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这样兰克第一天大约走了十几里地,正好到了另一个村庄‘马饮村’。来到这里后他只是跑到了水井旁喝了个痛快之后,从行囊上取下来这个十斤重的铁盆子捡了些干树枝架起了篝火。又从干粮袋子里掏出一个‘粑团’丢进了沸腾的热水里。
“啊…是我最讨厌的帕米瓜粑团…我一直不是很爱吃这种又苦又涩的蔬菜…”
说着又翻出了自己背囊中的羊皮垫子铺在身下,就地打了一个地铺出来坐在垫子上盛了一碗喝起了熬好的‘粑团汤’。
虽然矿物资源民间稀缺但是岗之国的食物还算丰盈,帕米果在身处边境的小村子里被誉为苦口良药民间神菜。
就算难以种植产量低家家户户都要种上一片,吃这个貌似能清热解毒净化身体内的杂质。
“喂,你也是要去大岗城学院学习的吗?”
就在他正捏着鼻子往自己喉咙里灌因为加入了帕米干菜而无比苦涩的粑团汤时,一个清脆的女声从他身后响了起来。
说起来身后有人接近他这件事因为歇脚的对方是村庄所以他并不怎么惊讶,只是一向腼腆的他不知道该怎么和异性打交道而已。
“我…对…”
用吃饭的动作来掩盖自己神色上紧张的表情是兰克一向擅长的事情,只是用余光扫向身后的时候他看见了一个的棕红色皮肤,梳着短发的女孩正在一边咬着某种果实一边咯咯咯的笑着。
“真是木讷,别告诉我你以后想当一名持盾重卫或是参加王手什么的啊那可太搞笑了…
我叫诺可娜是附近村庄的村民,估计未来是你的同学以后想成为一名优秀的斥候,为这个美丽的世界解决黑城这个威胁!”
斥候这个职业大多与魔族交战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分析敌我形式,指挥火力输出人员,以极快的移动速度和灵活性来戏耍并给与对手致命一击。
听到这样的宏图壮志兰克不由得回过头看了看身后这名女孩,双眸交接他看见了一双蕴含着繁星的美丽双眼。
“喂喂喂别盯着我看啊,弄得我怪不好意思的!”
因为兰克看的入了神,原本显得擅长交流的诺可娜小脸瞬时变得通红配上她棕黄色的肤色就如同午后的赤海一样美丽动人。眼眸水润而聚集着星辰大海,兰克从没有见过如此美丽的女孩。
“我以后想成为一名圣职人员,贯彻救死扶伤的信仰来帮助别人。小时候曾经生过一场大病,是路过的圣职人员将我治好的…”
兰克那个时候还没什么记忆,只是隐隐约约记着是一个身材异常高达皮肤棕红色的男子将他治好的。
虽然说兰克天生身材高大十四岁就已经长到了一米七左右,如果去当个前卫或者重装骑士也是非常合适的。
身旁的女孩虽然比自己稍微矮小一些,但是隔着衣服就已经能看出她的身体凹凸有致,虽然稚嫩但十分诱人吸睛。
结果诺可娜一见到兰克那副扭捏的样子噗嗤一下子喷了出来,一探脸看了看兰克锅里煮着的稀饭微微摇了摇头。
从怀里的口袋里摸出了一把酸浆果扔到了锅里,一把抢过来兰克手中的汤勺搅和了起来。
“放了帕米之后汤会难喝的不行,捏着鼻子往喉咙里灌我都不愿意喝下去。放进去一些在路边随处可见的酸浆果,汤反而没有那么苦涩难喝了来你快试试!”
兰克一下子慌了神,临出门前妈妈特地把他拉到路边嘱咐了一通,说是外面不想村子里面到处都是不安好心的坏人。
尤其是那些漂亮女人,骗他这种从村子走出来的傻男子。这陌生人给的吃食可不能随便喝下去,兰克面对这样活泼可爱又漂亮动人的女孩平生第一次动摇了。
“怎么臭小子还犹豫什么,担心我给你下毒啊?我先喝行了吧,真是的臭小子!哼~”
说着诺可娜用汤勺舀出一勺汤,放在嘴边吹了吹喝了起来。不一会便见到了这把木头汤勺的勺底,喝完还不忘轻轻吧唧嘴几下琢磨琢磨滋味。
“看吧,原来是苦涩无比的菜汤经过娜娜我一经手变成了独具风味的美味!”
兰克见到她先喝了下去便松了口气,伸手接过汤锅喝了起来。这么一喝没想到确实是一扫之前苦涩的味道,多了一番风味出来酸味和苦味中和缓冲了不少难喝的感觉。
“你别说真的挺好喝的诺可娜…确实很…好…”
兰克一口气将菜汤喝下去后刚想客套客套,却发现自己的意识有些模糊了,再看着诺可娜那双水汪汪的眼睛,却是非常清晰只是透着一丝诡计得逞的神色。
“你个傻小子,我们阿泽尔人从小服用各种毒物来锻炼自己的抗毒能力以及代谢能力。
我们天生就比你们身手敏捷不是没有原因的,这点麻药你就扛不住了还想着出门闯荡…我看看你有什么好东西…”
直到第二天清晨太阳晒了脸颊,兰克才清醒过来无论他怎么回忆也想不起昨夜究竟发生了什么。
“嗯…怎么回事?”
兰克一醒来便发现自己头晕乎乎的,身旁的篝火早已熄灭了只剩下刷干净的灶具以及一块石头压着自己的行囊。
诺可娜在离开前似乎帮自己把炊具清扫干净了,只留下了熄灭已久的余烬和被翻开了的包裹。
“诺可娜呢?难道说…不不不不会吧?”
没错这情况就是传说中的被人下了迷倒,估计下一步他就会发现自己背包里藏着的那七枚金里克被那个长相甜美的小女孩偷走了吧。
说来也是,明明这一代村庄生活的都是黄皮肤黑头发的岗泽人哪里有红棕色皮肤的阿泽尔人?
他们大多生活在南部的伊克部落联合王国,一开始自己就因为诺可娜的美貌也没有识破对方的谎言。
一种哽咽的感觉让兰克感到有些呼吸困难,这种痛苦的感觉从小到大他第一次体验便已是成年离家时。
如果钱被偷走他将如何入学?他的未来要怎样才能圆满?别说是成为圣职者,就连回家他都费劲。
自己意气风发的离开家门,带走了那么多钱却灰溜溜的赶回去实在是过于丢人了。
“奇怪?为什么钱袋有被人翻过的痕迹,但是却…一个子都没少?我的匕首呢?”
七枚金里克和散着的铜里克都没有被人拿走,反而是那把父亲给他的镶着松木把手的匕首不见了踪影。
要知道他还要走很长一段路才能到大岗城,其中必须穿过一片叫做‘无人之境’的森林。
那把匕首就是用来防止他被狼群吞掉的保险,现在他只有选择要么折返回家,要么拼了命试着空手穿过那片危险的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