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军与叛军交战的新城,并非新城县,而是新城镇。
新城镇属莱州,位于莱州境内。
而新城县则在济南府境内,完全不是一个地方。
于是心怀恶意的文人们就趁机编造谎言,说王象春因为叛军摧毁了其位于新城的家园,加上引发吴桥兵变的愧疚,所以才抑郁而终。
反正大多数老百姓哪儿分得清新城县和新城镇的区别。
殊不知,王家根本不在新城镇。
即使是新城县,也只是王家祖宅而已。
王象春一直住在历城,从头到尾都和吴桥兵变没有任何关系。
明军和叛军的交战结果,左梦庚并没有关心,而是启程回沂蒙山了。
总之莱州攻防战前前后后要打五个多月,还不到他出手的时机。
回到蒙山时,新军已经彻底扫平了慕容财部。
“参座,你看,这就是慕容财。跟鸡仔似的,还挺有两下子。”
惠善辉一边端着碗吃土豆粉,一边用脚扒拉着慕容财的尸首。
看着慕容财血肉模糊的尸体,左梦庚满头黑线。
“你这家伙能不能别一边吃饭一边摆弄尸体”
惠善辉咧嘴。
“这有啥呀战场上饿急了,抓了人肉都能顶一阵。”
左梦庚气歪了嘴巴。
“滚”
让人将慕容财的尸首抬下去埋了,过了好久空气中的尸臭味才散尽。
张可大就跟在左梦庚身边,不禁感叹。
“左将军麾下有如此悍将,怪不得能战无不胜。”
想起刚才惠善辉的德行,左梦庚就气不打一处来。
“就是欠收拾。”
炊事兵送来两碗土豆粉,左梦庚顺手接过,直接原地坐下就开吃。
张可大很不习惯这种方式,可见主人都如此,他也只好客随主便。
土豆粉入口,张可大立刻被酸辣浓郁的香味吸引住了。
“此乃何物竟如此美味。”
左梦庚边吃边科普。
“这种东西叫土豆,乃是西洋人从东面万里之遥的美洲发现后带过来的。这玩意儿不管好地赖地都能种植,精心伺弄的话,一亩能产六百多斤。不过应该还未到极限,说不得将来能超千斤。”
张可大当场一个哆嗦,好悬将碗给扔了。
他可不是不识五谷的人,自然明白一种作物亩产千斤意味着什么。
尤其是他刚刚已经尝过了味道,这东西可比军中一直食用的干粮好的太多了。
“想不到左将军沙场纵横之时,于这农事也如此关切。”
左梦庚认真地道:“民以食为天,谁能解决了百姓们的温饱问题,谁才能拥有这个天下。显然,紫禁城里的那位,是不可能了。”
很辛辣直白的说法,偏偏张可大无话可说。
他身处军中,这些年来军饷时发时断,甭说打仗了,活都活不下去了。
他挥去心头郁气,问道:“此物可曾大量种植”
左梦庚抬手指着周围的士兵,“喏,你看,这么多人都能吃上呢。”
张可大这才注意到,他们所吃的东西居然和普通士卒一模一样。
而这个发现,有两点让他倍感震撼。
第一,左梦庚这个将军居然真的和士卒们同甘共苦。
他并不认为左梦庚是在故意作秀给他看,因为来回走动的士卒看到左梦庚在吃饭,人人神色寻常。
这说明平素左梦庚在军中就是这样的。
第二,他吃过土豆粉,绝对是难得的美味。便是拿到市面上去售卖,都会很受欢迎。
而在左梦庚的军中,即使是最普通的士卒也能吃到。
这两点,无论哪一个都不是明军能够比拟的。
“哎,贵军一小卒之伙食,都远超登莱之将军,着实令人艳羡。”
左梦庚瞪大了眼睛,仿佛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
“你不会真的以为士兵们喜欢吃这玩意儿吧”
张可大又不解了。
“此物明明美味非常。”
左梦庚失笑不已。
旁边走来的人替他做了回答。
“这土豆粉莫说军中将士,便是老夫都吃厌了。倘若此时并非沙场,相信没有人愿意吃的。”
张可大转头看去,就见好大一群人说笑着走来。有男有女、有老有少,阵容颇为奇特。
左梦庚恰好吃完了,将碗交给侍卫,笑道:“张总戎,给你介绍一下,这位是侯恂侯若谷公。”
张可大立时一个激灵,当即跳起,腰差点撅到地上。
“末将张可大见过司马大人。”
侯恂做过兵部尚书,正是他的顶头上司。
“老夫如今赋闲,并非官身,张总戎无须多礼。”
张可大讪讪的。
“末将亦是沙场败将,羞于见人。”
侯恂正色道:“登州一事,老夫已然获悉,并非将军之过。”
张可大虎目含泪,没想到居然还有人愿意为他辩护。
“还请老大人上书朝廷,言明是非,还我辈公道啊。”
侯恂安抚住他,意有所指地道:“登莱如此局面,并非一日之寒。朝廷上下真的不知吗今日之祸,真要刨根问底,孙中丞亦非独罪之人也。”
张可大悚然而惊,细细品味,发觉侯恂话里的意思,竟然有追究从前的意思。
可真要追究起来,那就要从东江镇被断绝饷银、毛文龙被杀说起了。
那么是谁导致东江镇的一系列变故吗
张可大知道,可是并不敢说。
恍惚间,他突然想到什么。猛然抬头,看到左梦庚和侯恂并在一处笑吟吟的,心底更加惊惶。
左梦庚可是向他表明了反志的,如今侯恂却和他在一起,那么
左梦庚才不管张可大什么心思,他看到了王秀芹。
“咱们的王大部长怎么跋山涉水来这儿了”
王秀芹一点都没有疲惫之态,喜滋滋地让下属把东西拿过来,递给左梦庚。
“参座,看看,这是我们服装厂生产的袜子。前几日已经分发给临清的部队了,大家的普遍反应都很好。”
左梦庚接过一看,正是松江府的暑袜和丝袜的混纺新品。
这种新式棉袜的一大好处就是带弹性,不需要再使用绳子捆扎,穿戴起来非常方便。
王秀芹递过来的袜子和左梦庚之前看过的纯白色袜子不同,呈黄绿色。
这是一种在山东很普遍的染料。
而袜子染成这个颜色,也是左梦庚的要求。
这是左梦庚为将来新军军服改革所做的先期准备。
左梦庚预计明军军服穿不了太久了,因此已经开始考虑未来新军的军装问题。
明朝尚红,因此军服多为红、紫等颜色。
冷兵器时代,这样颜色的军服没什么。但进入火器时代,太明显的军服真的是怕死的不够快。
结合山东的实地情况,左梦庚决定将未来军装的颜色定为青黄色。
等印染技术有了一定的进步后,再往更加合理的颜色过渡。
不管怎么说,这种新型袜子已经取得了头彩。
左梦庚也不避讳,当着众人的面换上了新袜子,然后穿着鞋走了几圈,熟悉的舒适感令他非常满意。
“王部长,让你们服装厂全力生产吧。未来几个月内,全军都换这种新袜子。”
新产品得到了左梦庚的认可和通过,王秀芹高兴坏了。
“这一次过来,我带了五万双新袜子,可以先配发给这边的部队。”
王秀芹解释了一下。
他们已经给新袜子做过耐磨测试了。
按照新军的训练和作战强度,一双新式棉袜普通战士最多只能穿三个月就会破损。
因此袜子要配发的话,必须要每个人三双的配额。这样一来,才能赶得上下一波的袜子供应。
对此,左梦庚也没什么好说的,同意了这个规定。
而且按照他对这个时代的人的认知,一双袜子仅仅穿三个月
哼哼,不给你穿三年都是挺浪费的了。
配发开始,左梦庚随手拿过三双塞到张可大手里。
“这是你的。”
张可大抚摸着手中的袜子,感受着新奇的手感,又看到战士们神色如常地领取,内心的波动的可想而知。
给朝廷当兵的时候,除了兵器和铠甲,其他的东西可都是要自己筹备的。
不管花费了多少,朝廷都不管不顾。因此许多士兵为了省钱,穿的和叫花子差不多。
试想这样的士兵,又怎么会心甘情愿地去为朝廷作战呢
不像这里,居然连最普通最不起眼的袜子,都给照顾到了。
扪心自问,连他都对这里心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