍宝流落于金国的民间。

这些珍宝中,包括各种各样的印玺。

普通珍宝,南宋的当政者并不怎样在意,但印玺不同,在宋朝君臣眼中,这是权威和合法性的代表,因此,但凡有本朝当年流落敌国的印玺回归——不管来路如何,都要大肆庆贺一番。

这其中,多少也有个“雪耻”的意思在里头。

(这种心理,可以参考本朝十二生肖铜兽首之回归。)

现在,史弥远也要来玩儿这套把戏了。

这枚“恭膺天命,祚胤永昌”的玉印,自然是史弥远请高手匠人假造的(假的很逼真呢,“包浆”都有了),但无人可以证其伪,靖康之变,各种宫廷档案大部散佚,谁也不晓得当年宫里头到底有没有这样的一枚印章?

这枚玉印的主要作用,不是为增加谁谁的权威和合法性(皇帝都快嗝屁了,哪里还需要这些有的没的?),它的关窍,在“祚胤”二字。

如吴女士介绍的,“祚胤”的意思是“福及子孙后代”或直接解为“子孙后代”,而咱们的皇帝,孩子是生出来过的,儿女都有,儿子更先后生过九个,但不论儿女,一个没养住,不然的话,也没有立不立太子这些乌七八糟的事儿了。

可以说,“胤”,是皇帝心中最大的痛。

这枚玉印则说,你还是会有儿子的,而且,福泽远流,一代又一代呢!

猜猜看,若皇帝有那么点儿迷信,看了这个印文,会不会有那么点儿心动?

既然我还会有自己的儿子,我还着急立毛线个太子啊!

而且,这个印文,还会给皇帝另一种很妙的暗示:生儿子得副好身板儿罢?也就是说,我现在的这个病,很快就会好了?

这就是史弥远打的主意。

至于为啥要吴浩来献这枚玉印——

还用说?目下,只有他在金国境内攻城略地,由他来“得之于金”,顺理成章啊!

而且,由吴浩来献,这枚“恭膺天命,祚胤永昌”,就是我大宋以堂堂之师,打金国人手里抢回来的,是真正的“雪耻”;换个人,就只能说是或者购自某某、或者窃自某某,那个味道,就差得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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