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薇走到半路的时候,突然有人叫她的名字,回头一看,她从模糊的印象里认出这是他们村的老光棍周庆山。
她礼貌的朝他问好:“周伯伯好。”
“诶,你好你好,这是哪儿去了啊,怎么就你一个人”
周庆山拉着架子车,应该是去送什么东西,回来碰上了她,她对这个人不熟悉,不想过多的攀谈,老光棍这个敏感身份,直觉让她脑子敲响警钟,防人之心不可无,想到这里,她打算换条路走。
“呀,我妈让我买的邮票我给忘了,我现在得赶紧回去买,周伯伯你先走吧,”
说着,不由分说的扭头就跑。压根儿就不给对方说话的机会,等她跑到拐角处,看到周庆山站在原地看了好久她离开的方向,脸上的表情更是让她觉得头皮发麻,说不上来啥感觉,总之就是不像好人。
她等他走了好远,直到拐弯看不到了,她松口气抚着胸口走出来,结果背后突然有个人出来拍了下她的肩膀头。
“嘿,丁薇啊,真的是你,我远远的看就像是你耶,没想到能在这儿碰上你,你干啥呢这是”
丁薇扭头一看,赫然是外婆家小学做过几个月同桌的张嵩,她也满脸惊诧,看着他旁边还站着一个高个子的男生,张嵩注意到她的表情,忙说:“哦,忘了介绍了,这是我哥,叫张山,哥,这是我以前同学,叫丁薇。”
丁薇看了眼比张嵩高半个肩膀的大男孩儿,礼貌的朝对方问好:“张山哥哥好,我叫丁薇。”
“你这闺女还挺有礼貌的,怎么自己一个人在这儿啊”
张山背着军绿色的书包,脖子里还挂着水壶,看样子是从外面刚回来,他和张嵩长得有点像,不过比张嵩的眉眼更显气势。
“我去县里面看我哥了,刚下公交车,你们也是刚下车”
张嵩笑呵呵的说:“眼力不错嘛,这不,正准备走着回家呢,我记得你家是佛滩头的对不对那不比我家近多了,走,我们送你回家。”
丁薇在心里默默松了口气,有他们俩在,这一路也不显得害怕了,这个张嵩人不错,非常热心。
丁薇跟在两人的身侧,有一搭没一搭的闲聊着,这才了解张山在东北当兵,这是回家探亲碰上了。
八卦的张嵩还偷偷跟她说:“我哥这是回来相媳妇呢,要是看对眼了,就能直接成婚了。”
丁薇往张山的方向看了他一眼,发现他一脸无奈的朝弟弟的头拍了一下:“不许胡说。”
张嵩嘿嘿一乐:“哪儿胡说了,本来就是嘛,听说妈这次给你找的媳妇胸大屁股大,好生养的很”
丁薇噗嗤一声笑了,张山的脸下意识的红了一下,有些难堪的瞪着张嵩。
“你一个屁孩子,瞎说什么闭嘴”
眼瞅着张嵩还要说什么,张山一甩就把他扯到了另一边,他走在两个人中间,隔开了张嵩要八卦的心思。
就这样说说笑笑的,很快就到了她家所在的村口,兄弟俩说要送她到家门口,她哪好意思啊
“你们快回去吧,你们爸妈肯定都等着呢,回头我去我外婆家就找你们耍”
送走了兄弟俩,丁薇哼着小曲儿进了村,迎面又碰上拉着架子车出来的周庆山,他笑着朝她喊。
“丁薇回来了啊”
丁薇礼貌的点头:“是啊周伯伯,您忙着啊,我回家了”
不知为什么,看到这个人就觉得他的表情假,看着不舒服,所以她都懒得跟他多说一句话,赶紧转身走。
回到家的时候,家里大门还锁着,“奇怪,这大晌午的,我妈哪儿去了”
左右看看,没人的时候才走到她家墙根儿,从柴火垛后面的一块儿松动的土砖里,找到了一把钥匙,把门打开后,看四下无人,又把钥匙塞了进去。
丁薇猜测妈妈可能又去生产队干活了,还没开春,大家干的都是些轻型的活。
她摸了摸有点饿的肚子,从咸菜坛子里夹了一筷子的萝卜丝,又拿了两个冷掉的馒头,凑合着吃了。
因为早上起的有点早,她吃饱喝足后,就回屋睡觉了,也不知道过了多久,房门被人拍响了。
“薇薇薇薇回来了”丁薇迷迷糊糊的坐起来,一听这是妈妈的声音,赶紧踢拉着鞋下床跑去开门。
“妈,你刚去哪儿了”丁薇揉了揉眼睛,打了个哈欠。
赵青青看了眼她乱糟糟的头发,从窗户台上顺手就拿了个梳子,拉着她坐在院子里。
“你说你回来了也不去找我,是不是还饿着呢,你爸给你买啥吃的没”
丁薇摇头,“没,我自己搭车回来的,咱家不是有馒头嘛,我就着咸菜吃了俩,不饿”
“那馒头多凉啊,你也不知道馏馏咋样啊今个儿办成事儿没”
“嗯,面试通过了,让我这周六上午过去,给我培训培训,下周五晚上、周六晚上就正式开播了。”
妈妈惊喜的把她的头掰过来,“我的天啊,薇薇啊,你也太厉害了吧那可是上广播当主持人啊”
丁薇嘿嘿一笑,“一个小时给我五毛钱,妈,我也能挣钱了,这比咱一家掐鞭子强,哈哈”
“我闺女就是厉害,真够能耐的啊,比你妈我都强,可真给咱老丁家长脸,你爷爷奶奶要是知道了,肯定能笑醒了。”
“妈,你别这么吓人行不行”赵青青一乐,利索的给她扎了个高马尾后,爽快的说。
“晚上给你们烙水烙馍吃好不好我炒点酸辣土豆丝,正好前几天发的绿豆芽也差不多了,还有豆腐干,这几样夹菜吃老好吃了,”
丁薇高兴的说:“那当然好了,我妈做的水烙馍是一绝,老好吃了呢,爸今晚也回来,多做点,咱庆祝一下,”
“这必须的,行了,我是回来倒茶喝的,既然你回来了,我就继续去掐鞭子,你在家好好的,”
丁薇看妈妈刚要走,本能的扯住了她的手,将回来路上碰到周庆山的事儿说了。
“妈,我总觉得周伯伯看我的眼神有点怪怪的,你说咱家也没得罪他啊,是不是为啥我老感觉他看我的眼神皮笑肉不笑的,你说他笑着说吧,他眼睛却冰冰凉凉没有丁点的温度,如果他绷着脸吧那就更吓人了,你说他长得也不差,各方面条件都不错,咋就没成家呢”
原本丁薇是想通过赵青青了解下这个人,没想到赵青青听了之后,立即大惊失色。
“你和他有什么交集没有”
“没有,我躲着他走呢,就是觉得这个人不像好人。”
“他可不就是坏人嘛,我跟你说,不管啥时候都离这个人远一点,咱家和他没什么牵扯,不过这个人报复心挺强的,人的性格也有些扭曲,年轻时候还是咱村子里的恶霸,要不是这几年严打,他也不能这么安生的干活,而他之所以不娶媳妇,是因为没人嫁他,其他的我也跟你这个小孩子说不着,反正你看到这个人躲远一点就行。记住没”
“记住了,妈,我知道了,以后会躲着点走的。”
妈妈不放心,再三叮嘱一翻后才出了家门,丁薇的脑海里,立马把这个叫周庆山的人,列为了黑名单上的头号人物。
静下心来的丁薇,打算写一本童话故事,一本属于我国特有的儿童读物,于是她拿出空白的作业本,开始列举大纲,以她这么多年的育儿经验,读书积累,想要写出一本上的台面的故事并不难,难得是没有出版的刊物,会不会,能不能出现在广播电台这样的节目里,却是值得发问的
但如果能通过电台的方式播出去,让这版读物有了名气,那么她的出版也会随之而来,稿费还会比先出版要来的高,所以说,这是个绝佳的机会,她一定要把握住,甚至打算在正式开播之前,就写出至少一万字的开篇出来。
丁薇有了主意之后,就坐在桌子前开始了自己的写作计划。
当然,这个秘密她只能守着,是不会让爸妈知道的,因为其他方面的,她可以展现天赋,可写作靠的是积累,她没上过几天学,就想一步登天,未免太过荒谬,只能暂时瞒着。
好在这个年代交通啊,通信啊什么都是不发达的,只要她不说,家里人大概率是不知道的,其他人就更别提了,况且,作者方面也都有笔名啥的,完全可以瞒过去。
如果有需要监护人出面的地方,她打算到时候再想办法,走一步说一步。
定下心来的丁薇,脑海中浮现了很多片段,很快丁薇上学记的书名就这么随意的被定下了。
女主角丁薇被她设定为土生土长的乡下人,上部写她身为女孩子在这个年代求学有多不容易,上部她打算多写点,最好能等到高考开放,这样她的下半部顺理成章的就来了,要不然,怕是连出现的机会都没有,所以学校里的同学老师还有每个伙伴的家庭,都能成为她的素材对象。
之所以将丁薇设为主人公,也是想提前想象一下她这一世的人生规划,而且用女主的名字做为笔名似乎也很常见,所以她就定了丁薇这个名字,将来即便这个名字出名了,多数人也不会相信这是她写的,要的就是这种效果。
丁薇在学校的生活过的不要太滋润,这个年代的孩子是真的很快乐,每天只要完成当天的任务,就可以在劳动课体育课上玩耍,有跟不上队的学生,老师也会单独叫过去进行补课,哪怕刮风下雨也都是自己回家,很少有让家长去接的,同学之间发生矛盾,也都是他们自己解决,除非情节严重才会通知家长。
这年代没有动不动就举报学校,举报老师的家长,也没有被逼无奈不得不佛系的老师,更加没有把什么都推给家长去处理的老师,甚至就连乱收费现象也几乎零存在,只要交了几块钱学费,吃食自带,那你就能在学校如鱼得水,别提有多开心了。
虽说特殊时期有特殊时期的标记和条条框框,但只要你遵纪守法,自然不会受大影响。
丁薇在学校自然是好学生,语文数学都不需要老师操心的那种类型,还能腾出时间帮老师辅导其他同学,劳动积极分子,学校有什么表演活动了,也会积极组织并参加,刚来这个班级没一个月,就被老师选为了班长。
关键她这个班长什么都管,相当于老师的得力助手,管学习管生活就连同学之间闹矛盾,她也被叫过去劝架。
才不过上学个把月,就在家长那边传遍了,她的优秀更是得到了其他同学的认可和追捧,搞得妈妈在生产队工作时,也时常听到别人夸奖她的闺女,骄傲的同时,也担心闺女会被人嫉妒。
小学生之间的嫉妒不管在哪个年代都是存在的,尤其丁薇的出现让整个班级的优秀人才得以重新洗牌,什么绿茶白莲花的类型人才,在丁薇眼里压根儿就不够看的,完全就是小学生闹脾气,幼稚到家了。
她承认优秀会令人嫉妒,本来班级里女生就少,她长得也不差,学习也好,成了男同学们津津乐道的对象,而原本被众星拱月的王爱华和赵晓乐自然打心眼里讨厌她,就联合全班少有的五六个女生孤立她。
体育课上女生跳皮筋,男生追逐打闹,因为学校连个正经篮球都没有,搞得这些男孩子们只能通过跑步锻炼身体,班里如今七个女生,人家六个把她孤立在外,以为这样就能给她制造难堪了,谁曾想,她干净利落的前空翻后空翻,直接就吸引小男生们跃跃欲试的劲头,成功将自己置身于班级c位,想不关注都难。
挑战了前后空翻,她又让他们尝试平板撑,仰卧起坐等消耗体力的活动,男孩子不是体力旺盛嘛,一整节课下来,多让他们做一些新鲜又困难的体式,增加他们的挑战欲望,她还愁会被孤立
现在的小孩子体力争当好,柔韧性也强,丁薇最后一招双肘倒立直接秒杀所有男生的臭显摆,也让那些在跳皮筋踢毽子的女生瞬间黯然失色。
她跳过街舞,练过瑜伽,哪怕这一世的身体还未经过训练,但只要身体没问题,核心力量用到位,她做起来丝毫不费劲,甚至当她乘兴的时候,还来一首山歌助助兴,十几个男生一起给她鼓掌叫好。
“你可真能耐啊,这节课让你出尽了风头,丁薇,你臭显摆什么啊你有啥了不起的啊”
当王爱华和赵晓乐放学后把她堵在教室后门的时候,她就觉得这俩孩子的品性是真的不好。
她们并非一时冲动,而是蓄谋已久的看不惯,都说面由心生,明明稚嫩的面庞,如今却显得丑陋可憎起来。
丁薇漫不经心的撩了撩眼皮:“我就是了不起啊,了不起到然让你们俩嫉妒到堵门的地步,你说我厉害不”
“你,你得意啥啊你,你不就仗着你妈是妇女主任你不就仗着你爸当工人了你怎么就这么的傲呢”
丁薇听了十分满意的点头:“错,还有一条是你家没有的,我大哥当兵了呢,听说你哥被刷下来了,原因是她曾经在学校打过架是不是原来打架你们家是有遗传的啊,怎么,你也想效仿你哥,和我打架”
王爱华的脸色瞬间一变,“谁,谁说我要跟你打架了”
丁薇转动了下手腕,发出咯吱咯吱响的声音,然后盯着王爱华冷笑。
“亏你取了个这么有水平的名字,但是你做的这都是啥啊,你把我堵在这里,威胁恐吓一翻,我就听你的了还是说班里其他同学就听你们的了你有哥哥,我也有哥哥,你在家受宠,我也不比你差哪儿去,你说你把我堵在这里,究竟是何目的打,你又打不过,比嘴皮子,你更不是我的对手,你是来找我呲你呢就早说,何至于等到现在啊,我在老师在的时候,都敢这么呲你”
这番话说的王爱华整个人都不好,气得她愤怒的握着拳头,喘着粗气,咬着牙齿凶狠的瞪着她,低吼。
“丁薇,你不要以为我不敢收拾你,你怎么就这么狂呢,看着实在太碍眼了,今天我就是忍不住把你揍了,你能把我怎么样”
说着,那按耐不住的拳头就朝她挥了过来,丁薇反应迅速的躲了过去,然后身子一侧,轻松的就甩开了堵门的王爱华和赵晓乐,之后朝她们做了个鬼脸,在两个人目瞪口呆下,她从地上抓了把灰朝自己脸上用力的按了按,然后把头发弄乱,衣服撕破,用力掐自己,憋出来眼泪后,头也不回的哭喊着跑了出去。
“妈,呜呜,妈,我要找我妈,我再也不要上学了,王爱华和赵晓乐她们打我,呜呜,妈,我不要上学了,她们欺负我,”
等王爱华和赵晓乐反应过来,两个人傻眼了:“她这是啥意思谁动她一根手指头了,她这么做是想陷害我们啊”
丁薇为了让他们俩长记性,那是从学校哭着跑出来,迎面就撞上一直等在门口的三哥四哥还有小妹,兄妹几个一直都是一起下学,今天丁薇被他们挡住晚了一会儿,没想到却看到自己妹妹哭着跑出来,连门卫大爷在后面追她,她都没听到。
丁建平和丁建树一看妹妹这样子,护犊子心切的他俩一把就抓住了丁薇,粗声粗气的问她。
“咋回事儿啊,谁欺负你了”
丁薇哭哭啼啼的往后看,看了一眼就害怕的躲到了俩哥哥后面,而气喘吁吁跑出来的王爱华和赵晓乐正好和丁薇的俩哥哥对上眼了,她们俩一看人家哥哥等在这儿,本能的闪躲目光,不敢往前看,这就让丁建平理所当然的认为这俩人有问题。
他们俩刚想上前去,俩胆小鬼却是吓得惊慌失措的跑开了,一边跑一边放狠话。
“丁薇,今天算你狠,我是不会放过你的。”
丁建平随手捡起一块土坷垃准确无误的朝王爱华的后背扔了过去,力道之大,竟然奔跑的她扑腾一下摔倒在地,惯性下她在土地上滑了一段距离,身上穿得厚倒是没啥事儿,脸皮子和手却因为摩擦擦掉了一层皮,痛的她当时就哭了起来。
丁建平见目的达到,这才转过身去看自己妹妹,怎料丁薇已经擦干了脸上的泪水,对哥哥笑着说。
“哥,我没事儿,倒是忘记你们在外面等着我了,那两个想欺负我,没欺负成,反倒被我气的够呛,你刚刚那一丢,也算是出了这口恶气了,咱们走吧,只要她们俩以后安生点,我可以考虑不记仇。”
丁建平随后问那两个人的名字,在知道王爱华的哥哥叫王爱军的时候,他皱了下眉头。
丁薇察言观色,知道这个王爱军怕是不好对付,于是问道:“怎么了你认识”
“嗯,他以前跟二哥是同学,我们也在一起玩儿过,这个人,记仇的很,而且也很护短。”
王爱华能上学,穿戴还不算差,就证明这小闺女在他们家混的不错,倒是没想到这王家跟他们家的区别在于,不是因为小而受宠,而是因为王爱华的出生,居然让向来糊涂的王家爷爷清醒了,从此以后王家老太太就认定王爱华是家里的福星,对她特别好,就连身为孙子的王爱军都没有王爱华受宠,这也导致了王爱华事事争强好胜,事事都要称心如意的扭曲心理。
在他们家,她的话比谁都管用,如果她让王爱军来找他们的麻烦,那真是再正常不过了。
丁薇没想到会给哥哥惹来了这样的大麻烦,她有些懊恼的跺了跺脚。
“早知道这样,就让她出了这口恶气了,现在可怎么办”
“怕啥,哥还能怕了他们不成没事儿,他保护他妹妹,我保护我妹妹,这不都是天经地义的先回去,在爸妈那里别声张,实在不行,你这两天别去上学了,在家待着,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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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