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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章 不打不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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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拉比的夜晚依旧热闹无比,或者说比白天还要热闹,那些酒饱饭足的游牧民们开始走上街头,狂欢与喧嚣,当然了,也免不了争吵与厮斗,但他们的争斗需要到城外解决。

传言赞拉比一晚上得死至少五个人,也许是某种古老的传统?谁知道呢,但在这里也没人在乎这点事,无论是游牧民们畅饮酒水后天旋地转的脑袋,还是他们彪悍的民,死几个人真的不是什么值得一提的事。

阿尔斯坐在木箱上拿着一杯酒,眼前是旺盛燃烧的营火,在它周围则是欢快的游牧民们载歌载舞,当然了,也不乏有人抱起自己的女人钻进帐篷里去,更不会缺那些打了一架晕倒在一边的人,但就像我说的,这才是游牧民独特的生活模式。

阿尔斯作为座上宾,正坐在强大的族长昂格姆身旁,他正搂着坐在自己腿上的美人,身旁还有好几个,很有他的特色。

“你确定不要更多的女人吗?你很强,值得拥有。”酋长说着畅饮着大酒杯中的酒水,随后让一边的美人为他在倒满。

阿尔斯听罢乌索然的翻译,苦笑着看着抱着自己胳膊,也笑着的丽莎摇了摇头,“不用了,说起来抱歉砍了你一只手指。”

“不碍事,很多年没有人能把我打伤,更别说打残了,你很不错。”昂格姆豪爽的拍了拍阿尔斯的背,让他刚喝下的酒醉喷射而出。

丽莎噗呲也哈哈大笑了出来,族长也哈哈的笑着,甚至阿尔斯看见影的嘴角也有一丝上扬,阿尔斯连忙擦去了自己嘴上的酒水。

这里的民风还是如想象中一样的朴实,直爽,但阿尔斯喜欢昂格姆这种中,光明正大,绝不会像那些所谓的绅士一样,打输了就怀恨在心,等着报复。

“你呢?你胸口的伤口看着不清。”昂格姆看着阿尔斯的胸口说道,那里已经绑上了绷带,但其实在绑上去之前早就止血了。

阿尔斯一摆手,又喝了口酒,“不碍事。”“我还从没见过像你这样的家伙,你是法师吗?”“我?不算吧。”

昂格姆打量着阿尔斯非常感兴趣,“真有趣,你这人太有趣了,把你披风给我看看,那东西怎么看都是布做得,怎么就砍不破呢?”

阿尔斯解下了自己的披风递给了昂格姆,后者接过披风打量了起来,最直接的拧住披风就开始用力撕扯,但的确,就算昂格姆用尽全力也一点破损也拉不出来。

昂格姆无比诧异,他站了起来走到了营火前,二话不说将斗篷扔了进去,但出乎预料的,斗篷在烈火之中安然无恙,甚至盖住了一片火焰。

“有趣。”说着昂格姆拔出刀,将其从火里调了出来,摸了摸那斗篷,一点炽热的温度都没有。

他将斗篷还给了阿尔斯,“这什么东西做的?”昂格姆好奇的问道,阿尔斯则苦笑了一番,示意丽莎解释。

丽莎笑了笑,拿过了披风,“这是用涅槃凤凰的羽翼打造而成的,轻如鸿毛但却坚韧无比,除了魔法武器几乎没有凡铁可以将其洞穿,而且因为来自于凤凰本身,所以极耐高温,你就是丢进熔炉里也不会有任何损坏。”

乌索然将其翻译给了昂格姆,后者赞赏的点了点头,“这东西怎么来的?我听说凤凰就像沙漠里的暴雨一样罕见。”

“是挺少的,凤凰很少出现在人们眼前,这是......一个朋友送给我们的,他是一个.....收藏家。”丽莎琢磨着撒了这个谎,阿尔斯看着她苦笑不堪,这丫头现在撒谎也越发熟练了。

“真可惜,不然我也想弄点,好吧,告诉我,阿尔斯你们为什么来奴隶湾?”昂格姆又喝干了一杯酒,再次倒了一杯酒。

阿尔斯微微耸肩,“旅行,顺便去拜访一个人。”昂格姆微微点头,“想必你和很多很强的东西战斗过。”“挺多的。”“回头一定给我讲讲,现在告诉我你寻求我的帮助是什么吧。”

“我们要拜访的人在庞贝城,而据我所知要抵达庞贝城很难,穿越一望无际的死亡大漠,上面还有不知道多少的游牧群和盗匪,所以我们寻求你的帮助,保护我们前去庞贝城。”

昂格姆哈哈大笑,“我还以为是多大的事,没问题!但我们得先去多戈拉斯平原,在那儿进行一番劫掠与放牧后再去庞贝城,刚好我们也可以在哪儿交换商品。”

“难道你们在这里交换不行吗?”阿尔斯问道,乌索然没有翻译这句话,而是自己给阿尔斯进行解释。

“赞拉比的货物都是转手过来的,价格比原来高不少,有不少黑心商人,所以强大的部落都会直接向城邦进行交易,绕过中间商的差价。”

阿尔斯点了点头,这就像小国被迫接受规则,而大国直接打破规则,自己建立一个规则一般,合情合理。

而昂格姆的部落无论是规模还是战斗力,也绝对配得上和庞贝城直接做生意,估计在游牧群之中就没几个打得过他们的。

昂格姆拍了拍阿尔斯的肩,“现在你是我们的朋友了,我会给你一个大帐,再给你几个奴隶服侍你。”

“谢谢,但奴隶就算了,我不喜欢这东西。”阿尔斯谢绝了昂格姆,这让昂格姆很是不解,“你很奇怪,强者统治弱者,那怕在海峡对岸也是天经地义的道理,你足够强。”

“也许吧,但我不喜欢奴隶,我也不喜欢去奴役别人,这不是强者应该做的。”阿尔斯说罢,昂格姆看着乌索然打量了一番,的确,乌索然身上的行头肯定不是那个抠门的死胖子给的,肯定是阿尔斯。

这个家伙很强,几乎和自己一样,但阿尔斯的仁慈确认昂格姆不解,这也没什么奇怪的,游牧民生活在资源贫瘠的奴隶湾,仁慈与慈悲在这里可活不下去,唯有铁血与残酷之人可以存活下去,这也养成了这里的文化,其中包括奴隶。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弱的人只有臣服和死两个选择,就像狼群只能有一匹头狼。”昂格姆继续说道,阿尔斯瞟了一眼他周围的部落民,他们显然也很不解。

阿尔斯无声的笑了笑,他也没打算一晚上就说服他们,“强者应行,常人不可为之道。”

阿尔斯的话让昂格姆还是没听懂,更是一头雾水,当然了,这么文绉绉的话部落民可根本听不懂,他们可都是大字不识一个的。

但乌索然听懂了,他低下头思索着什么,阿尔斯也欣慰的笑了。

丽莎也笑着看着他,靠在他的怀里,阿尔斯看向了影,后者也微笑着看着他。

“那个猎魔人呢?在奴隶湾可不多见他们。”“她是我的同伴,和我一同旅行。”阿尔斯回答道。

昂格姆双手抱坏皱着眉,一旁的部落民们也开始私下议论纷纷,但在昂格姆很快便点了点头,“虽然我不喜欢变种人,但既然是你的同伴,我会蕴蓄她留下,我很期待你能给我带来多少惊喜。”

“相信我,不会少的。”阿尔斯举起了酒杯,笑着说,丽莎也从地上拿起了一杯酒,凑了上去,昂格姆哈哈大笑着与他们碰杯,“我会期待的!哈哈哈!为我们的强者欢呼吧!”

昂格姆举起酒杯,酒水都洒了出去,部落之中也爆发出了新的欢呼声,将今天的“狂欢”推向了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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