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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离开费辛思街的时候,已经是午后苏莫(魔都国时间单位,苏莫=一点)了。阿努比斯先生托我到附近的魔电局去发了一封长魔电信。然后,他叫了一部马车,吩咐车使把我们送到霍华德警使告诉我们的那个地点。
阿努比斯先生说道。
{什么也比不上直接取得的证据来得重要,其实这个案子我早已胸有成竹了,可是我们还是应当把查明的情况核实清楚才行。}
{可是,阿努比斯先生,我感到很好奇,刚才那些细节我觉得您自己也不一定就很清楚吧?}
刚才的那些细节实在让我匪夷所思,那些细节实在是一头雾水,准确来说应该是有些头目,但是仍然不够。
{我说的话绝对没有错。一到那里,我首先就看到在道路旁边有两道马车车轮的痕迹,而且痕迹的宽度要比普通的四轮马车要宽,所以只有两轮马车才会有这种尺寸。由于昨夜下雨之前,一段时间之内都是晴天,所以留下这个深深轮迹的马车一定是在夜间到那里的。除此之外,还有马蹄的印记。其中有两个前蹄印要比其他四个都要清晰的多,由此可以判断那两只蹄铁是新换的同时也可以知道那是一匹布诺利斯。这辆马车既然是在下雨后到那里的,同时根据德莱森所说,整个早晨又没有马车来过,由此可见,这辆马车一定是昨夜夜间在那里停留过;因此,也就正是这辆马车把两个人送到空房那里去的。}
{这样看起来好像很简单的样子,但是其中一人的身高您又是怎么看出来的呢?}
{不管是魔使还是人类,这些生物的身高尺寸都是可以从运动的规律和步伐看出来,你们人类的世界两千多年前,古希腊雅典学派的第三大算学家欧道克萨斯首先提出了黄金比例,之后在文艺复兴期间则是一名叫达?芬奇的艺术家所创作的作品《威特鲁威人》中就更明确地通过绘画形式把黄金比例明确地表示了出来。所以一般来说根据其四肢的长度再配合其种族特点就可以推算出身高了。我是在屋外的粘土地上和屋内的青尘上量出那个魔使的步伐的距离的。接着我又发现了一个验算我的计算结果是否正确的方法。由于姆斯贝尔海姆族人的身形特点与人类的体型几乎相似,所以在墙壁上写字的时候很自然写在和视线相平行的地方…}
{然后就是现在的墙壁上的字迹离地面刚好十二姆思。简直就像儿戏一样。}
阿努比斯先生话语未落尤莉丝直接就接住了话,看来尤莉丝也在有仔细观察过,而且她也是足够了解阿努比斯先生才会预测到他会说什么。
{那至于他的年龄呢?}我继续追问到。
{好的,任何生物都是有相同的阶段,只是阶段之间的时间间隔不同而已。假若一个魔使能够不费吹灰之力地一步跨过九姆思之多,那么他绝不会是一个老年的魔使,尤其是对于姆斯贝尔海姆族来说。幼年期的生物普遍都是骨骼发育比较快速但基准太小,所以体型很小;而老年期的生物则是骨骼已经不会发育并且开始衰老,骨骼会变得异常脆弱开始出现收缩现象,所以体型同样会很小。而平均成年身高值为十二姆思的魔使族只有姆斯贝尔海姆。}
阿努比斯先生停顿了一下,眯了一下眼睛继续说道。
{小花园里的甬道上就有那样宽的一个水洼,他分明是一步就迈过去的,而桑皮靴子是绕过去的,而克罗梅丹靴子则是从上面迈过去的。这丝毫没有什么神秘的地方。我只不过是把我那篇文章中所提出的一些观察事物和推理的方法应用到日常生活上去罢了。你还有什么不解的地方吗,爱丽丝?}
{那手指甲和印象迪尔魔灰烟呢?}
{墙上的字是用类人的手用食指蘸着魔兽血和妖精血写的。我用放大镜看出写字时有些格鲁尔壁花被刮了下来。如果这个魔使的指甲修剪过,绝不会是这样的。我还从地板上收集到一些还残留有魔流的烟灰,它的颜色要比一般的烟灰更深,而且透着紫霞色,整体的形状则是片状的,只有印象迪尔的烟灰才是这样的。我曾经专门研究过印象迪尔魔烟灰。事实上,我还写过这方面的专题论文。我可以夸口,无论什么地区产的、什么商会制的魔灰烟或薄灰烟,只要我看上一眼,就能识别出来。}
尤莉丝认真地笑着,同时看了看阿努比斯先生,然后又看向了我,这一次她没有一如往常地叫我笨蛋爱丽丝。
{正是这些细微末节的地方,他作为一个干练的侦探才与德莱森、霍华德之流有所不同。}
{还有那个姆斯贝尔海姆族虽然一部分是红色的身体,可是也有一部分是紫红色和橙色的啊?}
我一好奇就会追根究底的去探究这是我一个很奇特的性格,但是阿努比斯先生似乎并不在意这个,反而很欢迎一样。
{嗯,这就是一个更为大胆的推测了,然而我确信我是正确的。在这个案件的目前情况下,你暂且不要问我这个问题吧。}
我的双手互相搓了搓,之后紧握着记事本说道。
{我真的稍微有些头晕了,俞想俞觉得神秘莫测。比如说,如果真的是两个魔使的话,那么这两个人究竟是怎么样进入空屋的?就算是魔使利用魔法,那也会残留不少涌动的魔流才对;然后是送他们去的车使又怎么样了?一个魔使怎能迫使另一个魔使服毒的?这些魔兽血和妖精血又是从哪里来的?一般魔兽血还好,但是妖精血是非常珍贵的,而且擅自使用妖精血是违法的(在魔都国,妖精是受到保护的稀有种族,同时妖精血拥有不同种类的神奇作用,虽然官方禁止使用妖精血,但似乎黑市里很流行贩卖妖精血),应该不可能流通才对;这件案子既然不是谋财害命,凶手的目的又是什么?女人的戒指又是从哪里来的?不过最要紧的是……凶手在逃走之前为什么要在墙上写下布洛古尔德文字“复仇”呢?老实说,我实在想不出怎样把这些问题一一联系起来!}
尤莉丝一脸惊讶地看着我说道。
{没想到笨蛋爱丽丝居然这么聪明…呜呜好惊讶啊!哦哈哈哈!}
{诶,没有啊,这不都是一些很正常的问题吗?}
阿努比斯先生赞许地微笑着。他说道。
{爱丽丝,做的不错。你把案中疑难之点总结得很简洁、很扼要,总结得很好。虽然在主要情节上我已经有了眉目,但是还有许多地方仍然不够清楚。至于霍华德所发现的那个字样,只不过是一种圈套,暗示这是什么社会党或是什么组织秘密团体干的,企图把警视厅部那些魔使引入歧途罢了。那个字并不是布洛古尔德人写的。你如果注意一下,就可以看出其中一个“所”的字符多少是仿照布洛古尔德文字样写的。但是真正的布洛古尔德人写的却常常是赛纳波斯文(魔都国使用最广的语言,由古老的赛纳波斯人发明的通用文字)。因此我们可以十拿九稳地说,这字符绝不是布洛古尔德人写的,而是出于一个不高明的摹仿者之手,并且他做的有点画蛇添足了。}
我边听着阿努比斯先生的讲解一边快速地在记事本上记录这些还未曾了解过的知识,毕竟魔都国也拥有比人类更久远的历史,其累计的文明必然非常深远。
{这不过是想要把侦查工作引入歧途的一个诡计而已。爱丽丝,关于这个案子我不预备再给你多讲什么了。你知道就算魔法再怎么神奇其实背后还是一些比较奇妙的把戏,一旦知道了其方法原理那么也就索味无趣了;如果把我的工作方法给你讲得太多,那么,你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原来一切都是这么简单,我的雇主就是个看似很神秘实则很普通的家伙。}
虽然不知道阿努比斯先生为什么会这样说,但是能把这些琐碎的信息和线索流畅合理的联系起来这根本就不普通啊。
{我不这么认为。而且我觉得可能魔法学术上可能还会衍生出侦探学这门精细的学术,而且可能是冲击魔都国的首个以人类科学为基础的学术,您都差不多建立起来了已经。}
阿努比斯先生听了这话,并且看到了我说话时的诚恳态度,他竟然有些脸红,虽然其他人可能看不出来,但是我却可以通过精神魔流的波动感受到他的情绪,他现在的确是有些害羞了。
此时我瞧瞧地在记事本上记下了我悄然发现的阿努比斯先生的性格特点:当他听到别人对他的对于侦探学和人类科学的应用上的成就加以赞扬时,他就会像个女孩被赞扬她的美貌时一样敏感。
意外的很可爱啊…阿努比斯先生。而尤莉丝则是平时的毒舌以及刚才那种莫名的温柔感产生的反差很可爱,其实阿努比斯先生也是这种平时的冷静和此时的害羞也是很反差的可爱……嗯嗯,这对父女还真是意外的相像啊。
{我再告诉你一件事。穿桑皮靴子的和克罗梅丹靴子的两个魔使是同乘一辆马车来的,而且好像非常友好的样子,大概还是臂挽臂一起从花园中小路走过。他们进了屋子以后,还在屋子里走来走去;更确切地说,穿着桑皮靴子的是站立不动,而穿克罗梅丹靴子的魔使却是在屋里不停地走动。我从地板上的青尘上就能看出这些情况来。}
尤莉丝接着阿努比斯先生的话继续说道。
{而且啊,魔流那么混乱也能看出他越走越激动,因为他的步子越走越大,魔流的间隔也越来越大,这就说明这一点。他一边走一边说着,终于狂怒起来,因为在天花板和地板之间,也就是大约十二姆思的地方魔流的颜色是趋于非常纯的红色,而且极其浓厚。于是呢——悲剧就发生了!}
尤莉丝摆动的姿势非常大,而且华丽夸张,好像是在大剧院里表演一样。
阿努比斯先生接着说道。
{我已经把我所知道的一切情况都告诉你了,爱丽丝。剩下的只是一些猜测和臆断了。好在我们已有了着手工作的好基础。我们必须抓紧时间,因为我今天下午还要去巴勒古娜音乐厅呢,欣赏布诺麦?聂瑟鲁达(魔都国著名音乐家)的音乐呢。}
我又回想起阿努比斯先生之前所说的要在适时的时候做适时的事,不要浪费时间。我现在觉得可能很有道理了。
在我们谈话的时候,马车不断地穿过昏暗的大街和凄凉的小巷。到了一条最肮脏、最荒凉的巷口,车使突然把车停了下来。
{那边就是撒比诺利大院,}他指着一片透着紫橙色光芒的黑色砖墙之间的狭窄胡同说。
{你们回来时到这里来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