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学第一天就把自己弄的这么被动,周一一也是无奈,她甚至都没机会找周末炫耀她挣了一万块钱的事儿。
现在她的全部存款已经有一万六千块了,这学期还会发上学期的奖学金,怎么着也得有五千块吧
英语六级今年五月参加,另外还有两个比赛,就是高中时候参加的那两个书法比赛,今年她有信心要比上次更进一步,有了这两笔钱,怎么着也够她把新房装修一下了。
因为这个伤,她只能向培训机构请假一周,一周以后,她指定能够活蹦乱跳。
周一一也没想过自己这么有名,结果乔杉直接打她脸:dquo你错了,不是你有名,是周末太有名。rdquo
邹文清也跟着点头,dquo对啊,对啊,他可是物理系最嫉妒的人,教授走哪儿都带着不说,寒假了还给他开小灶,明明是计算机系的,却愣是混的比物理系的都要强,你们他们能没有危机感吗rdquo
于文雅叹了口气,dquo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我这一个专业就让我抓耳挠腮的了,你家的那位,身兼两个专业,却能做到都那么优秀,我看今年的全额奖学金最高的主,又得是你家亲亲老公了。rdquo
dquo去,别那么肉麻好不好rdquo
周一一脸一红,瞪了室友一眼,乔杉嫉妒的不行。
dquo你说你眼光怎么那么好啊,一眼就瞅准了这个潜力股rdquo
dquo我要说这支股是自己送上门来的,你们会不会群殴我rdquo
邹文清呵呵冷笑,dquo群殴不至于,不过我们会看看宰你们的。rdquo
怎料,下一秒邹文清的语气就变得谄媚起来,dquo喂,今年砸你的那位,说建筑系的rdquo
dquo你说丁毅rdquo邹文清顿悟:dquo原来他叫丁毅啊rdquo
周一一秒懂:dquo哦豁你对他有兴趣rdquo
邹文清一米七的傲娇个子瞬间拔长:dquo嗯哼,有那么一点点吧,要不,你帮我问问rdquo
dquo你眼光不错,这个丁毅很有担当,人品肯定很好,不过,我觉得你要进一步了解的话,得从别的方面多打听打听,rdquo
于是,为了满足自家室友的私心,早七点关恒、丁毅他们就在食堂等着,周一一把自己的饭卡给室友,让她们随便点,而她和周末的那份,这两位老兄包圆了,他们也没跟俩人客气。
有了一起吃饭的机会,就多了了解的契机,这不,借着话题,他们问出了丁毅还没女朋友的事实,于是邹文清的机会来了。
不过她不是红娘,感情的事儿也得双方看对眼才行,她只是帮着室友给他们创造同桌共餐的机会,其他的,就让他们自己折腾去。
因为周末寒假的小课还没有收尾,所以哪怕刚开学,他也非常忙,所以丁毅和关恒自然就跑的勤快了点儿,谁也没想到,一直沉默寡言的于文雅,竟然在这个时候看上了关恒,不过关恒此时的眼里只有乔杉,缘分就这么展开了,她也是多年之后的同学会才偶然间知道的,不过这个时候的于文雅还很自卑,所以从未表明过自己的心迹,就连她们,也不曾透露过。
因为每次都有室友在旁边陪着,所以周末也放心的把她交给了关恒和丁毅,一个星期之后,她的脚腕差不多就好了,不过为了安全起见,他们又带了她三四天,十天下来,她的脚腕就彻底的好了。
而这个时候丁毅和邹文清也彻底的认识了,还互留了电话,之后的事儿她也没太过问。
因为她白天忙着兼顾学业,晚上还要在空间里写作。
她用一末这个笔名开的文已经达到了签约标准,邮寄合同之后,就能安排推荐了,因为穿越到九十年代当厨娘对于2005年的人们来说,好像才刚刚过去不久一样。
而她写的却很有年代史,很多事儿都料到了,所以她再写的时候,会加入点玄幻的色彩,以此来增加文章的趣味性,让它看起来不是个严肃的正剧,天马行空的感觉多一点。
这样一来,将来就算是什么对的上了,也不会有人把它拎出来说什么预言帝的事儿。
这也是后世人和05年的人们看网络小说最大的不同。
不过她这本书的热度明显不行,也许是因为还没安排推荐的缘故,留言少,收藏和点击率也没上去。
至少到2010年前,大多数人还习惯于电脑看小说,从现在看来,她至少还有五年时间来打磨,至于10年后,就是3g时代了,那个时候,人们开始逐渐往手机方向倾斜。
一晃到了05年的5月,周一一先是去考了英语六级,后又往返上海参加复试,北京这边的复试也顺利通过了,决赛安排在了6月底。
现在的周一一,每周都要出去带三四节课,开学以后教的是孩子,所以依然是二百块钱一节课,一个学期下来,九千块钱,另外这学期她的奖学金也拿到了七千元,加上前面存的一万六,有三万二左右,扣掉生活费,差不多剩下叁万元。
大二期末考试之后,她就马不停蹄的赶往上海参加决赛,来回折腾五天,回来之后,又赶了京城这场比赛的场,这又是三天。
林木暑假去了怀柔,周末则进了物理实验室,周一一暑假代课加上课,每个人都在为自己的生活忙碌着。
哪天周末休息,一一会和他一起出去约会,俩人看看电影,逛逛街,一天就这么过去了。
周一一出生于日,往年周末都没能给她过,今年是她十八岁的生日,他拉着她去王府井,要给她买礼物,结果这天正好碰到一个金店搞店庆促销活动,说男生公主抱坚持三十分钟,就可进店选购任意一款饰品,在原价的基础上减去五千块钱,也就是说,这一抱,价值五千元。
dquo三十分钟开什么玩笑,我觉得十分钟都很厉害了,走走走,一看就是噱头,rdquo
哪儿想到周末非但没走,还拉住了她:dquo走什么走,咱们试试去。dquo
周一一转过头,一脸吃惊:dquo周末,是半个小时耶rdquo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