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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章 阿加佩[Agap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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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女孩,叫什么名字。”

以他们的情报能力,应该早就把和我有关的事情都调查干净了。

“那个女孩的名字吗……”

教宗沉吟道:

“特蕾娅·康斯伯格,父亲曾是一个富商,因为生意失利导致破产,最后上吊自杀……她的母亲则带着家中的珠宝首饰和情夫私奔……”

“失去家人,众叛亲离的她没有一技之长,只能选择沦落风尘……然后就在那个晚上遇到你了……”

摊上个人渣母亲啊……

难怪皮肤这么光滑,手上也没有老茧,原来也是一个深闺小姐。

我握紧拳头。

太弱了,力量太弱了。

这样的我,真的能够做到那种事情吗?

“……那么答案就只有一个了。”

我直视着教宗,目光越过他的肩头,看向其背后圣堂墙壁上的浮雕。

那是带着枷锁,衣不蔽体的奴隶们,奴隶主坐在马车上,挥舞皮鞭抽打着他们。

奴隶的表情或是痛苦,或是渴求着什么,向人群尽头的白袍男人举起双臂。

白袍男人面容悲悯,头上带着荆棘织成的头冠,一只手向人群伸出,腕臂上流出鲜血,前列的奴隶们争先恐后地饮入血液,让断臂的重新长出手臂来,断腿的重新长出腿足来。

那描绘的是《圣经·启示录》中,圣子弥赛亚解放奴隶的场景,他割破自己的手腕,饮到鲜血者的病痛皆被治愈。

[弥塞亚经过耶希里,见奴隶被鞭挞,心中便生了不忍,割破手腕说:“若想要皈依耶和华的,就来啖了我的血,你们的罪将得到赦免。”

于是,渴干的奴隶们,便饮了弥塞亚的血。那断肢的便长出手脚来,那眼盲的便见着光来。众人互相传说:“那是神的儿子,我们的罪已得赦了,将来要跟着他行,到主的地上去。”]

——《启示录》第十九章 第二十七节 第二十八节

我对《圣经》非常熟悉,因为教堂里的神父会在节日里给能背下圣经的孩子奖励整整一大块白面包。

而我每次都能拔得头筹——虽然我大多都是死记硬背,理解不了其中的含义——带着一大块面包回家,尽管大部分都要给生病的父亲和宾客们吃,但我还是会偷偷藏起一块,在晚上偷偷和妹妹在被窝里分享,像小老鼠一样啃着。

想到妹妹,脑子又乱起来了。

果然还是很眷恋啊,都到这个地步了,竟然仍在犹犹豫豫。

“……我将向你,宣誓效忠。”

没什么好犹豫的,我的声音在空旷的大殿里回荡,教宗低声问道:

“即便这条道路布满荆棘,未来充满迷雾,尽头是无穷的磨难,也要决意踏上吗?”

真奇怪,明明是你让我加入的,现在却想要劝退我。

“啊……当然了,这是我选择的道路。”

我毫不犹豫地回答道:

“耶和华啊、求你因我的仇敌、凭你的公义、引领我。使你的道路在我面前正直。”

《圣经·诗篇》5:8

教宗和我陷入了长久的对视,先前亲切宽容的外表卸下,锐利的目光剖析着我。

“……不错的眼神。”

教宗打破了长久的沉默,像是称赞般说道,脸上却没有显出笑意。

他从宽大的教袍中拿出了一把带鞘的长剑——从外面压根看不出来,隔空丢向我。

我张开手接住了钢制长剑,其沉甸甸的重量差点让我打个趔趄。

“路德维希,她就是你的徒弟了,教会她挥剑的方法,和拔剑的理由。”

“是的,圣座。”

不远处大殿的阴影里走出一个披着白袍的骑士,向沙力万半跪回应。

他似乎三十多岁上下,面容如石膏像一般古典,留着金色长发。

他一直静静地站在阴影里,气息自然,我还以为他是一座雕像。

“你既然选择了这条路,那么就要与过去一斩两断,无论是阿森马还是特蕾娅,都已经从这个世界上消失了。”

教宗淡淡道:

“你新的名字就叫做……阿加佩[Agape]了……乃是正教四爱中的无私之博爱。”

“我期待你的未来。”

教宗言罢,转过身去,继续凝视着圣堂里的灯火,不知在想些什么。

阿加佩……无私之博爱……

我心中暗暗思忖着。

“那么,是阿加佩吗?我叫路德维希,乃是征战骑士长……接下来由我担当你的师傅,请跟着我。”

骑士站起身来,对我沉稳地说道。

看起来是个很可靠的人,长相也符合我对于骑士的想象。

“是的……师傅。”

我礼貌地回答道,跟着路德维希走向门外。

大门越来越近,我听到来自于教宗不大不小,恰好能清晰地传到耳边的声音:

“他要按公义审判世界、按正直判断万民。”

“他又要给受欺压的人作高台、在患难的时候作高台。”

“耶和华啊!认识你名的人要倚靠你。因你没有离弃寻求你的人。”

“应当歌颂居锡安的耶和华、将他所行的传扬在众民中。”

“因为那追讨流人血之罪的、他记念受屈的人、不忘记困苦人的哀求。”

《圣经·诗篇》9:8——12

我回头望去,但金色的巨门缓缓关闭,我的最后一眼是那即将合拢的门缝中所透露出的背影。

他红色披肩在灯火下,仿佛也跟着烧了起来。

——

“那个女孩被送到教宗面前了吧?”

肥大的老者软瘫瘫地陷在巨椅里,手上鹅蛋般大小的宝石戒指在日出的晨光下熠熠生辉。

“是的,已经送到那里了……”

乌鸦面具的黑袍人在背后恭敬地躬身,微微抬起头来:

“只是……属下仍有一点不明……不知道可不可以提出来。”

“问吧。”

艾尔德里奇枢机卿似乎心情很好。

“那个女孩有着很强大的潜力,如果能为您所用的话,想必也会成为手中重要的筹码……可为什么要拱手让给教宗?”

卡拉玛不解道。

“的确,虽然只是远远地看了几眼,但也能看出那个女孩的不凡。”

艾尔德里奇笑道。

“但那个女孩的眼神,让我似曾相识,我曾经也在一个地方,见到过有着同样眼神的人。”

枢机卿眼睛眯起,似乎在回忆着什么:

“那是一百多年前,还是罗马帝国的时候……我当时三十多岁,刚刚当上一个教区的主教,年轻得志,春风得意。”

“帝国的末代皇帝尼禄,邀请我去一同观看一场斗兽表演,我对血腥的杀戮没有兴趣,但那是皇帝的邀约,对于一个年轻人而言,可是充满了荣耀。”

“我便与皇帝来到了斗兽场,场里的所有观众都站起身向我们致意……斗兽的表演开始了,你应该知道斗兽的场面吧?让一个奴隶担任角斗士,在封闭的场地上和野兽搏斗,胜利者会成为罗马的明星,被贵妇人们追捧……但奴隶终究只是奴隶,等待他们的只有在一场斗兽中力竭而亡。”

“表演的过程血腥而无趣,我闭上眼睛昏昏欲睡——我因为激动,昨天一整夜都没有睡着。突然,皇帝兴奋地拉了拉我的衣袖,把我从睡梦中惊醒……她指着场地里的一名角斗士,骄傲地向我介绍说,那是整个罗马最优秀的角斗士,没有一只野兽能打倒他。”

“而皇帝,发誓要为这个角斗士找到一头最凶暴,最强壮的猛兽,作为他生命的终幕礼。出于礼仪,我敷衍地点头,目光偶尔地投向了下方那个角斗士。”

“然后我的眼睛就无法转开了……场地上是一头狮子的尸体,角斗士裸着上身,手持剑盾,满身是血……观众们在为他欢呼,但他并没有像其他同伴一样,讨好地举起武器回应,而是静静地站在那里……是的,就那样静静地站在那里。”

艾尔德里奇语调舒缓,仿佛这一刻他不是那个工于心计,笑里藏刀的枢机卿,而是一个普通的老人,回忆着过去。

“他就站在那里,眼神没有看着猎物的尸体,也没有环顾四周,而是径直地盯向顶层的包厢——那是我们的位置……皇帝还在我的耳边喋喋不休,但我已经听不到她的声音了,只是出神地看着那个角斗士……你知道他的眼神吗?没有胜利的欣喜,也没有仇恨悲伤……只是古井无波的看着……不,他的眼睛里有着,有着……”

“有着无尽的怜悯,和博大的爱……”

“我不敢相信我的眼睛——一个卑贱的奴隶,一个明天可能就会死去的角斗士,怎么会有这种眼神?这是《圣经》里的圣人才应该有的眼神!怎么会,怎么会出现在一个角斗士身上?”

“皇帝还在说着她的伟大计划,说她要怎么找到那头猛兽,到时就会举办一场盛会,那名角斗士的生命将在盛会上迎来终结——她还要让诗人们创作歌谣,永远地传唱下去。对于一个角斗士而言,这是何等的荣耀!她又是何等的慈悲!”

“我突然感到烦躁和无趣,旁边那个带着皇冠的女人的碎碎念简直让我作呕,便随便找了个借口提前退场,回到了斐冷翠……我一路上都在想着那个角斗士的眼神——怎么会呢!?”

“那是我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见到他,而你一定听过他的名字……他名为斯巴达克斯,乃是率先发动叛逆,解放奴隶的男人。”

艾尔德里奇幽幽道:

“而皇帝也没有食言,她的确为斯巴达克斯准备了一头足够凶暴,足够强大的猛兽……那头猛兽的名字就叫做罗马帝国。”

“英勇的角斗士死在了这最后一场斗兽中,但他燃起的红莲之火烧尽了那个腐朽的帝国,人们在废墟上建立起了共治国。”

“这就是我要说的故事……一个老人的回忆罢了……但先前看到那个女孩眼神的一瞬间,我仿佛是回到了一百年前,我还站在高台上俯视着那个角斗士,他还在直勾勾地盯着我们——他那时候究竟在想什么?”

“已经无从知晓了……角斗士带着答案被钉死在了荒原之上,后人歌颂着他的骨。”

艾尔德里奇看着窗外飞过的白鸽:

“是的,她会成为一个足够强大的筹码……但我没有信心握住,那么还不如送给教宗作个人情……沙力万是和尼禄一样的暴君,为了一己的私欲可以纵火烧毁罗马城。”

“沙力万想要统一里世界——可笑!千年圣战都没能做到,仅凭现在的教会,又怎么可能完成?他会将正教拉入战争的深渊,以至于万劫不复。”

“如果我年轻个一百岁,还是那个时候的我,可能会雄心勃勃地加入他的计划……但我已经老了,老到只想苟延残喘地活下去,老到只想好好地守住教会的基业。”

枢机卿叹气道,身体陷得更深了。

卡拉玛保持躬身,不敢移动——枢机卿今天格外的话多,这些过去都从未对他明说。

“灵魂准备的怎么样了?”

艾尔德里奇突然发问。

“准备万全……随时可以‘进食’。”

卡拉玛眼中的红光亮起,笑吟吟地回答道。

——

——

写小说没点学问还真不行,不得不稍微补了补《圣经》

启示录那段我自己编的,实在懒得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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