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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杀人就该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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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列克谢?”老板的双手沁出滴滴鲜血,生生掐断了手中的脖子,“不可能!阿列克谢怎么可能下那种命令!”

“他怎么可能下达这种猪狗不如的命令!”

不远处,火光通明,店铺的招牌被烧成了焦炭,村民们的尸体也被火海吞没。

道路间有穿着黑袍的人出没,但他们都没有发现老板,只是尽心尽责地确保着火势的蔓延。

如果不是老板刚好不在村子,如果不是老板刚好警惕性很强,如果不是老板刚好有两匹艾奎斯马吸引火力,或许他就要同样被烧成焦炭了。

黑衣人死前坦白的那番话 无情地击碎了他的世界观,无论如何他都无法理解,现实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自己是不是在做梦?

会不会是因为刚刚和老弟聊了那么多,才会做这种不切实际的梦?

哎呀,那可不好,骑着马怎么能睡觉呢?得赶紧起来才行!

咋才能起来呢?对了,给自己一巴掌。

哎哟,真疼,可是还没醒过来,得继续打才行。

一巴掌不够,那就再来一下;巴掌醒不过来,那就换成拳头;实在不行,就拿脑袋撞墙,无论如何都得醒过来。

怎么能做这么没礼貌的梦呢?阿列克谢可是他们全村的大恩人,也是他亚伯·库柏斯的大恩人,怎么能在梦里把他想的那么坏呢?

他怎么可能下达那种命令呢?

这帮穿黑衣服的玩意是什么鬼?他们干嘛打扰老子醒过来?

不行,得解决掉他们赶紧醒过来!

骑马的时候睡着就危险了,一匹马是他跟大队借的,板车是他上个月才造好的,棚子是温莎婆婆特地送的,万一摔坏了可咋办。

梦里总归是不准的,照他的体格,自认为对付这小鸡仔一样的黑衣人一拳一个不在话下,可是对上三四个却十分费力,胳膊上腿上还挂了不少彩。

想当年,他跟兄弟一块去救人,兄弟拿枪才杀了13个,他赤手空拳就解决了20个,赢了一整年的马奶酒。

虽然里面有没死的,但是后来抓回去思想改造以后,都是个顶个的好兄弟,效果比直接打死还强。

再说这梦里也太离谱了,黑衣人的气息轻得跟没有似的,还总能从影子里突然冒出来,整得他防不胜防,小腿上结结实实挨了一刀,费了好大的劲才把他们都解决掉。

可是都解决完了,梦还没醒过来。

刀伤与血迹砸在这个铁骨铮铮的汉子身上,就好像四五个大铁锅一样,压得他站不起来。

大火依旧在蔓延,逐个倾倒的建筑里,甚至没有传出呼救声,大伙都是做着梦就让人给抹了脖子。

“村子…没了?”

就结果而言,埃尔克姆村恐怕是要在地图上消失了。

这帮黑衣人,都是些什么玩意呢?

老板逐个摘掉了他们的面具,有寻常的人类,也有长着毛耳朵的伊瑞森人,兔耳朵猫耳朵都有。另外他们身上还有腰牌一样的玩意,可惜老板不识字,看不懂。

这套装束,不像是教团里的人,但是又没法确定,因为老板也没见过几个教会成员,白天的老弟就是第二个,他上一次跟兄弟喝酒还是十几年前的事情。

这会儿,他突然想起了回来之前听老弟说的那句话。

“老弟好像说了…不吸取教训?”

他不记得具体是什么了,但是抓住了最精髓的部分。

“这话听着,老弟心里好像是有怨?”

肯定是有怨,他要是教团的成员,肯定也不理解为啥要这么针对魔法师。

对了,老弟那个小对象,好像就是魔法师吧?

这是他的一点小天赋,能认出来谁身上有魔力,最开始他就是感觉魔王身上有,后来发现了魔法道具才认定他是联络员;玟雯身上的波动更猛烈,尤其是在车上,所以才认定了是魔法师。

再想想,“老弟”还不愿意说自己的任务,连名字都不愿意透露,就说了要去圣国,还非得带着对象一块去。

圣国,有啥呢?

圣国有很多魔法师,魔法师地位也普遍很高,而且还有专门的魔法学校。

那会不会,任务什么的完全就是胡扯,老弟的目的就只是带着对象去圣国?

那这就不是在干什么任务,而是在逃亡。

再想到教团对魔法师的态度,好像事情就逐渐变得清晰了。

“老弟他准是发现对象会魔法,就慌慌张张地带人跑了。”

这是唯一可能的解释,绝没有其他可能。

“照这么说,是老弟引来了这帮畜牲?”

他环顾四周,又眺望缓慢腾升的火光。

不对,这不是老弟的错,老弟就是想活命、想带着对象活命,这有错吗?

错的是教团!为什么要对魔法师赶尽杀绝?为什么现在连埃尔克姆村都要赶尽杀绝!这可是艾荔斯总长的故乡啊,她的外婆可还在村子里做裁缝啊!

身为一个老实淳朴的乡下人,老板不懂那么多乱七八糟的东西,也不像老弟那样的文化人说起话来一套一套的,他就明白,欠债要还钱,杀人得偿命。

现在,他们既然在村子里没找着老弟,肯定要往大城市追,这方圆十里就只有费迪斯港一个城市,万一老弟没坐上去圣国的船,可就危险了。

他得去帮忙,哪怕是去提个醒,也得立马动身。

说走就走,胳膊上的伤口缠上就是,小腿上的有点麻烦,得先缝两针,然后再拿布裹好。

他找到了一户没着火的人家,简单处理了一下伤口,又弄了一身干净的衣裳,至少不能刚一进城就让人看出来。

另外还有一点发现,村大队里的武器都让人给砸了、毁了,连把像样的长刀都没留下。

但温莎婆婆家——也就是村子里唯一的老裁缝,她家里却有一把小巧的手枪,弹容仅四发,弹药却十分充足。

这恐怕是艾荔斯总长送回来给外婆防身用的,可惜到最后也没用上。这下到了老板手里,他势必要替全村人报仇!

他肯定得回来帮村子里的人收尸立碑,现在还得去赶紧提醒老弟,首先还是要保住活着的人。

艾奎斯马肯定是没有了,小腿上还挨了一刀,又没怎么吃东西,跑肯定是跑不动,最多就快步走了。

照这个速度,要进城恐怕得走将近一整天,等明天黑夜才能到。

“老弟,你可千万不能有事啊!”他拖着残躯,强忍着伤痛上了路,“我这就去帮你收拾这帮兔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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