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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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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早,巡官便发来电报。报告了关于案发现场地毯的检查报告,以及发现了在办公室隔间的保险箱里所发现的空盒子,很有可能是凶手行凶以后将里面的内容物带走了。

看着电报上的内容,艾洁满意地点了点头。

“凶手原来真的在行凶之后取走过东西啊。”洛琪尔小声说着。尽管艾洁当时的逻辑很有说服力,但是根据死者口袋里放着的东西不均衡就能猜测出凶手曾经拿出过死者的钥匙,并且取走某样东西再将钥匙放回去,这样的思路实在是有些跳跃。

“这些现在都无关紧要。”艾洁整理着外套。“我已经解开所有的谜团了。”

并没有感到太惊讶,在从审讯室回来以后洛琪尔就已经隐隐有这种感觉了。在给警署发完了电报,约定在图书馆见面以后,洛琪尔也开始做着出门的准备。

“头发不用扎起来也可以哟。”冷不丁的,艾洁望着正在做着打扮的洛琪尔建议道。

对于艾洁突如其来的建议,比起害羞,洛琪尔更多感到的是惊讶。这个平时梳妆打扮都要靠自己的家伙竟然会给我提意见什么的。

虽然心里这么想着,洛琪尔还是停下了扎头发的动作。

这样会可爱一点吗?望着镜子里自己那一头火红色的长发,洛琪尔不自觉地想着。

————

约莫一个小时以后,哲瑞巡官,约翰警部,一众的嫌疑人以及警署的警卫们都已经按照洛琪尔电报上的指示到达了案发现场。而作为发起者的艾洁和洛琪尔却姗姗来迟。

“明明是我们发的电报召集大家,但是我们自己却来晚了,各位实在是不好意思。”因为自己打扮耗费了太多时间而导致二人来迟的洛琪尔有些不好意思的向在场的各位道歉。而一旁的艾洁似乎显得有些无所谓。

“欸?难道是洛琪尔要我们到这个地方聚集的吗?我还以为是警官先生们的要求呢。”伊莎望着姗姗来迟的二人有些疑惑的问道。

嫌疑人中除了实际见识过艾洁本事的罗亚尔以外,其他的嫌疑人都显得有些惊讶。

案发第二天第一时间就被警方请往现场也好,共同参加审讯也罢。都让众人对这两位少女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艾洁小姐,这么大费周章的把我们聚集起来,你一定是知道凶手是谁了吧?”哲瑞以犀利的眼神望向轮椅上的少女。他的搭档约翰也向艾洁投去了期待的眼神,要知道因为这起案子毫无进展,他已经被上头批了无数次了。

并没有作言语上的回答,艾洁只是默默地点了点头。

而嫌疑人们则个个都被这段巡官的发言所震惊,案发到现在,对方明明都没有和自己有过怎样的接触,只是参与了一次审讯,就知道了真相?这可是就连眼前两位资格老道的警探都无法做到的事情。

“果然吗?”罗亚尔苦笑着看着轮椅上的侦探。

“开始吧,艾洁小姐。”哲瑞熟练的翻开笔记本。这次又会是什么样的“逻辑”呢?这位上了年纪的巡官竟显得有些兴奋。

“我是艾洁莉雅·由里,是一名侦探。”随着艾洁的宣言,帷幕就此拉起。

————

“这起案件,首先我们得确定两个点。第一个点是凶手的身份,第二个点是凶手的特征。”如同上课的老师一般,艾洁一步一步地展开逻辑。

“首先第一个点,凶手的身份,这样的说法有些不准确,应该是说凶手到底是哪里的人,是图书馆外的人?还是图书馆内的内部人员。这点根据现场十分容易判断,我之前已经为巡官先生们解释过了,以防万一我还是再提一遍吧。”

“首先,凶器是书,根据警方的调查,凶器两侧都有凶手擦拭指纹的痕迹,也就是说凶手是双手持书行凶。但这就有一个奇怪的点,在大雪的夜里,一个已经下班了,所有的油灯和蜡烛都熄灭了的图书馆应该是一片漆黑的,凶手在这种环境下想摸着黑依靠书籍这种凶器一击击中死者的太阳穴,致其死亡可以说是不可能,那就必须要有光源的帮助。可是既然凶手是双手持书,那么光源肯定就不会在凶手手上,那么按照逻辑就只能是死者拿着光源或者因为加班的原因办公室的油灯还没熄灭这两种可能。那就很简单了。既然房间内有光源,那死者理应看到凶手了,而现场没有任何的打斗痕迹。试想,如果是一个陌生人,在大晚上和你独处,正常人怎么可能会没有任何防备?陌生人向你行凶你怎么可能不会自卫?那凶手就只能是死者的熟人,而且是经常近距离接触的熟人。”

“其次,如果是凶手的熟人想要犯案,那又何必要挑在下班的图书馆这种地方下手,视野不好不说,想搞到因为下班锁上的大门的钥匙也麻烦。那么凶手就理应是一开始就在馆里的人,或者说即使在下班以后出现在馆内也不会让死者有任何怀疑的人,只要说一句加班就能蒙混过去,意思就是,凶手是图书馆里的人。加上之前已经请警方一个个排查图书馆里工作人员的不在场证明了,没有明确不在场证明的工作人员只有你们四位了。所以凶手在四位当中,毋庸置疑。”

“那凶手第一个条件就是馆内工作人员,而且限定在你们四位当中。而第二个条件:凶手的特征,那就更简单了。”艾洁示意洛琪尔将自己推向小房间的方向。

“这一点我也和约翰警部说过,死者口袋里的东西太不均衡了。试想一下,当你要在衣服两个口袋中携带很多东西时,会将东西放的如此不均匀吗?而且钥匙竟然在左边口袋,但是办公桌右手边的钢笔证明死者应该是右撇子。那么像钥匙这种常用的东西理应在右口袋,因为是用右手开门,顺势将钥匙放在右口袋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口袋不均匀加上钥匙的位置,那我有理由怀疑凶手翻过死者的口袋。那么凶手将东西带走了吗?不尽然,真的是重要的东西不可能会放在衣服口袋那么随意的地方,所以应该不是什么重要的东西,那凶手就自然也不必要冒着风险把死者的东西带走。那么我就可以假设凶手应该是在拿出什么东西以后再把东西全都胡乱的放了回去。那么经过之前做过的合理排查,我们就能肯定凶手拿的肯定是死者口袋里的钥匙,”

“这时我就想问各位,既然凶手是图书馆里的工作人员,那么他理应有馆里各个门的钥匙,而凶手用完钥匙以后又还了回来,其实就能说明凶手开的肯定是馆里的门,因为如果开的是馆外的门,再用完以后还要回到图书馆把钥匙还回来那风险也太大了。所以凶手找的就是肯定图书馆里的工作人员都无法打开的馆里的门的钥匙。没错,相信各位都明白了,那个凶手所需要的就是办公室右侧的,那间小房间的钥匙。”

“那就来梳理一下,凶手是图书馆的员工,在下班以后,以加班为理由搪塞死者并在七点左右杀害了死者,随后翻了死者的口袋,拿出钥匙,打开小房间的门,不知道他在里面做了什么,总归完事以后又将从死者口袋里翻出来的东西再塞回去。这看似和凶手的特征没有任何关系,那么请看看死者腰腹部附近地毯上的血迹,死者腰腹部并没有伤口,只有太阳穴一处伤口,那么为什么在这种地方会有血迹?而且根据调查,血迹周围也没有指纹和擦拭过的痕迹,不过嘛这一点先晚点再说。”这也是一开始就困扰艾洁的难题,血应当溅在头部的周围,为什么在接近腰的位置会有血迹。

“其实各位看看小房间就会有灵感了。如你们所见,小房间里的东西都是井井有条,无论什么东西都放的好好的,唯独一样东西没有放好,没错,就是镜子前的剪刀。很难想象死者这种人会忘记将刀具这种危险的东西收起来,那么我认为就只能是凶手在打开小房间的门以后拿的,既然是凶手拿了它,那它就一定会有所用处,那么各位不妨来猜一猜那把剪刀用来干嘛了?而那处血迹又像是什么?再给你们一个提示好了。”

艾洁将洛琪尔拉到身前,说:“看到今天的洛琪尔,相信和她认识的人都应该猜到了吧?”

所有的目光都聚集向了洛琪尔,突然被大家都围着看,就连洛琪尔都觉得有些害羞。

细细地看了看地上地血迹,再看了看洛琪尔。巡官陷入了沉思。而在经过短暂的思考以后,巡官突然惊讶地睁开了双眼,小声地说:“难道说是……”

在巡官之后,接着是罗亚尔,他也露出了惊讶地眼神,嘴里喃喃地说着不可能。

很快,在场的其他人也都反应了过来,只有洛琪尔和伊莎两人还是云里雾里,不知所措。

“没错,巡官先生,警部先生,以及在场的各位。”这是侦探小说中,侦探们常用的,指出关键证据时的开场白。“就如你们猜到的,凶手在小房间里剪了头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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