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百凉被楚禾捂住嘴从尼尔诺的酒吧里架了出来,否则以他的个性,肯定还要回去与尼尔诺这个红月第一脑残粉唇枪舌战大战三百个回合的。由于酒吧的地理位置不讨好,周围是阴暗的小巷。为了走到视野开阔处找一家旅馆住下休息,楚禾捂着还在不停往外蹦出语言艺术的沈百凉走了很远。
由于楚禾天生路痴,很快,他们发现,他们竟然迷路了。眼前是一大片生长着一人多高野草的郊外旷野。眼看太阳就要从地平线上降落彻底消失了,沈百凉发现身后居然出现了一间喂养战马的马厩。
只不过在这丧尸出没的动乱年代,留下马厩的富裕人家肯定早已搬迁搬走。这件马厩里也肯定不会有马,里面两间木围栏有些破旧了,看得到马厩里荒废已久,杂草丛生。
但夜晚已经是丧尸最爱频繁出没的时间段,现在再去找旅馆也太不现实,两人只好坐在马厩里,将两边围栏关好,稍稍休息的将就一夜。
夜晚降临了,从远处的旷野里时不时传来几声丧尸嘶吼的嚎叫,只不过听方位听距离离他们都非常的遥远。突然,马厩的屋顶砖瓦动了一下,像是有人在上面飞快的掠过。然后,马厩正前方的一块破旧不堪的木招牌朝下轻轻弯了一下。
楚禾已然出手,这次拔剑出鞘太快,对手也迅猛疾速,沈百凉甚至没看清他们怎么动作的,两人已在面前交手数百回合。
最终,楚禾收了剑,捂住了肩膀。肩膀上有一道血痕。耍剑的人都知道,如果对方能用剑伤到你肩膀,那就是你技不如人,因为脑袋不过也是搁在肩膀上放着的而已。
技不如人,应当认输。这是楚禾从小用剑的家训。楚禾捂着肩膀,半跪在地。“只是,红月小姐,你在这夜里刺伤对手使我流血,这无论如何,恐怕于理不合吧?你不知这夜里丧尸的嗅觉灵敏得很嘛?”
那女子闻声一笑,从马厩招牌上一跃而下,楚禾才得以看清她的面貌。沈百凉倒是有些惊讶,这女子就是红月?在两人面前的女子戴着斗笠,身着红长裙黑长裤,手执一把长长弯如勾月的利剑。
“对手,在没确定其来意之前,就是敌人。况且是你们失礼在前。方才我路过旧时故友的酒吧,正打算进去一叙。却听见有人在败我的名声。
“此人不仅不相信我为华夏立下的赫赫战功,汗马功劳。言谈举止之间更是有我也就不过如此的态度。于是我便寻了上来,想讨教是什么样的绝世高手。却发现其实也不过如此嘛。你说是嘛,沈百凉先生?”
红月执起长剑,斗笠两旁轻纱微微拂动,看上去颇有旧时绝顶杀手的绝代风姿。只不过接下来楚禾的言辞却是令她彻底失了态。
“那你搞清楚了再打呀,我是楚禾,不是沈百凉啊。沈百凉是我旁边这货啊。你什么都不说上来就砍,今天要不是我自己反应快,恐怕这条命都得交代在这啊。”
“我又不是沈百凉啊!”楚禾竟是完全失了剑士风度,一脸黑线的站起来摔帽大骂。旁边的人弱弱举起一只手,“对,我才是沈百凉。”
红月内心:“这剧本怎么跟我拿到的不一样啊!”但表面上:“既是我误伤了阁下,红月向你道歉。这里丧尸出没,红月便在这里守着阁下,直到阁下伤口痊愈。”红月也是个倔脾气,发誓要等到楚禾伤好了她才会走。
这对沈百凉来说也是个好消息,毕竟又多了一个绝世高手保护自己,美滋滋。红月推开围栏,也坐在了楚禾身边。然后,紧接着,她摘下了那顶遮容的斗笠。
楚禾看见,眼前的女子竟有如此精致美丽的容颜。一双像宝石般烨烨生辉的深红色大眼,一个高挺秀气的翘鼻,红唇像含了满窗春色般水红撩人,肌肤白皙紧致,气质灵动清冷。
真是一位仅靠容颜便能扰乱人心的绝色美女。饶是以楚禾坚毅冷静的内心,看见这绝色也呆愣了几秒,更夸张的还是沈百凉,他张大了嘴,眼珠都快要粘在对方身上了。
正要提醒一下沈百凉别让别人见笑时,沈百凉却像一个儿子失踪了很多年的山里老父亲一样,满眼含泪的握住了红月的手。楚禾正怕红月发火,沈百凉已经将美女紧紧搂在了自己的怀里。
“妹妹,你怎么来了?”妹妹?但红月明显很困惑。但她却也丝毫不排斥沈百凉的接触,甚至还觉得很舒服很信任。而这缘由她也说不清。
沈百凉擦擦泪水,从脖子上戴着的项链盒子里,取出一张小照片。照片上的人正是红月,虽然更像是青涩时候的旧照片,但那尚未长开却已秀丽端庄的五官无疑正是红月本人。
红月看着这张照片,泪水也溢出眼眶,慢慢抱住了沈百凉。正当楚禾认为他们终于要兄妹相认的时候,红月竟玉腿一弯当场直直跪了下来:“终于找到你了,我的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