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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这些骷髅大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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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莲大小姐!我复活了!”

我用充满元气的嗓音撒娇,然后把脸埋进无头骑士的胸膛。

有点硌得慌。

说真的,硌得慌!

嗯?你问我在做什么?

当然是在做情景模拟啊。

大小姐因为吸收了我的一部分力量,一共要昏迷七天才能醒过来。

为了假扮成爱莲大人后不被大小姐发现异样,所以我在做情景模拟。

无头骑士和他的军团把村子里的大家都送去天堂了,所以他们现在很闲。于是乎,我找他们来当练习对象。

“那个......请原谅属下的冒犯,小生觉得爱莲大人应该不会这样称呼可莲大人。”

“咦,是这样吗?”

自称‘小生’,喜欢用这种文绉绉的语气讲话的是,骷髅军团中的参谋、智将血鸦。

因为他很喜欢穿着一件红色的披风,所以我给他取名为血鸦。

我看到过,他有时会故意向无头骑士炫耀自己的名字,之后两个人往往会打起来。

嗯,看样子他很喜欢这个名字,真是太好了。

不能被他参谋的头衔迷惑,这家伙其实超强,不仅仅是谋略家,也是一流的法师。

我想想看,他不仅会像我一样召唤骷髅,而且还会用一些非常可怕的灵魂魔法、我曾经不小心见到他对人类用这些招数,然后给我吓吐了。

把人活生生地融化成血水太可怕了!

到底是怎样的恶魔才会用这种招数啊!?

啊,我也用过啊,那没事了。

所以说,人类的身体真是麻烦的要死。

如果是骷髅的话,就算想吐也吐不出来啊!

我的脸都被丢干净了,主角开篇就吐了两回是怎样!?

顺带一提,血鸦体内的灵魂素几乎和公认最强的无头骑士不相上下。

真是不得了,大家活着的时候都弱的要命,现在已经这么强了,真是让我欣慰。

“主公,请容小生说一句,在人类世界中,妹妹会称呼姐姐为姐姐。”

“原、原来如此!真不愧是智将血鸦!但是啊......”

我害羞的捂住脸颊,但是嘴角却控制不住的上扬。

“但是这样称呼大小姐的话,会不会显得很没教养?”

“主公,小生认为若是想要扮成爱莲大人,改变对大小姐的称呼至关重要。”

“讨、讨厌啦!姐姐什么的......怎么可能叫出口啊!”

“主公!为了大小姐,这是您必须要跨越的一道障碍!”

“咿咿咿!那好吧......姐、姐......!”

我支支吾吾地说完,结果军团的大家突然开始鼓掌了,骨头渣子掉了一地,血鸦那家伙一幅骄傲的样子。

这到底是哪门子的羞耻PLAY啊!

唔,真想找个地方钻进去。

“血鸦!你这家伙,只是因为被主公赐名就那么得意!我才是最先被赐名的那个噢!主公,末将觉得您只要用最自然的方式来称呼大小姐,就是最好的了!”

“呵呵,小生只是为主公提出了当下状况的最优解,才没有得意!倒是你,因为‘魔将’这个官职听起来很神气就洋洋自得!老实说,真打起来你也未必是我的对手!”

这是怎样,这两个家伙完全就是一幅小学生拌嘴的样子。

把军团交给他们两个真的没问题吗?

不过无头骑士说的也有道理,最自然的方式啊......我是觉得大小姐叫起来比较顺口,也许女王大人也不错?

“好乖好乖,不要吵架,我们继续讨论吧。”

“是!”

“是!”

时间再往后拉长两个小时。

我们三个论得口沫横飞,最后生成一个故事。

可莲大小姐是魔王转世,因为被那个什么地母神诅咒,所以失去了记忆,而后我们赶来营救魔王大人,希望大小姐能加冕为王。

倒也不至于唇枪舌剑,只是被血鸦指出各种盲点后,脑子就不小心编出了一个奇怪的故事。

结果意外的合理。

大小姐沉睡的这段时间,可以解释为觉醒了魔王之力。而且吸收了我一部分力量的大小姐,确实会变强,仔细想想简直就是天衣无缝。

每当我掰出奇怪的故事,血鸦就以提问的名义进行修正。

修正到最后。故事‘总算变得有说服力了!’我们沉浸在这种喜悦的氛围里,用热切的眼神对看彼此。

虽然说他们两个没有眼睛啦!

“但是,大小姐她会心甘情愿地当魔王吗?”

通过血鸦这么一说,我开始沉思了起来。

因为我继承了爱莲大人的记忆,所以十分清楚大小姐是一个怎样的人。

大小姐只是个沉鱼落雁,闭月羞花,美丽端庄,温柔体贴,待人和善的普通的农家姑娘。事到如今,突然叫大小姐来当魔王,会不会有些太勉强了?

还不如叫大小姐来当魔法少女呢!

一般来说都会接受的吧!?

“魔法少女是怎样!?”

被这么吐槽了。

血鸦用手骨抵住下巴,思考了良久。

“主公,如果大小姐真的不打算当魔王的话,您有什么打算呢?”

“我不想插手大小姐的人生,我希望大小姐过的自由。就算大小姐想要离开这个地方,我也会一直陪在大小姐的身边,但是......”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如果大小姐的身边出现了威胁,我会立马将她带回来,届时就由大小姐加冕为王,我们共同守护大小姐。所以......血鸦,无头骑士。”

“是!”

“是!”

“为了那一天的到来,我希望你们两个能精诚合作,将这里作为据点,壮大我们的实力!”

“末将愿为主公抛头颅,洒热血!”

你根本没有头吧。

“主公竟然都已经想到这一步了!小生首肯心折!”

真要说起来,这明明是血鸦引导我说出的答案。

我晓得他为啥说‘小生首肯心折’,一方面是为了炫耀自己的博学多才,另一方面是在拍我马屁吧?

真是的,你这个人......骷髅!

搞得我现在开心的不得了。

嗯,我倒是感觉当魔王也不错,不知道大小姐会不会喜欢。

在那之后,我们又排练了两遍,觉得应该没什么问题。于是我想叫大家开庆功宴,庆祝魔王城的建立。

我刚下达命令,血鸦就露出一幅‘交给我吧!’的表情。

呃,虽说我是这么认为的,但是他的骷髅头根本看不出表情来。

恐怕在一般人眼中,就只是在阴桀地怪笑吧......

没办法啦,人类很难理解这些家伙的魅力。

虽然这么说有点恶心,但这两个家伙都是一表人才的帅哥,而且说话又好听。

血鸦的头盖骨非常性感,显得男人味十足。

无头骑士的肋骨非常狂野,虽然他没有头就是了......

另外还有负责魔王城卫生的五个女(骷)仆(髅),大家都元气满满。

通过这些日子的相处,我和大家建立了深厚的情谊。

我们是异类,注定要被人类世界所排挤。所以,无论如何,我们都需要有一个生存之地。

我决定暂时将这个村子定为魔王城。

将死掉的村民变成骷髅后,血鸦向我报告说,村子大约有八百人口。

也不算少,但感觉还是不安全。

虽说是要扩大势力,但是我并不想让他们去袭击人类的城镇,以此募兵。

虽然由我这个屠村的凶手来说,显得没有什么说服力。但,毕竟大小姐是人类,我以前也是人类,咱又不是什么恶魔,怎么可能干得出那么丧尽天良的事呢?

唔,如果有入侵者另当别论,毕竟普通老百姓也没什么错。

听我这么说,血鸦提议:可以先发展村子的经济,以此来吸引诸如哥布林、石像鬼、巫妖之类的魔物前来定居,扩大人口规模。

血鸦......好一个老谋深算的骷髅!

话题正好赶到这,我们又聊了一些未来发展的相关事宜。过了一会儿,无头骑士和血鸦说要去看看大家宴会准备的怎么样了。

血鸦担心的是大家有没有准备好酒,无头骑士则是怕大家会打起来。

这两个家伙还真是爱操心。

两个人走掉后,屋子里的气氛一下子就安静了,留我一个人坐在人骨王座上发呆。

嗯。

骷髅要怎么喝酒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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