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木追上周末,拽着他的胳膊,不让他走:dquo喂,你把话说清楚,你刚刚,rdquo
dquo浪费可耻,有问题rdquo
周末丢给他一记嫌弃的表情,那样子似乎在说,还有完没完了
林木眉毛一抽:dquo不是,这也算当时就让你自己去盛,你不去,结果却喝人家剩下的,合适你让周一一怎么想你看,你都把人家吓到了。rdquo
周末回过头,果真没看到周一一的身影,有些失落,但却并不觉得自己哪儿做错了,直接转身走人。
林木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反应这么激烈,就是觉得周末这么做,有些不妥当。
两个人回到宿舍,趁四下无人的时候,林木再次拽着周末的胳膊,用审视的态度追问。
dquo喂,你是不是喜欢人家了rdquo
周末躺在自己的床上,手里拿了一本小说,漫不经心的翻看着,对于林木的问话,无视个彻底。
dquo你不觉得刚刚的举动太过突兀会吓到人家的,下次不理你怎么办rdquo
林木的话让周末的手有一瞬的凝滞,却极快掩饰过去,林木察言观色,正捉摸着怎么再套话的时候,周末突然翻身下床,收拾自己的脏衣服,不给林木说话的机会,端着盆和洗衣粉就去了水房。
倒入洗衣粉,开水管,当水管里的水哗哗向外流的时候,周末想到了那年夏天在y市菜市场看到的周一一。
头发被她高高挽起,露出光洁的脖颈,见到每一位老人,都能笑成一朵花。
外婆告诉他,这个女孩子很可怜,家里似乎出了什么大的变故,需要靠卖这些菜和零食赚取生活费。
dquo她不上学了吗rdquo
dquo上,还是一中的呢,不过她不上晚自习,大概就是为了腾出更多时间补贴生活费,也是个不容易的。rdquo
那是周末第一次见到周一一,后来每次去外婆家,他都尽可能的陪外婆去买菜,十次大概会有五次见到那个小姑娘。
倒是没想到,她居然和他上了同一所高中,经过短时间的了解,看得出,这是一位品学兼优的好学生。
那日,他在厕所门口路过,听到她和陈垚瑶的对话,就联想到男生们在水房嘲笑陈垚瑶的话。
dquo那么丑,还想借我的衣服,万一被她穿脏了怎么办美得她rdquo
dquo就是,要是谢娜娜、田心问我借,我肯定借。rdquo
所以,她那么善解人意,说看到陈垚瑶被羞辱的画面了
这也是为什么周天遇到她,他会选择主动借衣服的原因。
不过,他也有自己的小私心,想要周一一穿上自己的衣服,而给陈垚瑶的那一件,则是从表哥家拿的。
因为她们俩的身高在那儿放着,所以他有信心她会穿自己的那一件,周一彩排的时候,果然不出他所料。
她的头发很香,也很柔顺,有时候会扎一个大马尾,上课的时候总会扫到他的文具盒,有好几次还扫到他的手,而当她把头发高高扎起的时候,他心里居然会有一点点小失落。
已经十五岁的他,自然知道这是什么意思,但他却不相信这是所谓的一见钟情,好在他们的时间还很长,足够等到高中毕业,而现在,最重要的,应该是好好学习,这大概亦是她之所以这么坚韧不拔努力向上的原因吧
周末这边很快释怀,周一一那边却不允许自己是个矫情的人,在她看来,人家可能是见不得浪费罢了,她不能把周末想的太过理想化,毕竟,现在他们还只是十几岁的高一新生而已,哪儿那么多弯弯绕
所以回到寝室就没心没肺的睡觉去了,醒来口渴,顺便把周末给的饮料一饮而尽。
7点晚自习,她六点半就到了,统共没睡一个小时,还有点打瞌睡,她来的时候,还看到后排的俩人在操场上打球,她拿出自己的错题本,就着周末在书店拍的照片,摘抄到本子上,然后一道题一道题的刷。
她用这种方法,不知道省了多少资料钱,没办法,谁让她穷呢
上课铃一打,男生们带着臭汗跑了进来,第一件事就是对着自己的杯子咕咚咕咚的猛灌水。
周末到底还是在意周一一的态度,喝水的时候还拿眼睛瞄了一眼,发现她再跟同桌讨论题,面上没有什么变化,就想着一会儿要找个什么理由试探一下她对自己的态度。
没成想林木居然比她先一步开了话匣子:dquo快,把你英语作业拿出来,让我抄抄。rdquo
周一一用钢笔戳掉他的爪子:dquo你英语也不差啊,抄我的干啥自己写。rdquo
dquo哎呀,这不是没时间了吗后半节老王不是要过来讲卷子,你就让我抄抄呗。rdquo
周一一朝周末的放行努努嘴:dquo不借,要借你借周末的,他写的比我的准确率更高。rdquo
dquo你四不四傻,我要那么高的准确率干啥就你的了,快给我。rdquo
周一一朝他吐了吐舌头,dquo就不给,都高一了小子,还抄呢,难不成你能抄到高三自己写rdquo
林木在她这儿没走得通,扭头看周末,周末甩都不甩他,熟悉的就这俩人,周围的成绩还没他好,得,还是认命的自己写吧,前半节自习课,想干什么干什么,后半节课英语老师会过来讲卷子,因为第一次月考将在下周一开始,而他们周六下午要举行校庆加国庆的晚会,国庆要放假,所以把考试安排在了放假之前。
周一一做完数学题之后,不确定对不对,于是转过身把自己的笔记拿给周末。
dquo周末,你有空了帮我看看这几道题对不对昂。rdquo文網
周一一随手把自己的作业放在了周末桌子的右上角,然后拿出英语书开始默默的背诵单词。
周末看着右桌角的那本笔记,嘴角噙出一抹似有若无的笑意,看她的作业,就跟看艺术品似的,字写得那叫一个绝,难怪各科老师都要把她的作业当做瑰宝一样的评鉴,的确赏心悦目的很,她究竟是怎么做到的
长得漂亮,学习又好,写的字也跟艺术品一样,最重要的是善良可爱,很难能可贵了。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