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一一本篇女主和周松林是一个村的,父亲是一名军人,在一次执行任务中壮烈牺牲,母亲身体不好,没撑几年也撒手人寰,周一一家爷奶早已病逝,虽是周家村的人,却是个外来户,所以没有族亲,于是年仅十五岁的周一一成了孤儿,无人照料。
周松林的父亲周宇和一一的父亲周海是铁兄弟,又是周姓一家的,加上周家有三个儿子,非常穷,一一不但长得漂亮,学习又好,还非常能干,周宇夫妻俩就有了成算,把一一接回家,给自己儿子当未来媳妇,一举多得。
不就养三年吗总比高额的彩礼划算吧
二人一拍即合,就去村长那儿写了文书,把一一接回了周家。
一一自是不肯的,可是周家人各种游说,说她刚上高一,不能分心,将来才能考个好大学。
如果觉得过意不去,将来工作了,可以把钱还给他们。
整个周家村,周宇是唯一愿意伸出手拉扯她一把的,所以一一很感动,加之周宇之前确实和他们家走的近,所以一一就信了,完全没想过,平白无故的,又怎么会有人替她承担高额的大学费用呢
2003年,周一一以680分的高分被复旦大学法学系录取。
然而通知书却被周松林的母亲撕毁,并口蜜腹剑的游说她和周松林订婚,然后让她出去打工供他上学。
周松林只考上了一所二本大学,为了让自己的儿子能够上大学,穷困潦倒的周家人就想到了这个法子。
一一自然是不愿意的,因为她明明考得很好,怎么可能没有被录取呢,所以她要等,等录取通知书。
周松林是周家最小的儿子,也是最有出息的孩子,周一一长得漂亮,周家三兄弟都喜欢,可是一一唯独对高大帅气的周松林有意思,周松林为了能上大学,就各种心机,游说勾引一一,让她和自己订婚,这样就名正言顺了。
要不说恋爱中的女人是傻子呢,没有父母帮衬的她在周家的地位太尴尬,如果能和周松林订婚,她就是他们家的人了,再待下去,也没有人说闲话,而且他们到底养了自己三年,她如果不答应,周母就会到处说她忘恩负义,即便她再不愿意,在流言蜚语下,也不得不答应。
他们家的确没钱供周松林上大学,松林要是不去上,那就不能找好工作,没有好工作,他们俩的未来也不能保证,傻乎乎的一一就这样陷了进去,前往南方的工厂打工,每个月挣的钱,除了生活费,全都寄给了周松林。
而她自己,忙碌的工作,哪里还有时间去想复读或者高考的事儿无奈之下,她放弃了heipheip
为了要加班费,过年她也不回家,周松林也会来事儿,寒暑假的时候都会去南方找她,每次去,她都好吃好喝的伺候着,临走的时候,还能得一笔钱,傻子才不去。????
就这样过了四年,他毕业了,考取了县工商局的公务员。
一一以为自己的好日子来了,高高兴兴的辞了工作回了家,周家人碍于村里的人目光,不得不让他们结了婚。
婚后的一一过的极其卑微,因为没有收入,花一分钱都要问丈夫,问婆婆要,生了孩子之后,更加的凄惨。
周松林嫌弃她生了孩子后身材变形,丑了,邋里邋遢的像个农村人,给他丢人,掉价,却不想想,她和他本来就是农村人,以为在县城上班就高人一等了
周家人说她不挣钱,在家吃白饭,孩子也不帮她带,宁愿出去打麻将,也不帮她一把。
她想送孩子去幼儿园,他们说费钱。
她想上班,他们又说上班了谁做饭家里的家务活谁来干孩子谁带
不管她做什么,他们家都能找出一大堆理由她反驳她。
都说贫贱夫妻百事哀,她算是彻底的明白这句话究竟什么意思了。
周家三个儿子都分了家,他们是老小,跟着老人住,因为老房子给了老小。
可周松林白天不在家,她就要面对公婆的挑刺和各种嫌弃,好不容易晚上回来,对她也是爱答不理的。
有时候她抱怨几句,就会换来他的各种冷嘲热讽,喝酒的情况下还会对她拳打脚踢,她在这样的环境下,开始变得诚惶诚恐,唯唯诺诺,因为她没有娘家人,闹了别扭,生了气,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更别说落脚的地方了。
真正让她绝望是生老二的时候,难产,医生要让剖腹产,周家人说费钱,不肯,让她坚持坚持,死活不肯签字,最后她险些送了命,孩子也因为缺氧,变得不太正常,而且因为生的是个女孩子,还花了好几万块钱,周家人对她娘俩更加的厌恶了。
月子里,婆婆不给她做饭,不给她带孩子,也不给孩子洗尿布,她自己一个人,拖着颤颤巍巍的身子,坐在院子里用热水洗尿布,婆婆看到对她大声指责,说她是故意的,要让村里人看到她是怎么虐待她的。
她哑着声音回头:dquo妈,我不在这儿洗,在哪儿洗rdquo
dquo废话,回屋洗去,被别人看到,像什么样子rdquo
屋子里没有水,于是她一桶一桶的往屋子里提,因为月子里太过劳累,伤口化脓,她又被紧急送到了医院,化验结果显示她严重营养不良,难怪孩子吃不饱,哪里会有奶水
这次送医惊动了村里人,碍于大家的唾沫星子,接下来婆婆不敢再作妖,但是等她伤口一好,该有的活一样也别想落下。
许是因为孩子先天不足,又缺氧,以至于三岁的时候得了罕见的怪病,一直低烧不退,开始以为是感冒,没当回事,直到突然高烧不退,浑身抽搐,才吓得送到了医院,医院当时的条件,也没查出来是什么原因,就当普通肺炎治了,在医院治了一个月,才总算恢复平稳,花了几万块钱,可把婆婆气死了。
结果回家没一个星期,孩子又病了,这次说啥他们也不往医院送了,哪怕她给他们跪下,也无济于事。
还说什么死了就死了,反正是个傻子,可她是孩子的妈妈啊,怎么能不去管她呢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