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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哥布林小哨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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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你这种出众的男人,无论在哪儿,就好像黑夜中的萤火虫一样,那么鲜明,那么出众。”姬玛说,“引人嫉妒是很正常的。”

“撒谎是要被扣分的。”乔治面无表情。

“喂喂,别人都踩你脸上了,你露一手,打个脸。”姬玛裙下的尾巴开心地摇起来,“我刚才想到一个好主意,你把哥布林的头锤进胸腔里,再当场表演手撕哥布林,抽出一根肋骨杀死全部哥布林。他们一定会惊得嘴巴张大。”

虽然是姬玛一手把妒火引到乔治身上的,但她并非只为了给乔治添麻烦,而是利用乔治打击自己看不爽的人。一来仇人吃瘪,二来讨厌的人被打脸,双份快乐合在一起....

答应吧,答应吧,工具人就要有工具人的样子。

“不。”

回应姬玛的只有一个坚决的不字。

“啊?”

“为什么要因为别人的无知,而惩罚自己呢?”乔治奇怪问,“行动大于言语,等下可怜的哥布林自然会为我证明。”

“嘛,这不就是怂吗?”

乔治一弹姬玛额头,说:“听你说得什么打脸,听得我浑身鸡皮疙瘩。”

“疼。”

姬玛夸张地喊一句,瞥了乔治的脸一眼,发觉他真的是一点不在乎。尾巴不由得垂下。

一阵悦耳的轻笑从前方传来,

“斯壮为了变强,一定吃了许多苦。”莉丝一双明亮的蓝眼睛注视着斯壮,边称赞道。

而斯壮继续用他粗声吹牛,引得美人注目。

莉丝之前出于礼貌还找机会,跟乔治说几句,免得太尴尬。而自从斯壮当上队长后,就再也没跟姬玛两人说一句话。

姬玛感觉,他们两人被彻底忽视,就好像他们两是拿货的仆人一样。

走了近两个小时候,姬玛的脚丫子都磨出了水泡。

终于,他们来到一小山坡的树林里。

“到了,脚步声轻点,我们悄悄地到坡顶上。”斯壮说。

分明离坡顶还有一百米远,还有树林做掩护。斯壮却弓着腰,粗壮脖子上的大脑袋,警惕地左看右望,似乎这里是危机四伏的龙穴,一头睡龙躺在前方。

其他人没做那么夸张的动作,但都放轻了脚步,唯有诗人迪沙例外,他噙着笑容,纤长的手指抚摸着鲁特琴。

“喂,你注意别弄出声音,认真些。”

斯壮却指着乔治,“冒险不适合穿那么厚的全身板甲,你应该脱下。”

乔治没说话,只是微微弯弯腰。斯壮点点头,手指直指姬玛鼻头,“还有你,等下别哭,明白吗?”

姬玛深吸一口气,忍住竖中指的冲动,默默把这愣头青记入黑名单中。

斯壮很满意,他扭头继续带队“潜行”。莉丝一脸兴奋,蹑手蹑脚地跟在斯壮身后,似乎坡顶真的躺着一头睡龙。

五人就这样慢拖拖地,爬到坡顶,姬玛深感自己浪费了人生中珍贵的七分钟。

小坡下方,有山洞。,入口在山壁的斜坡上,约一人高,两人宽,里面黑乎乎。洞前方的一座小丘上,三只哥布林正在联伙对一只瘦小的同胞踢踢打打。

这种弱小又邪恶的生物。个字比姬玛还矮个头,大约有十岁小屁孩高,皮肤是绿色,长长的耳朵向左右伸张,眼睛是红色的,嘴大到裂到耳根。

装备也很差。它们瘦小的身躯上,穿着不合身的破布衣服,身上唯一的铁制品是丢在地上的短矛矛头。

不愧是公认的“新手怪”。

这群玩忽职守的哨兵,给人感觉难度不大。

唯一能让人感到困难的是,他们身后约十米远的木架子。上面挂着烂铜锣,下面放着一根木棍。

红发斯壮趴在草地上,头上顶着圈草帽,双眼瞪得和牛眼一样大,如临大敌,好像下面是一群三米高的巨魔般。

“过来,听下我的作战计划。”红发斯壮爬了下来,他一指懒散的诗人迪沙,说:“你远程支援,先一箭射杀离铜锣近的地精。你乔治,就负责在出现在山顶上,用剑拍自己的胸甲,恐吓他们。而我,则和莉丝一起,爬在草地上,绕后偷袭。”

“记得,在我开始突袭时,你们才动手。”

此时,一阵劲风吹拂着姬玛的脸,她闻到了莉丝身上淡淡的香水味。

她微微一笑,冷眼看着斯壮,等着他出丑。哥布林的嗅觉可是很灵的。

“不行。”乔治说,“它们嗅觉灵——。”

“你懂还是我懂?”斯壮打断道,“这群畜生关顾着玩呢。”

乔治闭上嘴,不说话。

莉丝看上去很兴奋,小脸通红,她手里握着一根法杖,不知是用来干嘛。斯壮带着她,趴在地上,借助着草丛,一点点挪向哥布林们。

“人生珍贵的十分钟又要没了。”姬玛感叹道。

诗人迪沙躺在草坪上,懒懒伸个腰问:“骑士大人,要是你会怎么指挥?”

“直接冲。”

“好主意,我怀疑他中了最近流行的一本小说的毒,过于高估这些弱小的生物。”诗人迪沙说,“话说你给我感觉,很不像是位巴托骑士。”

“你不像个诗人。”姬玛代替乔治说。

“你说得还真对。”诗人迪沙笑道,拿起鲁瑟琴,“吟游诗人,只是拿来玩玩而已,贵族的生活多姿多彩,今天想当诗人,明天想当冒险家,总有人在后面兜着,真好。”

说罢,他咬着根狗尾巴草,闭目养神。

乔治摘下桶盔,悄悄对姬玛说:“他刚才说得是真话。”

姬玛正要看向诗人迪沙,这时候一阵刺耳的尖叫声从下方传来。

“咕噜噜,长腿人!长腿人!”

“在草丛!”

姬玛连忙撒开脚丫子,跑到坡顶看他们出丑。

在离哥布林哨兵约五十米外的草丛里,红发斯壮满头草屑,爬了起来,冲向四只哥布林。而莉丝呆在原地,一时不知如何是好。

两只哥布林立刻弯腰,捡起短矛,指向红发斯壮。而更糟糕的是,一只哥布林跑向铜锣,抓起木棍,朝着铜锣打去。

眼看要赶不及了。

一支箭穿梭过地精头顶,插在哥布林的屁股上。哥布林嗷地叫一声,跳起来,但没死,依旧要锤向铜锣。

姬玛亲眼看到乔治拿起早已准备好的石头,猛得丢出去,直接把哥布林的脑袋给砸碎了。化解了危机,他拔剑冲向哥布林们。

红发斯壮冲进三只哥布林里,直接砍倒了一只,其余两只立即掉头逃跑,斯壮追上,砍死一只,丢出短剑,插死另一只。

他大口喘气,庆幸自己运气好,乱丢都能插中。

“好,好厉害。”莉丝走过来,睁大了眼睛,“对不起,给你拖后腿了。”

“没事,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红发斯壮说,“杀哥布林太简单,我想给你呈现跌宕起伏的冒险。”

“还真够跌宕的。”姬玛赶到案发现场说,“要不是我的大人丢出石头砸中了,否则会有一百只哥布林逃走。”

红发斯壮根本没理会姬玛,他一脚踩着唯一幸存的哥布林,它刚才一直被欺负。

这只瘦小的哥布林用不标准的通用语求饶道:“嘤雄,嘤雄,饶命!我家里上有十八岁老母,下有刚抢来的八岁妻子。”

红发斯壮一笑扭过头来对莉丝说,“好运气,看着呀。”

莉丝点点头,一脸期待。

红发斯壮踹了哥布林一脚,喊道:“想死,想活?”

“火。”哥布林跪在地上,眼泪顺着眼角落下。

“谁知道你会不会背叛?”红发斯壮把短剑搁在哥布林脖子上,他大脸通红,看起来比哥布林还紧张。

“嘤雄!我..我会给你们带路,路上有大大的洞,陷下去会死人。”它说,“它们,怀蛋,整天打我,我很高兴。”

红发斯壮喜出望外,说:“很好。”

说罢,他转过头享受莉丝崇拜的目光,又看一眼乔治,说:“新手,学到了吗?”

却发现乔治根本不再看,而是和姬玛一起,在不远处弯腰查看草丛里的车辙印。

姬玛一拍乔治,说:“他装逼呢。”

乔治站起来,指着瑟瑟发抖的哥布林说:“它撒谎。”

“新手不好学,就别乱说话。”红发斯壮昂起头,“我懂,你懂?出发,我们要给他们突然一击。”

“有古怪。”乔治指着车辙。

姬玛帮乔治说下去,“车辙印很深,是四轮货车,说明前段时间可能有大量物资运来,现在进去八成得和快乐的冒险说再见。”

红发斯壮逼近,瞧一眼隐在草丛下的车辙印,似笑非笑说:“怕了?”

姬玛对他伸出一根中指。红发斯壮抓起剑柄,却有顾及姬玛是小孩,便说:“怎么了?让小孩给你出头。”

本欲说服对方的乔治,放下手,默默地拉走姬玛。

莉丝摇摇头,越发觉得乔治是银枪蜡头。诗人迪沙在旁边笑而不语。

“嘤雄,就让我带路吧。”瘦小的哥布林如一头狗一样,在前面把他们带到洞口前。

“注意,我们突袭要慎重大胆,千万要小心,莉丝你跟在我身后就行了。”红发斯壮在洞口前,继续用教训的口吻说道,“喂,新手你们干嘛?”

“咕噜噜。”

姬玛一脸难受地喝下棕色树肤色药水,皮肤顿时变成树皮般的颜色。乔治正灌下第二瓶奇怪的魔法药水。

“上buff呀,不是说要慎重嘛?我们就提前喝魔法药水咯。”姬玛说。

“来一份?”

乔治问。

诗人迪沙接过一瓶说:“啧,起码五十金币一瓶,把哥布林巢穴全清空都卖不了那么多钱。”

莉丝看着姬玛棕色如树皮的皮肤,微笑拒绝道:“谢谢,我不需要。”

“我不用了,我有。”

红发斯壮不高兴地说,觉得自己不能输了气势。就从背包里拿出一皮水袋,咕噜噜地灌进肚子里,还顺便吃了一块肉干。

“出发。”

上好“buff”的五人一个个走进树洞里,带头的小哥布林,红眼睛闪过狡猾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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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声抱歉,前几天状态不好,主要怪游戏太好玩。明天开始调整,起床就奔向图书馆,可能明天中午就更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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