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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金珖镇初夜(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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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默被浓郁的香气所吸引,一看,是一口漆黑的砂锅,其中是满满的暗红色浓稠汤汁,一块块色泽饱满的肉块浸没在汤汁里,不知是不是灯光的关系,显得金光灿灿。许多被切成小块的土豆与胡萝卜也夹杂在其中,使锅内的颜色丰富起来,由于刚刚离开火焰的烹煮,浓汤还意犹未尽地不时咕咚冒泡,引得肉块也韧性十足地弹动几下。

另一盘小碟子里是许多翠绿的长条状青菜叠在一起,油光发亮,浇上些许浅褐色的汤汁,加上一团葱丝与几颗枸杞,看上去颜色鲜艳,清清爽爽。

摆在大叔面前的也是一样的菜品,一锅炖肉,一碟青菜。

刘默直勾勾地盯着这桌上的料理,口水都快控制不住了,光闻这飘散的香气就知道这尝起来该是何等美味,来到这世界的几天刘默都没怎么好好吃过饭,每次都是用干粮或森林里随处摘的树莓和果子应付了事,现在见到这样的一锅炖肉,哪怕他再怎么克制,腹中的饥饿感也不自主地无限扩大。

“啊,饭来了,我给你介绍下,这是金珖镇的特色美食:田园炖肉浓汤。选用上好的野生角兽肉,用十几种香料炖煮,撒上灿金石矿脉中采出的盐矿提炼而成的精盐,再加些应季的蔬菜,最终就做成了这么一道在金珖镇家喻户晓的料理。”

“看这汤和肉的色泽,是不是金光闪闪的?原因就是用了那特产精盐,而且这种盐有着区别于一般调味料的增香作用,因此这炖肉的味道也是独一无二的,基本上只有来到金珖镇才能品尝到。”

“啊,不知不觉又说了一大堆,你肯定很饿了吧,开吃开吃。”

虽然刘默很早就想开吃了,可他还是强忍住饥饿,先用叉子从自己面前的锅中叉了一块肉,递给大叔:“大叔,请你先尝尝我的。”

“啥?”尽管刘默的这番举动让大叔很是迷惑,不过他还是接过刘默的叉子,将肉送入自己的嘴中。

看到大叔很自然地嚼了几下后把肉咽下,刘默这才放了心,开始大快朵颐。

肉炖得十分烂乎,仿佛入口即化,口感很像牛肉,却更软些,还多了几分回甘,喝一口浓稠挂壁的汤汁,十几种香料的香味以及肉,土豆,胡萝卜等的味道充分融合在一起,充斥着口腔,醇厚香浓,回味无穷,一股暖流迅速流遍全身,刘默只觉得一天的奔波所积累下来的疲劳在慢慢消融着。

而那碟青菜也是清脆可口,特有的苦涩味完美地中和了肉汤的腻感。

满满一小锅炖肉,外加一碟青菜,让刘默三下五除二清扫干净了,在他狼狈的吃相下,肉汤一滴不剩,锅底看得一清二楚,连那碟青菜作为点缀的葱丝和枸杞,刘默也没放过。

摸了摸得到满足的肚子,刘默由衷地感谢道:“十分感谢,大叔,请我吃了一顿饱饭。”这顿饭绝对算是刘默来到异世界以来吃过的最好的一顿了,甚至他在大学的那段时光也鲜有吃到像这样美味的料理。

“合你口味就行,有远道而来的旅客就该欢迎欢迎嘛,虽然我也不算本地人,哈哈。”大叔爽朗地笑着,“对了,我是在镇上经营铁匠铺的,打打铁,锻造武器防具什么的,你要有需求可以来光顾光顾。”

“一定一定。”刘默点点头,不过他有激流和冰川作为武器,也有魔铠作为防具,感觉不太需要去锻造新装备。

此时之前的那个壮汉提着好大一个铁盒子走了过来,那盒子近一米高,半米宽,看上去沉甸甸的,壮汉将它放到大叔脚边,说道:“食材不够了,换了几样菜。”

“好,知道了。”大叔将一袋钱币交给壮汉,壮汉收了钱,转身离开了。

刘默看向那银白的大铁盒,有些诧异,这不是刚吃完饭吗,为何大叔又额外打包了这么多菜?满满一大盒啊!

没等刘默做进一步的猜测,大叔道:“小兄弟,你之后打算做什么?”

“我想想,应该会先找一家旅馆安顿下来吧,大叔,你知道有什么合适的地方吗?”

“额......我记得有一家旅店好像还不错,而且和我要回去的地方刚好顺路,我带你去吧。”

“感激不尽,麻烦你了。”大叔的热心程度让刘默着实感到不好意思。

出了餐馆,大叔和刘默再次行走在金珖镇的街道上,看着夜色下依旧喧闹的人流,较为整洁的道路,以及两旁高矮大小各不相同的房屋,刘默突然想到什么不合理的地方,疑问脱口而出:“大叔,我突然想问,前几天不是下过一场大暴雨吗,波及到这座城镇了吗?我看这里挺热闹的,房屋建筑什么的也没什么多大的损坏,甚至连积水都没几处,不像是遭遇了雨灾。”

没想到大叔在听到“大暴雨”三个字后,脸色瞬间阴沉了下去,仿佛被愁云笼罩,与先前开朗健谈的样子相比判若两人,他叹了一口气,久久没开口。

一个问题竟让大叔有如此转变,刘默很意外,他心里有些慌张,难道自己戳到了大叔的什么痛处?

正当刘默打算道歉时,大叔说话了:“没错,前几天的确有一场很大的暴雨,当时也造成了不少破坏,但听说有一位不得了的大人物来到了这里,协助大家一起抵御这场雨的侵袭,这才挽回了不少损失,用了几天,镇上的一切基本都回归正轨了。”

“哦,这样啊。”刘默却有了个更大的疑问,那位“大人物”到底是何方神圣?要知道那雨可不是一般的恐怖,是刘默有生以来经历过的最大暴雨,难道仅靠“他”的帮助,就能最大限度的削弱暴雨带来的灾害吗?

不过看大叔闷闷不乐的样子,刘默也识趣,没再继续追问。

二人沉默不语,走了一段路,随后他们便来到一栋占地比其他房屋要宽的多的三层建筑,一格格窗户排列整齐,灯火通明。

“到了,就是这家。”大叔停下了脚步。

“好的,谢谢你带路了,大叔。”刘默像大叔点头致意,但下一秒,某种极其重要的东西在他脑海中一闪而过,他仿佛瞬间受到了不小的刺激,突然瞪大了眼睛。

“你怎么啦?”大叔看刘默冷不丁摆出这样的表情,有些惊讶。

刘默深吸一口气,迟疑了一下,问道:“大叔,这家旅店......要花钱吗?”

“当然要了。”刘默会问这样的问题让大叔很不解,“不过你别担心,这里虽然贵了些,但不会漫天要价,环境也挺好的,和其他城镇相比甚至还便宜,一晚上也就两辉银。”

“辉银”?这个世界的货币单位吗?刘默现在根本没工夫担心价格多少,他虽然带着些现金,但都来自之前的世界,放到这里就是几张废纸而已,他还没有这个世界的人类流通的钱币,一个也没有,绝对算得上这个世界最穷的人类。

更绝的是,之前刘默明明还很在乎自己没钱的事,问了萝恋,她也没有钱币提供给他,来到镇上后,随着与大叔的交流和饱餐一顿,他竟慢慢地把这件事给忘了,这下好了,想不到什么快速的挣钱方法,他只得流落街头,想到这,刘默就很想抓耳挠腮。

“那个,大叔,就是,你知道有哪家旅店不用花钱吗?”刘默厚着脸皮问了一个他自己都觉得蠢死的问题。

“啊?据我所知,镇上的猎人公会好像有免费的住所,不过都是提供给猎人的,如果你有猎人执照的话可以去那里。”

“我不是猎人......大叔,你说我现在去弄个那个什么执照还来得及吗?”

“小兄弟,你有点缺乏常识了啊,成为猎人哪有这么容易,我听说要经过一系列严格的考核,还要调查你的身世背景以及履历什么的......我有个曾做过猎人的朋友,他当时好像办了五天的手续。”

“好吧,果然不行。”刘默叹了口气,怎么办才好?自己没钱,住不了旅店,又不是猎人,即使有不花钱的住所也不能住,第一次来到这个世界的人类城镇,却只能露宿街边,这个穿越者当的也太失败了。

刘默问了这些奇怪的问题,也让大叔看出了些端倪,他道:“小兄弟,你不会身上没什么钱吧?”

“啊......嗯。”刘默知道已经没什么好瞒的了,但还是尴尬无比。

“容我多嘴几句,你不是来镇上办事的吗,为什么不多带点钱?不会是让路上的盗匪洗劫了吧?”

面对大叔的追问,刘默想努力组织语言去应答,可不管怎么解释似乎都不合理,坦白自己是从别的世界穿越来的?鬼才信呢。或者说自己的确被拦路抢劫了?但刘默的背包还在,而且衣服也早就换了身新的,一点都没有劫后余生该有的样子。

刘默一时间不知该说什么为好,他不由得感到一阵紧张和燥热,下意识地抻了抻衣领。

“咦,等等......”不料这一个不起眼的动作,竟让大叔睁大了眼睛,似乎注意到了什么不得了的东西。

“这位小兄弟,能让我看看你的脖子吗?”大叔急忙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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