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欧文·格林次日起床,虽然整夜后背压着金币,多了几道印子,隐隐作痛的后背反而给他安心感,慷慨人赞助给他的金币还在。
欧文·格林起床后,先将金币们贴身放好,再出门去洗漱,胖女房东见到他,脸上像盛开朵花般,笑着对他说早上好。欧文·格林颇有礼貌地点头回声早上好。
他心里想,和你不同,我可是有教养懂礼貌的人,可不会发达后给人摆脸色。
洗漱完之后,他从箱底拿出自己唯一的正装,借用胖女房东的镜子,整理了下头型,留下一枚银币做小费。
他还仔细整理了一下文稿,虽然没见过面,也不了解对方,只知道对方自称为姬女士。
但欧文·格林敢确定,对方一定是有教养、出身高贵、同时富有文学素养的女士,她一定是欣赏自己的文章,不忍自己才华被埋没,所以才赞助自己。
整理好书稿后,欧文·格林坐在床上等着中午到来,闲着没事,他猜测赞助自己的女士会是怎样的人。
他拿起信纸欣赏着上面的花体字。
“都说字如其人,她能写出一手好字,肯定是位外貌如内心一样美丽的女性。”
记忆中,无数出身高贵知书达礼的女性容貌,在他脑海里渐渐重合在一起,变成一位打着遮阳伞,长着一张巴掌小脸,脸白腰细,指尖带着淡淡墨香味的贵族少女。
再往下想,他想到无数“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男主都是有才华又英俊的穷小子,和出生高贵美丽的少女隔着窗户,远远相望。
再一想下去,他忽然感到自己应该买个坐骑,可不能靠两只脚走过去。
欧文·格林立刻行动,跑到当地市场,花了三十枚金币买了匹旅行马,脾气温和,适合代步。
买马自然要写契约,欧文·格林拿起笔说:“我是作家,我来写。”
说罢,便在纸上写来。鹅毛笔笔尖刚碰到纸面,欧文·格林那多愁善感的脑子,如漏电的电线一般,跳出一大堆灵感火花。
笔尖在纸上唰唰唰开始写,补了几次墨水后,一下便写满了一张纸。
纸上没有一匹马,全是描写周围环境的优美文字。
欧文·格林看扫一眼,自我感觉良好,又继续唰唰唰写第二张。
卖家不耐烦了,说:“你怎么还在写?别人半张纸都写好了。”
欧文·格林原谅对方没那水平欣赏自己的辞藻,继续写第三张。
卖家等了会,抱怨:“写完了没有?”
“快了,快了。”欧文·格林开始写第四张,“快写到马了。”
卖家气极反笑:“你写了三张都没马?”
欧文·格林嘀咕着:“现在的读者真是没有耐心。”
终于在第四张末尾,提到了马字。
卖家等不住,找个人,请他写,唰唰唰几下,半张纸便把契约写好,他拿过写好的契约,拍在欧文·格林前说:
“快签字,我没那么多时间给你浪费。”
欧文·格林收回笔,看一眼契约,说:“真是粗浅的文字。”
说罢,不情愿地在上面印个手印。
卖家没好气,说:“拿你的大作快回去。”
欧文·格林心里暗自鄙夷对方不识货,要是对方知道有人冲自己的文字赞助自己,肯定又是另一副嘴脸。
他收起七张大作,骑上马,慢悠悠地向学乐出版社出发。
学乐出版社是一历史悠久的大出版社,但在欧文·格林看来,这出版社已经被金币的臭味污染,总是喜欢出版些媚俗的作品,完全欣赏不到自己作品中的深邃思想,数次拒稿。
不过,它也出版些颇有格调的书。要不欧文·格林才不会一直向它投稿。
姬女士选择在学乐出版社见面,也算是没辱没她的身份。
中午来得很快,欧文·格林早早便来到学乐出版社,而在一楼也早有位仆人等待,要他到会客间去等,还给他端来一壶水。
欧文·格林在空无一人的会客间等,他在桌面上摆着一叠又一叠原稿,都是他写的文学作品。欧文·格林小心地把它们叠整齐,他确定,姬女士一定会希望其中一部的。
没过多久,门敲了敲。
“请进。”
门推开,一位穿黑裙,头戴挂有黑纱网帽子的女人走了进来。
她苗条的身子,散发着难以抗拒的魅力,哪怕黑纱网遮住雪色的脸蛋,依旧无法减少她的半点美丽,反而给她带来几分朦胧美。
欧文·格林的目光被钉在她脸上,直到对方落座后,他才意识到自己失礼,尴尬地转过头,又怕对方意识到自己刚才的无礼,便又转回头,假装什么事都没发生。
“你是欧文·格林?”
“是的,女士。”欧文·格林说,“您在信上说,您需要代笔?”
“对。”姬玛说,“我有个好朋友,她希望能发表小说,但无奈平时太慢,所以她想找个代笔,代笔需要勤奋、文笔好些,并能写得流畅。”
欧文·格林站起来递出一叠纸说:“这是我的作品,请您过目。”
姬玛接过,看一眼,满纸的高级语法,以及各种生僻字,不得不承认,单看一段段文字,用文笔优美形容也不为过。
不过也仅限于此。
她目光在一句“金发拥揽着少女心里最真诚的梦,纤细身躯收束着缱绻的旖旎和年华....”停了下来,嘴角抖了抖。
写的都是什么东西?还处于乱堆好词的地步。
姬玛心里嘀咕着,继续看下去,一页、两页、三页,看得她睫毛在打颤,字行间充满了作者炫技的自嗨,能用高级语法就用高级语法,能用生僻字,便用生僻字,能多华丽就多华丽。但文字之中的逻辑根本是断的,瞎来。
这也罢了,姬玛耐下心来看十页,都不知道作者在说什么玩意。
她不禁想起中国古代一成语,名叫“三纸无驴”。
姬玛大失所望,看来对方二十八岁了,还是个默默无名的作者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她放下原稿。
欧文·格林嘴角含着笑,看着她,好像在期待着姬玛的惊叹。
姬玛说:“欧文先生你的文笔很优美,各种辞藻真是拈手就来。”
欧文·格林笑得露出牙齿。
姬玛说:“我会好好考虑一下,再见。”
欧文·格林笑容立刻消失,多年的投稿失败经历告诉他,考虑一下等于滚蛋。
“姬女士。”欧文·格林连忙说:“您是招代笔的吧?我保证我足够勤奋,您至少也要测试一下吧。”
测试个头,以你滥用辞藻的习惯,代笔出来的,不过是行文不流畅的文化糟粕。
姬玛虽然这样想,但本着来都来了,直接打开手包,拿出自己写的几页小说,以及大纲说:
“很简单,仿照小说的行文,再按着大纲写。”
欧文·格林接过纸,看几眼。
什么垃圾文字?姬女士的朋友好像是深怕读者不识字一般,写的都是大白话。
小说内容更是鬼扯至极,主角是个卖红薯的,机缘巧合下穿越到什么异界里,发现在异界,自己的红薯居然蕴含着莫大魔力,而主角恰好又是万年难遇的魔法天才。
欧文·格林忍住呕吐的冲动,再看看大纲,浑身都难受起来。
大纲足足有四页,但仅仅一页,主角就已经和两位数的各族公主、女王、女骑士、半人马等,发生了亲密关系。
他从未见过媚俗到如此丧心病狂的小说,这不是文字,简直是拿来撸炮的纸!
欧文·格林嘴角抽了抽,放下纸。
欧文·格林说:“你朋友写的文字,嗯..真是浅显易懂,如果您需要润色,那么找对人了。”
姬玛说:“不需要润色,相反你需要少用些不浅显的字词,尽量向小说原文靠,可以吗?”
要我写这些垃圾文字?
欧文·格林本想直接拒绝这代笔工作,可这时后背又疼起来。
见面礼足足有五十金币,她给的实在是太多了。
他说:“好。”
姬玛递出魔法钢笔,说:“我只给你二十分钟。”
欧文·格林第一次手握如此贵重的笔,伏案便对着大纲忍着恶心开始狂写。
在这二十分钟里,姬玛放空脑袋,打开个人系统,一遍又一遍地浏览文本区,看着自己记下的计划,一遍遍推敲,算计。
不知不觉二十分钟过去。
姬玛看了下系统时间,觉得浪费宝贵的二十分钟,不用看就知道,欧文·格林代笔出的文字,肯定是一大堆感动自己、堆砌辞藻、能让读者退避三舍的文。
她说:“二十分钟到了。”
欧文·格林停下笔,将满满两页纸递过来,说:“写好了。”
居然写了那么多。
姬玛给的纸张很大,一页纸能写不下四百字,而她即便用系统码字,没有书写时间,十分钟最多也只能憋出两百五十字。
也就是说,对方手写的速度居然差不多是自己的两倍。
姬玛接过两页纸,看一眼,虽然还有些堆砌辞藻的毛病,勉强算合格,但..但他写得实在太多了。
她说:“好,你合格了。这是契约书,你看看条款。”
欧文·格林看了看,大意是必须按甲方的意思改文字,改到满意为止,之后将在学乐出版社出版,且著作权是属于白毛者的。
欧文·格林拿着契约,努力用平和的语气说:
“姬女士,恕我直言,根据我十五年投稿经验,你朋友写的这作品是绝对无法在学乐出版社出版。”
“为什么?”
“学乐出版社不接受自费出版。”欧文·格林说,“而且这小说的水平,说实话很烂。”
姬玛说:“没关系,我已经把学乐出版社买下了,所有者很慷慨给友情价,只用五千金币。”
欧文·格林手一抖,契约纸落在桌面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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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免费,因为草莓(下)一章,从三千字一番整改,最后重写成只有一千字,算是赔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