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东升和佟中义这场战斗,按理说双方约定好比试拳脚最为合适,因为一个擅长查拳、摔跤,一个擅长心意把五行拳,都是以拳脚功夫见长的。
但偏偏在选择的时候,常东升提出了要比器械。
众人愕然之后才惊觉,常东升这个提议,竟对他十分有利。
众所周知,查拳的器械打法中,查刀和查拳几乎同样出名,只是查刀十分狠辣凌厉,常被用作军中拼杀,在擂台比斗中反倒很少用到。
反观心意六合拳中,器械上能打的只有五路齐眉棍和鸡爪镰两种。
这两种器械套路威力自也不俗,但一般练心意拳的,重心都放在拳脚上,很少在器械上下功夫。
尤其是佟中义,几乎是出了名的不擅长器械。
常东升提出和佟中义比器械,等于是废掉了佟中义的所有优势。
佟中义自是不愿,于是裁判抛硬币决定输赢,结果常东升赢了猜枚。
比器械。
虽是百般不愿,但规则使然下,佟中义也不得不穿好护具和皮筋护甲上台。
他根本没做好用器械的准备,所以只好在现场寻了一根棍子。
比赛一开始,佟中义倒也打得虎虎生风。
他的不擅长是相对来说的,他的棍法对付一般武人,绝对绰绰有余了。
但对上常东升的大刀,无疑还不够看。
五个回合后,常东升突然发难,接连数刀狠劈,逼得佟中义不得不举刀格挡,最终棍断人倒地。
常东升不依不饶追砍,一刀当头劈下,竟是照着佟中义的脖子去的。
幸好佟中义狼狈翻滚躲过,刀子险之又险从他的脖子前面划过。
当
一刀砍得擂台上火花四溅,让所有人都惊出了冷汗。
不等佟中义起身,常东升刀尖一挑,不依不饶追杀对手。
只听“崩”地一声,佟中义脖子上的皮筋断了。
这是被刀尖挑断的,按照规则,算是佟中义被击中要害,直接判负。
佟中义虽然不甘,但也遵循规则,举手认输。
“我认输”
便在此时,极富争议的一幕出现了。
佟中义刚举起手来,常东升竟大喝一声进步狠劈,手起刀落,一刀砍在了佟中义的手臂上
饶是佟中义穿着护甲,这势大力沉的一刀,也当场斩断了他的臂骨,一条手臂当场呈九十度变形折断。
“呃啊”佟中义发出凄厉无比的惨叫声,抱着断掉的手臂痛得撕心裂肺满地打滚。
而常东升却不依不饶冲上来还要劈砍,反应过来的裁判一把拽住他,厉声喝止了他。
场下经过最初的震惊后,已是一片哗然
很快,佟中义的师门亲友就冲上了擂台,查探佟中义的伤势。
有人愤怒冲向常东升,想要跟他讨个公道。
哪知还没靠近常东升,便被常东升一刀砍翻在地
这人可没穿任何护具,当场鲜血就流了一地
佟中义的亲友们彻底被激怒了,就要围上来攻击常东升,但这时候现场的安保也冲上了台,拔枪制止了这场冲突。
嘉宾席上的嘉宾们也坐不住了,张紫珉亲自上台,雷厉风行安排送伤者去了医院,然后就要让警察把行凶的常东升带走,但却被马良制止。
“凭什么抓人东升有什么错”马良瞪眼喝问,“拳脚无眼,生死自负,上了擂台,谁能保证自己绝对伤不到人你们要抓东升,为什么不先把耿良辰抓走他把两个对手都打进了医院,你们说半句话了吗”
苏乙就在台下,闻言眉头大皱,这真是躺着也中枪了。
“那能一样吗常东升是恶意行凶”张紫珉很生气,“明明佟中义都举手认输了,他还攻击,若非裁判拉着他,他还打算行凶之后他居然还砍伤了找他理论的人,如此恶劣行径,分明是故意为之”
“擂台上瞬息万变,谁知道佟中义突然举手是干什么说不定他是想放暗器呢”马良一摆手,“裁判没有叫停,东升继续进攻,这有错吗至于刚才砍伤的那人,我看他是活该一群人围上去要对东升不利,他察觉危机合理防卫,理所应当”
“你”
“张紫珉,你们是不是在针对我马良是不是见不得查拳好”马良怒吼,大扣帽子。
现场乱哄哄一片。
事情最终过了半个多小时才平息下来。
要说起来,此事裁判也有很大责任,注意力不集中,没有在第一时间喊停,才酿成如此惨剧。
常东升自然有故意为之的成分,这事儿明眼人都看得出。
但现在马良一心偏颇他的弟子,一口咬定擂台上拳脚无眼,常东升无错,且事后砍人,也是被动防卫。
真说起来,从道理上来讲还真是这样。
马良属于那种无理也搅三分的人物,何况是能占理
最终,常东升无错,此战判他胜,正常晋级。
佟中义受伤乃是正常比斗范围,后果自负。
不过赛事方出于人道主义,肯定会做出一些赔偿。
但又有什么用
那一刀下去,这个人在武道的前途基本上被废了,代价不可谓不惨重。
比赛很快恢复,比斗继续,不过又临时新增了规则,被用大字写在纸上,立在擂台边上。
新增规则是如果认输,需伸出食指举手高过头顶,同时喊出认输二字;如果不方便做动作,也要一直喊认输,直到裁判终止比斗为止才能停下。
这种比赛进行中新增规则的奇葩场景,在这样的背景下,竟显得合情合理,毫无违和感。
接下来,丙组和甲组又各比了一场。
许是受到之前凄惨一幕的影响,这两场比赛台上双方打得都十分克制,裁判也十分谨慎,频频喊停,中止比赛,有矫枉过正之嫌。
总之,比赛断断续续,温温吞吞,打得很没意思。
台下的观众们心思也大都不在台上,还激烈讨论着之前争议的一幕,有人甚至为此吵得面红耳赤。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苏乙上台。
当裁判宣布下场比斗的双方是苏乙和朱国福时,台下短暂沉默,继而爆发出无以伦比的欢呼声。
所有观众的注意力重新被吸引到了比赛本身上,大家都暂时忘记了之前争议的一幕。
可以说,在场很多人来看比赛,就是冲着津门大侠来的,看别的都是顺带。
现在苏乙这个当之无愧的主角上台,别的自然要先靠边站。
苏乙上台亮相,四下拱手,现场欢呼声雷动,此起彼伏。
“津门大侠津门第一”不知道谁带头喊了一句,下一刻全场人齐刷刷喊起了这句口号。
“演员苏乙你好,第一单元第十幕演出任务津门第一已完成。演出评价:出色;获得奖励:20导演分。”
接收到了终端传来的信息,擂台上的苏乙有些讶然。
这是第一单元的终极任务,就这么完成了
这让苏乙有种不真实的感觉。
他本以为,这个任务是要求他打遍津门无敌手。要实实在在经历一系列明争暗斗,生死危机呢。
没想到观众们自发地喊两嗓子,任务就这么晚成了
截至目前为止,苏乙所经历的所有任务,都是要么难度极高,要么危险极大,要么是兼而有之的情况。
像是这样莫名其妙就完成任务的情况,还是头一回发生。
苏乙有些感慨,早知如此,就早制造舆论了。
但其实,事情并不这么简单。
苏乙津门第一的任务在他成为脚行龙头,并经过这次李书文的教导功力大进,达成了这两个条件,才有了完成的基础。
再经这次观众们自发地喊出,不过是水到渠成的最后一步罢了。
如果是之前他就算再怎么制造舆论自我吹嘘,也是毫无用处的。
苏乙很快就回过神来,目光落在眼前的对手身上。
朱国福是个样貌很周正的壮年人,看起来三十岁出头的样子,国字脸一字眉,一看就让人心生好感。
两人互相抱拳见礼,朱国福正色道:“耿大侠,我是久仰你大名了,能和你同台竞技,也是我期盼已久的事情。我知道耿大侠曾一招就败了我师兄马三,但耿大侠若是因此觉得形意拳不堪一击,那就大错特错了今日朱某就以形意拳,来领会大侠的高招无论是拳脚还是兵刃,我都奉陪”
话都说到明面上,倒也算是个磊落之人。
苏乙道:“那就比拳脚,如何”
“好”
两人商议一致,再不废话,比赛正式开始。
形意拳刚猛,朴实,一招一式都十分简洁有力,尤其是朱国福作为形意拳嫡传,发拳时拧裹钻翻,与身法、步法紧密相合,周身上下像拧绳一样,迈步如行犁,落脚如生根,十分稳健周正,打得一板一眼,周密绵延,让苏乙有种无破绽下手的感觉。
形意拳讲究出手如钢锉,落手如钩竿,两肘不离肋,两手不离心。
这样的打法,注定要步步紧逼,呈疾风骤雨之势,攻势连绵不绝,一浪高过一浪。
所以从比赛一开始,朱国福就一直压着苏乙打。
若是十多天之前,苏乙遇到这种打法难免被动和挨打,只能强行制造破绽,然后反攻,最终依靠“新奇”而反转局势。
但现在,苏乙出手防备就从容不迫了许多。
面对朱国福连绵不绝地攻势,苏乙见招拆招,毫不慌张,打得同样有板有眼,防守得一丝不苟。
这一幕让在场每个人都眼前一亮,尤其是识货之人,明显察觉到了苏乙游刃有余的状态。
“不可思议,太不可思议了”杨成普看得瞠目结舌,“难道耿良辰之前藏拙了不然短短十来天,他怎么判若两人了”
苏乙之前的打斗风格是偏激进的,往往兵行险招。
而且他的弱点十分明显,就是明显不懂招式,对于寻常武人来说很好破解的招式,但苏乙通常以闪躲或者是强行以攻代守为主要应对方式。
明明简简单单就能拆掉的招式,但在苏乙这里,却要暴力格挡反击。
这种风格是双刃剑,虽然可以打断对手的节奏,让对手无所适从,但对于苏乙来说也非常吃力。
有时候他遇到一些很精妙的招式,既挡不住,又躲不了,他还不会拆解,那就只能硬抗了。
凭借他强悍的身体素质硬抗这一招,然后再强行反击,打断对手的攻势。
这就是自损千了。
所以苏乙之前的几场擂台赛,要么优势极大取胜,要么就胜得极为惊险。
他从来没有那种四平八稳慢慢把对手“磨死”的那种比赛,究其原因,就是因为苏乙根本没办法稳。
但今天,苏乙突然“稳”起来了
他看起来简直像是个经验极其丰富的老拳师,不慌不忙拆分化解着朱国福的每招每式,让朱国福的攻击都化作无用功。
而且苏乙也不是一昧求稳,一昧拆招防守。
偶尔他会抓住机会反击,而一旦他反击,朱国福根本防不住。
因为苏乙的反击节奏变化极为突兀,而且每次反击都有后招,也就是必是一连串组合招式,每次都打得朱国福手忙脚乱,被动中招。
好在苏乙因为伤势的原因,他所有的动作都不大,力度也不重,所以招式落在朱国福身上,也不能让其失去战斗力。
再加上朱国福本身对自己要害的防守也算紧密,所以虽然频频中招,但仍有机会继续战斗。
苏乙的伤势对自己最大的影响其实就是寝技的使用。
寝技需要贴身角力、缠斗,苏乙的伤势根本没法让他做出如此剧烈的动作。
所以除非他豁出去拼着伤口崩裂的风险,否则基本上苏乙的寝技算是废了。
若是之前,废掉寝技,相当于废掉苏乙一半功力。
但现在,却没那么大影响了。
苏乙一边冷静见招拆招,一边伺机反击,并寻找ko对手的机会。
他打得很稳,不徐不疾,颇有他强任他强,明月照山岗的气势。
反倒是一直攻击的朱国福,却打得急躁起来了。
而他一急躁,就让苏乙看到了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