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初的时候,郑龙回到重庆的家,出门一个月,要问郑凯最大的收获,那就是和妹妹的感情更好了。
现在妹妹的衣食住行,他都能料理的非常妥帖,做的一点也不比郑龙差。
反观郑璇,一个月没见到郑龙,从刚开始的哭闹,到现在的愣怔,好半天才认出自己的爸爸,当她犹豫着一步步朝郑龙走过去的时候,郑龙个大老爷们儿,居然没控制住自己的情绪,鼻子一酸,眼睛就红了。
dquo粑粑,粑粑rdquo当郑璇扑倒在郑龙怀里的时候,后者抱起小棉袄转了好几圈才停下来,而妞妞因为这个动作咯咯咯的笑了起来。
dquo你们俩还好吧rdquo郑凯忙点头:dquo爸,你一路辛苦了,赶紧洗洗,我去给你做饭。rdquo
郑龙拦住他,dquo不忙不忙,看看我给你们带了什么好东西。rdquo
郑龙先是从提包里拿出糖果、点心、麦乳精、橘子罐头等小孩子喜欢吃的东西,然后又给郑凯带了一支英雄牌的钢笔、墨水,一块儿防水的电子手表,80年代都流行那种上劲儿的手表,但是他给郑凯的却是空间超市买来的百十块钱的电子手表,并附有几块电池。
除此之外,还买了大学英语对应的磁带和随身听。
看到这些东西,郑凯惊呆了:dquo爸,你居然买到了随身听和磁带rdquo
dquo学英语就应该多听多练,否则一点用都没有,喏,这是我跑遍h省的大小商场才找到的,你快看看是不是你们用的教材。rdquo
dquo怎么不是,一看这上面的封面就是了,爸,你可真厉害,我同学找了好久都没找到呢rdquo
dquo的确不好找,也得亏我这次去邮局找猴票,路过的书店我都进去,结果还真卖到了。这是装电池的,你快去试试,好不好用。rdquo
郑龙给郑凯的东西,都是有关学习的,从郑凯的反应来看,他应该很开心收到这样的礼物,这让郑龙微微松了口气。
最后,这顿饭还是郑龙给做的,晚上他们已经习惯擀面条吃汤面条,这个好消化。
正好这个季节茄子、豆角、番茄、青菜应有尽有,即使没有肉,熬出来的面条也非常好喝。
他不在家这段时间,俩孩子肯定没咋吃肉,既然他回来了,带上一块儿上好的五花肉是必须的。
所以晚上虽然做的是素面条,但是却炖了一锅红烧肉,红烧肉和面条没有掺和到一起,怕太油,所以红烧肉是单独盛出来的,这样吃肉也能吃的过瘾一点,剩下的汤汁儿啥的,可以留着明天中午炖菜吃。
小妮子现在什么都能吃了,糯糯的红烧肉是她的最爱,抓上一块儿在手里,吃的那叫一个满嘴流油。
他们家的这日子,一点也不比资产阶级差到哪儿去,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郑凯就会不住的感叹。
倘若当年没有那顿抢来的饭菜,是不是自己就和爸爸无缘了也会因为成分的问题上不了军校。
可是现在,他不但上了军校,还有这么好的爸爸收养他,让他过上了顿顿能吃饱的好日子,当真是上天厚待。
就凭这个,他这辈子也要当牛做马,好好的回报他。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