纤瘦女子轻而易举的抱着一只看起来十分巨大的狗,沈秋河见此讶异,又没有觉得突兀,“重吗?”
小黄看着琳琅,仿佛在灵魂质问她:我抱起来重吗?
琳琅抱着小黄转圈圈,抛起,接住,抛起,接住,完美解释了小黄狗根本就不重。可怜小黄被虐待的精神崩溃,还不能呜呜叫,因为它已经彻底眼花。
干完活的青衣收到琳琅回来的消息,将手上水珠擦尽后立刻出了厨房,琳琅瞧见青衣放下小黄,两姐妹热情相拥。
琳琅:“青衣,这些日子你怎么不来看我?”
青衣:“我去了,你总在睡觉。”
琳琅尴尬,“那就怪你选的时间不对,谁让你选我睡觉的时候去。”
青衣与琳琅处的时间久了,多少染点习性,“我不像你,现在变成大小姐,只要吃吃喝喝便好。我啊,每日努力赚钱,洗菜,洗碗,擦桌,扫地。当我有空闲之时,已经是入夜。难得掌柜放我白日去探望你,结果我听说你晕倒了,这不能怪我呀!”
一旁的沈秋河觉得此事的确不能怪青衣,也不好说琳琅不对。虽然琳琅看着很健康,实则脑内有淤血,是以有些时候傻乎乎的。
(白枂翊:我傻乎乎和脑后的淤血没关系,更何况,我脑子里根本没有淤血。)
跳过那些不愉快的事情,琳琅与青衣谈家常,“青衣,这些日子还好吗?”
青衣不自觉瞥了一眼沈秋河,沈秋河察觉可能是女子间的私密话题,给她们的谈话找借口,“我找掌柜有事,你们先聊。”
说完,沈秋河离开了后院。
“何事呀,这般神神秘秘的,难不成你洗菜的时候捡到银子了?”虽是玩笑,可好友神神秘秘,琳琅觉得此事不简单。
确定四周无人,青衣把琳琅带到隐秘的角落,小声告诉她:“前几日,齐公子去看望你,正巧遇上我,然后带着我回去见他爹。”
这是何情况,琳琅情不自禁扬起声:“他让你跟着走,你就跟着?”
“嘘嘘,哪能,我是那种不矜持的女子吗?”青衣家境与琳琅差不多,但是有自己的小坚持,“我自然是立刻拒绝了。”
“不错,不错。”琳琅轻拍青衣的肩膀,不住夸奖她。
反折点在后面,青衣覆在琳琅耳边低语,“最后齐公子说给我百两银子作为报酬,我才勉为其难去了。”
“拿到手了吗?”这年头穷人赚钱不易,既然有人给,干嘛不拿。
青衣点头,琳琅便放心不少,照理说齐衡君是齐王的儿子,家里不差钱。若是他敢欠账,休怪她不客气。
“只是我不晓得齐公子究竟找我帮什么忙,就送我一百两银子,其中会不会有诈,他会不会讹我,想把我卖给他爹做小妾?”平日里琳琅看着傻气,但是青衣知晓她很聪慧,但凡青衣拿捏不了事情,找琳琅帮忙准没错。“之后,他说只要我不停笑便可。”
琳琅嘴角颤巍巍,开始挤眉弄眼,“你有姿色吗?你有才情吗?你有政治背景吗?”
最后一个没听懂,“政治背景是什么?”
她忘了这是现代话语,琳琅随即挥手,“那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些你都没有。你只是一个小村女,长得一般,又是个穷人,齐衡君讹你作甚,他难不成吃饱了撑着没事干。”
青衣嘟嘴,“还不是怪你,往日总告诫我不要轻易相信男人的话,尤其是长得好看的男人。齐公子虽不是我心生向往之人,但是他模样俊美,脸白、身长、家有钱,多么完美的条件。”
齐衡君路过玉满堂,便进来瞧瞧,大门不走,他爱翻墙。齐衡君想着青衣这丫头一定会对他产生邪念,是以过来告诫她,别痴心妄想,结果刚看见青衣的身影,便听到她在背后说自己。
“可惜呀,我与他不适合,即使再有钱,也不奢望。”青衣拍拍衣摆上的皱褶,毫无失落之意,神态正常。
琳琅想起许多小说都是灰姑娘的情节,“你不想飞上枝头变凤凰吗?”
青衣一口否决,“不。”
躲在暗处的齐衡君嘴角勾起,这丫头倒是心意坚决,看来她很有自知之明。齐衡君想着青衣并不会纠缠于她,不带一丝痕迹,偷偷翻墙而去。其实,若是齐衡君听到最后,会发现事实完全不是那回事。
青衣不似琳琅,她和寻常姑娘一般,抵挡不了好看的事物。青衣初见到沈秋河时,会脸红心跳。见到齐衡君时,青衣依旧脸红心跳。可是琳琅不会,她只对沈秋河表现出花痴,在齐衡君面前完全没有少女的羞涩面貌。然,脸红心跳不久后换成不屑一顾。
“按你说的那种,齐公子就是一个游手好闲的公子哥,好看有何用,是个败家子就绝对不行。”她家本不富有,加个败家子绝对是找死。青衣忘却齐衡君有资本败家,也能养家。
也不知琳琅从哪瞧来的故事,给青衣讲述很多长得好看,但是并无其他长处的俊美青年故事。其中就包括了齐衡君之流,除却一张皮相之外,其他难登大雅之堂。总而言之,事实就是琳琅私底下把齐衡君贬的一文不值。
久而久之,青衣耳濡目染,给齐衡君盖上了不是良人的标签。
琳琅离开玉满堂前给青衣留个醒,“记住,以后若是遇到这种一定要问清楚原因,千万不能因为一点小利就把自己卖了。若是齐衡君还来找你帮忙,继续收一百两,你攒着以后回家带姨住镇子。”
青衣频频点头,谁说琳琅是个傻子,这就是个聪明人。
(青衣忘记自己也曾经吐槽琳琅的行为,觉得她脑子不太聪明。)
沈秋河看着待在琳琅膝上乖巧的小黄,想起他第一次见到琳琅的场景,明明当初还觉得自己与此女不会有交集,现在她却成了义妹。万事不可断定,变化总是不经意发生。
犹记得琳琅说她还有其他同伴时,沈秋河本以为只是一人,未料还有一条狗。那会儿小黄很符合名字,小小一只,抱在怀里也能够被忽略。经过几个月的时间,小黄已经成长为大狗,看家绝对没有问题。
禹王府很大,若是没有专人带路,很容易在里面迷路。琳琅走过一遍已经记住了大概位置,但是不方便径自走在沈秋河前面。小黄毕竟是一条狗子,生性活泼,喜欢到处闻闻那边看看,琳琅顾不得和沈秋河联络感情,忙着教育调皮的小黄。
琳琅抓住狗子,强迫它与自己对视,“你如果不听话,以后再也没有骨头吃。”小黄吐吐舌头,“别看我,就连肉沫都没有,只有树根。”
她好像听到有人在偷笑,这里除了他们没有别人。沈秋河看着一本正经的样子,应该不会有偷笑的时候吧,于是琳琅果断放弃这个怀疑。
琳琅把小黄带回自己住处,一时之间只顾与小黄联络感情,忘记还在等待的沈氏夫妇。沈万澜往日在府内除却和禹王妃待在一起,其余时间都在后花园整理花草。
什锦花便是沈万澜在外发现移植到禹王府的,起因是禹王妃觉得什锦花好看,再后来她腻了什锦花的艳丽,连带沈万澜也觉得什锦花俗气,想要铲除出土地。是沈秋河拦下,告知什锦花具有药用价值,这才保住了什锦花一命。
“娘子,你已经喝了八杯茶,还没能平复心情吗?”沈万澜看着禹王妃一杯一杯什锦花茶下肚,面上神色更显焦躁。
禹王妃豪迈的喝掉第九杯茶,“就那点东西能有什么用。”
“娘子,请注意礼仪,你别忘了自己的身份。”沈万澜并未指责,有的尽是揶揄。
小厮传话:“回禀王爷王妃,少爷与琳琅小姐回府了。”
禹王妃立刻急切的问道:“他们俩与出府前相比如何?”
小厮如实回答:“并无变化。”
禹王妃长叹一口气,又看了眼沈万澜,“哎,我儿是个榆木脑袋,如此愚笨也不知随了谁?”
沈万澜差点被口中的茶水呛到,娘子是拐着弯在骂他嘛!早些年他的眼中除却战场的厮杀,的确容不下任何儿女私情,但是后来不是遇上了她,最后改邪归正,走上了正确的方向。
“娘子,儿孙自有儿孙福,我们做长辈的就不要瞎掺和。”
别看禹王面相凶神恶煞,会以为不好相处,其实他很开明。近年来国泰民安,禹王显少有上战场的机会,大部分时间都在府内养花陶冶性情,是以戾气已经越渐消散。
这话禹王妃不爱听,“你连孙子都没有,哪来的儿孙?”
禹王妃年轻时是一个小辣椒,偏偏她外表柔和,若是只看片面,会被她欺骗。实际上如水一般的美人拥有呛人的嚣张,还有暗藏的才华。
沈万澜是武将,能在沙场上英勇杀敌,但是面对娇妻,他永远是被打压一方。沈万澜时常在想,外人都说沈秋河像极了他,沈万澜反倒觉得儿子最像他的妻子。不仅是面相,还有性格也是如此。
他话少是因为不知与那些人应该谈论什么,沈秋河话少是因为他不屑和那些人聊太多,性质不同注定了那人的性格。沈万澜若是自己的儿子都不了解,枉为人父。
犹记得许多年前,沈万澜想让沈秋河直接继承禹王的位置,他好带着娘子四处游山玩水。那小子面上不动声色,当天夜里就离家出走,跑得不见踪影。几个月后,玉满堂在江源镇有了名声,便是从那时起,沈万澜没有踏进过玉满堂一步。
说是怄气,沈万澜更多的解释是,儿子不听话,竟然想着开酒楼,这不是给禹王府丢脸吗!所以,他绝对不会原谅这小子。
作为沈万澜的枕边人,禹王妃自然不会相信他的这番话,说什么绝对不会原谅,结果玉满堂开张的第一天还不是匿名去捧场了!不仅如此,禹王妃还发现沈万澜会趁着儿子不在,偷偷点玉满堂的菜品,明明喜欢吃,却一脸嫌弃的说不好吃,这性子也是没谁了。
如此这般,真不知孩子究竟随了谁的性子多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