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最后一个小朋友依依不舍地被家长强行拖走,堤坝上的节能路灯很识趣地不再发出一点光亮。
此时的江滩公园,寂寥,冷落,空无一人。
林晓低头看着眼前装着满满的塑料袋,伸出爪子扒拉起来。
7根火腿肠,5个肉包子,还有一些零散的猫粮。
作为一名专业陪玩,这是他今天收获的全部打赏。
在江滩公园众多的流浪猫中,林晓是最讨喜的那只。
人们觉得这只猫太不一般了,不但性格极其温顺,可以随便撸。它还能和孩子们一起排队玩滑梯,甚至能用脑袋帮忙推秋千。
最夸张的是他居然会玩捉迷藏,每当有哪个不幸的小朋友要是猜拳输了负责抓人,林晓会立刻过去帮忙,无论对方躲在任何犄角旮旯,都会带着他找到目标。
家长们都戏称,这可真的是躲猫猫。
而人类为了表达对动物的喜爱,其中最能让自己感到愉悦的行为就是——投食。
林晓叼起塑料袋,前脚离地站起身来,坐在滑梯顶端,接着一个四脚朝天的姿势从大象鼻子上滑下来。
以匍匐的姿势乘滑梯是极不雅观的,还会感到很膈应……
尽管现在只是猫,但是也要保留曾经作为人类的尊严。
江滩公园不但花木繁盛,环境优美,来这里的人大多是玩耍的儿童,约会的情侣、锻炼身体的老人,这类人大多都对小动物比较温柔。再加上没有危险的机动车辆,对于流浪动物来说这是极好的宝地。
有流浪动物的地方就有江湖。
曾经有几只大型的流浪犬带着众多的小弟想来这里占山为王。
结果被政府组织的打狗队一波团灭带走。
和丛林里的弱肉强食相反,城市里的动物越是温顺越是体型越小巧反而更加安全。
很快,公园内滋生出以流浪猫为核心的帮派——超凶帮!
现在整个公园都是它们的势力范围。
该帮派主要经营范围,通过拦路撒娇,卖萌等方式打劫公园内游人携带的各种食物。
而林晓打劫的成功率可谓是弦无虚发,不但收获丰富且质量颇高。
所有的猫都很好奇,他是怎么做到的。
林晓不懂抓老鼠,但懂人性。
他只找情侣下手……
男生们总喜欢在女生面前树立一个富有爱心,喜欢小动物的光辉形象。
而陪玩这种比较有技术含量收获最丰厚的工作也只有林晓能胜任。
在猫科动物的世界里,谁觅食能力最强,谁的地位就越高。
自然而然,林晓成为了帮派老大。
随着林晓轻轻地一声喵叫,草丛中,花坛里顿时嗖嗖作响,一群黑影钻了出来,它们昂首阔步,迈着猫步走了过来。
凭借着学生时代给同学起外号的过人天赋,通过性格和外貌他给公园里的每一只猫都起了贴切的绰号。
为首的一只橘猫,它的身形明显地比身后几只更加阔硕,一身光泽飘逸的毛发橘到发红,走起路来威风凛凛,十分地神气。
这正是林晓手下第一猛将,绰号吕布。
紧跟吕布身后的一只优雅的波斯猫,步伐端庄,恰似披着一件雪白皮衣的贵妇,即使在夜色之中也满是掩饰不住的风姿绰约。
此猫绰号梦露,和吕布是一对cp。
走在中间的是一只灰褐色英短,它正盯着梦露的背影发痴,不知为什么,他每天都会整夜整夜地发出凄厉叫声。
林晓很烦它,所以用谐音给他起了一个非常接地气的名字——凡凡。
紧随其后的有一只巨胖的狸花猫,因为和江边钓鱼的老大爷们混得贼熟,所以从来不缺鱼吃,林晓给他起名年年。
剩下的有性格乖张的暴君,智商颇高的薛定谔,温柔帅气的卡莱西。
走在最后的身影,步履蹒跚,摇摇晃晃的样子显得很是滑稽,它往那里一立,吐着舌头,就显得和这些猫格格不入。
这是一只狗,一只刚刚满月的哈士奇。
也不知道这么小的狗为什么会踏上流浪这条路,是被人残忍遗弃,还是自己跑出来的?
由于觉得它过于二了,林晓称他为三哈。
而他自己,公园里的人们都叫他小黑。
对此他并没有异议,因为自己的确是一只平凡无奇的黑猫,黑的更碳一样的那种黑。
此时的三哈正以一个标准的蹲姿立定在林晓跟前伸着舌头,那表情就像是面对驯养员一样地乖巧。
林晓用爪子掰开一个肉包子,把里面的肉馅拨弄出来,接着又掰开第二个包子,第三个…….
直到所有的包子都掰开后,他把肉馅整齐地码放在一起。随着一声喵叫,似乎听懂指令的三哈立刻狼吞虎咽起来。
凡凡和年年闻着香味围了过去,三哈立刻龇牙咧嘴地开启护食模式。
凡凡退却几步,无助地看向林晓。
林晓用爪子把猫粮平均扒成几份,又用牙咬开火腿肠的包装袋,然后每一堆猫粮上面都放上一根去了包装袋的火腿肠。
看着帮众都各自在自己的食物面前开始进食,林晓叼起几个没有馅的包子。
吃肉包子不吃馅,这是他当人的时候就养成的习惯。因为常听老人们说,外面买的包子馅料都不卫生。
鬼知道是什么肉做的?
火腿肠他原本是很爱吃的。但是承包这个公园小卖部的老板是个黑心商人,他见到买火腿肠来喂猫的小朋友多了起来,便把以前含肉量高的产品换成了三无产品。
不但如此,价格也不变。
小孩子哪懂这些,只会吵闹着让家长买。
这种火腿肠咬一口满嘴的淀粉味,吃过一次后,就再也没有碰第二次的打算。
至于猫粮,他更是不会吃了。
他觉得那玩意和嚼蜡没什么区别。
但这些食物对于流浪动物来说比垃圾堆里翻出来的残羹剩饭还是要可口多了。
林晓离开儿童乐园的区域,来到江边的堤路上,嗖地一下跳在一张长椅子上。
他蜷缩着身子一边看着长椅前的杨树,一边吃着没有馅的白面馒头。
这不是一棵普通的杨树,它可是一棵网红树。
当年公园的设计师为了游人能视野更开阔地欣赏大江东去,于是数公里的堤路上都没有栽下一棵树,原有的树木也被移植走,而唯独这棵杨树像钉子户似的,无论风吹雨打都立在那里,几十年没有变动过。
因为一张摄影师的照片,这棵杨树迅速走红,来这里打卡的游人络绎不绝。
人们赋予它各种意义,孤独、永恒、 一生一世、唯美灿烂……
即使吃饭,也得挑个风景好点的地方,总不能和它们一样趴在地上吃吧。
一阵江风袭来,林晓不禁打了个哆嗦。
他睁着圆鼓鼓的大眼睛抬头看着天空,星光比以往明亮许多,天狼星已经隐约可见。
这意味着流浪猫的灾难——冬天就要到了。
自从变成猫之后林晓才知道猫为什么怕冷,在这个温度下,这一身皮毛就如同人类状态下只穿着一件秋衣似的。猫咪的毛发层次少,不具备保暖性,热量流失得也很快。
据说每到冬天,能成功战胜寒冷活下来的流浪猫只有40%左右。
就在林晓寻思怎么度过他猫咪生涯中的第一个冬天之时。
—哐。
——哐。
一阵节奏紊乱极不协调的哐哐声打破江滩公园的宁静。
林晓立刻缩紧四肢机警地张望起来,原来他是一个处事不惊的人,只不过换了这副躯壳后经常会做出本能反应。
有时候他会忍不住舔爪子,舔完后又觉得恶心,连忙呸呸地啐着唾沫。
一个踩着高跟鞋的女人正跄踉着走了过来,她在长椅前停下脚步,看了一眼黑不溜秋的林晓。
林晓继续啃着包子,头也不抬。
仅凭刚刚扫了一眼,他知道眼前这个女人没有恶意。
女人也很是淡定,看到椅子上的猫,见怪不怪似的直接坐了下来,她扭了扭臀部挤了挤趴在椅子正中间的林晓,林晓很自然地挪动身体,让出一些空余位置,继续啃包子。
可能是觉得这只猫行为过于古怪了,女人目光移到林晓身上停留下来。
好一只乌云踏雪猫!
哦?乌云踏雪?林晓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叫法,他伸出自己雪白的爪子看了看,又看了看后爪,仔细一想,这个称呼还形容得惟妙惟肖,不但好听还有诗意。
你在说什么呢?什么云雪?什么猫?
正趴着的林晓猛地抖擞起身子,他竖起耳朵,扫了一眼四周。
奇怪,没有其他人。
而刚刚明明就听到一个男人的声音。
猫科动物的听觉极其敏锐,能听到很多人类听不到的声音。
好在林晓也是当过二十多年的人类,很快,他在女人耳朵上挂着的无线耳麦上找到了答案。
女人小声地嘀咕着,没什么,一只流浪猫而已。说着,她干净利索地蹬掉脚上的高跟鞋,使劲地**起自己的脚底板。
真痛!以后打死我都不会穿高跟鞋了。
耳麦另一边的男声显得有些不耐烦地说,早就说了,这次行动安排小李来当便衣,是你自己非吵着要来,我拦都拦不住。
喂!我还不是为了确保行动的顺利,才作出自我牺牲,你要知道即使再精致的伪娘始终会少那么些味道。
什么味道?
女人味!说完,把长发往后一撩。
冷飕飕的江风中多了一缕淡淡的清香。
林晓听闻,赶紧转过脑袋。刚刚没看得仔细,现在要仔细瞧瞧所谓的女人味究竟是什么样子的。
只见那女孩静静地坐在长椅上,二郎腿翘得紧凑服帖,她收着腰,双肩平端,胸脯的线条伴随着呼吸自然起落,偶尔一阵大风刮来,几缕凌乱的发丝也遮不住那微微上翘的小鼻子。
女孩清淡如水地看着江面,恬静、从容。
林晓目瞪口呆地看着女孩,躁动、紧张。
更让林晓热血贲张的是,那女孩的衣着过于单薄了。
没有一只猫可以抵挡住黑丝的诱惑。
爪子好痒…….撕……撕开……
嗯?
女孩扭过头来看了一眼林晓,表情很是疑惑。
回过神来的林晓才发现自己的爪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鬼使神差地搭在女孩的腿上。
他也不知道这个行为是人类的本能驱使,还是猫的本能动作。
林晓收回的爪子停在半空中不知所措,为了化解尴尬,索性放进嘴里一个劲地舔起来。
别调皮哦,姐姐正在抓坏人。
女孩把手放在林晓头上,顺着毛发往下撸。林晓舒服地闭上眼睛,忍不住发出咕噜咕噜的声音。
注意,有人过来了。
耳机中发出男人的声音。
正在享受的林晓对这突如其来的打断感到十分不满。他睁开眼,看到那个女孩蹬上高跟鞋,刚刚还撸猫的手在腰间的小挎包中掏出一个漆黑乌亮的东西。
林晓瞪大眼看着,那是一把手枪。
女孩麻利地拉动手枪套筒,咔嚓一声。
一支上了膛随时可以击发的手枪,在月色之下冒着寒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