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璇出生于197992年的时候,这孩子已经是一名初三的学生了,就读于重庆某私立中学,学习成绩一直都很优异,懂事如她,几乎没让郑龙操过什么心。
郑璇平时很节俭,衣服从来不自己买,就让郑龙看着买,因为她觉得爸爸的眼光很不错,从来没跟同学撞过衫,而且大家都觉得她的衣服好看,但她不要求他买的过多,一年四季各添一套足够了。
她在学校也是,除了吃饭,零食一概不吃,顶多吃点儿水果,水果还是爸爸给送的,这样一来,零花钱没地方花,就全用来租言情小说看了,那个时候流行的是台湾言情,有小本的也有大套系列的,郑璇只在周末两天借,其余时间还是学习做卷子听听力。
因为她从小学开始就学习英语,可是他们初中才有了英语课,所以郑璇的口语水平,就连他们班的英语老师都比不上,当之无愧的英语课代表,还代表学校参加了好几次英语口语比赛,小小年纪,已经是学校的名人,重点高中一早就预定了她。
英语这门学科,越会越想学,她从小学开始学新概念,如今第二本已经学完,能将第二本学完,意味着高考英语对她来说已经没什么难度了。
新概念三是二的延伸,因为是从二过渡到三,所以学起来没有前面那么吃力。
如果她在大学之前将新概念四学完,那她考研是一点问题也没有了。
她周末回家听视频课,做笔记,周一到周五根据课程自学,练习,这么多年,一直是这个方法。
星期天的时候,郑龙至少要腾出来半天时间陪她练习口语,这些年闺女在学习,他也在复习加学习,所以父女俩才能进行对话互相检查自己的作文,但前提条件是郑龙要学的比闺女快才行,这样一来,视频课才能提前下载好放到平板里面。
平板不能带到学校,因为这个时代都是磁带,郑龙说这是借别人的,得还,就这样糊弄了这么些年。
因为英语带给郑璇的自信,让她有点想往翻译的方向发展,她打算进入大学之后,再学习别的语言来充实自己,既然有这么好的语言能力,绝对不能浪费了。
子女的优秀,让郑龙越发省心,于是将自己全部的注意力都放在了房子上面。???????
93年一年赚的钱就将贷款还完了,于是94年将房屋全部推倒,超市也搬迁到马路对面租的房子里。
他这片空地,则按照当下的要求,去政府备案到十层楼的高度,未来想往写字楼的方向发展。
上半年就是清理垃圾、设计、打地基,下半年资金到位之后着手开始盖楼。
94年一年所赚,全都投入到了盖房中,连带95年的收入,也搭了进去。
95年底竣工之后一结算,统共花了二百多万,加上地皮的话,差不多五百万。
96年开始装修,因为设计的就是写字楼,所以必须要有停车场,当初规划的时候,还规划了地下停车场,所以盖房子的成本一下子就窜到了二百万上去,很多人这个时候笑话他,说能买得起车的有几个人,但他不以为意,没有更改图纸的意思,对方无奈,只能根据规划将图纸盖成了凯旋大厦。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