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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4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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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划拉的伤口有点小,崔月赶紧控制了一下自己异能的发挥,不让伤口愈合,又捏了一下,让血珠子继续往外冒。

眨巴了一下眼睛,感觉自己状态还行,待会儿应该能哭出来。准备充分之后,崔月就坐在石墩上,等人过来。

这时候马上就吃午饭了,李曦和崔耘还是一起的,卢勇过去请人,他俩就一起过来了。

还带了个闲杂人等,崔月嫌弃的瞄了一眼卢勇,但该演的还是要演下去。

虽然知道是苦肉计,但崔耘也心疼,“你爹要是知道你这样受伤,心里难不难受?下次小心一点,不要让他老人家担心好不好。”

被这么一说,本来就有些委屈的崔月,立马就红了眼眶。

李曦刚刚还在和他的袁兄讨论朝堂风云,没想到一听崔月受伤,他的袁兄立马就急了,为了顾及他袁兄的情绪,他才想着跟过来表达一下对崔月的关心,稍稍体现一下他仁义的品质。

之前和崔月同行过一段路,白天骑马,晚上守夜,崔月也没叫过一声苦,他也觉得崔月是个坚韧的性子。

这次还专门找他袁兄借伤药,李曦还以为伤口有多深呢,探头一看,就这???

李曦的表情古古怪怪,忍不住用怀疑的眼神看了眼崔月和袁凯。

被李曦的眼神看得心里发毛,崔月赶紧说道:“袁凯叔叔,我爹拿你当亲兄弟看,现在外面也不安全,回崔家不好吗?”

“不好。”崔耘态度直白。

听到这里,李曦表情就自然许多了。各世家到处都是亲戚,理也理不清,差着辈分成亲的也不在少数。但崔月要真有那个意思,就不会扯‘亲兄弟’之类的话,而且细看的话,崔月的态度也十分恭谨,像是真的对着一个长辈。

不过闹了这么一出,李曦也知道这两人的关系匪浅,立马就决定,要对崔月好一点,然后要对他袁兄更好一点。

短短几天,李曦就已经被袁凯的才华折服了,最重要的是,袁凯看起来还年轻得过分。

以前是个比谁都作的人,现在换了个名字,崔耘还真像就换了个人设,给崔月讲道理都是一套套的。

道理崔月都懂,要是去寻龙脉的人,都回来了,那就没什么事,几大家族同气连枝,合起伙来忽悠天下人是没什么问题的。可就崔家两兄弟回来,那崔家就会被群起而攻之。

可崔耘满腹的才华,就让他隐姓埋名,躲在黑暗里不出来,崔月想想也心疼。谁知道以前那么咸鱼的人,出去一趟之后,就有想法了。

自己确实不占理,崔月撇了撇嘴,最后还是屈服了,万分珍惜和崔耘的相处时光,只不过换了种相处模式。

前面十几年,自己表现得太靠谱了,让亲爹太过放心,这样不太好。万一人出去了,心也出去了怎么办,崔月后面的路,全程娇滴滴,无时不刻不在崔耘的面前表演柔弱。

临近分别的时候,崔耘居然觉得十分解脱,“你以前骑马,手差点都摔断了,也没见你变个脸色。我不止放心你,还放心你二伯。你可别给我闹腾了,赶紧回去给你二伯透个消息。族里也有对道家感兴趣的人,你二叔给的道家典籍十分精妙,可以让他们多加钻研。”

看崔月一脸不开心的样子,崔耘拿出一个平安扣,“这是张半仙留下的平安扣,你四叔研究过了,没什么问题,你戴着,护你平安。赶紧回去吧,等我稳定了,就跟你联络。”

“那你在外面要小心。”崔月叹口气,“我带来的人,都是从我庄子里出来的,你放心用。”

到底是不放心,崔月把自己的侍卫分给崔耘一半,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看到崔月终于走了,李曦都忍不住长长的叹了一口气,这几天,他生怕袁凯意志不坚定,被崔月忽悠走了,所以大半的注意力,都放在了他袁兄身上,然后,他就一路见识了崔月的那股作的劲,头都给搞大了。

他妹妹大大咧咧的,跟个男孩子差不多,平日里他也没怎么跟其他女孩儿接触,遇上崔月这样的,他简直就是开了眼界。

以后的未婚妻必须得自己亲自点头才行,不然的话……光是想想,李曦的冷汗都快出来了。

虽然离开的时候,李曦赠送了不少的干粮,但人家的粮食都不够,崔月也没好意思多拿,只拿了两天的量。又不想浪费太多的时间进城采购,崔月他们就会在路过一些村子的时候,顺便搜集一部分。

“这村子不错,好几家都是青砖大瓦房。”

这几座房子,就是明晃晃的目标,发现村子里面没人,崔月他们直接就去翻找,那些富户,就算离开了,粮食太多也搬不走。

“这村子里的干尸也太多了,不会是全村的人都没了吧?”

那些干尸虽然躲在房间的阴凉处,但是闻到人气之后,也会变得十分躁动,只是不敢出现在太阳下而已。

顺手解决掉几只干尸,他们直奔目标,直接去翻地窖。

地窖一打开,里面就露出了两张仓皇的脸,两个十岁左右的小姑娘,抱成一团。

“阿姐,这里还有俩小孩。”

卢勇那大嗓门,把人小姑娘又给吓到了,脸上带着泪花,仰起头,鼓起勇气说道:“你们是不是想要粮食,我家的粮食都给你们,我还可以给你们钱财,只要你们把我送到城里,我还可以让我伯父报答你们。”

听到这些话,崔月反倒来了兴致,笑嘻嘻的回答道:“我就喜欢你这样的小姑娘,正好我们要回清河郡,可以带你去。”

他们已经进入清河郡的范围了,这小姑娘算起来也是清河郡的人,而且还有点胆色,崔月也喜欢。

等那两个女孩爬上来,其他人下去就拿了两袋粮食,直接去厨房,顺带把干粮准备好。

还有一天的路程,他们嫌不方便,也没多拿。

两个小姑娘,一个叫丁兰,一个叫丁芸,是这个家里的女儿,除了她俩,家里人都去世了,除了白天出去找吃的,其他时候都躲在地窖里。

这家人还算有点小钱,地窖修得也很实在,崔月好奇的问道:“平日里都是谁出去的,你家的地窖都是石头做的,能推开吗?”

地窖口的石头盖得很严实,不然这个房间里要是不巧来了干尸,闻到人味,也会在屋子里闹腾。

知道崔月是个女人,两个小孩就没那么怕了,丁兰站出来说道:“是我推开的。我以前的力气就很大,现在更大了一点。”

“能举多少斤?”

“不知道。”丁兰脸上都是灰,眼里都是茫然。

“等到城里了,让你试试。”崔月拍了拍丁兰的肩膀,神色颇为欣赏。

就崔耘之前的批评,她还是很不服气的,她又不是一个冷血的人,只是见不得有些人,一副唯唯诺诺等着人救的模样,又不是小孩子,哪能事事都靠着别人。

捎带两个小孩而已,并不影响崔月她们的速度,晚上找了个地方修整一下,第二天上午就回到了崔家。

因为晚上有有野鬼干尸的袭击,城门守卫和郡城的压力陡然增加,崔月路过的所有城池,入城费至少都翻了一番,清河郡也是一样。

崔珣立起来的规矩,崔月自然也要遵守,给了两颗金珠入城费,才带着人回家。

这个点崔珣还在忙着其他政务,崔月告知了一声,回房就闷头大睡了一觉。

出去一趟,她可真的是累瘦了。白天忙着赶路,晚上也要轮班守夜,虽说她是主子,可以不用这样,但为了笼络人心,崔月也没有搞特殊。

等睡醒了之后,崔月看到桌上为自己准备的雕花奶酥、米糕、杂果子、蜜饯,还有煎茶,忍不住喟叹一声,“我到底是被崔家给养废了呀。果然,咸鱼最爱的还是享乐,可惜,爹他怎么就背着我偷偷奋起了呢。”

她空间里倒是有吃的,但是背着卢勇他们吃好吃的,感觉良心会痛。只有在家里,她才能这么光明正大的享受美食,不同的身份,过不同的日子,崔月这点倒是很通透。

金珠伺候着崔月梳洗,然后提醒道:“主子,您跟大小姐的百鸟服已经做好,前些日子工奴就送过来了。大小姐趁你不在,已经穿着她的那件出去炫耀过了。”

和外面的四处荒芜相比,崔家的华服美食,仿佛又是另外一个世界,崔月恍惚了一下,然后好奇的说道:“把那件衣服拿出来给我看看。”

一个月前,这件百鸟服还是崔月期待已久的东西,据说是用上百种不同的羽毛织成,在阳光下熠熠生辉,能显出不同的色彩。这样的衣服,需要十几位工奴,花费一年时间才能制成,一件衣服的花费都是百万贯钱。

连崔家这种豪奢,也只给两位嫡女各备上一件。

除了刚开始的时候,清河郡乱了两天,在崔珣的组织下,城内的生活又恢复了正常,世家子弟们一部分又开始冒头,组织集会。崔家这次没死什么长辈,所以崔雪也不忌讳,前几天就已经开始在外面走动了,靠着那件百鸟服,风头都被她一个人抢了。

穿上百鸟服,崔月在镜子面前照了许久,那种华丽又迷人的光泽,衬得人越发的贵气,“金珠,我要簪院子里开得最美的那朵花,再配上我的蝴蝶步摇。”

既然穿上了华服,其他的东西也得有。

“以后再这样穿的机会就少了。美则美矣……”

看到镜子里的小美人,崔月惋惜的叹了口气,以后她也要奋起了。

金珠梳着发髻,笑着说道:“不过是件百鸟服,以主子您的家资,还不是想要多少就有多少,况且主子天生丽质……”

“你可别给我灌迷魂汤,曲辕犁的事情怎么样了?”崔月离开之前,就已经把曲辕犁的图纸拿出来了。

“已经弄出来了,效果还不错,匠头那边造了许多,让卢安带了几个过来。批量生产的话,这又是个挣钱的好门路。”金珠管着好几个铺子,心里自然有数,“只不过我们的玻璃坊,里面的货现在卖不出去了。”

“卖不出去就先放着吧。等那些人缓过来了,生意又会来的。”崔月的语气淡然。

玻璃镜这种东西,是她前两年弄出来的,也不是为了挣钱,就是为了让自己享受而已。铜镜虽然磨的铮亮,照脸是没有问题,但崔月总想要个全身镜,所以就把玻璃镜搞出来了,顺便再卖了点钱。

现在的工艺不是特别好,玻璃不算特别平整,在后面贴银膜的话,也很难贴的致密,成功率低了,崔月卖得也就贵,本来就主打高端市场。

就算分润给崔家一半,几年下来,崔月确实也发了很大一笔横财。

她空间里有用的工具书多了去了,但她之前打定了主意,就想当个纨绔子弟,吃香的喝辣的,反正她爹养的起。

而且她就算成亲,也不会给自己留下后代,潇潇洒洒的过完一生,不想过多的参与这个世界的发展。

但现在连她爹都潇洒不起来了,她还能潇洒个屁,只能把那些准备压箱底的东西拿出来,收拾收拾准备当大佬,稳稳的罩住她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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