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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幕间剧场:大小姐的晨间独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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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

倾泻而来的夕阳来带一丝温暖,吹拂过的凉爽微风迎面而来,令人感到无比舒适。

因为我是骷髅,只要晒到阳光,钙质就会增强。

如果还能喝上一罐牛奶的话,钙质大概还会增强吧。

嗯,天气好到不能再好,这种日子当然要去郊游啊!

“挥剑的时候要先这样,然后那样,最后再像这个样子,基本就可以用出火龙斩了。”

“咦!?为什么猎兵小姐露出一副深以为然的样子?难道听不懂的只有我吗!?”

“我觉得说的很详细啊。”

然而现实却是残酷的。

大小姐正在被勇者攻略。

那个狗屁勇者露出爽朗的笑容,与大小姐有说有笑,两个人之间散发着其乐融融的氛围。

我忿忿地咬着指甲,发出吱嘎嘎的响声,用看待一个将死之人的眼神来瞪那个勇者。

对方完全没有感受到我心中的怒火。

所以我才讨厌看不懂别人脸色的笨蛋啊!

你这家伙究竟是迟钝到什么地步啊!?

就连猎兵小姐都怕的瑟瑟发抖了,你居然还敢若无其事的向大小姐搭话喔?

不可原谅!

如果可以的话,我想亲手把他大卸八块!我想想......至少要先让他品尝到痛苦的滋味。要是不砍飞他的双手,然后把他踢飞出去,嘲笑在地上凄惨挣扎的他,我就咽不下这口气。

好像是我的怨念具象化了,我似乎不小心吓到了大小姐。

但是,大小姐害怕的表情也很可爱......不对!

我还有这种属性的吗?

这就是那啥吧?

病娇?

自从我成为骷髅以来,因为没办法睡觉,所以我的心灵大概受到了某种程度的创伤。

所以说,就算突然开始乱发脾气,也是没办法的嘛!

嗯,我怎么可能突然就从骷髅转职成病娇了?这一定是错觉!

我说是就是!

“是、是我教育失败吗?”

然后被大小姐小声吐槽了。

总而言之,我们加入了勇者一行的队伍,大小姐的增长见识之旅似乎变成了和一帮有趣家伙的悠闲旅行。

委托的目的地是一所遗迹,因为天色已晚,我们打算先在附近的旅馆住宿一晚,明天一早集合,出发探索遗迹。

*

【幕间剧场:大小姐的晨间独白】

经历了三个月前的那起事件后,爱莲重生了。

这孩子不知道为什么,复活后就好像变了一个人。

以前的她明明那么活泼,如今却相当沉默寡言,除了我以外,几乎不会和其他人交谈。

理由的话,我大概猜得到。

八成是那次事件对她幼小的心灵造成了创伤吧。

毕竟,她是已经死过一次的孩子,就算她经常用可怕的眼神去瞪人家,也是无可奈何的吧?

作为她的姐姐,我必须要包容她的一切任性。

话又说回来,我觉得最近发生的一切都很不可思议。

先是不小心召唤了骷髅先生,拜托他复活爱莲,因为很困,所以我就沉沉地睡去了。

期间,我好像还做了一个奇怪的梦,至于是梦到什么,我已经没有印象了,反正应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吧?

我睡醒后一看时间,傻眼了!

我竟然睡了整整七天!我究竟是多能睡啊?贪睡也要有个限度吧!?

正当我慌张的一塌糊涂时,骷髅先生告诉我了一个令人震惊的事实:

“您是魔王转世,因为被地母神所诅咒,失去了所有的力量和记忆。小生......不对,吾等遵从您内心的召唤而来!”

骷髅先生这么说,爱莲一直在旁边点头。

我也不是不相信啦,毕竟这一系列事件都不能以平常人的目光来看待。

事到如今,就算骷髅先生说他是从异世界穿越过来的人士,我也只能相信了。

我记得骷髅先生刚被召唤出来的时候,好像没有穿衣服啊?不晓得他的那件红色披风是在哪里搞到的,真的很帅哦,骷髅先生!

虽然之后被骷髅先生威胁:“您要是拒绝成为魔王的话,小生......不对,吾等将剥夺爱莲大人的灵魂,这样也没关系吗?”

老实说,我没有拒绝的意思啦,只是被吓了一跳。

反正我现在也无事可做,村子又被焚毁了,根本就是无家可归。

在那以后,我接受了成为魔王的修炼。

没有脑袋的无头骑士先生担任了我的剑术老师。

他是个非常好的人,不仅耐心教导,而且对我也很温柔,偶尔还会讲一些骷髅式的笑话,我每次都会被逗得哈哈大笑。

明明没有脑袋,却还会说话这种小事就不要在意了!

对了!村中不知什么时候住进了一批精灵,她们每个人都长得非常美型,而且对我也十分亲切,虽说她们好像是魅魔,但是我完全分辨不出精灵和魅魔的区别。

还有城堡中的女仆。虽然我觉得用女仆来称呼她们有点问题,但她们也是非常温柔的人。

她们好像因为是骷髅,所以不会吃饭,但她们每天都会为我做美味的食物,还会帮忙打扫卫生,并要求我什么都不做,只要懒散度日就好。

讨、讨厌,这样一来,我不是很容易就变成废人了吗?

我变成那种人了吗?

这就是那啥吧?

大小姐?

似乎在我没有注意的情况下,我从村姑转职为大小姐了。

仆从们都并非人类,这种不识趣的话千万别说!

直到现在,我都有一种强烈的虚幻感,觉得这一切都那么不真实。

但事实就是这样!

为了不辜负骷髅先生和骷髅小姐们的期待,我也只有努力成为魔王了!

话是这么说,要怎样才能成为魔王呢?

算了,光是想想就觉得麻烦,所以顺其自然就是最好的了吧。

只要爱莲能好好的活着,我们两个能够安稳度日,别说魔王了,就算要我当黑暗神也可以商量嘛!

我一边想着这些事,并从床上缓缓起身。

睁开眼睛后,我在被窝里挣扎了大概五分钟吧。

事态正突飞猛进,我正在为了魔王的修行而努力,我和爱莲因此暂时离开了魔王城,成为了冒险者。

昨天我们在摩比斯大森林中进行了愉快的冒险,并且遇到了危机。

当时,勇者大人挺身而出,帮我们化解了危机。

在那之后,我们和勇者大人、猎兵小姐,组成了一支四人小队。因为当时天色已晚,我们住进了附近的旅馆,打算今天一早去探索遗迹。

爱莲有早起的习惯,这时她已经买好了早餐,正坐在椅子上看书。

见我醒来,她立马绽放出如花一般的灿烂笑容,扑进我的怀中。

每天当我赖在床上时,爱莲她都在努力学习。

我猜,爱莲就是靠着每天早起用功,才得到了这么厉害的魔法才能。

这让身为姐姐的我羞愧难当。我决定啦,以后也早点起床好了。

吃过早饭后,爱莲主动帮我整理服仪。

不光是爱莲,城堡里的女仆们好像都喜欢帮我打扮,所以我逐渐适应了。

我绝对不是因为自己懒得动手才这么做。

我说没有就是没有!

爱莲从行李中挑了衣服过来。

她拿的是一件休闲而且适合运动的服装。

和城堡里的女仆相比,爱莲的口味意外的保守。

也就只有我们两人独处的时候,爱莲才会发自内心的绽放出笑容。

除去她在兴奋地喘气这一点,这幅场景实在太过于温馨,我很幸福哦!

因为衣服已经换好,爱莲便拉着我坐在梳妆台的椅子上。

爱莲看起来有些开心地帮我梳着头发。

因为我的头发没有乱翘,而且柔顺的不得了,所以她只梳了几下,就开始像往常一样帮我编成三叉辫。

八成因为睡意还没消,而且被爱莲这样摆弄害我很舒服,于是忍不住又打了个盹。

说真的,我到底是多爱睡啊!?

直到窗外的阳光照到我的脸上,我才迷迷糊糊地站了起来。

我很讨厌阳光。

我也知道事到如今说这种话很奇怪,但我真的很讨厌阳光。

因为我的全身上下都是白的。

由于身体无法制造黑色素,我的皮肤和头发都是白色。

因为血管的颜色透出来,所以眼睛是红色的。

长时间暴露在太阳底下,全身的肌肤都会痛,会出现晒伤的状况。

虽然有人可能会觉得晒伤没有什么大不了的,但其实这并不是个小问题。

因为这会提高患皮肤癌的风险,就算没有这个问题,也还是会痛。

幸好骷髅先生帮我搞到了防晒霜,真是帮大忙了!

虽然我问他是怎样入手时,他露出了神秘的表情。

总觉得要是问了就会听到一个可怕的故事,所以我没有深究这个问题。

距离昨天和勇者大人约定好的时间,还有一段空档期。所以,已经打扮完毕的我,打算在旅馆中做一些假想训练。

这可不是在发呆!

而是集中精神,试图唤醒自己的魔王之力。

据骷髅先生所说,我现在已经得到了魔王之力,只是还不太会运用,所以要多多冥想,说不定哪天就能用的出来了。

其实以前也有做过各种尝试。

像是为了感受魔力流动而练习冥想,或是为了锻炼体力而做重量训练、剑术训练。

但全都是白费力气。

事实上,骷髅先生和无头骑士先生都向我保证过,只要学会用法,我的力量是非常强大的。

可是,我就是搞不懂他们口中的用法啊!

这就跟叫普通人发出O派气功没什么两样嘛!

根本不可能做得到吧?

到底要怎么才能发出O派气功啊!

要是能发出去我早就用了啊!

呃,我搞不懂。

总之,和爱莲共同度过这个美好的早晨后,我们来到事先预定的地点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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