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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章 沙漠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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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长的歌声在峡谷之间回荡着,阿尔斯牵着缰绳摇摇晃晃的前进着,口中念念有词的歌唱着这首歌曲,丽莎作者他身后闭着眼睛享受着正午已过的阳光,当然了还有阿尔斯的歌声,虽说阿尔斯不如专业的吟游私人,但也绝对算不上五音不全。

影也骑在一旁,相比起丽莎,她的乘客就拘谨了许多,始终尽可能不去和影接触,尽可能的让自己似乎不存在一样,也许是奴隶当久了?奴隶引起主人的注意很少有好事发生。

阿尔斯摇晃着脑袋,他喜欢这样的环境,相比起无边无际的大漠,阿尔斯更喜欢这样造型崎岖,堪称鬼斧神工的自然造物。

而阿尔斯的脑子里弗兰兹也喋喋不休的念叨着,念叨着奴隶湾的一切知识。

“你确定不学学奴隶湾语?”“大哥,我已经会通用语,精灵语和北域语了,矮人语都听瑞克骂人学了一大半,你还要我怎么样?真成翻译官?”

“你这家伙,我们的祖先艾西斯.斯塔克是个伟大的学者和诗人,谱写过许多传颂千秋的歌谣,并且也有过划时代的重大发现,而你呢?就像凯恩.斯塔克一样,浪荡无比,只管怎么打。”

“别说教了,我又不是不知道,你说说我们祖先里几个是热爱文学的?而且谁是语言专家?再说了,我现在的知识水平完全可以当学士了好吗?”

是啊,有弗兰兹这样的话唠老师,可以说弗兰兹每次一说起来就没完没了,就像个烦人的小老头。

而就像我所说的,弗兰兹讲课有一个好,那就是直接刻在阿尔斯脑子里,让阿尔斯怎么都忘不掉那些内容,我想全天下的学者们会花任何价钱,求得这样的技巧。

但别人所渴求的技术,阿尔斯却压根不想要,为什么?知道那么多东西不是件什么,这样世间一切都就索然无味了,一点惊喜都没有。

说着,阿尔斯看向了乌索然,“我们现在离庞贝城还有多远?”“还有一周的路程,先生,我们会路经圣城弗拉夫,那里是纳卡什神殿的所在地。”

“万物之母?那是什么?”阿尔斯脑子里问道,“奴隶湾信仰的神,最初是恕赫玛帝国信仰的神明,掌管冥府与生死的神,恕赫玛人对于死亡后的世界有着诡异的执着,所以他们修建了大量宏伟的神庙来供奉纳卡什,以寻求死后的飞升。”

“恕赫玛的帝王们也相信永生之道,他们认为自己是纳卡什选中的人,所以会在未来的某个时间点复活,获得由黄金打造的不朽身躯,进行自己将延续永恒之久的统治。”

“所以各位帝王热衷于修建巨大的金字塔,把自己的财富甚至是自己的军队也埋葬在其中,等待着未来的复活,还记得恕赫玛怎么奔溃的吗?”

“蛮子入侵?”“对,就是因为这帮子白痴花钱太多,导致帝国几乎破产,最后挡不住蛮子被灭了,但蛮子中的一部分部落最终继承了恕赫玛的很多文化,演变为了至今的奴隶湾城邦国家,纳卡什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显而易见,继承了恕赫玛帝国衣钵的蛮子们进步了,最终演变成了现在的文明城邦,这也没什么奇怪的,只要这些蛮子们开始思考怎么建立城市,如何建立管理体系,他们就得开始动脑子,最终他们很顺其自然的,就会沿用很多恕赫玛的制度,有的先进,有的.....好吧,至少现在看起来就不怎么先进了。

比如奴隶制就是从恕赫玛时代延续下来的,直到现在还在用,而海峡对岸的人类亲戚们都已经走向工业化了。

好吧,在阿尔斯看来也文明不到那里去,而另一批蛮子就留在了荒野之中,总会有这样的传统保守主义者和激进改革者,任何时期都会有,显而易见,这些蛮子就是前者,不愿改变祖宗的传统和生活方式,继续原始的生活方式,全世界跑着放牧和打劫,某种意义上现在城里的家伙们也差不多了,嗯.........那那些蛮子在那儿?

“乌索然,说起来游牧部落呢?倒是经常听你们说,但我却从来没见过游牧群,我敢肯定盗匪不算游牧民。”

乌索然点了点头,“是的,先生,游牧民们居无定所,不然城邦的老爷们早就把特么你木饿了,他们到处游荡,很难找到他们,但他们也有一座城市.......也许算城市吧,就在这儿附近,名为赞拉比。”

啊,当然,当然,肯定的,这群野蛮人肯定让自己已经步入文明的同胞很不爽,自然爆发过数次战争。

的确,如果正面开打,资源雄厚,兵多将广的城邦肯定打得过分散的游牧部落,但这就是问题所在,游牧民也不傻,为人家要和你硬碰硬呢?

于是也许最早的游击战就开始了,双方就这样互相奈何不了对方几十年,最终城邦实在打的受不了了,既要维持这样庞大的军队打这种毫无意义的战争,自己也在天天被抢,那还不如讲和,和其中一些部落合作,进行奴隶贸易和商品贸易。

甚至是雇佣和怂恿他们去袭击和攻打另一些自己敌对的城邦,怎么?你难道觉得这些城邦是一体的?哈,你见我何时有称奴隶湾为王国?

“在那座城市中禁止进行任何争斗,是各个部落长老订下的规矩,方便各部落进行交易,以及从城邦商人手中购买工艺品,但在那城外各个部落依旧保持着自己的生活状态。”

阿尔斯托着下巴若有所思,“有什么值得一提的东西吗?”“我认识一个族长,准确说是我的前主人认识,他是一个强大部落的族长,和他的族人一样崇尚强者,我想先生你肯定符合他的要求,我想你们会成为朋友的,他虽然很粗鲁,但为人还不错。”

一个族长吗?虽说不知道认识有什么价值,但在这种鬼地方多一个朋友总归是件好事,而且多一个有权有势的朋友当然更是件好事。

“天哪.....斯塔克的子嗣与一个蛮子酋长为友,宗族悲哀啊。”“你给我闭嘴!”

“那啥....先生,我得提醒您,他可能.....有些地方您不会喜欢。”“啊?什么?我个人觉得我已经够见多识广了。”

“他这个人....比较好色,而您夫人......”乌索然非常含蓄地说道,丽莎听了噗呲也笑了出来,阿尔斯也苦笑着拍了拍自己的剑,“没问题,我想打得过,那儿决斗也是单挑对吧?”

“当然,当然,部落民有严格的决斗规定,没人敢去违反。”“那就行了。”

老实说,这样“诚恳,朴素”的部族阿尔斯也不是第一次见了,兽人和矮人都是这德行,也罢了。

“先生们,你们说部落民在城市外碰见外族会发生什么?”丽莎坐了起来揉着眼睛,阿尔斯和乌索然互相对视,有些困惑,“劫财劫色或者能劫什么劫什么。”

“你们知道就好,现在我们背后正有一支部落在靠近。”“啥?”

阿尔斯一惊朝身后看去,影面无表情的指向了远处地峡之中扬起的漫天尘土,那是马群的动静,而这鬼地方肯定不会是野生马群。

“该死,好了,伙计们,我们的全速前进了。”阿尔斯拉起缰绳猛地一抽,随即暴风雪便夺步而出,影月策马而出,紧跟着阿尔斯奔向那座在在远处的部落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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