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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67】吵架(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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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她所在的村子,还是甄庄村,似乎王、张、李、赵都是村子里的大姓,不愧是排在百家姓前四位的姓氏,这个男生又瘦又高,她顶多一米三,而人家看起来都有一米五了,只不过营养不良的关系,看起来瘦的吓人。

这孩子挺善良的,能对初来乍到的她给予关心,丁薇友好的朝他摇了摇头。

“谢谢你啊张嵩,我勉强能跟下来,没事儿,多跟几天就会了,要是还不会,你再教我也不迟。”

张嵩有些腼腆的笑了:“你还知道我名字啊”

“你就是我隔壁桌,老师上课提问你,我就记住了啊”

随后他们一起回了教室,刚坐下没多久,陈秀敏就过来了,手里拿着她给的橡皮筋,又塞到了她的手里。

“丁薇啊,我真的有,你不用这么客气,我还是还给你吧”

无功不受禄,都这一步了,她也不好再勉强人家,笑着点了下头:“行,没事儿。”

心里有失落感,还觉得她跟自己太见外,但仔细想想,平白无故,第一天认识,她对人家这么热情,人家害怕也是真的,于是她叹息一声,把皮筋收了起来。

这年代的学校是没有开水可以喝的,学校又压水井,也有大水缸,谁渴了就去拿葫芦水瓢舀着喝,虽然这样不怎么卫生,但井水甘甜爽口,还冬暖夏凉,这一代人都是这么过来的。

她也没有水杯可以用,不过却是做了个小葫芦水瓢,渴了就自个儿去压水井那儿碰上谁压水,就接一小瓢,咕咚咕咚喝下肚,瞬间透心凉,也解了渴。

妈妈每个星期都给她五毛钱做零花钱,但她从来不乱花钱,全部攒起来自己藏一个地方。

学校距离家近,四节课下课后孩子们一窝蜂的往家跑,没办法,肚子饿啊,不是农忙时节都在自己家做饭吃。

明面上她吃的是外公外婆那一份,实际上妈妈也给外公外婆补贴了,肯定不会让她在这儿白吃白喝。

在大舅二舅结婚之后,外公外婆就跟他们分了家,虽然还住在一个院子里,但都是各吃各的,老两口吃不着他们的,他们也没脸来吃外公外婆的,这大妗子和二妗子,不能说不好,却也说不上好,毕竟谁家都是孩子一大堆要养活,外公外婆也不会去占他们的便宜。

只不过这儿媳妇毕竟和公婆隔着一层呢,赵青青贴补娘家的事儿也没当着这些嫂子的面说,毕竟没在一个锅里面吃饭,可每次丁薇回家,他们就下意识的把自家灶房的门关一下,生怕她吃他们什么似的。

也并非她敏感,她还经常看到两个妗子的眼光里带着赤裸裸的嫌弃和烦躁,原因不言而喻啊,生怕她吃了老两口的饭,到时候他们不够吃了,会朝他们要。

这姑子和嫂子们的关系能好到哪儿去父母把儿女养大,分家以后再没吃到一起过,哪怕是过年,也只是端一碗饺子过来,算是完事儿,从来没说把父母请过去,一起吃个团圆饭,偏偏还要算计着谁家人多,谁家人少,吃多少,占多少,便宜谁的问题,以至于算计的多了,过年反而比日常还要冷清。

妈妈心里面是有气的,但是又不能对嫂子说什么,所以,即使平时她拿什么东西过来,也再三交代爹娘不要把这些东西给他们的孙子孙女,然而这话都是耳旁风,她前脚刚走,后脚就被儿媳妇撺掇着过去要吃的喝的了。

现在她住在外公外婆这儿,那在他们眼里,肯定是既碍眼又不痛快,这种感觉她太能理解了。

都是做过儿媳妇的,尤其儿子多,又住在一个院子的情况下,矛盾会更多。

要不是她非要来这边上学,也不会给外公外婆带来这么多麻烦,所以丁薇很懂事,一下学看到饭还没做好,就让外公外婆歇着,她做饭,在自己家她没机会显身手,因为麻利的妈妈总嫌弃她碍事,从来不给她机会。

就连烧火也让哥哥干,说闺女皮肤嫩,怕被火给烫着了,所以她在家真的几乎啥都不干,连爸爸都说,都快惯成大户人家的小姐了,被妈妈一眼睛就给瞪回去了。

外公外婆也是刚从地里面回来,早上泡了高粱米,晌午要煮高粱米,还洗了两个土豆,看样子是要炒土豆。

她将铁锅刷洗干净就把泡高粱米的小盆倒进铁锅,连汤带米的一起倒进去,然后开始烧柴大火煮。

随后把土豆削干净,拿着对她来说算大的刀在水缸边缘磨了磨,之后开始慢慢的切土豆。

“薇薇啊,让婆来吧别再切着手了。”

“没事儿婆,我小心着呢,就是切的不好,一会儿你和外爷吃的时候可别嫌弃。”

“傻闺女,你能做饭就很好了,啥嫌弃不嫌弃的。”

婆剥了点蒜,又拿了个干红辣椒,老两口现在还没老到啥也吃不动的时候,所以辣椒和蒜都能吃。

两个土豆切完泡在水里面澄澄淀粉,辣椒和大蒜切好后,她就蹲下继续烧火,顺便将学校的事儿跟外公外婆讲一讲,外公识字,毕竟还是队长,经常给人开介绍信,还特意问了她几个算术,得到准确答案之后,还表扬了她。

“中,这孙女儿不壤,好好学,将来才能有出息。”

高粱煮熟后要用漏勺把米单独捞出来,剩下的汤再盛到盆里面。

锅刷干净就开始炒土豆丝,考虑到老两口的牙,她炒的比较面,土豆丝炒好后,外爷又将他们腌制的洋姜拿出来切丝用红辣椒炒了炒,这样两道菜就好了。

高粱捞饭并不好吃,所以这菜要是没味道的话,那就跟嚼腊似的,如今有了辣辣的酸酸的菜搭配着,捞饭也没那么难吃了,吃完了还能喝上一碗高粱汤,吃饱饭的滋味儿好受极了。

外公外婆多年养成的习惯就是饭后百步走,活到九十九。

丁薇让他们去散步,自己在家利索的将锅碗瓢盆啥的都刷洗干净,随后还去井边提了四半桶水,将家里的水缸填满,一桶水她提不动,也不习惯用扁担,就用手提,慢慢挪回家。

外婆老远就看到她提水,和外爷快步走回来,叨唠她。

“谁让你干这个了,你外爷用小推车去拉也挺方便的。”

她擦了擦额头的汗,不甚在意的说。

“我来就是替我妈孝敬您二老的,有我在,你们尽管歇着就行,下晌你们下工回来,衣服直接泡着,我来洗,昂”

短暂的休息后,丁薇又去上学了,下午有三节课,音乐课就是跟着老师学唱歌,体育课就是在操场上玩儿,劳动课打扫校区卫生,因为整个学校的卫生都需要孩子们干,美术课上不上都没有意义,一没有画笔,二没有画纸,干脆就不上。

上午都是主科,语文算术和常识,常识课就是自然与生活中的一些常识,算是格外的拓展课吧。

本身这年代教育就跟不上,科目自然少的可怜,孩子在学校就是跟老师学精细呢,常识还会教做人的道理,换言之就是思想品德课,涵盖太多内容,统一归纳到了常识里。

语文就是学拼音、写字、认字,数学就是算个数,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甚至说五年级的知识点还不如后世小学三年级的难。

这个时代的教育,才称得上快乐教育。

只用了一天的功夫,丁薇就交到了好几个朋友,兴许是性格好,长得好,她的人缘还不错,不仅男同学罩着,女同学也非常友好,不像她当丑女的时候,根本就没人搭理。????

她也算经历过n世的老妖精了,看人不说一个准吧,起码谁对她是真心的,谁只是表面一套,还是看得明白的。

更何况,这个年代的孩子单纯的多,可没有后世那些孩子心眼子多,因为大家的生活条件都差不多,不存在利益关系,嫉妒什么的更是无从谈起,而小孩子之间的打闹也是常有的事儿,她的心理年龄比他们都大,哪会真的将这些记挂在心上

放学回家后,孩子们背着书包匆匆跑回家,都要去地里干活,即便不干活,也要捡柴火,丁薇就跟着表哥表姐他们去了河滩地的小树林里捡柴火。

因为这年代主要靠柴火做饭,煤倒是有,只不过数量有限,家家户户都想省下来冬天使,所以天气好的时候,都用柴火烧,这就造成了柴火供应不及,好在农民是最勤劳的,田间地头到处都种的有树,只要你不嫌累,跑远一点,每天还是能捡个十斤八斤的。

这些柴火都是小柴,大柴是需要伐树才能获得,那可都是公家财产,谁也不敢打大树的主意。

就地上掉落的树枝,干树叶捡回家,就已经很不错了。

而像芝麻杆、油菜杆也都是引火的好材料,但都归到生产队用了。

稻草、麦秸秆那都是可以做编织品的,玉米杆子可以作青储喂养牲畜,红薯叶子啥的更是珍贵的不得了,只要谁家没菜,或者生产队菜不够,那红薯叶就能垫吧好些日子。

要不说这年代的孩子看到红薯就想恶心呢,因为吃太多了,蒸着吃、煮着吃、晒干了磨成粉炖了吃,各种各样的吃法都尝过了,唯独这炸和炒费油,谁都不愿意折腾,最省事的办法就是上锅蒸,青黄不接的时候,一顿吃好几个都实属正常。

只是没想到,等她背着柴火回到家的时候,看着母亲呆呆的坐在灶房门口,时不时的抹眼泪。

丁薇赶紧跑过去:“妈,你咋来了眼睛还这么红,跟我爸吵架了”

赵青青仿佛是想起了什么委屈的事儿,眼泪一下就挤出来了,丁薇心一疼,把柴火放下来,也不问具体发生了什么,反正夫妻之间哪有不吵架的,她妈妈还算好的呢,没有婆媳关系,顶多就是他爸那边犯轴,惹到妈妈了。

丁薇给赵青青倒了一碗热水,“妈,你先喝水,我活点面,晚上擀面条吃,刚刚我在外面掐了点野菜。”

面肯定不是白面,而是荞面、莜面、红薯面等乱七起,这比例要是搭配好了,倒是能成型,搭配不好的话,那就是一锅糊涂,不过他们这儿正好有糊涂面这一特色,所以不管做成个啥,吃饱肚子才是真,她也能仗势着年龄小,做啥大人都不会计较这一点,大胆的尝试着各种吃法。

院子里种了小葱和香菜,她扒掉点洗干净切成段拿盐和醋腌制着,一会儿面条熟了,把这个往锅里面一倒,那就是顶好的调味料,连油都不用放,当然,也不舍得放,晌午已经吃了一盘炒土豆了,那可是用荤油做出来的,晚上能省就省了。

擀面条的面要硬一点,软的话容易粘连,不成型,但硬面也意味着擀起来辛苦,好在有妈妈帮忙。

等外公外婆回来的时候,面条已经擀好了,他们也背着柴火,难怪回来的这么晚。

赵青青回家,哥嫂肯定要问几句的,她什么也没说,只言:“过来看看薇薇,”

回到屋里,外公外婆一看她这样子,就知道:“两口子惹气了”

妈妈沉默不语,丁薇也知道她在这儿,妈妈可能不好意思说,外公叹了口气。

“都这么大了,还这么气性,你男人啥样儿,你自己还不清楚他又不抽烟也不喝酒的,天天在外面忙活着挣钱,困难的时候还记得给我们送来粮食,这女婿可以了,你别不知足。非得吵架才能安得住老大当兵可来信儿了”

妈妈虽然沉默着不说话,但是却时不时的擦擦眼角的泪水,听外公这么说,似乎更委屈了,说出来的话还带着颤音儿。

“嗯,来信了,在鲁省呢,一切都挺好,训练虽然苦,但他能坚持得了,表现很突出,他因为是初中毕业生,这津贴上来就是十块钱一个月,比普通当兵的高出来四块钱呢”

丁薇讶异,还有这样的好事儿她怎么不知道啊,看来这架空的年代,到底不一样啊,挺看重学历的。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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