橡树湾总高33层,他们家在22层,算得上视野开阔了。
幸福里润园是多层,总高梯两户,所以它才贵,别看房子年代比橡树湾长,可人家这地方均价比橡树湾高出三万一平,他们家三楼,楼层不算低,也不高,只能说刚刚好。
要不是公摊面积少,估计这房子到手会更小。
出事儿那天晚上,她刚好在家,家里就她睡得晚,在空间忙完了才出来洗漱准备睡觉,结果就听到楼上喊救命,着火了,而且刚好是他们家这单元,当时就把她吓够呛,一边去叫公婆,一边跑到孩子那儿给他们穿衣服,等公婆收拾好跑出来的时候,她背上背了一个,怀里抱了一个,踉踉跄跄的险些摔倒,得亏公公速度快,将她背上的小瀚接了过去,婆婆也赶紧抱走她怀里的小波。
“诶唷我的天爷啊,你快别管我们了,你自己赶紧慢慢的下楼,报警了吗”
楚茜在第一时间就拨打了119,一听说报完警,公婆就赶紧扯了薄毯子,断了家里的电打开门往下走。
他们家的反应算得上最快的,而且又是三楼,所以没有坐电梯,下楼的时候楼道还算不上拥挤。
楚茜倒是想去楼上帮忙,可她自己是孕妇,头一个孩子就是意外没了的,这个孩子她特别的重视,抚着肚子小心的下了楼,带着孩子们到了安全的地方后,披上了婆婆塞给她的薄毯子,娘仨躲在毯子里,看着公婆和邻居们一起帮忙指挥现场,物业也在催促车主让出消防通道,总之小区不过半个小时就喧闹起来。
楼上的邻居因为是在门口充的电池,所以他们没办法跑出来,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家里着火,他们一家都躲在阳台,孩子的哭喊,老人因为害怕紧张的胸口疼痛,还有女人在断断续续的骂男人把电动车推上楼
出事到现在大概十五分钟的时间,消防车赶了过来,用了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就把火给灭了,即使如此,楼上那家也造成了比较大的损失,还连累上下左右的邻居家惊慌失措。
幸好还没燃烧到外围的保温层,要不然损失会更大,这次着火,基本上都只损失了这一家,其他人家也只是受惊,没有造成财产损失。
火势扑灭以后,现场湿漉漉的,流出来的水都是黑的,物业和那家人折腾了一夜,连累的他们这一单元楼的邻居都没睡着,万幸没有人员伤亡。
婆婆提起那户人家,也是烦的不行,“楼道里全是他们家东西,他家还想弄个铁门,要不是对门邻居不好惹,估计早就弄了,这次他们家失火,说不好听,也是活该,看吧,明天物业就会将他们家堆放在楼道和地下室的东西全部清理干净。”
他们是多层建筑,每家每户都配备的有几平方的地下储藏室,公用地方,那家人占了不少位置,老太天天天在小区捡拾纸盒子瓶子,弄的楼道都是臭气熏天,说了很多遍也没用,那就是个无赖,仗势自己是东户房子大,还是本地人,可是没少跟人骂架。
所以他们家这一出事儿,几乎没有人上去帮忙,只是打了个电话,帮忙将外围的消防通道让了出来,因为老太太的嘴巴太恶毒,儿子儿媳也不是啥好东西,几乎将邻居都得罪光了,这一着火,物业想要踢皮球怕是不行了,因为消防队的人已经给他们下达了整改通知,而楼道地下室都是重灾区,谁家都不许放东西。
“这太吓人了,得亏咱们家是三楼,这要是在橡树湾,22层啊,消防水管上不去,跑也跑步下来,可咋整啊”
因为害怕,婆婆的嗓音都发颤,抱着俩孙子坐在床上,满脸的怨怼,语气里尽是对恶邻的吐槽。
楚茜非常理解她的心情,因为刚刚她也挺紧张的,万幸的是没有人员伤亡,不过楼上那家基本上烧完了,因为他们家门口还有家里堆积的东西实在是太多了,九十多平方住了四代人,想想那盛况,她都发愁。
不过,除了他对门儿知道损失啥样,其他邻居没事儿之后都各自回家了,几乎无人过去过问,足以可见这家人的人缘有多差了,能住在这里的,也不会有多穷,家烧了,没地方住,就去住宾馆,反正他们是不会收留这样的邻居。
所以惊慌失措的一晚上之后,第二天还是该干嘛干嘛,周末孩子们都要去锻炼,公婆去送孩子,她则在家洗洗涮涮,收拾收拾,直到金骏看了监控把电话打过来询问情况,她才娓娓道来。
“没事儿了,那家人已经被物业警告了,今天他们就开始清理家里的垃圾,准备重新装修了。”
“那岂不是要吵闹好几个月”
楚茜叹息,“那啥办法呢,当初咱家装修的时候,也没少影响邻居,不过咱会做人,至于那家人,他们才不会管你邻居会不会受影响呢,他和他们对门,楼上楼下都不和,没人搭理那种,混到这地步,可真够丢人的了。”
“要是吵得很,就租个房子。”
楚茜点着头,“孩子们白天不在家,周末了让他们去那边住,晚上这么多户人家呢,他们不敢,只要装就有人告他,所以没事儿,还不至于出去租房。”
不过还是听老公的话,将家里的电器什么的安全隐患都排查了一遍,他们家也有一辆电动车,是为了方便婆婆买菜置办的,一般光接送孩子她都走着去,小饭桌还开着,现在已经换了大房子,融入了三十个孩子。
其中包括他们家的两个,所以婆婆每周轮两天过去帮忙,她白天几乎不在家,偶尔还去饭店当钟点工。
他们家白天几乎没人,即使这房子住了不短的时间,但楚茜有时候依然会担心家具装修有味道,所以早些时候也交代公婆,白天能不在家就不要在家,家里的窗户永远不要关,这些植物什么的,每隔一段时间换一次。
各个房间放一盆水,便于蒸发。
各种法子都想了,万幸的是孩子和老人都很健康,一直没有在身体上出过大问题。
现在他们家所有人都在挣钱,家里还没有房贷和车贷,幸福指数算是最高的家庭了。
婆婆每个月虽然挣得不多,但足够他们一家几口吃饭了,她现在只买小饭桌的菜,家里的菜几乎不用买,因为楚茜一回家,家里的冰箱就被填补的满满当当的,足够他们吃个十天半月的,所以日常花销很少很少。
只要楚茜在家,就会给孩子们做烘焙点心,蒸包子烧麦,做寿司紫菜卷这些方便食用的,所以公婆带他们出去上课,也不需要买外面的零食,俩孩子长这么大,口腹欲不强,因为在家什么都能吃得到,而且味道极好。
上等的海鲜,牛羊猪肉,香肠,品种繁多的蔬菜水果,做出来的食物自来都是最新鲜最具卖相的,只要是家里人做的,他们从来不挑剔,即使厨艺最差的爷爷和爸爸,俩小子也从来不说什么,顶多下次会点明吃奶奶和妈妈做的,不要吃爸爸做的,瞧,这俩孩子养的多好啊足够暖心。
直到有一天,邓芽给她打电话:“茜茜,大嫂给我打电话了。”
大嫂张燕给大哥金驰生了两儿一女,女孩子她走的时候带走了,所以楚茜一直没提过。
而且这个孙女在断奶之后,就一直在她外婆家,和这边的人也不怎么亲近,至于为什么放到她娘家,其实金家人也是想不明白的,楚茜以为,应该不像她自己说的带不过来那么简单,总觉得这当中有什么瞒着他们的地方。
大哥已经走了两三年了,她这个时候打电话给邓芽,是想干啥
她想到了一个可能,邓芽也印证了她的猜测:“借钱。说金莎病了,需要钱。她的钱花完了,治不起。”
“什么病”
“白血病。”
“你确定只借钱,没有找这两个孩子做配型捐骨髓什么的”
邓芽也很奇怪,但还是摇了下头:“并没有。”
楚茜微微拧眉:“她那么自私的一个人,会舍得把儿子抛下,把闺女带走关键这孩子生下来就被送到了她娘家,她在怕什么现在都得了白血病了,还不提配型和捐骨髓的事儿,要么就是说谎,要么,这个孩子不是大哥的,她担心事迹败露,才佯装重男轻女,把孩子丢给她妈带。”
楚茜下意识的分析,让邓芽颇为震惊:“那岂不是说,她在大哥还没走的时候就已经有二心了难怪她那么狠呢,大哥头七没过,就迫不及待要钱了,还说只要给钱,这俩孩子的抚养权她都不要,但是决口没提莎莎,二嫂,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啊,那,那这个钱怎么办我借还是不借”
楚茜抿了抿唇,“她没来找我,如果来找我了,我会回她两个字不借,至于你怎么决定,你自己考虑。”
这钱要是借出去,那就是肉包子打狗有去无回了,更何况她现在在哪儿,和谁生活在一起,谁知道
她说闺女病了,那就一定是孩子病了万一她欺诈呢
反正只要她不把证据拍在她面前,她是不会相信这个女人。
三天后,她刚下课,就看到了未接电话,连忙给公公回了过去,电话刚接通就听到了小孩子的哭声。
公公着急忙慌的声音自电话那头响起。
“茜茜啊,你快回家一趟,孩子,你大嫂把莎莎扔在咱家门口跑了,”
“啊”楚茜反应了好几秒,才明白这个莎莎是谁。
连忙请假回了橡树湾的家,刚进屋,就听到孩子哇哇的哭声。
只见公婆急的满头大汗的在哄一个头上戴着帽子,看起来脸色异常苍白瘦弱,明明都三四岁了,却孱弱的像两岁多孩子的小女孩儿,她就是大哥的女儿金莎。
金莎对二老明显很排斥,嘴里面喊的不是妈妈就是外婆,哭的声音都沙哑了,泪水和鼻涕糊满了整张脸。
“报警了吗”公公摇头,“还没顾得上,不过,你先看看这个吧”
随后拿给她一个文件袋,里面装了莎莎从小到大需要的证件,还有一封张燕亲笔信。
信的主要内容是说莎莎的病情,她的确患了白血病,而且她也的确无力给孩子治病,只能选择以这样的方式让她活下去。
莎莎哭累了后,饿了,但是她的胃口很差,给什么都不吃,最后只喝了一瓶酸奶就睡了过去。
孩子一睡,婆婆看着孩子瘦弱可怜的样子只抹眼泪:“好好的孩子给了她,怎么就病了呢还是白血病,”
“爸妈,你们先别着急,白血病现在也不是不治之症,咱们也别耽搁了,直接抱着孩子去医院吧”
因为家里还有两个孩子,所以公公请了假跟着楚茜去了首都儿童医院,提前预约已经来不及,楚茜打了好几个电话,才托关系拿到了专家号,也幸好之前她拍的片子,做的各种检查证明都在,人家才能通过这些证明,来判断孩子的病情。
“目前可以确定的是,孩子患的是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它的长期治愈率能达到8090左右,成人白血病大都需要骨髓移植,但效果不是很好,儿童白血病由于年龄的问题,治愈效果要比成人好很多,所以你们做家长的也不用太紧张,这样吧,先住院,再进行详细的检查,之后再来确认手术方案。”
早期孩子反复发烧,乏力,骨痛一定要引起重视,因为这是一个信号,因人而异还会出现器官肿大,局部包块儿等等,这在青少年,儿童,老人当中,还算是一种常见的病症。
金莎是在去年下半年发病的,从检查报告来看,断断续续的治了有半年,这是实在负担不起医疗费用了,才选择把孩子送到了她家门口。
你要说张燕狠心吧,她也给孩子治了,说她好吧,她宁愿选择把孩子扔给他们,逃避责任,也没有选择面对面的坐下来,想一个两全其美的法子来给孩子治病。
不管怎么说,楚茜都无法认同她的这个做法,如今孩子住院,她肯定没办法随时随地的留在医院里伺候。
她在给公公商量着要不要给家里请个保姆带那哥俩的时候,公公直接说。
“我辞职在家带那两个大的,让你妈来医院伺候这个小的,你再找个护工跑跑腿儿换个班啥的,我怕你妈一个人吃不消,你工作那么忙,家里的事儿就不用来操心了,”
楚茜想了下,发现这个方法算得上,目前为止,最合适的一个法子。
因为这个治疗周期人家医生说了,是长期奋斗的,前面断断续续的也不知道都做了哪些,所有资料医生已经拿走研究了,接下来就是研究治疗方案,最短也得一年的时间。
一般的化疗缓解率就能达到部分患者,通过骨髓移植后,可以得到临床上的一个治愈。
所以看公婆这么紧张,她一边安抚他们,一边想办法联系张燕,可惜这个女人就跟人间蒸发了一般,电话关机,间接的,直接的联系人都联系不上,看样子,是铁了心的要抛弃这个孩子了。
她不知道她为这个孩子付出了多少,时至今日她也不想说什么了,金莎的户口目前没在他们家,跟着张燕走,虽说张燕如今把她的户口本医疗卡什么的都留了下来,可这也起不到什么作用。
两天的安顿后,医生那边也给出了明确的治疗方案。
金莎所患为急性b型高危患者,化疗后缓解率虽然能达到90以上,但是复发率很高,五年无病生存约为40左右。
“你们之前采取的都是靶向药物,化疗以及细胞免疫治疗,若非如此,这孩子也不会坚持到现在,传统化疗易复发,细胞免疫治疗主要针对的就是难治复发的患者,这孩子已经做过一次了,目前来看,你们最好的办法就是造血干细胞移植,虽说移植能带给生的希望,但不排除复发可能,而且还会有并发症,当然,自愈的也不少,怎么做,还是得看你们自己。”
如果急性白血病患者不经治疗,平均生存期仅为三个月左右。
经过积极治疗,大多数患者可以长期无病生存。
楚茜也算了解这个病,所以才能有效的和公婆进行沟通。
怎么说也是一条命,还是哥俩的小妹妹,她怎能坐视不理
钱的问题他们家不用担心,现在需要操心的是骨髓移植的问题。
于是当天晚上,她就在家族群里面,将这个事儿说了一遍。
懂事的金瀚和金波虽然已经忘记自己有个妹妹的事实,可当妈妈带他们去医院看望她的时候,那个躺在病床上备受病痛折磨的孩子,让两个哥哥倍感心疼,经妈妈解释以后,他们都同意进行配型。
金骏、金骞还有邓芽的一儿一女也没有坐视不理,大家定了个时间,同时来医院做配型。
可是没想到,一次配型,却爆出来一个大问题,而这个,也间接暴露为什么张燕本人不敢和孩子一起直面他们。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