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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4】饥荒年代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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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猛竟然回来了他还活着

可当马冬梅着急忙慌的跑回家,气喘吁吁的问关家两口子的时候,他们先是一愣,而后摇头。

dquo你的意思是,刚刚来咱们家看房子,询问有没有房子卖的小两口是你的大儿子,阿猛rdquo

不管外面怎么传,反正他们不知道,毕竟前脚才答应人家保密,怎能下一秒就出卖人家呢

所以夫妻俩索性装傻到底:dquo不是啊,他没跟我们说他是阿猛啊,他只问我们,西厢房的房子卖不卖,那我指定要说不卖呀,然后他们就走了呀,怎么你们听谁说那是刘铁军的儿子啊rdquo

dquo我们回来的路上,他们都在说啊,说我儿子回来了,还去居委会开了证明,说是要给房子过户rdquo

居委会这群老娘们,真是八婆,不过,别人怎么说那是他们的事儿,他们两口子可不管那些糟心事儿。

dquo他们说你们还真信了啊,那小子我看了,没觉得哪儿像你儿子了,虽然我们也希望阿猛活着,但是他如果真回来了,难道不应该先来看你这个当娘的rdquo

马冬梅年轻时候长得很漂亮,可即使再漂亮,她一个人累死累活拉扯私生子长大,而且这儿子都二三十岁了,还没有正式工作,每天到处打零工也就罢了,还今天干这个,明天干那个,要不是她赚点钱,要不是这房子没人收回去,不需要付房租,他们母子俩早就饿死,流落街头了。

所以,时光在她的脸上留下来皱纹、眼袋和黄褐斑,使得她看起来非但没有一点颜色,还苍老的如农村妇女。

对于大儿子,她是愧疚的,要不是当年刘铁军没用,她也不会抛弃那孩子离开京城啊,本来她以为找了个有钱人,从此以后不用再过这种低人一等的日子了,谁能想到那个男人会被炸死,他的家人又不承认她跟儿子,没办法,在外颠婆了两年才走到了京城。

她本来是想求求刘铁军,让他收留他们母子俩,可回来之后才知道刘铁军被自己气死了,儿子也失踪了。

本来房子关家人没打算给他们母子俩住的,毕竟这是刘猛的房子,要不是她拉着儿子苦苦哀求,也不可能住进来,原本以为,住在这里,就能等到刘猛的回归,哪里想到,他这一走,就是二十多年

本来她以为,这儿子可能凶多吉少了,可是今天在路上听的信儿,她又燃起了一丝希望。

哪想到匆匆跑回来,关家人却说不知道

不死心的马冬梅不顾马陆,急匆匆的跑到了居委会。

可他们怎么可能承认刘猛真的回来了呢毕竟人家可是交代过的,他们没守住诺言就已经够心虚了,如果再承认,那就擎等着那位回来削他们吧。

所以,打死也没承认刘猛回来了,更不会让他们有机会看到刘猛家房子的房产信息。

马冬梅无功而返,神情抑郁,既失望又伤心,难道他家刘猛,真的不愿认她

马冬梅不傻,她相信空穴不来风,好端端几十年没提起的人,突然间提起来,那指定是他回来了。

可没有人承认,也没人告诉她刘猛的消息,这让她心里很不好受,毕竟是自己十月怀胎生下来,即便当年离开他,也是因为迫不得已,如今几十年过去了,再大的仇恨,也应该化解了才对,然,事与愿违,那个孩子,并没有打算认自己,这也是她心情郁卒的原因。

马陆今年二十八,比刘猛小五岁,也就是说,马冬梅当年走的时候,已经怀孕了。

dquo妈,我饿了,你快给我做饭呀,想那不愿意认你的儿子干啥还不如多看看我,好歹我在你跟前儿呢rdquo

马冬梅心情不好,吃不下饭,也没心思去做,她躺在床上,对于小儿子的话,仿若未闻,满心满眼都在想着,已经三十多岁的大儿子,如今到底长什么样儿

马陆和刘猛长得并不像,但那一双桃花眼实在勾人,以为你马冬梅当年就是跟着一个戏子跑的,那戏子姓陆,所以叫马陆,马陆的这双眼睛,尤其的像那个男人,而他也利用自的优势,成天不务正业,到处勾搭女人,只要有钱,他愿意做任何事儿,而马冬梅对于这个儿子,根本就管不住。???????

马陆喊了好几声,马冬梅都不搭理他,他冷哼一声,在家里翻箱倒柜找了一通,啥也没找到,骂骂咧咧的走了。

好不容易进一次京,自然就不能这么走了,夫妻俩特意去全聚德吃了烤鸭,这个时候的烤鸭味道还非常赞,不像后世越来越商业化,做的也越来越配不上它的价格,甚至本地人从来不去吃全聚德,只有外地人才去吃,这就是它口碑越来越不行的要点。

吃完了烤鸭,又带走了两只,这是给他战友们留的。

之后两口子还去了百货楼,在仝战的强烈要求下,给叶欢从头到脚都买了个遍,什么内衣内裤、秋衣秋裤、毛衣毛裤、呢子大衣、红围巾,只要他看到了,觉得好看就买。

至于他自己,就买了内衣和袜子,因为常年穿军装和作训服,所以压根儿就没打算给自己买。

叶欢哪好意思只给自己买

可仝战却直接把她半揽半抱的拖出了百货楼。

dquo媳妇,我是真的不需要,没机会穿啊,再说,你又不是不知道我以前的工作性质,什么好衣服没穿过如果我想买,咱们又不是买不起,这不是买回家也用不上吗你就不一样了,你这个年纪正是爱美的时候,现在不打扮,难道等到老的时候再去打扮所以,该穿穿,没事儿,你男人我能负担的起。rdquo

叶欢听了很不是滋味儿,看着两个人手里提的大兜小兜,郁闷的看着他:dquo现在就开始惯我了rdquo

dquo媳妇娶回家不就是惯得行了,咱们得赶紧走了,晚了就赶不上部队的给养车了。rdquo

dquo那咱买这么多的东西,会不会被旅部的人说闲话rdquo

dquo回去都装到包里面,差不多就行。rdquo

话虽如此,叶欢还是特意买了个包,两口子回到招待所,又仔细的收拾了一遍。

自后仝战拎两个,叶欢拎一个,倒了两辆公交车到郊区,又坐牛车到了镇子上,看看时间,已经错过了部队给养车,于是就让老乡赶着牛车送他们回部队。

山路不好走,赶在天黑之前到了部队,给了老乡五千块钱,这才回了部队。

因为天色不早了,所以夫妻俩也没声张,直接回了家。

今天是年初五,明天初六,叶欢算了下时间。

dquo明天晚上我做饭,你请人过来吧。烤鸭挂在堂屋,这么冷的天也坏不了,到时候热一下就行了,你觉得怎样rdquo

dquo那正好,我也是这么想的,我吃着咱妈做的烙馍卷菜挺好吃的,你会做吗正好有烤鸭肉,明天卷着吃,倒是一种特色。rdquo

dquo行啊,我会,不过这个当不了主食,就算一道菜吧,到时候我看着弄。倒是你,不是买了烟吗一会儿挨家挨户的去说一声,也不知道人家都在不在,你统计下人口,我好安排。rdquo

dquo嗯,那我先把炕烧起来。rdquo

因为家里没人,冰凉冻人的很,根本就坐不住,所以要先把炕烧起来,让屋子暖和起来。

仝战把炕点着,帮着叶欢把铁锅刷洗干净,倒入干净的水后,就拿出在京城买的烟,也不是啥好烟,就是普通的烟,不值啥钱,但也不是谁都天天抽得起的。

因为明天要请客吃饭,所以也就没有送礼的意思,直接拿根烟过去,也算礼数了。

家属院统共就住了十家,抛开他们家,还有回老家的曹团长,剩下八家。

旅部上下加起来有六千人,一个团1500人,一共四个团,四个团长四个团政委,外加旅长和旅政委,目前拥有随军资格的,也就这几个人了,其他的也没地方住。

所以,这个军事基地,远比叶欢想象的要大的多。但是她活动的范围,也仅限后勤部这一块了。

这共得三十多口子人,三十多人,怎么着也得准备三四桌吧

叶欢计算人数之后,发现明天的任务还挺重。

晚上仝战回来,告诉她人数,算过之后,得按三四十个人的量去做,因为当兵的都能吃。

dquo那咱得再买点猪肉,这光鸭肉不行,既然请客了,就不能让别人挑出毛病,只是刚过罢年,好买吗rdquo

dquo没事儿,真买不到他们也不会说什么,我已经去后勤部找负责采买的人说了,让他们明天给咱带点肉和菜回来,钱也给过了,下午那些嫂子都过来帮你。rdquo

他可没打算三四十个人的饭菜,让他媳妇一个人做。

而之所以选择晚上,是因为他们得喝酒,晌午不能喝,还得上班,晚上喝酒不耽误事儿。

当然,肯定负责值班的人不能喝酒。

虽然不知道这刚过罢年能不能买着好菜,但必须得出量。

于是叶欢趁着熬小米粥的功夫,写了个菜单。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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