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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可吸收的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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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清早,李鸿儒如常起床。

李旦早早去了祝氏剑堂修炼,家中又开始恢复到三口人的常规模式。

有了昨天入账的纹银,今天的早餐要丰盛许多。

李鸿儒啃了半斤瘦肉,吞了两个禽蛋,又喝了大碗的粥,这才舒坦下来。

家里有钱的日子舒坦,今天不用他带钱去街头上觅食了。

“吃饱了赶紧给我拉扯一下,将这些布帛拉出去,我找了人,今天要全盘处理卖掉。”

缺乏了兄长分摊干活,李保国顿时就使唤上了李鸿儒。

“你花两个铜子儿叫人过来帮忙,今天我出钱。”

李鸿儒很是牛掰的放了两个铜板到桌子上抵活,顿时引得李保国嚷嚷要去找棍子教训一番。

客氏一番拉扯之下,李鸿儒赶紧出了门。

远远的,他只见一匹枣红马奔行而来。

街头上一些人顿时迅速靠边。

李鸿儒也不例外。

泥水溅射在裤脚上,他刚想骂上两句,随即便见那枣红马上一个穿着甲胄的骑士纵跃跳了下来。

“鸿儒兄,你们家的布店真难找”

见了李鸿儒,尉迟宝琳大喜。

这让李鸿儒刚要脱口而出的骂腔顿时硬生生吞了回去。

他脸上快速浮现出招待客户的标准笑容。

“宝琳兄,没想到您来得如此之快”

“哎呀呀,我就来看看你们这儿有没有什么好衣服”尉迟宝琳嚷嚷转而又低声道:“父亲今天要带我去皇郊狩猎,我得穿威风点,不能丢了尉迟家的威严。”

“那您来对地方了”李鸿儒拍胸保证道:“别的不说,让您威风凛凛绝对没问题。”????

“莫非你家用虎皮做了大衣那个穿上去确实威风凛凛”

尉迟宝琳大喜,只觉自己来对了地方,找到了一家合格的衣店。

“我们家不走野兽风路线”

李鸿儒悻悻的悱恻了一句。

尉迟宝琳肚子里的门门道道比较少,但审美和李鸿儒猜想也有差异。

喜欢野兽风和飘逸风是两码事。

看着尉迟宝琳黑色的脸庞,壮实的身材,李鸿儒觉得野兽风确实很合适对方。

只是他一时也拿不出什么虎皮小短裙。

他思索了一番,只得对尉迟宝琳做了邀请,尽自己口舌,看看能不能卖掉一件披风。

“你们家的气味有点大”

尉迟宝琳随着李鸿儒进入李氏布店之时,不由捏住了鼻子。

“前一阵水灾不可避免淹到了一些布匹,我们今天就将泡水布全盘低价甩卖”李鸿儒介绍道:“但凡我们李家出品,那都是用上佳的布帛制成。”

他敲了敲门,通知了一下李保国和客氏。

“这位公子相貌不凡,一看就是大户人家”客氏笑道。

李保国干活,客氏揽客源。

有李鸿儒昨天的禀报,她此时哪还不知来的是谁。

一番客套话下,尉迟宝琳顿时舒坦开来,只觉东市这些平民还有些眼色,当下也抱拳客气回应了数句。

待得尉迟宝琳提及来意,客氏手稍微一颤,顿时回秀房去取了那简约而不简单的披风出来。

“这是大氅”

尉迟宝琳看着折叠极为整齐的披风。

披风的色泽鲜艳,通红无比,甚至于红得有些耀眼。

这大概是用了李氏布店色泽最红的布匹。

布料是正常的布帛,并非绫罗绸缎,用料档次属于中低档。

当然,布料档次只是上品衣服的一个特征,除此以外,也看款式和搭配。

尉迟宝琳脸色微有失望,但也没挪步。

毕竟来都来了,他好歹也要看清楚一些。

若是李氏布店拿不出得意拿手的活,这店铺以后不来便是。

稍微集中精神等待客氏叙说时,只听一旁的李鸿儒开了口。

“这是上等的披风,不是大氅,在咱们如今的长安城中,这披风是属于独一无二的存在”

李鸿儒率先自夸了一句。

他直接点明了款式的稀有,倒是让尉迟宝琳提神了一些。

威不威风另说,一件独一无二的外衣值得一观。

他心下有几分兴趣时,便听李鸿儒好一阵夸夸而谈。

“红乃大显之色,夺目显眼,能引得众人关注数分,您若想成为人群中最靓的仔,选择红色准没错。”

“但凡您狩猎时能一骑绝尘,这显眼之色便能引领诸人跟随。”

“披风飒爽,与男儿盔甲搭配也正是合适,正所谓红风照枣马,飒沓如流星,您穿戴上披风,正好也是人马合一,符合儒家之道。”

尉迟宝琳喜野兽风,调转念头并不容易。

而披风也是长安城少有穿戴的外衣,若不碰上几个喜欢穿个新奇的人,确实难以开拓市场。

客氏担心不外乎如此。

让李鸿儒稍皱眉头的是尉迟宝琳来得有些早,客氏此时只做了一件披风。

原本他想着有两件披风,自己当个模特做示范,进而推荐下来。

如今则只能靠嘴,推荐的难度自然要大上数分。

“红风照枣马,飒沓如流星,鸿儒兄果然是个才人”

李鸿儒努力推荐,尉迟宝琳则静呆呆的听。

数次开口之后,李鸿儒不由也有着词穷。

待得他拖慢腔调,忽见那尉迟宝琳脸色兴奋起来。

这反射弧似乎有点长。

见识过李鸿儒卖诗挣了五十两纹银,尉迟宝琳觉得李鸿儒是个肚子里有货的文人,言语中不乏客气。

此时介绍一件衣服也能张口就来一句诗,尉迟宝琳觉得此行不虚。

他念了好几下,只觉朗朗上口。

他骑的就是枣红马,若是再披一件红色的披风,也算是应景。

“我来试试这披风”

他心中有了两分念头,倒也没抗拒试衣。

待得客氏将披风给他系上,尉迟宝琳觉得自己能接受今天穿戴的出场。

“宝琳兄,你来几个动作,就像这样,这样,纵马时还可以这样”

有了披风,那必须搭配一些骚包的姿势。

李鸿儒顿时就示范了数个动作。

“妙极妙极,我看您这动作行云流水,当真是让人赏心悦目”

尉迟宝琳人有些五大三粗,但常年修行练武,模仿一些动作对他非常轻松。

数个动作下来,李鸿儒顿时就夸口起来。

这是服装店卖衣服的套路。

反正怎么穿都夸好。

“正是英雄出少年,小公子穿戴后别有一番风味”

一旁的客氏也应声附和起来。

“这真是让我想起诸位国公当年杀敌的英姿”李保国亦是赞道。

三人齐齐夸口之下,尉迟宝琳顿时满意了起来,心中的一丝小抗拒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念了红风照枣马,飒沓如流星好几次,只觉舒坦无比。

虽然不擅文,但尉迟宝琳也通读了不少书籍,心下清楚这是李鸿儒随口念出。

不提这披风外观,就算买诗也值。

何况李鸿儒这诗词就是专门对着他念的。

“买了买了”尉迟宝琳兴奋的嚷嚷道:“开个价吧,我已经迫不及待穿着披风去狩猎了。”

“您觉得这披风值多少就给多少”

客氏看看李保国,李保国又看看客氏,两人目光流转时,只听李鸿儒开了口。

这买家有些随意,卖家也很随意。

“今日来得匆忙,还请收下这点小意思。”

尉迟宝琳思索了两秒,随即从口袋里取了钱财塞在了李鸿儒手中。

他脸色有些醺黑,大抵是怕自己给的价钱不够,会抹了面子,又稍微解释了一句。

“预祝宝琳兄狩猎丰收”

李鸿儒抱拳祝上一句,这番见机顿时让尉迟宝琳放下心来。

而在此时,李鸿儒的心中也有着翻滚。

脑海之中,此时已经多了一句提示。

“拥有黄金二两,是否炼化吸收”

“沈兄”

“嗯”

沈长青走在路上,有遇到相熟的人,彼此都会打个招呼,或是点头。

但不管是谁。

每个人脸上都没有多余的表情,仿佛对什么都很是淡漠。

对此。

沈长青已是习以为常。

因为这里是镇魔司,乃是维护大秦稳定的一个机构,主要的职责就是斩杀妖魔诡怪,当然也有一些别的副业。

可以说。

镇魔司中,每一个人手上都沾染了许多的鲜血。

当一个人见惯了生死,那么对很多事情,都会变得淡漠。

刚开始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沈长青有些不适应,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

镇魔司很大。

能够留在镇魔司的人,都是实力强横的高手,或者是有成为高手潜质的人。

沈长青属于后者。

其中镇魔司一共分为两个职业,一为镇守使,一为除魔使。

任何一人进入镇魔司,都是从最低层次的除魔使开始,

然后一步步晋升,最终有望成为镇守使。

沈长青的前身,就是镇魔司中的一个见习除魔使,也是除魔使中最低级的那种。

拥有前身的记忆。

他对于镇魔司的环境,也是非常的熟悉。

没有用太长时间,沈长青就在一处阁楼面前停下。

跟镇魔司其他充满肃杀的地方不同,此处阁楼好像是鹤立鸡群一般,在满是血腥的镇魔司中,呈现出不一样的宁静。

此时阁楼大门敞开,偶尔有人进出。

沈长青仅仅是迟疑了一下,就跨步走了进去。

进入阁楼。

环境便是徒然一变。

一阵墨香夹杂着微弱的血腥味道扑面而来,让他眉头本能的一皱,但又很快舒展。

镇魔司每个人身上那种血腥的味道,几乎是没有办法清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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