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上,两族的勇士们正在兴奋的清点着战果。
马贼们身上有不少财物,胡狼身上更有光是那匹神骏非凡的大宛马,就足够去换黄金千两了
看着兴奋忙碌着的勇士们,林书航坐在草地上休息恢复着,眼神中透着的却是浓浓的疑窦。
胡狼虽然死了,可自己居然并未弹回现实之中。
任务还没有完成自己和土方部族还并没有摆脱生死危机
可是,还有什么危机呢,难道刚才那些离开的马贼还会再杀回来
他皱着眉头沉吟着,却见听到阔台的声音。
“林哥、林哥”
他老远就喊了起来,称呼早就变了,变得自然之极。
猛男崇拜的都是猛男,而像林牧远这种猛男中的猛男,就更是阔台这类人崇拜的对象了。
被汉人抢了心爱的女人,他想死,不是对方死就是自己死。
但既然是偶像那就没办法了,自己反正也打不过不是
林书航抬头朝他看去,只见这二十出头的汉子兴奋的跑了过来,手里提着一个大包袱,跑起来时哐当哐当的作响。
“林哥,你看”他把手里的包袱展开,里面装着满满的一袋,竟然全都是金饰。
或是金色的刀鞘、或是金色的首饰,甚至是金饼马贼们打家劫舍,在草原上横行无忌,积攒的财富自然不在少数,即便只是尸体身上随身携带着的,几十人汇聚起来,那也不少了。
“你把那大宛马的头盔也掰下来了”林书航捡起其中一样,有些哭笑不得的问,同时转头朝另一边的大宛马看去。
只见大宛马仍旧靠在胡狼的尸体旁边,不叫不唤的跪着,头上果然已经是空空如也。
“嘿,这头盔算什么那畜生,拉也拉不动、打也打不走,就那么跪着等饿它几天,我连它一起降服了这可是好马呐”阔台兴高采烈的说道:“林哥,胡狼是你杀的,胜仗也是你带大家打的,大伙儿刚才商量了,山鬼的人分了一些,剩下这些东西都是你的,哈,也算是咱们呼弥尔的嫁妆了”
林书航微微一笑,随即心里猛然想到了什么似的,恍然大悟般一拍脑门儿。
他知道任务为什么还没有完成了。
匹夫无罪,怀璧其罪,多么简单的道理
自己虽然已经把藏宝图快递给了两千年后的自己,但那些还在追杀自己的人可不知道,也不可能相信。
只要自己还在土方部族,那这里迟早还会出现第二个胡狼,甚至是第三个、第四个。
悄悄的离开也不行,找不到自己的那些贪婪者们,仍旧会把主意打在土方部族的身上,给他们带去祸端。
林书航略一沉吟,心里已经有了计划。
他顺手接过阔台递过来的包袱挑了挑,将大宛马的头盔、以及几块大的、成色看起来最好的金饼挑了出来,然后将剩下的递回给阔台。
“你带着大伙儿先回去,另外,请山鬼部族的人通知老族长他们,明天可以把所有人都接回来了,剩下的这包东西交给族长吧,充到部族的存储里。”
阔台现在对林牧远已经完全服气,对他的吩咐毫不质疑,也不问他挑几块儿金子去做什么,只爽快的答应道:“好呐”
说着兴奋的转头,然后突然意识到了什么似的,疑惑的问道:“林哥你呢”
“我再休息一会儿。”林书航淡淡的说:“感悟武道,别来打扰我就好。”
林牧远现在在他们眼中已经是不可思议的高人了,高人总该有高人的神秘。
阔台不再追问,点了点头,过去招呼起同伴,传达了林书航的意思,于是给林书航留下了一匹马,其他人很快就汇聚起来离开了。
等所有人都走远了,林书航才从地上爬起身。
此时体力已经恢复了许多,身上的伤口先前就抹上了金疮药,再加上灵元的调养,已无大碍。
他提着手里的几大件金饰,返回石林中找到了此前埋铜盒的那根石柱。
任务的问题已经想通,他有解决办法,而手里的这些黄金反正都是快递,此前是因为没有,现在则是不要白不要,黄金不止是在这个时代,放到自己的时代也是绝对的硬通货。
光是大宛马的头盔,手试大概就有四五斤重,而那六块金饼则各自有一斤左右,总数约莫十斤出头,即便这个时代的冶金工业不够发达,这些黄金不够纯,但放到现代,也已经是一笔不菲的资产。
大横刀成了挖掘工具,虽然有点糟蹋东西,但反正都是一次性的,刃面又宽,完全可以当铁楸使,甚至还更好用。
这种积石山的下面一般都是复式褶皱带,土质干硬,挖下去几米深压根儿都不见地下水流。
坚硬干燥的土质,挖是难挖一些,但相对来说也更不容易受潮,非常适合林书航长久保存埋藏物的需求。
灵元运转、一虎之力,也是辛苦了足足两三个时辰才勉强挖了个两三米深的坑,但再想像上次那样挖个六米是有点没力气了。
估摸着这深度也够了,将所有的金饰扔了进去,再把挖出来的土石回填,拍了个严严实实,最后再小心抹去痕迹
一切收拾妥当,天色已经渐渐亮了起来。
草原上晨风吹拂,满地的尸体,只有那匹大宛马孤零零的跪伏在曾经的主人身边。
林书航看着那大宛马,大宛马也在看着他,只是不知那畜生在想什么。
林书航暗暗摇了摇头,模拟器里短短一两个月的时光,可却让他感觉恍若隔世。
生死有命、祸福相依,成王败寇,终究也不过一撮黄土。
人类的命运历来如此。
只是这落寞的一幕,映照在这初生朝阳的金色晨光之中,生与死、希望与毁灭,强烈的对比总是容易让人感觉不胜唏嘘。
前一秒的感慨,到转身那一刻时,已经心静如水。
自己再也不是那个刚踏出校门的小年轻。
是时候去解决任务里最后的小尾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