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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五章:这周的职业正常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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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职业:扒手。职业任务:成功完成一次盗窃而且不被发现…赃物金额不得低于一只电子表。

我满意的点了点头,终于有一个靠谱的玩意了,最起码这个职业的内容和要做的事情我都能理解,就是道德层面上多少有点过不去。至于任务怎么完成嗯,其实不难,以我现在的动态视力和操作能力,普通人应该是没有反抗的机会的…而且一次盗窃,也没说我偷完不能给人家还回去。所以这个任务大可以试一试,至于一个电子表,我估摸着大概在五十块人民币左右吧…所以也用不着偷太值钱的玩意,系统的任务一如既往地仁慈,大概也是怕我看到了一个稍微难一点的任务就摆烂不做吧。

顺带一提这次给了职业速成书籍,是一本叫做《盗圣速成手册》的书。我满怀期待的打开看了看,发现并不教轻功和点穴手,只是一些普通的手法和转移注意力的方法…嗯,看得懂上面那个梗的都已经有些年纪了吧,就算是没有孩子,多少也谈过恋爱了吧。

不过仔细看了看,才发现我对于这个职业的误解很深,第一,偷东西并不要求你手很快,或者说这玩意快当然是好的,但是不是必须条件。最基础的要求是要有一个大心脏,最起码是喜怒不形于色那个等级的。其次,就是想方设法让被偷人的注意力转移,你长得好看也算是优势,不过容易被人记住这点不太好,能说会道也算是优势,演技好也算是…嗯…原来还有这么多种手段,怪不得我以前经常丢手机…因为你有的时候会有一些很离谱的错觉…比如大家都会认为戴着耳机手机就不能被偷了吧!但是其实也不是,这本书的核心其实只有一点:人的注意力是很有限的,只能放在一个地方。比如说你试图挤上公交车的时候,你一定没有在听音乐,或者是虽然耳机在放你的耳朵也在听,但是你的注意力不在这上面,这时候手机被偷了其实也注意不到,一直等到你好不容易挤上来了你才意识到耳机已经没有音乐了。

唔,感觉学到了新的知识。坐在店里面一边卖书一边学习奇怪的知识的咕咕咕点了点头,感觉和刺客一样,属于不干不知道的玩意。当然这些玩意也没什么用处,我也不准备转职魔理沙,整个幻想乡有那么一个专业小偷就行了。不过防扒窃的知识还是有必要懂一些的,最好的方法就就是在人多的地方保持警惕,背包什么的其实是很危险的,最好把包抱在胸前,东西装在内兜,并且保持警惕,不要和人发生身体接触…

但是怎么看都很难做到,所以每年还是会有人丢东西,这个也算是没有办法的,就算是现在监控无处不在,依然会有人不断的尝试做坏事。

学习了一番奇怪的知识,将其扔到了一遍,继续卖书,任务今天下午就去做,刷个任务看看能给什么奖励,虽然我觉得给一些稀奇古怪的技能的可能性更大一些,这个狗系统给的技能已经越来越偏了,不过有就比没有好,更何况还有一次安眠药的次数呢。

这周的新本子主题是花田,对没错一看就知道是有些日子之前画的了,毕竟我的存稿厚的我现在都不知道啥时候能出完,我还在不断地往里塞新货,反正我的司机技能开了看一眼周围就全都是灵感。就这么强大!而已我的水平,将一个灵感转化为一个可以出版的本子也无非一两个小时的事情,所以我现在真的挺闲的。

新的正常作品,已经开始画啦,分镜和台词什么的都有在做啦,毕竟只有我一个人,也不能太着急了呀。

上午过去,本子销量很好,除了有越来越多的奇奇怪挂的人…好吧,奇奇怪怪的也不是人也不是妖怪的玩意来买之外,基本上没什么问题。我这家店也已经有了名声,虽然连个固定的名字都没有,但是莫名其妙的变成了某种交流者的圣地,我甚至看着有几个人一起来一起走的…

复杂起来了,不想追究,该吃吃该喝喝,吃完下午做任务。

至于目标,对不起啦!小铃姐!因为对陌生人下手真的很容易被抓住,不如找个知道我有这种定期发病习惯的人。但是一般知道这个的人都有点厉害…要不然就是根本没有东西偷。比如红美铃,人家一人吃饱全家不饿,她身上能有啥值得我毛的。其余几个有钱的也不是我能毛得动的,比如八云紫,我真的把她抓出来也偷不到东西吧,她东西都在隙间里面。

想了想,还是找我们可爱的小铃姐最好,她是有带钱包的习惯的,而且也没什么特别的感知,除了能看懂书的超能力之外和普通人没有太大区别。所以我果断前往铃奈庵,在下午二点之前来到了铃奈庵:“小铃姐!我来看看新书的销量啦!”

“哟,你来啦。”本居小铃的铃奈庵看起来变大了一些,她最近也装修了?不知道,不过她这几天肯定是不在铃奈庵,顺手装个修也不是不可能。顺带一提本居小铃在幻想乡也算是能吃的开的那种,朋友也不少,装修这种事情大可以找个大妖怪来帮个忙,铃奈庵作为幻想乡知名建筑之一,大妖怪们会乐意帮个忙的。比如人里的贤者茨木华扇,或者只要本居小铃愿意出钱,博丽灵梦肯定也不介意接点活。

“对啊,我来了,吃饭了吗?”我搬过来了一个椅子坐到了本居小铃的旁边:“话说,小铃姐,这本的剧情已经过半了吧。”

“你这是准备为下一本的内容做点准备了?”本居小铃摸着下巴:“不是说好继续稗田阿求的作品吗?你有想法了?”

“没,我都没看过基本哪有啥想法,不得来问你吗?”我说着从身后的书架上抽出了基本稗田阿求的书,这几本是拆封了的,不售卖而是借阅的,毕竟本居小铃这里本质上还是个借书的机构。只是现在卖书的地方也特意圈出来了一块,大概是因为最近在这里寄售书籍的人越来越多了吧,毕竟能来这里借书的都是爱书之人,也不介意买点书,幻想乡的作家也不少,人类作家还算是少的,各类妖怪作家才是主流。甚至就连觉妖怪都会写书出来售卖,也算是地灵殿补贴家用的方式之一,毕竟地灵殿的名声不好,没办法和红魔馆一样做生意或者和迷途竹林一样靠着开医院赚大钱。

将几本书递给了本居小铃,让她大致讲一下剧情,我选两本靠谱的看看,期间遇到的客人我甚至也能熟练地处理一下。

翻书的时候,我顺便凑了过去,轻松地将小铃姐口袋里面的钱包拿到手里,本居小铃正在专注地看书,完全没想到我会这么干。

果然,人在专注的时候,东西哪怕被拿走了,也不会在意。换句话说,在类似网吧啦,之类的地方,手机最好看好,别放在桌子上,到时候你专注打游戏的时候人家从旁边路过,装作收垃圾顺势把你的手机顺走你都未必能发现…所以去这种地方最好找个靠谱的地方,有监控的正规网吧,图便宜大可不必,人多眼杂的真的丢了东西也没的说去,这种地方警察来了都未必能给你查。

随后,我看着完成任务的标志,直接将钱包放在了本居小铃的椅子上,就当她活动的时候掉下来了好了,虽然不太可能,但是无所谓…大不了晚上请个饭好了。

接下来我就真的认真地看起了书,本居小铃也发现了钱包的事情,但是挠了挠头,发现里面没少东西之后,她也就是嘟囔了两声,问都没有问我。不过晚上我还是请她吃了饭,然后还买了几本稗田阿求的书,回头看完了直接送回铃奈庵继续让别人借阅就是,我也就留我决定要画的那本在手里就好…本居小铃也没有推脱啥,她知道我现在的捞钱水平,还不包括红魔馆那边的钱。就算是如此,我也已经是很有钱的人了,所以也无需客气,按照她的话说:“你这种狗大户还好意思说自己是工农阶级?扔到古代你这家伙妥妥的地主好吧。”

“诶,话不能这么说,我们搞艺术的,也没有买地什么的,你能说那些大作家大画家是地主吗?”我拍桌子说道。

“中世纪时期,不论是欧洲还是亚洲,能搞艺术的有几个不算是有钱的?能认字的都是贵族好吧。”本居小铃翻了个白眼说道。

说不过…我叹了口气,看在我完成了任务的份上,这次的事情我就不在意了!本居小铃的知识丰富程度的确不是我能比拟的,和她比口才完全是自取其辱,我还是不给自己找不自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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