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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9】味觉小娘子5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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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程路上,余景天若有所思的朝申晴这边看,看的她不用看就知道这小子想问什么。

“我的确是沈柏杨的孙女,我爹的确是沈家三房沈重,我娘把我当儿子养大的,所以在外人眼里,我是男儿身,倒是没想过有一天,居然是女儿身救了自己一命。虽说现在已经改朝换代了,但还不乏落井下石之人,我不想被他们打扰我平静的生活,所以我刚刚没有承认。”

余景天听了这话,有些哭笑不得:“正常人都会这么想啊,傻子才会承认呢,更何况,刚刚那个人死咬着不放,明显是来找茬的,我只是惊讶你的身份,沈柏杨啊,大金首辅沈柏杨啊,难怪你这么全能,你有那么厉害的爷爷,你,”

申晴转过头,漠然的看向余景天:“都过去了,厉害又如何,沈家一门,你看看现在还有几个存活连死人都利用,呵呵,什么沈曦杀了大金皇帝,我那妹妹早在两年前就死了,你说究竟是谁居心叵测临死也不愿意放过我沈家的每一个人”

余景天哑然,忙安慰她:“好了好了,这不都过去了吗以后你出门就以余夫人自居就行了,看谁还敢质疑你的身份,让他们冲我来。”

申晴无语的看着他:“你还好意思说我什么时候成了你的夫人了”

“梦里面啊,我每天做梦梦见你嫁给我,我说小晴啊,差不多得了啊,咱认识也这么久了,就不觉得我很值得托付终身”

申晴笑着摇了摇头:“目前我还不想嫁人,你别再跟我提着一茬了,今天真是出门不利,没想到时隔多年,居然还有人认识我这么个小角色。”

然而申晴想不到的是,这只是开始,往后隔三差五的,总有人认出她,不过都被她以女儿身的身份搪塞了过去。

别人不知道,舅舅一家却是知道她真正的身份的,毕竟金氏也没刻意的在沈家和金家保过密,无外乎他们没有住在沈家,等同于分离出去了,本家人的管不着,外家的人那个时候还指望从沈家谋得好处,根本就没想管,提都没提,但沈清是女儿身的身份,在族谱上却是一清二楚的。

可沈家的族谱除了族中长辈外,谁能瞧得见

沈清是在京城长大的孩子,从小到大虽然没有去学堂,都是金氏将先生请到家里来的,但沈清又不是闭门造车,沈家其他兄弟姐妹也尝尝聚集在一起玩耍,也许她不记得身边的人都有哪些,毕竟沈家自来是被众星拱月的,可不代表人家不认识她,所以,随着她的名气越来越大,慕名而来的人多了起来之后,可不就曝光了

不过这种曝光的意义并不大,光是女儿身就戳破了一切,他们就算再肯定也没有。

再者,他们不知道的是,南阳王以及宋国皇帝生平最钦佩的人就是沈柏杨,还骂金国皇帝是个糊涂蛋。

他们甚至还感谢沈柏杨教出这么个忘恩负义的东西,要不然,金国哪能这么便宜就送给了他们

当有人在朝堂上提及沈家余孽的时候,傲娇的南阳王当场就给了那人难堪。

“你以为本王是前朝皇帝那个糊涂蛋灭了沈家满门很光荣是吧沈家人苟延残喘的活着已经很悲哀了,你们还在这儿落井下石,咋滴是不是做了什么亏心事,害怕被打击报复啊以后这种事少拿到朝堂上说,本王虽然没有为沈家翻案的意思,但沈家有没有罪大家心里面清楚,无需多言,本王也不是那个糊涂蛋,赶尽杀绝,毕竟活下来的人,才最能体会这当中的落差,活着对他们来说,已经是最严厉的报复了”

这话很快就从朝堂传到了民间,当申晴在酒楼里听到食客说这番话的时候,诧异的挑了挑眉。

这个南阳王,似乎有点意思嘛

言行举止的话,余景天倒是有很多和他相像的地方。

他被宋国皇帝发配到这儿当土皇帝,非但不恼,还过起了神仙般的退休生活。

平时也就上个朝,其他什么政事儿都交给世子打理,他想管就管,不想管天王老子来了也管不着。

如此随心所欲,难怪宋国皇帝对他是又爱又恨了,要不是一母同胞,只怕这货早就被弄死了。

对比之下,同样的一母双胎,老大任劳任怨的当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世子爷,另外一个,却在面馆的后厨里热火朝天的扯面条,余景天如果知道自己的身世,还能有这么坦然的一面的话,那才是她最钦佩的人。

随着自个儿徒弟越来越上手,申晴现在除了配个料,大部分时间是只动嘴,不动手,活轻快,钱也赚了,名声也打出去了,这日子过的的确是不赖。

所以,当所谓的舅舅舅妈把她告到衙门,说他是沈家余孽的时候,她是很不理解的。

更加不理解的是,他们还说出她本来就是女儿身的秘密。

可惜的是,他们说的晚了,如果是前朝,也许这话会有用,但现在已经改朝换代了,当家做主的人是南阳王,前脚南阳王刚说出那样的话,后脚他们就不怕死的跑出来揭露他,谁会以余孽的罪名来抓她呢

没有,哪怕他们说的有多真,也没有人过来抓她,反而因为她女扮男装做了八珍楼的大厨,而让更多人过来关注她,订单量甚至都排到了年后。

再看看没有得到任何实质性好处的金家人,在发现外甥女平安无事之后,有些不理解啊,幸好衙门里有人提点他们,在他们知道以后她都不会有事儿之后,再看她现在的生意越做越大,就生出来巴结的心意。

他们承认,当初并不想那么做,可因他们没有善待两位老人,申晴对他们极其厌恶,哪怕他们找上们来,她也没搭理他们,正是因为她不搭理他们,才导致这些人心生报复,去衙门里告发她。

棋差一着,没有算到今时不同往日了,即使是天大的秘密,也没有人受理,还以前朝的事儿金陵过不受理为由,将他们赶了出来。

这下好了,把人彻底给得罪了,然而为了过上好日子,这些人舔着脸缠上她,非要祈求得到她的谅解。

申晴只觉好笑,得亏这些人还不知道老太太跟老爷子跟她住在一起,他们甚至还大不孝的说两位老人家已经因为长途跋涉,去了。

瞅瞅,多么恶心的嘴脸啊,她沈清就是把钱都捐出去,也不会养这一家子的白眼狼。

可厚脸皮的人,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不要脸,也不觉得丢人,就这么天天领着全家老小来八珍楼闹,店里面那么多好吃的,随便施舍给他们点儿,一家老小今天一天都不会觉得饿了。

被人赖上的感觉不怎么好。

可金家怎么说也是外家,她不好动手,只能选择无视,甚至在他们大呼小叫的向路人表达对她的不满时,她也选择沉默。

若非闹,很难再维持下去。

余景天从来都是能用拳头说话,从来不用嘴,看着自己媳妇心生烦恼,他如何不恼

众目睽睽之下,就将金家一众老小用麻袋套着,扔到了城外。

有人敢提出质疑,他会理所当然的将他们干过的事儿说出来,包括饿死亲生父母的事儿。

反正他们说老人家已经死了,那就让死人出来好好照顾他们,谁让他们这么恬不知耻呢

然而金家人就像打不死的蟑螂一样,余景天把他们扔出去,他们爬回来继续闹,继续恶心沈清。

最后还是林森的手下知道了这件事,把这事儿给他说了,也不知道传回来的是什么消息,反正在余景天第n次把人扔到乱葬岗之后,金家人就彻底的消失不见了。

余景天还觉得稀罕,专门派人去找过,然而这些人就跟人间蒸发了似的,真的找不到了。

没有了金家人骚扰,沈清的生活终于又恢复了正常。

林森是在下第一场雪之前,回来的,回来之后就塞给她一沓子银票,沈清惊诧的接过去一看。

整整一千两

除了一千两银票,还有金家上下十七八口子人的卖身契。

看到卖身契那一刹那,她总算明白这一家子为什么会无缘无故的消失不见了。

“你把他们给卖了”

“嗯,卖到煤窑子了,卖身契在你这儿,你啥时候想把人弄回来,就把他们的卖身契还了,自己看着办,钱和契约都在你那儿,你自个儿瞧着办,我不干涉。不过,日后遇到这种事儿,也不能再这么优柔寡断了,善良的人,往往会被当做软柿子来捏”

申晴这才抬头去看林森,两年不见,他更黑了,也更壮了,个头似乎又高了点,现在她站在他跟前儿,只到胸口,说话得抬着头说,很费劲。

因为一路长途跋涉,胡子拉碴的一脸沧桑,感觉比实际年龄还要大上几岁,但是男人味儿似乎更足了,眉眼之间多了一些肃杀之气,较之样貌越来越精致的余景天来说,他大概要往粗犷二字上发展了。

现在的林森越来越有土匪的气质了,也不知道他在外面奔波的时候,恨不恨自己昔日的同行

申晴这几个月赚了很多,她将这些钱抽出五千两用于流动资金,剩下的三万两,尽数交给了林森。

“你奔波在外,用钱的地方更多一些,见到的人也多,你看谁需要帮助,就伸把手。”

林森看着手里的钱,有些吃惊:“这可是你好不容易赚的,你就这样给我了还想让我拿着去当散财童子你这是什么脑回路”

申晴无所谓的耸肩:“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咯,我赚那么钱干啥还不是享受这个过程,至于这些钱搁在我这儿,那就是死的,放在你那儿才能让他们发挥真正的价值,拿着吧,我暂时不需要那么多钱,况且我年前还有很多订桌,手里的钱却不了。”

“不是,我是好奇你是怎么赚的这么多钱的,你才回来多久,三万两嗯你知不知道我们转运一趟货能赚多少多的时候上千两,少的时候只有几百两,过的还都是刀尖上舔血的日子,你呢随手甩过来就是三万两”

那是因为海鲜贵啊能卖的上价格,自然而然的,她的生意就好,赚的也就多了。

可是这话又不能光明正大的说出来,只能对林森含糊其辞的说一句:“来路正着呢,你放心用”

说着就要想结束这话题,转身要溜,结果被他揪住后衣领子给拽了回来。

“我听说余景天整天以你相公自居”

申晴晃了一下神,才明白他指的是哪一件事,下意识的就解释了一遍。

林森听完之后,冷眸若有所思的盯着她看了一会儿,问:“鉴于那小子的自作多情让我有了危机感,而且我等了你几年,你也大了,要不然,咱们年前把婚姻大事儿给办了”

后知后觉的申晴这才反应了过来:“你,你是什么时候知道的”

“你女儿身的身份呵呵,大概是在山寨里的时候就知道了吧,你是女人,总会有破绽显露出来的,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丫头,即使你从小到大都以男装示人,可有些破绽,还是很明白的,比如你的喉结,时有时无的,不觉得问题最大”

申晴下意识的捂住了自己的喉结,天冷之后她会系个围巾,所以会忽略很多细节,没想到这男人一眼就给她指出来了,他说的对,越是亲近的人,越是能够发现破绽,外面的人,因为距离远,彼此又不熟悉,所以很难发现。

难怪余景天说,这小子早就知道了,看来,这话不诓人。

只是“你这是在跟我求婚”

林森点了下头,“难道这三万两不是你给我的嫁妆你放心,聘礼只多不少,我正在准备,到时候一并交由你掌管,日后,你就是我林字号的大娘子了。“

申晴微微皱眉:“你不能这样强人所难的,我已经向余景天说过了,我不想给人当媳妇。”

“那你想当什么当爷们儿也得你有那功能才行啊”

申晴差点被自己的口水给呛着:“不管是男人还是媳妇,我都不想当,我现在才十六岁,我的人生还长着呢,我做啥要把自己交出去,安安静静的当别人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媳妇”

“我无父无母,你无父无母,上没有公婆赡养,下没有小姑子小叔子的刁难,林字号旗下的所有门店,都能交给你来掌管,你想做什么我都不会干涉,怎么会大门不出二门不迈呢”

要不是申晴脑子清楚,真有可能被他带到沟里面去。

“你别说了,我不想嫁人就是不想嫁,没那么多外在因素我也不嫁,现在说得好听,以后可不一定了。”

尤其生过孩子之后的女人,会别家里和孩子的事儿忙的团团转,更加不会有时间去忙碌自己的人生。

所以申晴不等林森说什么,转身就走了,林森默默的看了眼她略显烦躁的背影,不由扯动了下嘴皮子。

正好手有点痒,于是转身去了八珍面馆,找余景天叙旧去了。

金家的事儿,申晴隐瞒的很好,压根儿就没在二老面前吐露什么。

二老似乎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慢慢的接受了以后没有儿孙环绕的事实。

每天在庄子里拄着拐杖,到处转悠,或是溜猫逗狗,或是看看鸡鸭鹅,想吃什么了,有人给做,想喝什么了,有人直接递到嘴边,老了老了,能过上这样的日子,知足

尤其今年孙女从外面带回来的红薯、土豆丰收,其他品种有的活了,有的直接死去,损耗虽然会让孙女遗憾,但成功结出的果子,却让她开心好几天。

其他的她不管,反正光是土豆和红薯的种植成功,让申晴始终提着的那颗心,稳稳的落了下来。

她找掮客打听的庄子,也有了消息,就在他们庄子附近,小了点儿,只有十五亩,不是上等田,紧挨着山林子,连林子带农庄,打包价三千两。

贵倒是不贵,就是因为是下等田,种不出啥好的品种,要不是连着那片山林子,估摸着一千两都没人要。

申晴去看了之后,直接就拍板定了下来,山林子好啊,她想大规模发展跑地鸡和跑地猪,这下有地方养了。

至于下等地,种别的不行,种红薯却是最省事儿的,所以她当天下午就带着人去过了户。

这个农庄连主人住的地方都没有,就只有一排的土坯房。

等大农庄的冬小麦种下后,她又领着人过来将小农庄的小麦也种上,至于红薯和土豆,等到明年夏收之后再种也不迟。

虽然这地的质量不好,收成都是上天饶给她的,但她还是比照着大农庄种地的办法,该上粪上粪,该浇水浇水,包括水车也都是画了土质,让庄子里有经验的长工过来打造,与此同时,还派给他们个间距的任务,等种上冬小麦之后,就要试着将山给她封起来。

不管是用土坯还是用木头,反正得想办法围起来,不围起来,养的鸡鸭鹅,猪牛羊再跑出去,就不划算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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