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什么是天才
爱夏和莉莉雅回到米里斯神圣国的时候恰好错过了当地学校开学的时间,因此诺伦和爱夏两个孩子都是在家中接受良好的教育。
在第二年的春天,享受了大半年1对2vip辅导的两个孩子要脱离舒适的环境,独自去上学了。
保罗还是和之前一样继续搜索菲托亚领民,莉莉雅则在一旁辅佐他。
上学前莉莉雅和保罗向女儿们交待了一些注意事项。
莉莉雅:“学校里同龄孩子的水平可能远不如你,不要因此而骄傲哦,若是觉得基础课程太无聊了,你可以去选择那些感兴趣的课程。”
爱夏:“嗯,知道了妈妈。”
保罗:“小诺伦要独自一个人去上学了哦,学校里面可能会有很多帅哥的哦,小心被哪里来的臭小子骗走了哦。”
诺伦:“至少要达到爸爸的水平,我才会喜欢上他们的。不过应该没有7岁的孩子向爸爸一样厉害的吧。”
保罗:“那是,我可是很厉害的呢。但凡当年再用功一点,我的剑神流说不定可以到达圣...好啦,不吹牛咯。乖女儿们,除非如同你哥哥这样优秀的人在学校出现了,否则不要对那些贵族小子产生任何感情,他们表面上看起来挺风光,实际上背地里很肮脏呢,而且这些人往往都没有什么内涵。总之,爸爸就想提醒你们,交友要谨慎...”
学校的生活开始了。
和家长们的预期一致,诺伦在学校里的表现相当平凡。而爱夏毫无悬念地各科都取得了第一名。
两位各有特点的女孩子受到了男同学不同的对待。
可爱的诺伦让很多男同学的喜欢她,当然遵守爸爸教导的诺伦并没有对这些贵族小孩动心。
至于爱夏不但成绩极为出色,而且展现了异于常人的领导力,受到了班内同学的崇拜。在第一次班长选举中爱夏毫无疑问地得到了全票,虽然老师最终选择了家中最有权势的孩子当了班长,但同学们心目中的班长还是爱夏本人。
什么都会且掌握得很好的爱夏,逐渐被班内的男同学尊称为“大哥”。
由于爱夏的身份并不光彩,光是成绩突出并不足以服众,爱夏比较厉害的一点会拉拢人心,而且还会抓住某些男同学的小把柄,让他们无法形成独立的小团体对抗爱夏的“统治”,尤其是一部分不服爱夏的同学。
最终两姐妹从两方面掌控了班级。
谁是班级里最受人喜欢的同学,当然是诺伦了。
谁是班级里最让人害怕的同学,当然是爱夏了。
虽然在大人不在的时候,爱夏会抓住机会羞辱诺伦。
但在学校里面,两个人需要一致对外,和其他孩子竞争。为了防止自己的姐姐泯然众人,爱夏会亲自给诺伦补习。尽管补习的时候诺伦会被多次嘲讽为笨蛋搞得诺伦很不爽,不过最终诺伦的成绩确实得到了提升,达到了班级的中上水平。
爱夏:我就说嘛,诺伦姐一点都不差的,你可以输给我,但是不能输给那些更笨的笨蛋哦。
诺伦:那就把我教到全班第二名可以吗。
爱夏:那还是有点困难,建议你换个脑子,或者~我让成绩在你前面的同学都交白卷喽,尤其是那些男生,有些男生很喜欢你呢,只要我提出条件,说:只要这次考试放水就可以得到诺伦的香吻什么的...
诺伦听到妹妹的这种话马上羞红了脸:不...不要,我...我要凭真本事超过他们。
后来诺伦为了追赶其他同学选择了周末补习。爱夏由于学有余力,学习了米里斯神圣国特色的魔法课程,比如说初级以上的治愈、解毒、结界、神击魔法,目标是能够在短期内学到中级,当然在爱夏打算学习上级的时候,她就要离开米里斯神圣国了。
由于小时候父母的特意培养,爱夏和诺伦的魔法总量还是高出所有同学不少的,但魔法并不是只需要念咒语就一定有效,还要感受魔力在体内的流动,最终将其成功释放出来才行。
在这一方面诺伦的天赋就有所欠缺,而爱夏在理解了魔法本质之后,马上就可以成功释放出对应的魔法。最终在学校里面学成了所有攻击属性魔法的中级,以及上文提到的魔法的中级。那个时候的爱夏仅仅只有8岁。
不过爱夏并不是米里斯神圣国记录以来的最强学生。
老师说教皇那边有一位天才少年在年仅12岁的时候就学会了各项上级魔法,不过后来这位少年就消失了,不知道去了哪里,有人说去冒险了,有人说去向往的地方钻研更高深的魔法了。
“还有这样的事情嘛?”爱夏想,看来自己目前的水平还是不够突出啊,还得变得更厉害才行。
体育方面,爱夏的剑术居然可以打得过同年龄段(当然得是同段位)的男孩子,诺伦虽然差点,却可以击败绝大多数女生。
果然家里人的培训是有效果的,虽然自己并不是最富有的贵族,但是取得的优异成绩确实为保罗等长辈争了光。
最终,爱夏收获了一大堆奖状结束了这个学年,而诺伦收获了同学们给她颁发的“最受欢迎奖”。
这样的学习生活没过多久就迎来了结束...说实在,对于学霸爱夏来说真的想学完这所学校的全部东西,只可惜还是缺了点时间。
爱夏认为,要是自己多待2年的话,这个学校的最传奇的学生就是我了。
令两个孩子更加遗憾的是。
保罗每天都很繁忙,哪怕是假期的时候没有太多功夫去照顾两个女儿。
诺伦和爱夏期盼着有一天能够有一个和父亲在一起的周末。
爱夏有一次就遇到了这个机会。
那是发生在某个平平无奇的白天的一件小事。
那天莉莉雅和诺伦都没在家。
那天莉莉雅帮忙打理搜索团,要把文书送到米里希昂的另一侧。
至于诺伦则是因为考试成绩不好,要去学校里接受补习。
成绩优秀的爱夏留在家里。保罗那天也很稀奇地有了空闲,在午前就回了家。
然而问题就在这个时候发生了。
爱夏打扫完房间正要出去,保罗却站在灶前犯愁。
在他面前摆放着山芋、大豆、肉以及蔬菜。
爱夏:老爷,请问您有事吗?
保罗:莉莉雅她不在,这段时间里叫我爸爸就可以了。啊...爱夏,不是快到午饭时间了吗?
爱夏:是的。
保罗:你肚子也饿了吧?
爱夏:是的。
保罗:到饭点了啊。
平常保罗都是在搜索团的据点也就是酒馆里吃午饭。因此那天莉莉雅没做午饭就出门了...结果就是原本想着回家吃午饭的保罗现在没饭可吃。
顺带一提诺伦有带便当。
保罗:爱夏你别担心。我现在立刻给你做些什么。
爱夏:哈啊...我明白了。
听到保罗这么一说,爱夏站在身后看着保罗。
保罗:呃,先是要怎么做来着,是切食材...不对,是先起火?诶,锅子摆哪儿了?
可是保罗毛手毛脚看得人心发慌。一会儿拿着菜刀晃来晃去,一会儿和食材大眼瞪小眼。
保罗曾经也有过单人冒险的时期,所以或多或少会做点料理。
然而这毕竟是给女儿吃的午饭,自然不能用糙男人的料理糊弄过去。
保罗:果然还是出去吃吧。爱夏,你要是有想吃的就——
爱夏:老爷...不,爸爸请您让一下。
保罗:啊?哦...
保罗打算放弃做饭正提议出去吃的时候,爱夏上前像是硬挤一般站在了灶前。
接着她从橱柜里拿出备用菜刀,撩起袖管。
保罗:喂、喂、太危险了。
保罗一看慌了起来。毕竟这么小的孩子说都不说突然就拿起刀。
爱夏:我不要紧的,请您看着就行。
保罗:你就让我光看着...噢噢。
但是保罗看到爱夏的动作便不再制止她了。
就在保罗合不拢嘴呆呆看着这段时间里,爱夏熟练地拿出锅子,倒水、点火、切菜、再倒入锅中。在煮汤的同时,爱夏将另一边准备好的面包装入篮中,接着将蔬菜切丝放进碗中,然后端到桌子上。
几分钟后,浓汤、沙拉以及面包摆放在保罗的面前。
这午餐一点儿也不比莉莉雅平时做的逊色。
爱夏:做好了,老爷您请用。
不过这对爱夏来说是简单到不能再简单的料理。汤是用现成的食材做的,沙拉只要将蔬菜切丝就行,至于面包也是一早就准备好的。说是偷工减料也不过分。
保罗:话说我不是一直告诉你不用叫我老爷叫爸爸就好了吗...呃、不过,嘿嘿...
保罗对爱夏这毕恭毕敬的口吻感到头疼同时也不禁感叹了起来。
保罗:真厉害啊。爱夏才这岁数就能做出这么棒的料理,和莉莉雅的水平没差太多呢。
爱夏:咦?
保罗:这下将来找对象也方便了呀。
爱夏:啊?!
保罗:哈哈哈,不知道我之前有没有对你们两个孩子说过,当初就是塞妮丝学会了料理,然后这样再那样,我们两个就在一起了。
不过我们当年小队的做饭都是基斯一手负责的,我真的不知道塞妮丝什么时候偷师成功了。
当然,我和你妈妈在一起又是另一段故事,要是想听的话我也可以告诉你哦。
保罗说完便温柔地抚摸起爱夏的小脑袋。
在保罗眼里,爱夏会做料理就足够让他吃惊了。
毕竟他另一位女儿诺伦别说料理了,就连菜刀都没碰过。
不过保罗并不认为诺伦很差劲,毕竟自己生出了2个天才,总该有1个是正常人吧。
......
爱夏的内心
我就这么突然被父亲夸了一句,当时真的很惊讶。
虽说我在学校里面被同学们崇拜,然而这仅仅是在同龄人之间罢了。毕竟那些贵族孩子发现自己读书连仆人的孩子都读不过感到非常耻辱,而且打架还打不过我,自然只能认作我为大哥。
在大人面前我几乎得不到表扬,所以我一点儿也不习惯被夸。
莉莉雅妈妈对我很严格,诺伦外婆家的人也对我这个格雷拉特家外人的女儿冷眼相待。
在学校我也因为身份地位从未得到过老师的表扬,当然,因为取得了极其优异的成绩,学校还是不得不发奖状给我。
所以保罗的夸奖让我大吃一惊。
因为爸爸工作繁忙的关系,我对他的回忆并没有多少,但是唯独这个料理是最特别的。
虽然那次的料理不怎么样,现在的我肯定能做的更好。
但是那次料理,是我那么长时间以来,做的最成功的事情。?
......
在鲁迪大概14岁,诺伦、爱夏8岁的时候。
某天,一位矿坑族大叔出现在了保罗面前。
塔尔韩德:嗨,保罗,我们又见面了,我要带给你非常重要的消息。
塔尔韩德只对男人感兴趣,但并不代表他这几年做的一切是爱上了保罗。只是因为保罗的小队确实给了当时的他一种家的感觉。
所以塔尔韩德选择了旅行千里,最终来到了保罗面前,告诉他有关于塞妮丝的消息。
保罗:什么?难怪我一直找不到,原来是因为塞妮丝在贝卡利特大陆的迷宫里面。
塔尔韩德:是的,据那个魔界大帝所说,还是一个魔力浓度很高的迷宫,估计攻克难度不小。
保罗:难怪基斯这儿也没什么消息。好在基斯前不久寄来信件说他会回来一趟,到时候我们可以召开攻克迷宫的会议。对了,我记得你好像和那个臭精灵一起去魔大陆的吧,怎么她没有回来?
塔尔韩德:艾莉娜丽洁说她不想见你,所以就没有回来了。不过她乘船来到了北方大陆告诉你儿子他母亲的下落了,也算是帮了一个大忙,你就不要生气了。
保罗:也是,我的儿子这边确实需要有人告诉他母亲的信息,不然在冰天雪地的北方大陆...唉,我真的是个没用的父亲,说是扛起家庭的责任,实际上比较困难的事情全都是儿子解决的。
基斯:现在机会不是来了嘛。
基斯突然进入了酒馆,来到了保罗身边。
基斯:那边的事情,我已经都处理好了。我们攻克了不少简单的迷宫,虽然简单是简单,可还是收获了不少迷宫里面的材料,卖掉换钱之后,我们搜救团队这几个月全是结余呢。
保罗:大概有多少钱?
基斯:就算一分钱不赚,连续探险1-2年都不是问题,就是刚才塔尔韩德说的那个最难的迷宫,只要花上个几年,就没有我们做不成的事情。对了,还少了那个兽人和那个精灵呢。
黑狼之牙小队的3人已经成功汇合,不过战斗力最强的基列奴与前卫艾莉娜丽洁并没有归队。
塞妮丝更是被困在迷宫中。
好在搜救团队中的人才可以填补空缺。
比基尼战士雪拉,以及她的姐妹魔法师维拉,可以弥补艾莉娜丽洁和塞妮丝当年的位置。
搜救团队中也不乏几位经验丰富的上级剑士,可以与保罗配合攻克各种难关。
最关键的是现在资金充足,可以花点时间先从几所中等难度的迷宫试试手,接下来就可以挑战塞妮丝可能存在的那几座最难的迷宫了。
保罗:塞妮丝,你等着,我一定要把你救出来的。
然而女儿们该安置在哪里呢?
这变成了一个大问题。
在保罗一筹莫展的时候,基斯发表了言论。
基斯:我猜,知道塞妮丝位置的鲁迪乌斯应该会去魔法大学深造吧。你的儿子那么厉害,你的两个女儿在他的身边还愁没有良好的教育嘛?既然作为父亲的你选择了攻克迷宫,那么就让能干的儿子来照顾两个妹妹吧。
基斯的很多话都相当靠谱,虽然不知道消息的出处是哪里,但是当年黑狼之牙小队没少从基斯这里获得好处。
与鲁迪一样,保罗认为比起父母陪伴在身边,自己的孩子能够变得更强才是对他们更有利的事情。
自己年少的时候缺乏父母的关心,但还是靠自己的本事打出了一片天下。
虽然保罗很不舍与自己的女儿分隔两地,不过鲁迪那么厉害,应该也可以代替爸爸的爱,给她们足够的哥哥的爱吧。
恰逢金洁打算前往魔法大学照顾扎诺巴,愿意护送两姐妹去哪儿。因此保罗认为,有西隆王国的护卫在这里,自己的女儿应该是可以平安到学校。
可是,保罗的内心还是觉得这样的护卫不是那么保险,得多加几个人手才行。
最好是自己认识的,靠谱的对象。
保罗在冒险者工会粘贴了这样的委托。
一位身材高大的光头男子看到了这个委托之后,马上前来报名。
保罗并不认识这位男子,不过基斯倒认识他。
基斯:我和你儿子都和这位男子相处过,我敢保证有他在,你的两个女儿一定会平安无事的。
保罗:那他大概是什么水平。
基斯:流派并不知道,但传说中他是击败魔神拉普拉斯的勇士之一...
保罗:你这是认识了什么神仙人物,这怎么可能?
基斯:信不信随你了,你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保罗:既然听你的一直没有问题,那我也只能选择相信了。
塔尔韩德也认识这位男子,也同样向保罗描述了这位男子有多靠谱。
自己的队友应该是不会害自己的,就算队友欺骗了自己,也有西隆王国的护卫兜底,应该会没事的。
正当保罗犹豫的时候,诺伦和这位男子玩耍了起来。
这是怎么回事?自己的女儿好像很喜欢这位光头大叔。
诺伦:爸爸,就让这位叔叔和我们一起走吧。
自己的队友有可能会欺骗自己,但是女儿可不会。
保罗终于放下了自己内心的不安,选择相信西隆王国的护卫以及眼前的高大男子。
保罗:那么我的女儿就交给你了,瑞杰路德先生。
基斯的内心:总算是把人神交代的任务完成了啊,有了人神的帮助,我就是天才。
就这样,保罗这边的人们开始了各自的旅途。