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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 大理好打,交趾难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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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柱被大象踩死后,部失于的三千步兵全部放下兵器,投降。

骑兵全部下马而拜。

副将范禹不属于高氏派系,此人率众向段誉请罪:“臣等无意叛乱,实是高氏裹挟,不敢不从。”

范禹心里有预感,老皇帝会原谅他们。

果然,段誉温和劝慰道:“朕恕尔等无罪,日后当效忠于朕,莫再犯这种过错”

众军士兴奋雀跃,高呼万岁。

史斌看着段誉,心里真是无语之极。

难怪金庸大师以你为原型,写故事,把你写成资深舔狗形象。

就你这性格,也太软了。

仁不慈兵,义不行贾。

当皇帝得有手腕,否则无数人想让你从那把龙椅上滚下来。

你得像李世民大帝一样,先能镇住所有企图不臣的人,再谈治理江山。

皇帝如此,普通人也是如此。

不是你朋友多了路才好走,而是你实力足够强,你的路足够好走了,才会朋友多。

不敢,也不忍用铁血手腕,往死里杀戮那些不臣之贼,那么他们的造反成本实在太低了。

下次还会造反。

但现在不管怎么说,部失于守军也跟着守夜军,调头打皇城。

大理复国军滚雪球一样越滚越大。

一路势如破竹,再没遇到过任何像样的抵抗。

段誉现在亲自率领他们大理国叛军中的投诚人士,和守夜军一起,包围了大理皇城。

高量成手上没有多少兵可用了,像个乌龟一样躲在城中,都不敢出来了。

别人投降可以兔死,他这种地位的人,悬。

即使段誉不杀他,只是关监狱,也要被仇家阴死。

所以他必须死战到底。

高量成为了鼓舞士气,穿着重甲,亲自站在城头鼓舞士气:

“儿郎们,朕的皇城高大坚固,段誉那反贼打不进来待其粮尽,可一鼓成擒此贼自投罗网,今日正是其死期”

高量成长的很黑,还很矮。

气质很猥琐。

往众将士身边一站,如果不是穿着龙袍,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他是打杂的。

此君心里突突突的跳个不停,紧张兮兮的说完这些话,就躲到大盾后面去了。

史斌指着那个大盾,对归自己亲自指挥的一千精锐军队说:“放炮轰他”

鹰炮、坐炮、手推炮、子母炮、矬炮所有品种的炮,守夜人全有。

全是小型改良版,马背就能驮。

守夜人下马,架炮,校准。

点火。

然后捂上了耳朵。

高量成的盾有小孔,可以观察下面的情况。

他发现敌军不攻城,不架云梯,却弄这些东西,很纳闷,这是啥破玩意

好奇心吸引着他举着大盾往前走,来到城墙最边上,想看个真切。

没文化没见识真吃亏啊。

与此同时,炮引子烧尽

众炮齐响,铁盾牌直接给他炸碎了。

那一瞬间,高量成只觉得无数股强大的巨力、气浪撕裂着,烘托着,砸烂他

胳膊腿全炸断了,身体炸上高空,重重的掉落在护城河里。

被捞出来的时候,已经死透了。

城上守军有人吓的连兵器都掉了。

扎到自己的脚,疼的大叫。

史斌对皇城守军下了最后通牒:

“伪君己死尔等再不向真皇帝投诚,更待何时”

城上守军乱作一团,大叫道:“别放那个铁筒子了我们投降”

城门开了。

开门者乖乖的出来分别跪在两边,口称:“欢迎万岁回城。”

段誉在史斌的帮助下,顺利复国。

复国之战打的顺风顺水,简直没有丝毫难度。

战损度低的可怜。文網

段誉忙着处理复国事宜。

他宣诏复位,他那躲在深山老林里吃草根树皮的儿子,孙子,都一身泥污的出来相见了。

本来他们还以为自己会当一辈子猿人。

段氏复位,对史斌这个大恩人自是千恩万谢,不必多提。

钱粮,能给的,大理国已经尽全力给了。

甚至还给了很多盐。

这个小国就是这么穷,如果向他们的穷苦百姓征税,只怕得把他们全部逼疯,逼死。

史斌没有为难段氏。

但段氏祖孙三代,还是下令民众制造箭枝,分五批给守夜了上贡了箭枝一千万枝。

这可是杀敌的利器啊。

守夜人的名号,不仅在大离朝好使,还传到了国外

这曾一度让史斌很高兴,甚至以为战争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难。

他把自己的想法说给花木兰听,得到的是彻底的否定。

“那是因为你没见识过真正的绞肉战有多残酷。”

史斌想了想,说:“你说的对。”

大理国欢庆晚宴上,酒过三巡之后,段誉率领子孙参拜天尊大人,并要求他派兵保护大理。

因为先前已经答应,事成之后,大理国永为大离朝的屏藩。

如果史斌派兵将守卫,那么以后这里就不会轻易发生叛乱了。

大理盛产洱源梅子、红提、沱茶、乌骨鸡、白鹅、竹子,搞到大离,全是稀缺的东西,可是为守夜人增加收入。

而且产粮能力也很强,即使有民众穷,也不至于饿到吃不起饭的地步。

所以大理国人造反,全是吃饱了撑的。

守夜人再送当地人高产作物种子的话,他们的粮食本来就够自己吃,剩下的全部供应守夜军,粮食也能额外创收。

反正系统招出来的猛将也不会背叛,干脆留人在这永享富贵得了。

但留谁,不留谁,得充分发挥他们的特长,不能瞎弄。

孟获这种人,出了云南山区,不带着他,他可能连北都找不着。

所以他最适合镇守此地。

一来防备大理奸臣造反,二来可以为守夜人提供物资,三来还可以在此地结婚生子。

史斌说出了他的想法,段氏很高兴,孟获本人也很高兴。

只要效忠主人,在哪效忠不一样

何况他本来就不喜欢到中原去。

能衣锦还乡,有啥不好。

守夜人更开心,这块基地,虽然不提供兵源,但提供物资啊。

这些物资既能变现成钱,还能成为军用物资。

乌骨鸡炖人参,那可是上等的滋补药,卖给有钱人,利润何止十倍。

史斌亲自给他敬酒,对他说:“你好好训练象兵,待我用你之时,你就带着象兵回蜀中与我汇合。打完仗你再回来。”

“主人你就瞧好吧”孟获自信满满。

史斌塞给他五百两银票,道:“有空自己去大离朝兑换成银子。大离的银票在大理国不能通用,但银子却是全世界通用。有了钱,给自己娶媳妇,娶妾,爱娶几个,随你高兴。”

“主人,你待我真好”

“应该的,一家人不说两家话。”

大象吃的东西太多,大离百姓的粮食都不够吃,真没精力帮守夜人养大象。

骑大象那群健壮的虎狼兵,吃的也多,这些用度也由大理国出。

大象兵再厉害,也只能在特定战场发挥作用。

比如,战场不能太宽。

否则对方是韩信、诸葛亮那样的高手,就坏了。

他可以利用骑兵的高机动,打你侧翼,或是干脆弄个能喷火的车吓唬大象。

打水仗,同样也用不到大象,小心把自家的破船踩漏。

路面特别差,地形巨烂的地方,也不适合用大象,摆不开。

一个大笨象如果跌了个大跟头,会把其它人砸趴。

所以这象兵,如果用好了,威力是真大。

如果用不好,白花钱养他。

十多天后,史斌全安置好了,准备从大理撤军,回大离。

突然接到边关急报

军情万急,驿马竟然直接累死了,报信人报完信后,也口吐白沫死了:

“报交趾国起兵两万,皆是骑兵,来攻大理国主李冲御驾亲征”

当时段誉正骑马亲自送史斌出境,听到急报,竟然吓的从马背上摔了下来

打工皇帝丢脸丢的最大的一次。

众人急忙在地上画策,商量应对之机。

从他们的商议声中,史斌择出了以下重要信息:

交趾国,和大理国是邻国。

双方都被重山峻岭包围。

从交趾来攻大理,有一条破山道,怎一个崎岖了得。

那山道太长了。

暮云浓雾,乱草丛生,怪石嶙峋,人迹全无。

那破地方,蛇蟒最喜,乌鸦声似鬼叫。

交趾国李氏为君,这李冲野心可真够大的

交趾也不是什么大国。

国力有限,全国兵力往死里征,也就这么多。

这厮完全是孤注一掷的打法。

这么多人,你得带多少粮食啊

此战必须得胜

否则不用等着别人灭,自己先完蛋

全国的粮食都让李冲给征光了,搬空了。

幸好交趾国邻海,饿疯了可以捕鱼为生,要不老百姓真让李冲给折腾死了。

但他既然敢打,也不是没有胜算。

毕竟大理国的国力还是比他弱些。

史斌问了花木兰一个问题:“这场战争,你怎么看”

没有任何人讨论要不要襄助大理国守卫战。

因为那是废话。

自己辛辛苦苦打下来的地方,然后拱手送给李氏

他算个什么东西

凭什么

但是不送,这场硬仗可极其难打。

据探马报说,敌军两万人可全是骑兵。

人数胜过守夜军一倍。

当然,守夜人还有象兵这支特殊部队。

花木兰沉吟很久才给出答复:

“难打。交趾国虚国远征,志在必胜,国王为得大理,必许以重利。粮食不能持久,将士们退无可退,必然拼命作战。”

史斌道:“那么,到底有多难”

花木兰说:“再想战损率特别低,是不可能了。两万匹马,必是那国主和海外商队以本国特产所换。拼命到这个地步,想轻松赢他,难。”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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