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牧民们也不总是和城邦交战,他们也会进行贸易,当然如此,战争与和平总是如影随形看,人无法摆脱掉自己的影子,相反,影子也摆脱不掉人,和平与战争也是如此。
在这座名为纳杰夫的城下强大的昂格姆部落与这里的商人们做着生意,贩卖奴隶,交易工艺品等等,你所能想到的大部分生意这里都能找到。
当然了,如果你想找一些比较特殊的生意,那得花一番功夫,但在这里你绝对能找到你想找的大部分行当。
阿尔斯背着手瞎逛在城市外旷野之中的集市,不时有游牧民向阿尔斯打招呼,然后扛着各式各样的好东西走来走去。
是的,他们都很喜欢阿尔斯,哪怕曾经不喜欢这个外乡人的家伙现在也非常喜欢,甚至已经把他接纳为部落的一员,为什么?
阿尔斯所打开的金字塔,里面的金银珠宝,就算排除不少墓室中无法开启获得的财宝,也够整个部落好些年不愁吃不愁喝了,那当然所有人都喜欢阿尔斯。
这个集市相当热闹,不少的部落民买到了不少好东西,每个心情都很好,那些小摊小贩们心情也相当好,毕竟现在发了笔横财的部落民们,可就没一般人那么抠了,自然而然,你高兴,我也高兴,可谓皆大欢喜。
阿尔斯一行也获得了不少的财宝,昂格姆让阿尔斯第一个挑选战利品,虽说阿尔斯已经在墓穴里拿取了自己看得上的宝贝,丽莎头上别着那璀璨的头饰,由黄金与最璀璨宝石所打造的精美头饰,脖子上也戴着一枚精美的挂坠,其也由黄金雕刻为一头栩栩如生的北极星模样,哦,对,还有一副精美的首饰。
影则相比起丽莎就实际多了,她从墓里搜刮到了一把造型称不上多精美,但也相比起别的短刀绝对算得上奢华的恕赫玛短刀,相比是那时权贵的佩戴物品。
也许这东西至今还没有杀过人,我可不指望那些权贵用这种精美的武器上战场,啊不,他们压根就不会上战场,但我相信,很快这把刀就可以第一次真正的使用了,影可不会拿它当装饰品。
甚至乌索然也得到了自己的战利品,虽说他百般推诿,不敢收阿尔斯的赠礼,但阿尔斯还是强塞给了他。
但的确,阿尔斯送的东西也不是所谓的无意义奢侈品,而是一套鳞甲,一套可以穿在外衣下的精美鳞甲,乌索然战斗力几乎等同于没有,阿尔斯又无法随时随地保证保护得了她,于是送了他这套。
乌索然让阿尔斯自己留着,保护阿尔斯自己用,看来还没有习惯自己已经不是那个低贱之人的身份,而阿尔斯也只是一番苦笑,回答了很简单的一句话打消了乌索然的借口,“我不穿也基本上没人弄得死我。”
地狱的力量使阿尔斯几乎已经超脱了常规意义上的生死,介于恶魔和凡人之间某种很古怪的位置上,而在墓穴里,阿尔斯也无意之间,在翻箱倒柜时发现了一件蕴含着地狱魔力的造物。
弗兰兹说那是恕赫玛人,用来引导君王渡过冥河的法器,一枚戒指,一枚由黄金所打造,雕刻着无数文字的戒指,阿尔斯在弗兰兹的指引下,将其偷偷收了起来,甚至连丽莎都没有感应到这戒指的魔力,想必是弗兰兹这小子做了什么手脚。
现在阿尔斯的魔力更强了,控制力也搞了不少,弗兰兹做的调整想当的靠谱,但这也带来了坏处,弗兰兹现在可以如在阿瓦隆一样,每天晚上都在阿尔斯的梦里出现,和他喋喋不休的说一晚。
阿尔斯停在了一家店铺前,这里摆放着许多的地图,阿尔斯看着其中一张奴隶湾和北方地区的地图,将其拿了起来打量了起来。
店铺里的老伯没有阻止他,阿尔斯看着那张地图,丽莎也凑了过来打量了起来,“我们离庞贝城不远了。”
丽莎说罢,阿尔斯微微点头,随即看向了地图东北方向,在奴隶湾与迷雾山脉尽头交接之处的迷雾海,按照阿历克斯这家伙说的,在庞贝城找到那个与万王之王同名的角斗士后,由他引导穿越死亡荒漠就会抵达迷雾海。
“你知道迷雾海那里有什么对吧?”阿尔斯用精灵语说道,丽莎笑了笑,“海盗的王国嘛,我倒是很期待那里,肯定很有意思。”
“你难不成还相当海盗?”阿尔斯打趣地说着,丽莎抱着他的胳膊指着他的眼罩,“你更像。”
阿尔斯噗呲笑了出来,继续打量着地图,抵达迷雾海,然后想办法乘船穿越迷雾海就抵达了维京联盟的海岸,也就抵达了真正的北方冻土。
在穿越维京领地的崇山峻岭,无人冰原后就可以抵达那曾经北域帝国的疆土,那绝境长城东海望要塞之外的无尽冰原。
阿尔斯的旅途已经越来越靠近终点了,现在的人们都不知道,但阿尔斯从弗兰兹那里得知了北域帝国泰拉城的位置,那曾经辉煌的首都,而这座伟大的城市就在那无尽的暴风雪的另一端,而那里北域的宝藏以及自己命运的终点也就在那儿了。
阿尔斯取出了几枚钱币,将其弹给了老板,而后者接过钱币后点了点头,示意阿尔斯可以离开了,后者笑了笑,将地图夹在腋窝下也就离开了。
他们继续在集市里乱逛,采购食物与补给品,也不时有游牧民找上阿尔斯闲聊,而就在阿尔斯与强壮的斯卡聊着去庞贝城的路线时,突然不远处便传来了吵闹声,甚至有刀剑相交的碰撞声。
阿尔斯将地图递给了乌索然,随后便快速赶向了那个方向,丽莎也叹了口气,取下了背上的弓箭跟了上去,影自然不用说,一直都跟在阿尔斯身边,乌索然在愣了一会儿后也立马赶了上去,斯卡咒骂也大步跟了上去。
很快他们便来到了吵闹的现场,那里早就已经发生了流血冲突,几个纳杰夫的守卫倒在了血泊之中,还有一两个游牧民,而还有一个被砍伤的富家少爷站在场地里,除此之外还有几个也带着伤,拿着刀的游牧民武士。
“你们这些野蛮人!我爹会把你们全部绞死!”少爷狂妄的喊道,而就在武士们蠢蠢欲动,准备收拾掉这个狂妄的小子时,昂格姆大步流星的走了进来,这几人才没有轻举妄动。
昂格姆打量着现场,和那富家小子,“怎么搞的?这才多久点就死人了。”
“你的人袭击了我!像野狗一样!”他狂怒的喊道,昂格姆则不以为然,看向了身后的武士,后者冷冷一声,“这小子,看上了我们从古墓里搬出来的黄金面具,要我们直接交给他,还狂妄自大的说我们是低等人,应该荣幸服务他。”
昂格姆听罢也哈哈大笑了起来,地上的黄金面具,其中已经沾满了血,“勇士配美女,也配财宝,而你就是个娘炮,懦夫,滚蛋。”
“你知道我是谁吗?!”他继续怒吼道,昂格姆走了上去,俯瞰着这个小不点,“我不管你是谁,你的人杀我我的人,我的人也杀了你的人,扯平了,现在滚蛋。”
“他们打伤了我!”“你是个男人,多几个伤疤又怎么了?娘们兮兮的。”“你这个狂妄的野人!你们这群野狗生的杂种!我可是城主的儿子!我可是纳扎克家族的人!”
昂格姆掐住了他的脖子,将其提了起来,这个狂妄的小子被掐的几乎几近断气,脸都紫了,“管好你的嘴,没有种的小子。”
昂格姆说罢将这家伙扔在了地上,随后挡着所有人做了非常侮辱性的动作,“希望你们纳扎克家都不是像你这样的软蛋,连奴隶都不如。”
小贩们吓得交头接耳,议论纷纷,阿尔斯微微皱眉哀叹了一声,那小子爬了起来,非常的狼狈,浑身是伤,现在还灰头土脸的。
“我父亲会来杀光你们的!你们这些杂种!”他说罢,歪歪扭扭的推开人群逃走了,游牧民们朝他不削的发出嘲弄的声音,哈哈大笑着。
此后阿尔斯才走了上去,站在昂格姆身边双手抱坏,“你惹来了一场战争。”乌索然立刻进行了翻译,昂格姆哈哈的笑了起来,“马上沙暴就要来了,一个月哪儿都去不了,与其让这些小子们在营地里自己惹事,不如找人来打一仗,发泄一下他们旺盛的精力。”
“你看上去一点都不紧张嘛。”“哈!这群家伙有什么?奴隶?佣兵?这群小虾米只够我们杀一会儿就会来乖乖求饶。”
“我估计不止如此,看那些小贩的反应来看,这个纳扎克家族可不是小人物,我们先撤出城市范围,就算要打也不能在这儿打。”
“我同意,斯卡!招呼所有人撤出去。”昂格姆说着便离开了,游牧民们也收拾好开始离开,只有丽莎来到了阿尔斯身边,打趣的笑着看着那城墙,“麻烦又来了。”
“我们还怕麻烦吗?”阿尔斯打趣地说道,丽莎噗呲一笑,“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